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夜莺与玫瑰 作者:奥斯卡·王尔德 内容简介 这是王尔德童话与短篇小说全集,中文简体版首次完整出版: 《快乐王子》《夜莺与玫瑰》《小气的巨人》《胆肝朋友》《不同凡响的冲天炮》《小国王》《公主的生日》《渔夫和灵魂》《小星童》《勋爵亚瑟萨维尔的罪行》《没有秘密的斯芬克斯》《坎特维尔鬼魂》《百万富翁模范》《W.H.先生像》 王尔德首创的成人童话,风格独树一帜,充满奇思妙想;他的短篇小说,散发着微悬疑、微浪漫、微惊悚的气息,令人着迷。他跟儿子讲童话的时候曾落泪道:真正美的东西都是让人忧伤的。 快乐王子 在高高的城上空,在一座高高的碑柱顶上,矗立着快乐王子的雕像。他全身贴满用纯金打制成的薄薄的金箔,眼睛是蓝宝石做的,还有一颗很大的红宝石镶在他的剑柄上,闪闪发亮。 真的,很多人都赞美他。“他跟风向标一样漂亮。”有个市议员说了一句,他这是想给自己赚得个有艺术品味的名声。“只可惜不太有用。”他补上一句,生怕给人说他不实在,他还真不是这样的人呢。 “你为什么不能像快乐王子那样?”一位母亲很讲道理地问她那哭着想要月亮的小男孩,“人家快乐王子梦里都不会哭着要什么东西。” “我很高兴,这世界上还有个人这么快乐。”一个潦倒失意的男人望着这尊华美的雕像嘟哝着。 “他就像个天使。”孤儿院的孩子们说,他们正从大教堂走出来,身披鲜亮深红的斗篷,系着干净的白围涎。 “你们怎么知道?”数学先生问道,“你们从来就没见过天使。” “啊!我们见过,梦里见的。”孩子们回答道。数学先生皱起眉头,板起了面孔,因为他不赞成小孩子做梦。 有一天夜里,城上空飞来一只小燕子。他的朋友们六个星期前就飞去埃及,但他留下来了,因为他爱上了最漂亮的一株芦苇。他是今年早春时节遇上她的,那时他正沿着河飞过来追一只黄色的大蛾子,目光却被她细细的腰肢吸引住,于是停下来同她聊开了。 “我爱你可以吗?”燕子问,他说话就喜欢开门见山,只见芦苇对他深深鞠了一躬。于是他就绕着芦苇飞啊飞啊,用翅尖拂着水面,撩起一层层银光闪闪的涟漪。他就是这么求爱的,而且求了整整一个夏天。 “这么厮磨着太荒唐了,”别的燕子叽叽喳喳地说,“她要钱没有,要关系又牵牵扯扯一大把。”说也是,河里差不多到处都长着芦苇呢。就这样,秋天一到他们便全飞走了。 大家走后,他觉得冷清,芦苇恋人也追腻了。“她不同我说话,”他说,“我怕她很风骚的,瞧她那副一天到晚与风调情的样子。”还真是,只要风一来,芦苇便风情万般地屈膝行礼。“我承认她很恋家,”他继续说,“可我喜欢旅行,那我的太太当然也得喜欢旅行才是。” “你会同我一起走吗?”他终于开口问了,但芦苇直摇头,她太舍不得自己的家了。 “你一直都没拿我当回事儿,”他大叫,“我要去金字塔那里了。再见!”说着他就飞走了。 一整天他飞呀飞呀,晚上就飞到了城里头。“我上哪儿过夜呢?”他说,“希望这城为我备好了地方。” 这时他看到了那高高的大圆柱顶上的雕像。“我就在这儿过夜吧,”他嚷道,“这地方好,瞧空气多新鲜。”于是他飞下来,停在了快乐王子两只脚中间。 “我有个金房间睡啦。”他轻轻地自语,往四下里一望,准备就寝了。可是他才把头藏进翅膀底下,就有一大滴水落到他身上。“这就奇了怪了!”他大叫,“天空一丝云也没有,星星一颗颗可亮着呢,怎么就下起雨来。这北欧的气候真是糟糕。我那芦苇就喜欢雨,但那不过是她自私罢了。” 又一滴水落了下来。 “立着一座雕像有什么用,连雨都挡不了?”他说,“我得找个有烟囱的好去处。”说着便决定要飞走。 可是没等他张开翅膀,落下了第三滴水,他抬眼一瞧,看到——啊!看到了什么? 快乐王子眼里噙满了泪水,一滴滴顺着他金色的双颊往下淌着。月光中他的脸是这么漂亮,令小燕子心里充满了怜悯。 “你是谁?”他问。 “我是快乐王子。” “你干吗哭呢?”燕子问,“瞧,弄得我都湿成这样。” “我活着的时候有一颗人的心,”雕像回答,“那时我不知道眼泪是什么,因为我住在无忧宫里,忧愁是不让进的。白天我有人陪着在花园里玩,晚上我在大厅中领着大家跳舞。花园四周是很高很高的墙,可我从来都没想到去问墙外到底都有啥,我身边的一切都这么美好。我的臣子都叫我快乐王子,我还真很快乐呢,如果日子过得舒服就是快乐的话。就这样,我活了一辈子;就这样,我死了。死后他们把我安在这么高的地方,我于是看到了在我的城里头所有的丑恶和哀苦,尽管我的心现在是铅铸的,但我还是禁不住哭了出来。” “什么,他不是纯金铸的?”燕子心中暗道。他挺讲礼貌的,不会把个人的品评说出口。 “远远的,”雕像声音低低的,像音乐般的往下说,“远远的有一条小街上,那里住着一户穷苦人家。有一扇窗开着,我看到里面有个妇人坐在桌子边。她脸很瘦,很憔悴,双手又粗又红,都是叫针扎的,因为她是个做针线活的。她正在给一件缎袍绣热情花,那是王后最漂亮的女傧相在下次宫廷舞会上要穿的。在房间角落里有张床,上面躺着她年幼的儿子。孩子病了,发着烧,嚷着要吃橙子。可他妈妈什么也没有,只能给他喂河里打来的水,所以他在哭。燕子啊燕子,小燕子啊,难道你不想把我剑柄上的红宝石取下来,送过去给她吗?我的脚定在了这底座上,动不了了。” “人家在埃及那边等我呢,”燕子说,“我的朋友们在尼罗河上飞来飞去,和大朵大朵的莲花聊着天。一会儿他们就要飞进大国王的陵墓睡觉去了。国王自己也在里面,睡在彩色的棺材中。他浑身包着黄色亚麻布,裹满了各种香料,脖子上挂着一条淡绿色的玉链,两只手像枯叶似的。” “燕子啊燕子,小燕子啊,”王子说,“你就不肯陪我过一夜,当我的信使吗?瞧那男孩多渴啊,他妈妈多伤心啊。” “我不喜欢男孩子,”燕子回答,“夏天里,我在河上待着,有两个野小子,是磨坊主的儿子,尽朝我扔石头。没有一次打得着,当然了。我们燕子飞得可厉害呢,他们想都别想打到,而且,我出身的家族更是以身手敏捷闻名。但不管怎样,那么做还是很不敬的。” 但一看快乐王子那一脸哀伤的样子,小燕子心里也觉得不是味儿。“这里真冷,”他说,“但我还是陪你一个晚上吧,也给你当信使。” “谢谢你,小燕子。”王子说。 于是燕子把那颗大宝石从王子的剑柄上啄出来,衔在嘴里,越过城中高高低低的屋顶飞去了。 他飞过大教堂的塔顶,上面有一尊尊白色大理石的天使雕像。他飞过王宫,听到传出阵阵歌舞的声音。一个美丽的少女同她的恋人走到阳台上来。“星星多美啊,”他对女孩子说,“爱情多美啊!” “希望我的衣服早点做好,赶得及在国筵舞会上穿,”她回答说,“我定了衣服上要绣热情花,可那做针线的裁缝就是懒。” 他飞过河面,看到一个个灯笼挂在船桅杆上。他飞过犹太区,看到那些老犹太人在互相讨价还价谈生意,把钱放在铜天平上称。他终于飞到了那户穷人家,往里头一看,那孩子烧得在床上翻来覆去,母亲已经睡着,她太累了。小燕子跳进窗,把大宝石放在桌上,挨着那妇人的顶针。接着他轻轻地绕着床飞,用翅膀给那孩子的额头扇凉。“真凉快啊,”那孩子说,“我病一定要好了。”说着,他便甜甜地睡了。 燕子飞回到快乐王子身边,告诉他自己都做了些什么。“真奇怪,”燕子说,“我现在觉得很暖和,尽管天还是冷得很。” “那是因为你做了件善事。”王子说。小燕子就开始想了,想着想着就睡着了。他一想事情眼睛就困。 天亮了,他飞到河里洗了个澡。“多么奇特的一个现象啊,”鸟类学教授从桥上走过时惊叹道,“都冬天了还有只燕子在这儿!”于是他就这事写了封长长的信寄给当地报纸。大家都在引用这封信,尽管里头有好些词语他们看不懂。 “今晚我去埃及。”燕子说,一想到要走了他便满心欢喜。他把城中所有的公共纪念碑看了个遍,在教堂的尖顶上坐了好一会儿。不管他到哪儿,麻雀们都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互相说着:“一位多么尊贵的稀客啊!”所以一天下来他玩得挺尽兴的。 月亮升上来时,他飞回快乐王子那里。“你在埃及有什么事要办的吗?”他大声问,“我这就要动身了。” “燕子啊燕子,小燕子啊,”王子说,“难道你不多陪我一个晚上吗?” “人家在埃及那边等我呢,”燕子回答,“明天我的朋友们要沿着河飞上第二瀑布。那里有河马睡在香蒲草里,在大大的花岗岩宝座上还坐着门农神。他一整夜就看着星星,等到启明星亮了,他快乐地喊一声,便沉默了。中午时分黄色的狮子来河边饮水,一头头眼睛像绿玉石,吼声比瀑布的声音还要响亮。” “燕子啊燕子,小燕子啊,”王子说,“远远的在城那头,我看见有个年轻人住在阁楼上,身子俯在堆满了稿纸的书桌上,旁边有个大玻璃杯,里头是一束干枯了的紫罗兰。他头发是棕色的,又卷又硬,嘴唇红得像石榴,大大的眼睛像做梦似的。他正在赶工写一部戏给剧院导演,但是天太冷了写不下去。炉子里没有火,人也饿得头昏眼花。” “那我就多等一个晚上吧,”好心肠的燕子说,“要我再拿颗红宝石送过去吗?” “哎呀!我可没有红宝石了啊,”王子说,“我只剩下眼睛了。那是用两颗珍贵的蓝宝石做成的,从印度来的千年宝石。挖出一颗给他送去吧。他可以拿了卖给珠宝商,换来钱买食物和木柴,把他的戏写完。” “亲爱的王子啊,”燕子说,“我可下不了这狠心。”说着他便哭起来。 “燕子啊燕子,小燕子啊,”王子说,“照我的指令去做吧。” 于是燕子取出王子的一只眼睛,飞去了那个学生住的阁楼。要进阁楼并不难,屋顶上就破了个洞。他穿过这洞飞进去,到了房间里。那年轻人正用手支着头,所以并没有听见鸟翅膀扑扇的声音,等他抬起头来时,才看到那颗美丽的蓝宝石放在干枯的紫罗兰上。 “开始有人赏识我了,”他高声嚷道,“不知是哪位慷慨的崇拜者送来的。现在我写得完这部戏了。”他这下显得非常快乐。 第二天燕子飞下来到了港口。他坐在一艘大船的桅杆顶上,看着水手把大大的箱子从船舱用绳子拉上来。“嗨哟嘿哟!”他们每拉上一口箱便响亮地对喊一声号子。“我要去埃及了!”燕子高声叫着,但没人理他。月亮升上来时他飞回到王子身边。 “我回来跟你告别。”他叫道。 “燕子啊燕子,小燕子啊,”王子说,“难道你不多陪我一个晚上吗?” “冬天了,”燕子回答,“寒风大雪不久就要来了。埃及那边太阳正暖和,棕榈树绿油油的,鳄鱼躺在泥地里懒洋洋地四处打量着。我的伙伴们正在巴别克城的太阳神庙里筑巢呢,粉红的和洁白的鸽子一边看着他们,一边情话绵绵地交头接耳。亲爱的王子,我非得走不可,但我永远也忘不了你,明年春天我会给你带回来两颗美丽的宝石,补回你施舍出去的那两颗。我带来的红宝石会比红玫瑰更红,蓝宝石会蓝得像大海一样。” “在下面的广场上,”王子说,“站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她不小心把火柴掉进了排水沟里,全湿透了。如果没卖出些钱带回家,她父亲会打她,所以她在哭呢。她脚上没有鞋子也没有袜子,小脑袋上也没帽子戴。把我另一只眼睛也挖了去给她吧,那她父亲就不会打她了。” “我会再陪你一个晚上,”燕子说,“但我不能去挖你的眼睛。挖了你就全瞎了。” “燕子啊燕子,小燕子啊,”王子说,“照我的指令去做吧。” 于是他挖出王子的另一只眼睛,衔着直冲下去,嗖的一下飞过那卖火柴的女孩,把宝石轻轻放进她手心里。“多漂亮的一块玻璃啊。”小姑娘高叫一声跑了回家,一路笑着。 燕子飞回王子身边。“你瞎了,”他说,“所以我要陪着你永不离开。” “别这样,小燕子,”可怜的王子说,“你应该去埃及。” “我要永远陪着你。”燕子说着便在王子脚边睡下了。 第二天他一整天就站在王子的肩膀上,给他讲自己在异国他乡见到的各种事情。他给王子讲朱鹭,它们怎样长长的一排排站在尼罗河岸边,用长嘴在水里捉金鱼吃;讲斯芬克斯,它和世界一样老,住在沙漠里,什么都知道;讲商人的事,那些人怎么赶着驼队慢慢走着,手中捏着一串琥珀珠子;讲月亮山的国王,他人跟乌木一样黑,崇拜一块大大的水晶石;讲大绿蛇,那蛇睡在一棵棕榈树上,有二十个僧侣喂它蜜糕吃;还讲那些小矮人,他们怎么乘着又大又平的叶子渡过一个大湖,还老跟蝴蝶打仗。 “亲爱的小燕子,”王子说,“你告诉了我这么多异国奇事,但是最奇特的还是众生的苦难。天下事,再奇也奇不过人间的凄惨事。到我的城里飞一趟吧,小燕子,再告诉我你都看到了什么。” 于是燕子在这座大城市的上空飞着,看到富人在他们漂亮的房子里寻欢作乐,乞丐们就坐在大门口。他飞进阴暗的小巷,看到孩子们在挨饿,他们苍白的脸无精打采地望向黑蒙蒙的街道。有个桥洞里躺着两个小男孩,搂在一起互相取暖。“真饿啊!”他们说。“不许躺在这里。”巡夜的吼道,他们只好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雨中。 他就飞回去把看到的说给了王子听。 “我披着一身的纯金,”王子说,“你这就拿下来,一片一片地拿,给我的穷人送去。天下人总觉得有了黄金就快乐。” 一片一片的,燕子把纯金啄下来,到后来快乐王子变得暗无光泽、灰不溜秋的。一片一片的,燕子把这纯金送去给了穷人,孩子们脸上透出了红色,笑着闹着在街上玩起了游戏。“我们有面包了!”他们高声叫唤。 随后下起雪来,雪下过了又结霜。条条街道像用银子铺成的那样,闪闪发亮。长长的冰凌像水晶刀似的从家家户户的屋檐挂下来,街上人人都穿着皮衣,小孩子戴着鲜红的帽子在溜冰玩耍。 可怜的小燕子觉得身上越来越冷,但是他不肯离开王子,他太爱他了。他在面包店外趁面包师没看见啄一点面包屑充饥,拍着翅膀好让自己暖和点。 但是他终于知道自己快死了,于是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再一次飞到王子的肩膀上。“别了,亲爱的王子!”他喃喃说道,“你能让我亲一下你的手吗?” “我很高兴,你终于要飞去埃及了,小燕子,”王子说,“你在这儿待太久了。不过你应该亲我的嘴唇,因为我爱你。” “不是去埃及啊,”燕子说,“我去的是死亡之家。死亡和睡觉是亲兄弟,是不是?” 他说着亲了一下王子的嘴唇,就掉在他脚边,死了。 就在这时,有个奇怪的噼啪声从雕像里传出来,好像有什么东西破了。原来是王子铅铸的心一下碎成了两半。这天晚上的霜,真是冻得太厉害了。 第二天一大早,市长和一班议员在下面的广场上散步。他们路过大圆柱时市长抬头看王子的雕像,“天哪,瞧这快乐王子多寒伧啊!”他说。 “真是太寒伧了!”议员们嚷道,这些人,市长说一他们永远不会说二,这时全围上来看。 “红宝石从剑柄上掉了,两只眼睛也没了,身上也不再金灿灿的,”市长说,“说真的,他比叫花子好不了多少!” “比叫花子好不了多少。”市议员们说。 “而且还有只鸟死在他脚下!”市长又说,“我们的确应该颁布一项告示,不许鸟死在这里。”市政府的书记员便把这个提议记了下来。 于是他们把快乐王子的雕像拆下来。“他不再好看,也就不再有用了。”大学的美术教授说道。 于是他们把雕像投进火炉中化掉,市长召开了个业务会议来决定怎么处理这些金属。“我们应该再造一座雕像,当然了,”他说,“这雕像应该是我本人。” “是我本人。”每一个议员都跟着说,他们就吵起来了。我最近一次听人说是他们还在吵。 “这事真怪!”铸造厂的工头说,“瞧这颗铅心都碎了,可怎么烧也熔不化。我们应该扔了它。”于是他们把它丢在一个垃圾堆上,那只死了的燕子也躺在那儿。 “给我带来那座城中最宝贵的两样东西。”上帝吩咐他的一个天使说。天使就给他带来了那颗铅心和那只死了的燕子。 “你选得对,”上帝说道,“在我天堂的花园里这只小鸟会永远歌唱,在我的黄金城里会由快乐王子来赞美我。” 夜莺与玫瑰 “她说我要是带给她红玫瑰,她就会同我跳舞,”年轻的大学生大声说道,“可我花园里找遍了都没有红玫瑰啊。” 夜莺在她橡树上的窝里听到了他的话,从树叶间望出去,心里寻思着。 “没有红玫瑰,整个园子都没有!”他哀哀地嚷道,美丽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啊,多么小的小东西,就决定了一生的幸福!我读过所有圣贤的书,洞悉所有哲学的堂奥,但就缺一朵红玫瑰,我的生活就毁了。” “终于找到了一个真心真意的恋人,”夜莺说,“一夜又一夜我歌唱着他,虽然我不认识他;一夜又一夜我把他的故事讲给星星听,现在我终于见到他人了。他头发的颜色深得像盛开的风信子,嘴唇红得像他求之不得的红玫瑰,但满心痴情又让他的脸变得像苍白的象牙,忧愁也锁上了他的眉梢。” “王子明天晚上要开舞会,”年轻的学生嘟哝着,“我的心上人也会去的。如果我带给她一朵红玫瑰,她就会同我跳舞到天亮。如果我带给她一朵红玫瑰,我就能将她拥入怀中,她头就会依偎在我的肩膀上,她的手也会让我握着。可是我的花园里没有红玫瑰啊,这样我只能孤零零地坐在一旁,看着她从我面前走过。她这就不要我了,我的心会碎的。” “这的的确确是个真心真意的恋人,”夜莺说,“我所歌唱的,令他伤心,我所愉悦的,令他痛苦。爱情真是美好,这份情,比翡翠更珍贵,比精美的猫眼石更贵重,用珍珠玛瑙买不来,也不放在市场上摆卖,不在商人那里交易,也不能用天平称了换金币。” “乐师们会坐在舞池边的台上,”年轻的学生说,“奏着弦乐,我的爱人会随着竖琴和小提琴的乐音起舞。她的舞姿多么轻盈,双脚都不触地。一干朝臣穿着华丽的衣裳团团围住了她。但她不会同我跳舞,因为我没有红玫瑰给她。”说着他扑倒在草地上,把脸埋进双掌中,哭了。 “他干吗哭?”一条小小的绿蜥蜴问道,他正跑过他身边,尾巴翘得高高的。 “是啊,干吗哭呢?”一只蝴蝶说,他正呼扇着翅膀追逐一缕阳光。 “是啊,干吗哭呢?”一朵雏菊悄悄地问他的邻居,声音软软的、轻轻的。 “他为了一朵红玫瑰在哭。”夜莺说。 “就为一朵红玫瑰!”他们大叫。“这多么可笑啊!”小蜥蜴呢,本来就喜欢冷嘲热讽,一听马上哈哈大笑起来。 但是夜莺明白这学生如此伤心背后的隐情,她默默地坐在橡树上,思索着爱情神秘的力量。 突然,她张开她棕色的翅膀飞了起来,高高地飞了起来。她像道影子似的飞过树丛,像道影子似的飞过花园。 在草坪的中央有一棵美丽的玫瑰树,她一见,便飞过去,停在一条小花枝上。 “给我一朵红玫瑰吧,”她嚷道,“我给你唱我最好听的歌。” 但玫瑰树直摇头。 “我的花是白的,”它答道,“白得就像大海的浪花,比高山上的白雪还要白呢。去找我兄弟吧,他长在旧日晷旁边,你要的花他也许会给你。” 于是夜莺便向那棵长在旧日晷边的玫瑰树飞去。 “给我一朵红玫瑰吧,”她嚷道,“我给你唱我最好听的歌。” 但玫瑰树直摇头。 “我的花是黄色的,”它答道,“黄得就像琥珀宝座上坐着的美人鱼的头发,比割草人带着镰刀到来之前那草地上盛开的黄水仙还要黄。去找我兄弟吧,他长在那学生的窗下,你要的花他也许会给你。” 于是夜莺便向那棵长在那学生窗下的玫瑰树飞去。 “给我一朵红玫瑰吧,”她嚷道,“我给你唱我最好听的歌。” 但玫瑰树直摇头。 “我的花是红色的,”它答道,“红得像鸽子的脚,比海底洞穴中一扇扇随波荡漾的大珊瑚还要红。可是冬天冻僵了我的脉管,寒霜催枯了我的花苞,风雨折断了我的枝丫,我今年一朵花也开不了了。” “一朵红玫瑰,就一朵,”夜莺大叫,“我只要一朵红玫瑰!难道什么办法都没有了吗?” “有一个办法,”玫瑰树答道,“但这办法太可怕了,我都不敢跟你说。” “跟我说吧,”夜莺说,“我不怕。” “如果你真要一朵红玫瑰,”玫瑰树说,“你必须在月光中用歌声唱出来,用你自己心中的鲜血染红它。你必须胸口抵住我的一根刺对着我唱歌。一整夜你必须对着我唱,那根刺将穿透你的心,你的热血会流进我的脉管,成为我的血。” “以死换一朵红玫瑰,代价是很大,”夜莺大声说,“生命对谁都是非常宝贵的。活着多舒服啊,坐在绿树荫里,望望驾着黄金战车的太阳,望望驾着珍珠战车的月亮。多香啊,闻着山楂树的鲜花、藏在河谷中的蓝铃花、山坡上摇曳的石南丛。但爱情比生命更美好,况且,一只鸟的心同一个人的心相比,又算得了什么?” 于是她张开她棕色的翅膀飞了起来,高高地飞了起来。她像道影子似的嗖地飞过花园,像道影子似的飞过了树丛。 那年轻的学生还躺在刚才的草地上,美丽的眼睛还噙着泪水。 “快乐起来啊,”夜莺叫着他,“快乐起来吧,你的红玫瑰会有的。我会在月光中用歌声把它唱出来,我会用自己心中的鲜血把它染出来。我唯一要你报答的是你要永远是个真心真意的爱人,因为爱比哲学更有智慧,尽管哲学充满了智慧;因为爱比权力更强大,尽管权力已够强大。如火般炽烈的是爱的双翼,如火般鲜艳的是爱的躯体。他的双唇甘甜如蜂蜜,他的气息芳馨似乳香。” 那学生从草地上仰起头来听着,但听不懂夜莺跟他说的话,因为他只知道写在书中的那些东西。 但橡树听明白了,心中很难过,因为他非常喜欢小夜莺,这只把窝建在他树枝间的小夜莺。 “最后再给我唱一支歌吧,”他轻声说道,“你不在了我会觉得非常孤单的。” 于是夜莺给橡树唱起了歌,她歌声曼妙,就像水自银壶中淙淙流淌而出。 她唱完之后,那学生站起身来,从衣袋里掏出一个笔记本和一支铅笔。 “她很有型,”他一边自言自语着,一边穿过树丛走开了——“那无可否认,但她有情感吗?我看没有。说真的,她就像大多数搞艺术的人,有款有式但没真情。她不会为别人牺牲自己的。她心里想的只有音乐罢了,人人都知道艺术是自私的。只不过,必须承认她声音中有些美丽的韵调。真可惜啊,韵调虽美却无意义,或者说派不上实际用场。”说着他进了自己的房间,躺在他的小床上,想起了他的心上人,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月亮升上天空后,夜莺就飞到那棵玫瑰树上,将胸口抵住一根刺。一整个晚上她就这么唱着,胸口顶着刺唱着。清冷明澈的月亮俯下身来听着她唱。一整个晚上她就这么唱着,那根刺在她胸口越扎越深,她身上的血渐渐地流走。 她开始唱的是爱的诞生,诞生在从两小无猜到情窦初开的男孩女孩心中。玫瑰树的最高枝上开出了一朵奇异的花,歌一首一首地唱,花就一瓣一瓣地开。花初开时白净净的,宛如笼罩在河上的雾霭——清白如曙光的双脚,银白如黎明的双翼。如同映在一面银镜中的影子,如同投在一汪清水中的倒影,那朵玫瑰开在了树的最高枝。 但玫瑰树向夜莺喊着,要她更用力地顶在刺上。“再顶紧些,小夜莺,”树叫道,“不然没等把花开好天就亮了。” 于是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了,歌也唱得越来越响亮,因为她唱到了激情的诞生,诞生在少男少女的灵魂中。 一抹娇嫩的红晕涌上了玫瑰的花瓣,就像新郎亲吻新娘双唇时脸上泛起的红晕。但那根刺还没扎到她的心脏,所以花的心还是白的,因为只有夜莺心中流出的血才能染红玫瑰花的心。 树叫夜莺更用力顶那根刺。“再顶紧些,小夜莺,”树叫道,“不然没等把花开好天就亮了。” 于是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了,刺扎到了她的心脏,一阵剧痛穿透她全身。痛啊,痛啊,那刺扎的。唱啊,唱啊,夜莺的歌一声比一声嘹亮忘情,因为她唱到了死亡令爱情达致完美,唱到了不为坟墓所埋葬的不死之爱。 那朵奇异的玫瑰花变红了,红得就像东方盛开的瓣瓣朝霞。深红色的花瓣裹着红宝石般深红色的花心。 但是,夜莺的声音越来越低,她小小的翅膀开始扑腾起来,一层翳膜蒙上两眼。她的歌一声比一声微弱,她觉得有什么堵在了喉咙里。 于是,她引吭爆发出最后的歌声。明月听到了,忘了天已破晓,还在空中流连。红玫瑰听到了,心醉神迷的狂喜让它全身颤抖,迎着清冽的晨风舒张开花瓣。回声带着这歌声飞向山中她紫色的洞里,把牧童从他们的酣梦中唤醒。歌声从河上荡漾着的芦苇中飘过,芦苇又把它的讯息带给了大海。 “看哪,看哪!”玫瑰树高呼道,“花开好啦。”可是夜莺没有回答,她死了,躺在深深的草丛中,心口上扎着那根刺。 中午时分那学生打开窗子望出来。 “怎么,竟有这么好的运气!”他嚷道,“开了一朵红玫瑰!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玫瑰。太美了,一定有一个长长的拉丁名字。”他说着探出身来把花摘了。 接着他戴上帽子,一路跑到教授家里,手上拿着那朵玫瑰。 教授的女儿这时正坐在门口,手里卷着一个蓝色丝线团,她的小狗就躺在她脚边。 “你说过只要我带给你一朵红玫瑰,你就会同我跳舞的,”那学生大声说,“这儿是一朵全世界最红的红玫瑰。你今晚可以将它贴着心口戴着,我们一起跳舞时,它会告诉你,我是多么的爱你。” 可是这女孩皱起了眉头。 “我怕这花跟我的衣服配不上,”她回答道,“而且,内侍大臣的侄儿送给我一些真正的珠宝,谁都知道珠宝比花贵多了。” “那好吧,恕我直言,你忘恩负义,不识好歹。”那学生怒冲冲地说,一把将玫瑰扔到街上,掉进了路旁的水沟里,让马车轮碾了过去。 “忘恩负义!”那女孩说,“跟你说了吧,你太粗野了。说到底,你是谁?一个学生罢了。怎么着,我才不信你鞋子上会有银扣子扣着呢,人家内侍大臣的侄儿就有。”说着她从椅子上站起身来,进屋去了。 “爱情,这东西多蠢哪,”那学生一边走一边说,“罗曼蒂克远不如逻辑推理有用,因为爱并不证明什么,总是给人说些虚无缥缈的东西,让人去信那些子虚乌有的事情。事实上,所谓爱,很不实际的,而当今世界,讲求实际就是一切,我还是回去翻翻哲学,研究研究形而上学吧。” 于是,他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抽出一本满是灰尘的大厚书,读了起来。 小气的巨人 每天下午放学回家的路上,孩子们都会到巨人的花园里去玩。 花园很大很漂亮,绿草茵茵,开满了美丽的花朵,像天上的星星似的。园里还有十二棵桃树,一到春天便粉红的嫩白的开满了花,秋天里又结出一个个大桃子。小鸟在树上唱着歌,唱得真好听,孩子们都会停下游戏来听鸟的歌声。“我们在这里多快活啊!”他们互相欢乐地叫着。 有一天,巨人回来了。他这次出门是去探访他的朋友,康奥尔的吃人魔鬼,在那儿一待就待了七年。七年过后,他把要说的都说了,本来他能讲的东西就很有限,于是决定告辞回自己的城堡。回到家一看,孩子们正在花园里玩耍呢。 “你们在这里干什么?”他没好气地大声问,这一下孩子们全跑了。 “我自己的花园就是我自己的花园,”巨人说,“这谁都明白,谁我也不让他跑进来玩,我自个儿待着。”于是他筑起一道高墙把花园围起来,还挂了个告示牌,上面写着: 不准擅闯 违者法办 他真是个非常小气的巨人。 孩子们真惨,现在没地方玩了。他们对付着在街上玩,但那里灰尘太多,到处又都是硬石子,他们不喜欢。这样,放了学之后他们便绕着高墙转啊转的,谈论着里边的花园有多漂亮。“那时候我们在那里面玩得多快活啊。”他们互相念叨着。 接着,春天来了,田野里到处开满了小花,到处都有小鸟在歌唱。只有小气鬼巨人的花园还是一片隆冬情景。小鸟不想飞来唱歌,因为园里没有小孩,连树都忘记了开花。有一次,一朵美丽的小花从草里探出头来,可是一看到那告示牌,心中便可怜起那些小孩,马上掉头溜回了地底下,睡觉去了。觉得高兴的只有两个人,就是雪和霜。“春天把这个花园给忘了,”她们叫道,“这样我们就能一年到头住在这里了。”雪用她的大白袍把草盖住了,霜把所有的树都涂成银色。接着她们请北风一起住,北风就来了。他身上裹着皮衣,整天在花园里四处号叫着,把扣在烟囱上的烟囱盆都刮落了。“这地方真好,”他说,“咱们应该叫冰雹来一趟。”冰雹就来了。每天都有三个小时他就在城堡的房顶上不停地敲打着,把瓦片糟蹋得没剩下几块好的,跟着他在花园里使尽力气跑了一圈又一圈。他穿着一身灰衣,吐出来的气冷得像冰。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春天还不来,”小气鬼巨人坐在窗口,望着他白皑皑冷飕飕的花园,说道,“希望这天气会变一变。” 但春天就是不来,夏天也不来。秋天给每个园子都带来了金色的果实,但巨人的园子她一个也不给。“他太小气了。”她说。所以那园子里永远是冬天,永远是北风冰雹和霜雪在树丛中欢舞。 一天早上,巨人醒来了躺在床上,听到传来一阵悦耳的音乐,好听极了,他以为这是国王的乐队从他门前路过。其实不过是一只小红雀在他窗外歌唱罢了,但他太久没听到小鸟在他花园里唱歌了,觉得这红雀的歌声似乎就是天底下最美妙的音乐。接着,头顶上的冰雹停止了摇滚欢跳,北风停止了呼号,一股甜美的香气从开着的外间屋飘进来。“我看春天终于来了。”巨人说着跳下床朝外望出去。 他看到了什么? 他看到了一幅最奇妙的景象。从墙上的一个小洞洞里,孩子们爬了进来,正坐在树枝上呢。每一棵树上他都看到有一个小孩。那些树看到小孩子们回来了都高兴得鲜花怒放,伸开臂膀在孩子们头上轻轻地摆动着。小鸟四处飞翔,快乐地叽叽喳喳直叫唤,花儿们透过青草抬眼望着,咯咯地笑着。这情景多么美好啊,只是有个角落仍然是冬天。那是花园里最偏僻的一个角落,那里站着个小男孩。他太小了,够不着爬到树枝上,正在树底下转来转去,哭得很伤心。那棵可怜的树还是霜雪缠身,树顶上还是北风怒号。“爬上来吧!好孩子。”树在叫着,拼命把树枝垂下来,但那孩子个头真是太小了。 看到这幅情景,巨人的心软了。“我多么小气自私啊!”他说,“现在我知道了为什么春天不肯来这里。我要把那可怜的小孩放到树的最高顶上,然后我要把墙推倒,我的花园要成为孩子们的游乐场,永远永远。”他对自己早先所做的事真是后悔极了。 于是他悄悄地溜下楼,很轻很轻地打开大门,走进花园中。但是孩子们一看到他全吓坏了,一溜烟都跑掉了,整个园子又变回了冬天。只有那个小男孩没跑,因为他眼睛里全是泪水,看不到巨人正走过来。巨人从他身后蹑手蹑脚地靠了上前,用一只手轻轻地把他抱住,举起来放到树上。那树一下子就开满了鲜花,鸟儿也都飞过来,停在上面唱歌,小男孩伸出双臂,一把搂住了巨人的脖子,亲了他一下。别的孩子看到巨人不再像以前那样坏了,都跑回来,随着他们春天也跟过来了。“从今往后,这就是你们的花园了,孩子们。”巨人说着,操起一把大斧头,把围墙敲掉了。正午时分人们出来赶集路过,看到巨人正和孩子们在园子里玩,大家从来都没见过有这么美丽的花园。 一整天下来,他们都在玩。天黑了,孩子们上前跟巨人道别。 “但你们的小伙伴在哪儿,”他问,“那个我把他举着放到树上的男孩子?”巨人最疼他了,因为那孩子亲了他。 “我们不知道,”孩子们回答,“他走了。” “你们一定要告诉他,叫他明天别忘了再来。”巨人说。但孩子们都说他们不知道他住哪儿,以前也没见过他。巨人听了非常伤心。 每天下午一放学,孩子们都会过来跟巨人一起玩。但那个巨人最爱的小男孩再也没出现过。巨人对所有的小孩都很好,但他一直想念着他的第一个小朋友,老是说起他。“真想再见到他啊!”他常常叨念着。 许多年过去了,巨人现在很老了,身体也很弱了。他玩不动了,于是就坐在一张巨大的扶手椅上,一边看小孩们玩游戏,一边欣赏自己的花园。“我有许多美丽的鲜花,”他说,“但是孩子们是最美丽的花朵。” 一个冬日的早晨,他起床穿衣时望出窗外。他现在不讨厌冬天了,因为他明白冬天不就是春天在睡觉,花儿在休息嘛。 突然他讶异地揉着双眼,定睛看了又看。真太奇妙了。在花园最远的角落里有一棵树开满了可爱的白花,树枝全是金的,挂满了银色的果实,树下面就站着那个他疼爱的小男孩。 巨人大喜过望,跑下楼,冲进花园。他急匆匆地赶过草地,跑近那孩子。等他跑近一看,脸气得通红,问道:“是谁胆敢伤害你?”因为那孩子两只手掌上有钉过钉子的伤痕,两只小脚上也有钉痕。 “是谁胆敢伤害你?”巨人大叫,“告诉我,我用我的大刀砍了他。” “没人!”孩子回答,“这些是爱的伤痕。” “你是谁?”巨人问道,心中涌起一阵奇怪的敬畏,在那小孩面前跪了下来。 小孩微笑着看着巨人,对他说:“你让我在你的花园里玩了一次,今天你要同我一起去我的花园,那就是天堂。” 那天下午孩子们跑进花园时,看到巨人躺在那棵树底下死了,全身盖满了白花。 肝胆朋友 一天早晨,老河鼠从洞里探出头来,两颗珠子似的小眼睛亮晶晶的,胡须又灰又硬,尾巴像条长长的黑橡皮带。小鸭子在水塘里游来游去,黄黄的真就像一群金丝雀似的,他们的妈妈一身纯白,两条腿是真正的红色,正在教他们水中倒立。 “要是不会倒立,你们别想进上流社会。”她不断地对小鸭子说,还不时地做给他们看。但是小鸭子们都不理她。他们太小了,还不知道进入社会到底有什么好。 “这些孩子多不听话!”老河鼠嚷道,“哪天淹死了真是活该。” “才不是这么回事呢,”鸭妈妈回答,“万事开头难嘛,做父母的不耐心怎么行。” “啊!天下父母心,这我可不明白,”河鼠说,“我没有家小。说真的我从未成过家,也决不想成家。爱情固然好,但友情比爱情高出多多。老实说,我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什么能比肝胆交情更高尚更难得。” “那么请问,怎样才算是肝胆朋友呢,你有何高见?”一只绿色朱顶雀坐在附近的一棵柳树上,听到这番话,插嘴问道。 “没错,我也正想问呢。”鸭妈妈说着游到池塘尽头,来了个倒立,给她的孩子做了一个好榜样。 “多傻的一个问题啊!”河鼠嚷道,“如果朋友忠心肝胆,我会要他对我忠心耿耿,这还用说。” “那你会怎么回报他呢?”朱顶雀一边荡着一根银色的枝条,一边拍着他一对小翅膀,问道。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河鼠回答。 “那我就给你讲个肝胆朋友的故事吧。”朱顶雀说。 “故事同我有关吗?”河鼠问,“要是有关,我就听,虚构的东西我喜欢极了。” “也可以说同你有关。”朱顶雀回答。说着他便飞下来,站到河岸上,讲起肝胆朋友的故事。 “从前,”朱顶雀说,“有个老实的小家伙名叫汉斯。” “他很出众吗?”河鼠问。 “不出众,”朱顶雀回答,“我觉得他一点也不出众,但他有副好心肠,还有一张乐呵呵的、滑稽的大圆脸。他住在一座很小的农舍中,就他一个人,每天都在他的园子里干活。那地方的园子就数他的最漂亮,园里有石竹、紫罗兰、荠菜、虎耳草、番红花,玫瑰有粉色的和黄色的,堇菜花也有金色的、紫色的、白色的各种。那里还有耧斗菜和酢浆草、马郁兰和紫苏、樱草和鸢尾、黄水仙和丁香。这些花,一年到头依着各自的花季次第盛开,每个月一种接着一种,园中总有鲜花,总有美丽的东西可以观赏,总有阵阵清香扑鼻而来。” 朱顶雀接着往下讲:“小汉斯的朋友很多很多,但是最肝胆的是大块头磨坊主休斯。一点不错,有钱的磨坊主对小汉斯绝对是肝胆相照,每次路过他家花园,都要探进身来摘一大束花,要不就捋一把香草,如果有水果当季,就往衣兜里满满地装一些梅子啊樱桃啊什么的。 “‘真朋友就该不分你我。’磨坊主老这么说,小汉斯听了就点头微笑,觉得很得意有这么个情操高尚的朋友。 “有时候,说真的,邻居们都诧异,怎么从来不见有钱的磨坊主礼尚往来,给过小汉斯些什么,尽管他有一百袋面粉存在磨坊里,还有六头奶牛和一大群绵羊。可是小汉斯压根就不在这些事情上浪费心思,他最高兴的就是听磨坊主给他讲真朋友如何无私这些美妙的事情。 “就这样,小汉斯一天天在园子里干活。春天、夏天、秋天,这些日子他都非常快活,可到了冬天,他没有水果也没有鲜花可以拿到市场上去卖,又冷又饿地挨着苦日子,常常没晚饭吃就上床睡觉,只能拿几个干梨或者坚果充饥。还有,冬天里,他孤单得不得了,因为磨坊主这时从不来看他。 “‘只要下着雪,我去看小汉斯就没什么用,’磨坊主常常对他老婆说,‘因为人家有困难时就应该让他们安静,别登门打搅。这至少是我对友谊的理解,我确信不会错的。所以我应该等春天到了再去拜访他,他就能给我一大篮子报春花,这就让他高兴起来了。’ “‘你真会体贴人。’他老婆答道,她坐在壁炉边她那张舒服的扶手椅上,炉子里松木火烧得旺旺的。‘真是非常体贴。听你谈友谊可是一大享受。我敢说就是牧师都没你讲得动听,虽然他住的是三层楼房,小指头上还戴着金戒指。’ “‘但咱们不能叫小汉斯过来吗?’磨坊主年幼的儿子问,‘如果可怜的汉斯有困难,我会把我的饭分一半给他,还会带他看我的小白兔。’ “‘看你有多傻!’磨坊主叫起来,‘我真不知道送你上学有什么用。你好像什么都没学到。可不是,把小汉斯叫来了,看到咱们炉火烧得暖暖的,饭吃得饱饱的,红酒一桶一桶的,他说不定就嫉妒了,而嫉妒是最可怕的东西,人一嫉妒,心就坏了。我当然不能让汉斯的心变坏。我是他最好的朋友,始终都要盯着他点,别让他受什么诱惑上什么当。况且,要是汉斯来了,他说不定会向我赊欠借面粉,那我可不干。面粉是面粉,友谊是友谊,混不得。可不是,两样东西写起来都不一样,意思也很不同。这谁都看得到。’ “‘说得多好啊!’磨坊主老婆一边说着一边给自己倒了一大杯温啤酒,‘我真觉得晕晕乎乎了,就像在教堂里似的。’ “‘做事漂亮的人多了去了,’磨坊主应道,‘可说话漂亮的人就没几个,这就说明两者之间,言比行难,也比行好得多。’说着他隔着桌子严厉地盯着他的小儿子,盯得他羞愧地低下头来,满脸通红,捧着茶哭了起来。但人家才那么小,怪不得他呀。” “故事完了吗?”河鼠问道。 “当然没有,”朱顶雀回答,“这是开头。” “那你就老土了,”河鼠说,“如今会讲故事的人,个个都是从终局讲起,再说到开场,尾就结在中间。这是新方法。这些全是我那天从一个批评家嘴里听来的。那时他正和一个年轻人绕着池塘散步,就这事巨细无遗地高谈阔论了一番,我相信他一定是对的,因为他戴着副蓝眼镜,头顶是秃的,只要那年轻人说一句什么,他的回答都是‘呸’的一声。不过还是请你讲下去吧。我太喜欢那个磨坊主了。我自己心中也有形形色色美丽的情感,我们两人真可谓惺惺相惜。” “那好,”朱顶雀说道,两只脚一会儿这只一会儿那只轮流跳跃着,继续往下讲,“冬天一过,报春花开始星星点点地开出淡黄色的花来,磨坊主就对他老婆说他要下去看小汉斯。 “‘你啊,真是个好心人!’他老婆高声说道,‘心里总想着别人。别忘了带上那个大的篮子,好装花。’ “于是磨坊主用一条结实的铁链子把磨坊风车的风叶绑紧,就下山去了,胳膊上挎着那个篮子。 “‘早安,小汉斯。’磨坊主说。 “‘早安。’汉斯停下手中的活儿,身子支在铁锨上,满脸笑容地应道。 “‘这整个冬天你过得怎样啊?’磨坊主问。 “‘这个嘛,说真的,’汉斯大声说,‘你真好,还问起这事,真的是个大好人。只是冬天里我的日子怕有些难熬,不过现在春天来了,我很快活,我的花都开得很好。’ “‘冬天里我们常常念叨着你,汉斯,’磨坊主说,‘老挂念着你日子过得怎样。’ “‘有心了,’汉斯应道,‘我还有点怕你是不是忘了我呢。’ “‘汉斯,你这么说就让我吃惊了,’磨坊主说,‘朋友是忘不了的。这就是友谊的妙处,但恐怕你不懂生活的诗意。瞧你的报春花多好看啊,我顺便夸一句!’ “‘这花是开得好,’汉斯说,‘我运气还真好,花开了这么多。我这就要拿到市场上卖给市长的女儿,有了钱就去把我的手推车赎回来。’ “‘赎回手推车?你是说你把车给当了?真是蠢透了!’ “‘唉,老实说,’汉斯答道,‘这也是迫不得已啊。你也知道,冬天的日子真难熬啊,我真的连买面包的钱都没有。所以我先是当掉我礼拜天穿的衣服上的银纽扣,接着当我的银链子,又当了我的大烟斗,最后当了手推车。但我要把这些全赎回来。’ “‘汉斯,’磨坊主说,‘我把我的手推车给你。车是不太好,可不是,一边板没了,轮子也有点问题,但不管这些,我还是给了你吧。我知道我这么做是非常慷慨的,许多人会觉得我傻透了把车给了人,但我跟别人不同。我认为慷慨是友谊的根本,况且,我自己也买了辆新的手推车。没错,你不用着急,我会把车给你的。’ “‘啊,你真够朋友,’汉斯说道,那张滑稽的大圆脸高兴得发亮,‘我修起来不费功夫的,我屋里就有块木板。’ “‘有块木板!’磨坊主说,‘咳,我正缺块木板来修我仓库的房顶呢,一个洞挺大的,要是不补麦子就全潮了。真巧啊,你说有木板!好心有好报,真没的说了。我给你手推车,你这就给我木板。当然,手推车比木板要值钱多了,但是真朋友绝不计较这些。拜托你这就拿来,我今天马上开始修仓库。’ “‘没问题。’小汉斯大声说着,便跑进园中的棚子把木板拖了出来。 “‘并不是很大啊,’磨坊主盯着木板说,‘恐怕我用来补了仓库屋顶后,就没什么剩下来给你修车用了。当然,这可不能怪我。好啊,我给了你手推车,我敢肯定你会给我些花作报答的。篮子在这儿,要装得满满的。’ “‘满满的?’小汉斯问道,口气很是凄楚无奈,因为那篮子实在太大了,他知道要是装满了自己就没什么花好拿到市场上卖了,他可急着要赎回他的银扣子呢。 “‘是啊,没错,’磨坊主答道,‘我给了你手推车,让你给我点花我觉得不过分吧。我兴许错了,但我应该想到朋友之间,真朋友之间,是来不得半点自私小气的。’ “‘我亲爱的朋友,我最好的朋友,’小汉斯嚷起来,‘我园子里的花全由你拿吧。只要你说我好,不管怎样都比银扣子值。’说着他跑去把他所有漂亮的报春花全摘来装满了磨坊主的篮子。 “‘再见,小汉斯。’磨坊主说着扛起木板拎起大篮子上山去了。 “‘再见。’小汉斯说着便兴冲冲地挖起地来,那手推车着实令他高兴。 “第二天,他正在比画着往门廊上钉一些金银花,突然听到路上传来磨坊主的声音在叫他,便从梯子上跳下来,跑过花园,探出头往墙外看。 “是磨坊主肩上扛着一大袋面粉。 “‘亲爱的小汉斯,’磨坊主说,‘替我把这袋面粉扛去市场好吗?’ “‘哦,真抱歉,’汉斯说,‘我今天真特别忙呢。我要把我所有的藤蔓植物都钉上墙,所有的花都得浇水,所有的草都要剪。’ “‘噢,真是的,’磨坊主说,‘我看,凭我要给你手推车,你还拒绝帮忙,这就不够朋友了。’ “‘啊,别这么说,’小汉斯嚷起来,‘我再怎么也不会不够朋友的。’说着就跑去取帽子,双肩扛起那一大袋面粉,一溜歪斜地往市场走去。 “天非常热,路上尘土飞扬的,没等汉斯走到第六英里的里程石,人就累坏了,只好坐下来歇口气。但是,他还是鼓足气力往前走,终于走到了市场。他在市场上等了一些时候,把那袋面粉卖了个非常好的价钱,就赶紧往家赶,怕耽搁太晚说不定路上会碰上打劫的。 “‘今天可真累得够呛,’小汉斯上床睡觉时自语道,‘但我很高兴没有拒绝磨坊主,因为他是我最好的朋友,而且,他还要把他的手推车给我。’ “第二天一大早,磨坊主下山来取他的面粉钱,但小汉斯真太累了还没起床呢。 “‘天哪,’磨坊主说,‘你真太懒了。怎么着,凭我要给你手推车,我还以为你干活会更卖力呢。懒惰可是大罪一条啊。我怎么也不想让我的哪个朋友好吃懒做。你千万别怪我对你直话直说。要不是拿你当朋友,我才不会这么说呢。但要是不能肝胆相照真话真说,那还算什么肝胆朋友?谁都知道说好话,恭维奉承人,但真朋友总是说些不好听的,哪怕说的话戳人家心窝呢。的确是,如果朋友够真够肝胆,就宁可忠言相告,因为他知道这是为了人家好。’ “‘我真非常抱歉,’小汉斯说着,一边揉着双眼一边脱下睡帽,‘但我真的累坏了,心想可以在床上多躺一会儿呢,听听鸟叫。你知道我听了鸟叫,活就干得更好吗?’ “‘那就好,我很高兴,’磨坊主说着拍了拍小汉斯的背,‘我要你一穿好衣服就上来到我的磨坊,替我修仓库屋顶。’ “可怜的小汉斯正急着要去自己的园子里干活呢,因为花有两天没浇水了,但他不想拒绝磨坊主,因为磨坊主对他这么够朋友。 “‘我要是说我忙,你会觉得我不够朋友吗?’他怯怯地、不好意思地小声问道。 “‘噢,可不是,’磨坊主答道,‘我觉得我并没有要求你很多,看在我要给你手推车的分上。可当然了,你要是不答应,那我就走了,自己干去。’ “‘啊,这绝对不行。’小汉斯大叫着跳下床,穿好衣服,上山去了仓房。 “他在那里干了一整天活,直到太阳落山,这时磨坊主来了,看他活干得怎样。 “‘你把仓房顶上的洞补好了吗,小汉斯?’磨坊主喜滋滋地大声问。 “‘全修好了。’小汉斯答道,从梯子上爬下来。 “‘啊哈!’磨坊主说道,‘替别人干活,没有比这更愉快的了。’ “‘能听你说话,真是一大福气,’小汉斯坐下来揩着额头上的汗回答道,‘非常大的福气。可是我怕我怎么也想不出像你这样美好的念头。’ “‘会有的,好念头会有的,’磨坊主说,‘但你必须多下功夫。目前你只有友谊的实践,日后哪天就会有友谊的理论。’ “‘你真觉得我会有理论吗?’小汉斯问。 “‘这个我不怀疑,’磨坊主答道,‘但这会儿你修了屋顶,该回家歇息,因为明天我要你把我的羊群赶到山上去。’ “可怜的小汉斯听了一声也不敢吭。第二天一早磨坊主就把羊带到汉斯的农舍前,他便赶着羊上山去了。上山下山花了整整一天,回来后他累得在椅子上就睡着了,一觉睡到了天大亮。 “‘这真是个好日子,能在园子里美美地待上一阵。’他说着便立即出去干起活来。 “可不知怎么搞的,他就是无法去照料自己的花,因为他的朋友磨坊主总是过来要他去干些长活,要不就叫他去磨坊帮忙。有时候小汉斯也非常懊恼,因为他怕那些花会觉得自己把它们给忘了,但他还是自我安慰说有磨坊主这个好朋友。‘而且,’他常说,‘他还要给我手推车呢,那可是不求回报的慷慨之举啊。’ “就这样,小汉斯不停地替磨坊主干着活,磨坊主不停地给他说些关于友谊有多美好的话,这些话汉斯都记在笔记本里,晚上常常拿出来温习,因为他很好学。 “有天晚上小汉斯正坐在火炉边,忽然听到门口传来一声很响的敲击声。那天正赶上刮风下雨,最初他还以为那不过是风雨撞门罢了。但是又响了一声,又一声,比刚才两声更响。 “‘不知是哪个可怜的赶路人。’小汉斯寻思道,便往门口跑去。 “门外站着的是磨坊主,一只手提着个风灯,另一只手拄着根大手杖。 “‘亲爱的小汉斯,’磨坊主大叫,‘我碰上大麻烦了。我家小孩从梯子上摔下来受了伤,我这正叫医生去。可是医生住得很远,天又黑,又这么风雨交加的,我刚才突然想起,让你替我跑一趟要好多了。你知道我要给你手推车的,所以呢,干点什么作为回报也算是礼尚往来。’ “‘没问题,’小汉斯高声回答,‘你来找我,是我的荣幸,我这就去。但你必须把风灯借给我,要不天这么黑,我怕会掉到沟里去。’ “‘我真抱歉,’磨坊主答道,‘这风灯可是新的,要出了什么差池那我就惨了。’ “‘那好,不要紧,我不用灯也行。’小汉斯说着,拿下他的大皮衣和暖和的红帽子穿戴好,脖子系上一条围巾,就上路了。 “一路上狂风暴雨,四周漆黑一片,小汉斯几乎什么都看不见,风刮得他站都站不稳。但是他非常勇敢,就这么走了大约有三个小时,终于到了医生家,他走上前去敲门。 “‘谁呀?’医生大声问,头从卧室窗口探了出来。 “‘大夫,是我,小汉斯。’ “‘你有什么事,小汉斯?’ “‘磨坊主的儿子从梯子上摔下来,受伤了,磨坊主要你马上过去看看。’ “‘好的!’医生说着,吩咐备马,还有大靴子和风灯,下了楼,骑上马往磨坊主家奔去,小汉斯跌跌撞撞地跟在后头。 “但是暴风雨越来越猛,大雨如注,小汉斯看不清方向,也跟不上马。终于他迷路了,不知不觉间走到了沼泽地,那地方可危险了,烂泥下全是深坑,就在那里,可怜的小汉斯淹死了。第二天,几个牧羊人发现他的尸体漂在一大片水上面,就捞起来抬回到他的农舍。 “人人都出席了小汉斯的葬礼,因为他人缘好。磨坊主是丧主。 “‘我是他最好的朋友,’磨坊主说,‘顺理成章的我应该在最佳位置。’于是,他就走在送葬队伍的最前头,身穿一袭黑长袍,不时地用一条大手帕擦眼睛。 “‘小汉斯的死对我们都是个大损失。’铁匠说。这时葬礼已经结束,大家舒舒服服地坐在客栈里,吃着甜点心,喝着加了香料的葡萄酒。 “‘怎么说对我都是一大损失,’磨坊主应道,‘怎么说,我对他是好得把自己的手推车都给了他,这下我真不知道该拿那车怎么办了。放在家里碍手碍脚的,破得厉害又卖不出钱。从今往后我要小心别再送人东西了。人一慷慨就吃亏。’” “接着呢?”河鼠等了好一会儿,问道。 “接着呢,故事讲完了。”朱顶雀说。 “可是那磨坊主后来怎样了?”河鼠问。 “啊哈,这个我真不知道,”朱顶雀回答道,“我才不在乎呢。” “明摆着你没有同情心。”河鼠说。 “恐怕这故事里的警世道理你还不太明白。”朱顶雀回了一句。 “故事里的什么?”河鼠尖叫一声。 “警世道理。” “你是说这故事还有警世道理?” “当然了。”朱顶雀说。 “好吧,真是的,”河鼠说,一脸的怒气,“我觉得你开始讲之前就应该跟我说清楚。如果你说了,我就不会听你的故事。说实在的,我该回你一声‘呸’,就像那个评论家。但我现在回一声也行。”说着,他大着嗓门叫一声“呸”,尾巴一撩,进洞去了。 “你喜不喜欢河鼠?”鸭妈妈问道,过了一会儿便双脚划着水游上前来。“他有很多优点,但要我说嘛,我这做母亲的,看见有谁铁了心不成家就会掉眼泪。” “我怕是惹他生气了,”朱顶雀答道,“其实我是给他讲了一个带有做人道理的故事。” “哎呀,做这种事从来都是很危险的。”鸭妈妈说。 我觉得她这话很有道理。 不同凡响的冲天炮 国王的儿子要结婚了,全国上下一片喜气洋洋。王子等他的新娘等了有整整一年,新娘终于来了。她是位俄国公主,从芬兰坐着六匹驯鹿拉的雪橇一路赶过来。雪橇的样子像只金色的大天鹅,天鹅的两只翅膀之间就坐着小公主,她的貂皮长袍直盖到脚边,头上戴着一顶很小很小的银线帽子。她人白得像她常年居住的雪宫。她是这么的白,坐着雪橇穿过街道时,百姓们都啧啧称奇。“她就像一朵白玫瑰!”他们嚷道,纷纷从阳台上朝她撒下鲜花。 在城堡的门口,王子正等着接她。王子的眼睛是紫罗兰色的,像梦一般,头发的颜色宛如纯金。他一看到公主,便单膝跪下,亲吻了一下她的手。 “画中的你真美,”他轻声说道,“可是你比画中更美。”小公主一听脸都红了。 “她刚才像朵白玫瑰,”一个小侍卫跟站在他旁边的人说,“但现在成了朵红玫瑰。”宫里的人听了都非常高兴。 接下来的三天,个个都在说着“白玫瑰,红玫瑰,红玫瑰,白玫瑰”。国王下令,给那侍卫加薪一倍。因为这侍卫本来连一分薪水也没有,加薪一倍对他也就没什么用了,但这被看作是一项大荣耀,理所当然地登在了《宫报》上。 三天过了,举行婚礼。婚礼办得辉煌华丽,新娘新郎手牵着手,从一个紫天鹅绒华盖下走过,华盖上绣着一粒粒小珍珠。接着是盛大的国宴,从开始到结束有五个钟头。王子和公主坐在大殿的首位,用一个透明的水晶杯喝酒。只有真正的有情人才能用这个杯子喝酒,因为如果是虚情假意,那么嘴唇一碰,这杯子就浑浊变灰,失去光泽了。 “很清楚,他们俩相亲相爱,”小侍卫说,“像水晶一样透明清楚!”国王于是再次给他加薪一倍。 “多大的一份荣耀啊!”朝臣个个全欢呼起来。 宴会过后是舞会。新娘和新郎要一起跳玫瑰舞,国王答应了要吹笛子。他吹得糟糕透了,但谁也不敢实话告诉他,因为他是国王。的确是,他只懂吹两个调调,而且从来都闹不太清楚在吹的是哪个调。但这无关紧要,因为不管他吹的啥,大家都高呼,“吹得好!吹得好!” 节目单上的最后一项是烟花盛会,定于午夜正点燃放。小公主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过烟花呢,所以国王命令她大婚那天皇家的烟花炮手必须在场伺候。 “烟花是什么样子的?”有天早上她在阳台上散步时还问了王子。 “烟花啊,就像北极光,”国王说,他总是抢答问题,尽管人家问的并不是他,“只是要自然得多。我自己呢,更爱看烟花,而不是星星,因为你永远知道什么时候烟花要出现了,而且像我自己吹的笛子一样令人喜欢。你一定要看。” 于是在御花园的一端搭起了一座高台,等皇家烟花炮手一把诸事安排妥当,烟花炮们便开始交谈起来了。 “世界真美,”一枚小爆仗嚷道,“就看看那些黄郁金香吧。嘿!那些花,就是变成真的炮仗也不会比现在好看。我真高兴,走了这么趟路。旅行真好,令人长见识,有什么成见也化解了。” “国王的花园不是世界,你这傻瓜爆仗,”一支大大的罗马烛光炮说,“世界可大呢,你得花三天才看得明白。” “你喜欢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是你的世界。”一支轮转烟花炮若有所思地喊道。她早年曾恋上一个旧松木盒,总为自己有颗破碎的心而自豪。“只是爱情如今已不时髦了,被诗人们给糟蹋了。他们老写爱情,写来写去弄得没人相信了,这不出我意外。真正的爱情是痛苦,是沉默。记得曾几何时,我——但是现在,别提了。浪漫情怀过时了。” “胡说!”罗马烛光炮回应道,“浪漫是不死的情怀,犹如明月,永生不灭。那新娘和新郎,比如说,就非常的相亲相爱。这都是我今早从一个棕色纸做的火药筒那里听来的,他刚好和我同在一个抽屉里,宫里最近的新闻他知道。” 但轮转烟花炮直摇头。“浪漫情怀死了,浪漫情怀死了,浪漫情怀死了。”她咕哝着。她是那样一种人,觉得什么事只要不停地说上好多遍,最后就成真的了。 突然,传来一声刺耳的干咳,大家全四下张望起来。 那声音来自一个高高的、样子不可一世的冲天炮,他被系在一根长长的竿子顶端。他如果要说什么,总会先咳嗽一声,以便引起注意。 “哦哼!哦哼!”他说道。大伙儿全听过来了,就可怜的轮转烟花炮没有,她还在摇着头,咕哝着:“浪漫情怀死了。” “肃静!肃静!”一枚炮仗嚷道。他很有一副政客的派头,总是在地方选举中大出风头,因此懂得怎么使用议会里的套语。 “死得没救了。”轮转烟花炮轻轻嘀咕了一声,睡着了。 等大伙儿全静下来后,冲天炮马上又咳了第三声,便开始说话。他说话的声音非常慢,非常与众不同,好像在口授他的生平回忆,而且眼睛总是从听话人的头上望过去。说实在,他真是气度不凡。 “国王的儿子真走运,”他评论道,“成婚之日刚巧碰上是我要燃放的日子。真的,即使安排在先,对他来说也不会比这更好了,王子们总是走运的。” “天哪!”刚才那枚小爆仗说,“我还以为是另一回事,燃放我们是为了给王子贺喜呢。” “对你或许如此,”冲天炮回答,“的确,我不怀疑对于你是如此,但对于我就不同了。我是个非常不同凡响的冲天炮,双亲就已是不同凡响了。我母亲当年是她那个时代最显赫的轮转烟花炮,以其优雅的舞姿闻名。那天她亮丽登场大展身手,空翻转了十九轮才熄灭,而每转一轮她都向天撒出七颗粉红色的星星。她直径三英尺半,是用最好的火药制造的。我父亲是个冲天炮,跟我一样,而且是法国血统。他飞起来高得不得了,大家还怕他再也不落回来呢。但他还是回来了,因为他心地善良,并且还裹着一阵金色的星雨来了个最耀眼的回落。他的表演报纸纷纷报道,用词恭维有加。的确是,《宫报》说他是烟化艺术的一大胜利。” “烟花艺术,烟花艺术,你说的是,”一枚孟加拉烟火炮说道,“我知道该说是烟花艺术,因为我看到这个词就在我自己的炮筒上写着呢。” “哼,我说了是‘烟化’。”冲天炮回了一句,口气严厉,孟加拉烟火炮被这气势镇住了,就开始去欺负旁边的小爆仗们,好显得自己仍不失为一个有头脸的人物。 “我刚才是说,”冲天炮接着讲,“我刚才是说——我刚才是说什么来着?” “你在说你自己。”罗马烛光炮回答。 “当然当然。我知道是在论述某个有趣的课题,却被粗鲁地打断了。我讨厌任何形式的粗鲁和无礼,因为我极为敏感。天底下没有谁有我这么敏感了,这一点我很清楚。” “人要是敏感了会怎样?”刚才那个政客炮仗问罗马烛光炮。 “人敏感了,会因为自己长鸡眼,就老去踩别人的脚指头。”罗马烛光炮悄悄地回答,炮仗一听差点笑爆了肚皮。 “拜托,你笑什么?”冲天炮质问,“我都没笑。” “我笑,因为我心里高兴。”炮仗答道。 “这个理由非常自私,”冲天炮怒冲冲地说,“你有什么权利高兴?你应该想到别人。实际上,你应该想到我。我总是想到我自己,我希望其他人都能这样。那就是我们所说的同情。这是个美德,而我在这方面很有造诣。想想看,比如说,我要是今晚有个三长两短,那对于每个人都是多大的不幸啊!王子和公主再无幸福可言,他们整个婚姻生活便毁于一旦;而国王呢,我知道他过不了这个坎的。真的,一想到自己身处的地位有多重要,我几乎都要感动得掉眼泪。” “要是你想带给人欢乐,”罗马烛光炮嚷道,“那你最好别把自己弄湿了。” “可不是,”孟加拉烟火炮高呼道,他现在心情好些了,“那不过是寻常知识罢了。” “是寻常知识,没错!”冲天炮愤愤地说,“你忘了我可是非比寻常,我是非常的不同凡响。哼,寻常知识谁都明白,只要他们没有想象力就成。但是我有想象力,因为我想东西从来不看它们真的是怎样,我总想它们是很不寻常的。至于说不把我自己弄湿,显然在座的没有哪位对一颗多情的心有一丁点欣赏能力。而我就很幸运,没拿这当回事。只有一个东西能支撑人一辈子,那就是意识到比起自己,其他人个个都低劣得无以复加。这个感觉,我一直都在培植。但是你们个个都没心没肺的,在这里嬉笑作乐,好像王子和公主刚才并没有结婚似的。” “嗯,真的,”一个小小的火气球高声说道,“干吗不呢?这可是个大喜日子啊,等我飞上天空时,我要把这一切都说给星星听。你们会看到星星眨眼睛的,那就是我在给他们说新娘有多漂亮。” “啊!瞧这眼界,多小家子气啊!”冲天炮说,“但这正如我所料。你没有料,腹中空空。可不是,也许王子和公主会去一个地方住下,那里有条深深的河,也许他们只有一个独子,一个金色头发紫罗兰色眼睛的小男孩,长得跟王子本人一样,也许有一天他会和保姆一起出去散步,也许保姆会在一棵大接骨木树下睡着了,也许那小男孩会掉进河里淹死了。这真是飞来横祸啊!天可怜见,痛失独子!真太吓人了!我会伤心死的。” “可是他们并没有痛失独子啊,”罗马烛光炮说,“他们并没有遭到什么飞来横祸啊。” “我从没说过他们遭遇横祸,”冲天炮应道,“我说的是他们也许会。要是他们真的痛失独子了,那这事再多说也没用了。我就讨厌事后空追悔的人。但我想到他们也许会痛失独子,心里便有装不下的难受。” “你当然装不下难受了!”孟加拉烟火炮嚷道,“你有的只是装的腔作的势。说真的,我还没见过哪个有你这么装腔作势的。” “我还没见过哪个有你这么粗鲁的,”冲天炮说,“你不明白我对王子的友情。” “什么,你连他是谁都不认识呢。”罗马烛光炮吼道。 “我从未说我认识他,”冲天炮回答,“我敢说要是我认识他,那压根就不会成为他的朋友。认识自己的朋友是非常危险的。” “你真的还是别把自己弄湿了,”火气球说,“这可重要了。” “对你是重要非常,这我不怀疑,”冲天炮回答,“但我呢,高兴哭就哭。”说着他还当真声泪俱下地哭起来,泪水顺着系他的竿子流下来,像下雨似的,差点没把两只小甲虫给淹死了。那两只小虫正想一起建个房,找一处干爽的地方好好住下呢。 “他一定真的很浪漫,”轮转烟花炮说道,“没什么好哭的他也哭得出来。”她说着深深叹了一口气,心中想起当年的松木盒。 但是罗马烛光炮和孟加拉烟火炮还是一肚子火,不住口地高声叫着:“骗人!骗人!”他们极为实际,只要有什么东西他们反对,就说那是骗人。 接着月亮出来了,像个美丽的大银盘,星星也一闪一闪地出来了,王宫那边传来一阵音乐声。 王子和公主第一对上场领舞。他们跳得多美啊,连高高的百合花都从窗外偷眼望进来看他们,大朵大朵的红罂粟花也点着头打拍子。 接着,钟敲十点,十一点,再就是十二点。午夜的最后一声钟敲响,众人都出来到阳台上,国王派人叫来了烟花炮手。 “烟花表演开始吧。”国王说。皇家烟花炮手深深一鞠躬,走下阳台到了御花园尽头。他有六名随从,每人手执一根长竿子,顶端是点亮的火炬。 场面当然很壮观了。 嗖!嗖!嗖!轮转烟花炮上去了,一圈又一圈地转着。砰!砰!砰!罗马烛光炮上去了。接着是小爆仗们四处欢舞,孟加拉烟火炮又把一切映得通红。“再见了。”火气球嚷道,他腾空飞起,撒下细细的蓝色小火星。轰!轰!轰!炮仗们应声而起,尽情玩了个痛快。大家都表演得很出彩,除了那个不同凡响的冲天炮。他那么一哭,全身湿透了,根本飞不起来。他里面最好的东西就是火药,可火药叫泪水湿得一塌糊涂,一点用也没有。他所有的穷亲戚,那些他一跟他们说话就会嘿嘿讥笑两声的穷亲戚,个个都腾空而起,金灿灿地绽放了一片又一片火树银花。好啊!好啊!宫廷上下齐声欢呼,小公主高兴得直笑。 “我猜他们是要把我留到哪个盛典上用,”冲天炮自语道,“肯定是这个意思。”说着摆出一副更加不可一世的神气。 第二天,工人来收拾整理花园。“这无疑是来了个代表团,”冲天炮说,“我要以同我地位相配的威仪来接见他们。”于是他翘起鼻子,煞有介事地皱起眉头,好像在思考哪个重要非常的问题。可是来人根本就没注意到他,直到临离开时,他们中有一个瞥见他在那儿。“喂!”他叫道,“好一个烂炮!”说着随手拎起扔过墙丢到外面沟里。 “什么烂炮?什么烂炮?”他一边在空中滴溜溜地转着一边说道,“这不可能!是灿烂之炮,那人就是这么说的。‘烂’和‘灿烂’听起来简直一模一样,也的确常常是一样。”说着他便掉进了烂泥中。 “这地方待着不舒服,”他评了一句,“但这无疑是哪个时髦的水疗地,他们把我送来疗养,恢复健康。我神经是衰弱得不行,需要休息调养。” 不一会儿有只小青蛙,眼睛亮闪闪的,身着一袭斑斑点点的绿外衣,游上前来。 “一个新来的,原来是!”青蛙说,“嗯,哪儿都比不上烂泥地啊。下雨天加上一条沟,就够我开心的了。你说下午有雨吗?我巴望着下雨,可天就这么一片蓝,云也没有。真可惜!” “哦哼!哦哼!”冲天炮说着开始咳嗽了。 “你声音真动听啊!”青蛙嚷道,“真就像一声蛙鸣,蛙鸣咯咯,当然是世界上最富音乐美的声音了。你今晚就会听到我们联欢俱乐部的演唱了。我们坐在老鸭塘里,就在那农夫家旁边,月亮一出来我们就开始唱。好听得很,每个人都躺在床上不睡听我们唱。说起来还是昨天的事儿呢,我听到农夫老婆对她母亲说,她晚上一刻都没合眼,就因为我们在唱歌。真觉得痛快,看到自己能这么走红。” “哦哼!哦哼!”冲天炮怒冲冲地咳着。他心中窝火得很,自己竟然插不上一句嘴。 “声音真动听,这没得说,”青蛙继续往下讲,“我希望你会过来到老鸭塘。我要去找我女儿了。我有六个漂亮的女儿,真怕让梭子鱼给碰上。他可是个大妖怪,会一口把她们当早饭吃掉的。好啦,再见。和你交谈真愉快,我说真的。” “交谈,交谈,亏你说的!”冲天炮说,“都是你一个人在讲,还交什么谈。” “总要有人听才是,”青蛙回答,“我喜欢由我自己来讲话。这省时间,也免得争论。” “可是我就爱争论。”冲天炮说。 “希望别这样,”青蛙自得地说,“一争论就俗得不得了,因为在优良的社会中人人都意见一致没有分歧。再说声再见吧,我都远远的看见我女儿啦。”说着小青蛙游走了。 “你这人真讨厌,”冲天炮说道,“而且非常没教养。我讨厌老拿自己说事的人,就像你,而别人也想说说自己啊,就像我。这就是我说的自私,而自私是最要不得的,尤其是对有我这种心性的人来说,因为我的同情心是出了名的。实际上,你应该以我为师,你找不到更好的楷模了。既然机会就在眼前,你还是抓紧为好,因为我眼看就要回宫里去了。我在朝廷里可是很得宠的,实际上王子和公主昨天成婚是给我贺的喜。当然你对这种事一无所知,因为你是个土包子。” “跟他说没用的。”一只蜻蜓说,他正坐在一株褐色的大芦苇顶上,“一点用也没有,他游走了。” “咳,那吃亏的是他,不是我,”冲天炮回答,“就因为他不听我说,难道我还住嘴不跟他说不成?我就喜欢听自己说话。这是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我常常自己一个人长时间地交谈,而且还聪明得有时连自己说的什么一句也不明白。” “那说真的你应该去教石油哲学。”蜻蜓答道,说着腾起他轻纱般可爱的双翼飞上天去。 “他真蠢得可以,不留下来!”冲天炮说,“我敢肯定,像如此滋养心灵的机会他不会经常碰到的。但我才不在乎呢。像我这样的天才总有一天会得人赏识的。”说着他在烂泥地里又陷深了一点。 过了一阵,一只大白鸭向他游过来。她的腿是黄的,脚上有蹼,因为走路时身姿摇曳被看作是个大美人。 “嘎,嘎,嘎,”她说道,“你这形状多怪啊!请问你是生来如此呢,还是遭遇意外落下的这模样?” “显然你一直住在乡下,”冲天炮回答,“要不你就会知道我是谁了。不过,不知不罪嘛。要其他人同自己一样了不起,那未免不公平。要是听到人家说我能一飞冲天,再裹着一团金雨降落,你绝对会大吃一惊的。” “我觉得这没什么,”鸭子说,“看不到这对谁有用。这么说吧,如果你能像牛一样犁田,像马一样拉车,要不能像牧羊犬那样守护羊群,那才叫有能耐呢。” “我的好老乡啊,”冲天炮嚷道,口气非常的傲慢骄矜,“我看出来你是个下等人。像我这种地位的人从来就不是有用的。我们学有所长,这就足够了。勤劳,不管哪种勤劳,我都看不上眼,更别提刚才你似乎在夸赞的那些能耐了。的的确确,我一向认为,苦力活不过是无所事事之人的苟且营生罢了。” “好吧,好吧,”鸭子说,她性格非常温良敦厚,同谁都不争不吵,“人各有品啊。我希望,不管怎样,你会在此地落户安家。” “啊!不会的,”冲天炮大叫,“我不过是到此一游,一次贵宾游而已。说实话,我觉得这地方乏善可陈。既不能上流社交,也不能清净独处。事实上,根本就是郊野一隅。我十有八九要回宫里去,因为我知道我命中注定要震惊世界的。” “我自己也曾经动过心思要投身公共事务,”鸭子回答,“有这么多的事情需要改革。的确,我以前担任过一个会议的主席,通过了几个决议,谴责所有我们不喜欢的事情。但是,似乎不见什么效果。现在我就热衷于家政,照料我的家庭。” “我生来是办大事的,”冲天炮说,“我的亲戚个个都是,连最卑微的也是。只要我们一出场,总会令万人瞩目。我自己还没真的出过场,但等我一出场,那就壮观了。至于家政嘛,这东西令人老得快,而且让人分心,想不了大事情。” “啊!生活中的大事情,真好啊!”鸭子说,“这让我想起我肚子有多饿了。”说着她顺流游走了,一路上叫着“嘎,嘎,嘎”。 “回来!回来!”冲天炮尖声叫道,“我还有好多话要同你说呢。”但鸭子一点也不理他。“我很高兴她走了,”他自言自语道,“她铁定是个庸碌之辈。”他往烂泥里又陷进了一些,开始想起天才的寂寞来。这时,突然从岸边跑来两个小男孩,身上穿着白罩衫,手里拎着个水壶和一些柴火。 “一定是代表团来了。”冲天炮说,于是尽力摆出一副威风凛凛的气势来。 “喂!”一个男孩叫道,“看有根破棍子!不知怎么搞的跑到这里来了。”说着他便把冲天炮从沟里捡起来。 “什么破棍子!”冲天炮说道,“这不可能!是魔棍,金魔棍,他就是这么说的。夸我是根金魔棍。实际上,他误将我看成是宫里的一个大官了!” “把它丢进火里吧!”另一个男孩说,“好让水烧得更快。” 于是他们把柴火堆在一起,把冲天炮搁在上面,生起火来。 “这下有得看啦,”冲天炮嚷道,“他们要在大白天将我放飞,让人人都看得见。” “咱们现在去睡会儿,”他们说,“等醒来时水就烧开了。”说着两人就躺在草地上,闭起眼睛。 冲天炮全身湿得不得了,要烧着得花很长时间。但火终于烧上来了。 “现在我要飞了!”他嚷道,把身子挺得紧绷绷的,“我知道我将飞得比星星还高得多,比月亮还高得多,比太阳还高得多。真的,我将飞得——” 嘶!嘶!嘶!他直飞起来。 “真痛快啊!”他嚷道,“我将永远就这么飞个不停。我太成功了!” 但是没有人看到。 接着他全身上下开始有股奇怪的发麻的感觉。 “我要炸开了,”他叫道,“我将让整个世界欢呼雀跃,我将惊天动地,让世人一个个整年不谈别的就光说我。”他还真的炸开了。砰!砰!砰!火药爆炸了。这毫无疑问。 但是没有人听到,就连那两个小男孩都在呼呼大睡。 过后,他就剩下那根棍子,落下来,打在了沟边散步的一头鹅背上。 “哎呀!”鹅大叫一声,“天要下棍子了。”说着赶紧跳到水中。 “我就知道我要震惊世界的。”冲天炮吐出最后一句话,便熄灭了。 小国王 那是他加冕日的前一天晚上,年轻的小国王一个人坐在他漂亮的房间里,朝臣们都不在左右。他们按照当时的礼仪规则,低头鞠躬到地,退到宫内大殿中,最后再跟礼仪教授上几堂课,因为他们当中有几个举止仍然甚为天然随意,这对朝臣来讲,不用说,是种非常严重的犯上行为。 这孩子——他还只是个孩子,才十六岁呢——看到朝臣们走了也不难过,把身子往后一仰跌坐在他柔软的绣花躺椅上,躺在那儿,睁大眼睛张着嘴巴,就像黄褐色的林中牧神,或者森林中一头刚被猎人套住的小动物。 说来也是,他真就是被猎人发现的,他们几乎是碰巧遇上了他,看到他四肢赤裸,手里拿着把笛子,正跟在一群羊后边。羊是那个把他带大的穷牧人的,他一直以为自己就是那牧羊人的儿子。其实他是老国王独生女的孩子,他母亲跟一个地位比自己低很多的人偷偷结了婚,生下他来——听一些人说,那是个外乡人,弹得一手绝妙好琴,琴声的魔力让年轻的公主爱上了他。也有人说,那是一个来自意大利海港里米尼的画家,公主对他敬爱有加,也许敬爱过火了,结果这人突然从城里消失了,连在大教堂里画的画都没完成——他那时生下来不过一个星期,有一天被人趁他母亲睡着了给偷偷抱走,交由膝下无子的一对普通农家夫妇养育,他们住在很远的森林里,从城里骑马要走一天多。是伤心过度呢,还是如宫中御医所宣布的那样染上瘟疫,或者如一些人话里话外传的,是喝了投在香料酒中的意大利烈性毒药,反正醒来不出一个小时,那个生下他的白皮肤女孩就气绝了。就在那个被委以重任的信使马鞍上驮着那婴儿,从跑得疲惫不堪的马上俯身敲响牧羊人的柴门时,公主正在下葬,尸身被放进城门外一处荒凉的坟地里挖开的墓穴中。据说那墓穴里还有一具尸首,是个年轻人的,有着漂亮非常的异国美貌,双手被绳子死死地反绑着,胸膛红红的有多处刀伤。 这些至少是街头巷尾偷偷流传的闲言碎语。可以肯定的是,老国王临死之际,不知是为自己的大罪大过后悔而动了恻隐之心,还是单单出于不让自己的王国嫡传无人的愿望,派人去把那孩子找了回来,并且当着内阁大臣们的面,认了孩子为继承人。 似乎就从被定为继位人的那一刻起,他便流露出那种奇怪的、注定对他的生命产生了如此巨大影响的爱美的激情。陪他去他专用套间的那些人常常说起,看到那些为他备下的华美服装和贵重珠宝,他怎么情不自禁地欢呼起来,又是怎么欣喜若狂地将身上的粗革皮衣和粗羊皮外套一把甩掉的。的确,他有时会想念林中生活的那种怡然自得,宫中那些每天占去他不少时间的繁文缛节也老是会令他烦不胜烦,但那瑰丽的宫殿——欢乐宫,他们说的——在这里他发现自己现在成了王,对他来说这里似乎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刚刚落成供他来取乐享福的。只要能从内阁会议或接见室脱身逃开,他二话没说就会直奔大楼梯,沿着那些镀金的铜狮像和铮亮的斑岩梯级跑下来,一间房一间房、一条走廊一条走廊地逛,仿佛要在美中求得令痛楚消弭、令病体康复的解药。 这些发现之旅过后,他把这种漫游称为发现之旅——的确,对他来说这是真正的奇境漫游——有时会有身材高挑头发金黄的宫廷侍卫陪着,他们身上的斗篷随风招展,好看的飘带翩翩飞扬;但常常是他一个人,借助某种灵敏的本能,几乎是种先知先觉的洞察,他感觉到艺术的秘密最好是在秘密中习得,而美,同智慧一样,喜爱孤独的崇拜者。 在这期间,流传着关于他的许多奇奇怪怪的故事。听说一位矮胖结实的市长前来代表全城市民发表一篇措辞华丽的献词,无意中见到他真心景慕地跪倒在一幅刚从威尼斯带来的名画前,这似乎预示着对某些新神祇的崇拜。另外一次,突然有几个钟头不见他人,大伙儿找了半天,终于在宫内北边一座角楼的一个小房间里找到他,只见他正如痴如醉地盯着一块希腊宝石看,那宝石上雕的是为爱神所钟爱的美男子阿多尼斯像。据传还有人看到他将温润的双唇紧贴在一座大理石古雕像的前额,那雕像是造石桥时从河床里挖出来的,上面刻有罗马皇帝哈德良的卑斯尼亚奴隶美少年安提诺斯的名字。他还整夜不睡,记下月光照在与月神相恋的美貌牧童安狄米恩的一座银像上时,会有什么效果。 所有稀罕昂贵的东西无疑都令他着迷,令他迫不及待地要搜罗到手,于是他派了许多商人出去。有些去跟北海粗犷的渔夫买琥珀;有些去埃及搜寻那珍奇的绿玉,那玉据说有魔力,只有在帝王陵墓中才见得到;有些去波斯买丝织地毯和彩绘陶器;还有些去印度,购买薄纱、着色象牙、月亮石和玉手镯、檀香木和蓝色彩釉器皿还有细羊毛披肩。 但最让他上心的是他加冕时要穿的王袍,那是用金线织的,还有镶满红宝石的王冠,还有镶着一排排一圈圈珍珠的权杖。的确,这些就是他今晚躺在他豪华的沙发上,望着壁炉里大块的松木渐渐燃尽时,心里正在思忖着的事。设计是出自当时最有名的艺术家之手,呈给他过目都有好几个月了,他也命令工匠们日夜赶工依图制作,同时找遍天下也要得到配得上他们工艺的珠宝。他想象着自己站在大教堂高高的圣坛上,身着精美的王袍,一丝微笑在他孩子气的嘴唇上荡漾流连着,那双林中带来的黑眼睛也闪闪发亮。 过了一些时候他站起身来,斜倚着壁炉烟囱的雕花庇檐,四下望了望灯光昏暗的房间。墙壁上挂着富丽的织锦画,呈现的是《美之胜利》。一个大橱子,嵌着玛瑙和彩色琉璃,占满了房间一个角落,正对着窗立着一个精美无比的柜子,漆面都饰以金粉和金箔拼贴,柜里放着一些精致的威尼斯玻璃酒樽和一个黑纹玛瑙杯。床单上淡淡地绣着些罂粟花,好像是从倦极而困的手上掉下来似的,带凹槽的芦饰象牙柱高高地支起天鹅绒的华盖,华盖上装饰着一大簇一大簇鸵鸟羽毛,如同白色的泡沫,喷向带回纹饰的暗银色天花板。一尊笑嘻嘻的水仙美少年那西塞斯的青铜像,将一面擦得亮亮的镜子高举在头顶。桌子上放着一个紫晶盆。 望出窗外他看得见教堂巨大的圆顶,像个大气泡浮现在影影绰绰的一片屋顶上空,河边雾霭蒙蒙的平台上,哨兵无精打采地来回踱着步。远远的一处果园里,有只夜莺在歌唱。一阵茉莉花的暗香从开着的窗子飘进来。他把棕色的鬈发从额头往后一掠,拿起一把琉特琴,信手在弦上弹拨着。渐渐地他眼皮发沉,垂了下来,一股奇怪的困倦传遍全身。他从来没有这么深切地,或者说这么精微愉悦地感受到美景美器的魔力与神秘。 等钟楼敲响半夜的钟声时,他按了下铃,内侍们就进来,礼仪繁杂地为他脱袍更衣,往他手上洒玫瑰水,往他枕头上撒鲜花。过了一会儿他们退出房间,他也就睡着了。 睡着睡着他做了个梦,梦是这样的:他觉得自己正站在一间长长的顶楼上,天花板很低,周围嗡嗡嗡嘎嘎嘎的是许多织布机在响。惨淡的日光从格子窗探进来,照给他看那些形容枯槁的织工正在织机上俯身干活。一些脸色苍白、病容恹恹的孩子蜷伏着蹲在大大的横梁上。梭子穿过经纱时他们提起沉重的压板,梭子一停,他们便放开手让板落下将纱线压紧。他们饿得脸都扭曲了,两手干枯,不停地哆嗦发抖。一些面黄肌瘦的妇人坐在一张桌子边埋头做针线。这地方臭气冲天,空气又脏又闷,墙壁上湿漉漉地滴着水珠。 小国王走到一个织工跟前,站在一边看着他。 那织工气冲冲地看了他一眼,说道:“你是谁,这么盯着我看?敢情是我们主人派来监工的探子?” “你们的主人是谁?”小国王问。 “我们的主人!”织工嚷道,语气中充满苦涩,“他是个同我一样的人。说实在的,我们的差别就在,他穿绫罗绸缎,我破衣遮身,我饿得发慌,他撑得难受。” “这是个自由的国度,”小国王说,“你并非谁的奴隶。” “打仗时,”织工回答,“打赢的让打输的成为奴隶,和平时,有钱的让没钱的成为奴隶。我们得做工谋生,可他们给的工钱少得可怜,还不够我们活命。我们整天为他们累死累活,他们让金库堆满黄金,我们的孩子没等长大就萎蔫了,我们爱的人一张脸也变得冷冰冰恶狠狠了。我们踏着脚压榨葡萄,酿出的酒却是给别人喝的。我们播种麦子,自己的饭桌上却什么也没有。我们身戴枷锁,尽管无人看见。我们实为奴隶,尽管人说我们一身自由。” “全都是这样的吗?”小国王问道。 “全都是这样,”织工回答,“不管年长年轻,不管是男是女,也不管是小孩还是老人,全都一样。商人盘剥我们,要我们做什么我们就得做什么。教士骑马路过,数着他的珠串点算祷告的人数,可就是没人关心我们。在我们不见天日的陋巷里,贫穷虎视眈眈地潜行着,罪恶涎着脸醉醺醺地紧跟在后头。清晨,凄苦将我们唤醒,入夜,羞惭与我们同桌。但是这一切关你什么事?你和我们不是一类人。你的脸太快活了。”说着他阴沉着脸掉开头,把梭子往织布机那头扔过去,小国王看到那上面穿着的是金线。 一阵巨大的恐惧揪住他的心,他问织工:“你织的是什么袍?” “是小国王加冕穿的王袍,”他回答,“这关你什么事?” 小国王大叫一声醒了过来。啊!他这是在自己的房间里,透过窗户还看到蜜黄色的大月亮挂在朦胧的天空中。 他又睡着了,做了个梦。这是他的梦: 他觉得自己正躺在一只大船的甲板上,有一百个奴隶在划这船。他身边的一块地毯上坐着船长,黑得像块乌木,裹着条猩红的丝头巾,厚厚的耳垂上坠着硕大的银耳环,手上拿着个象牙天平。 奴隶们全身赤裸着,只系一块破烂的兜裆布,每一个都同他旁边的那个用铁链拴在一起。大太阳火辣辣地照着他们,一些黑人在两边甲板的过道上跑来跑去,挥着皮鞭抽打他们。他们伸着瘦削的胳膊划着沉重的船桨,从桨板上飞起了咸咸的水花。 他们终于到了一个小海湾,开始测水深。一阵轻风从岸上吹来,甲板和大大的三角帆便蒙上了一层红色的浮尘。有三个阿拉伯人,骑着野驴跑过来,向他们投掷长枪。船长手执一把画弓,一箭过去,射中其中一个的咽喉。那人重重跌进岸边的浪中,他的同伴骑驴飞奔而去。一个女人蒙着黄色的面纱,骑着骆驼慢慢地跟在后边,不时地回头看了看那具尸首。 黑人们一抛了锚,收了帆,便下到底层舱,拖出一条长绳梯,上面沉甸甸地绑着铅块。船长把绳梯从船边丢进海里,梯这头系在甲板的两根铁柱子上。接着黑人把奴隶中最年轻的那个抓来,敲掉他的镣铐,将他的鼻孔和耳孔灌满蜡,再把一块大石头绑在他腰间。只见他有气无力地爬下绳梯,消失在海里,沉下去时冒起几个气泡。其他奴隶有几个好奇地望着海面。在船头坐着个赶鲨人,单调地敲着一面鼓。 过了一阵那个潜水的浮出水面,喘着气抓住绳梯,右手攥着一颗珍珠。黑人从他手中一把抢过珍珠,把人又投进水里。奴隶们伏在船桨上都睡着了。 一次又一次,他潜下海又浮上来,每一次都带上来一颗美丽的珍珠。船长把珍珠过了秤后,放进一个绿皮革的小袋子中。 小国王想说什么,但舌头好像黏在上颚似的,嘴唇也不肯动了。黑人们唧唧呱呱地相互说着话,开始因为一串明亮的珠子吵了起来。有两只白鹤绕着船飞来飞去。 接着,那潜水的奴隶最后一次浮出水面,带上来的珍珠比霍尔木兹岛上所有的珍珠都漂亮,像满月一样圆润,比晨星还要洁白。可那采珠人的脸却苍白得出奇,一倒在甲板上鲜血就从耳朵鼻孔里冒出来。他颤抖了一会儿,便一动也不动了。黑人们耸耸肩,把尸体扔进海里。 船长笑了,伸出手来,拿起那颗珍珠,两眼一看,便按在额头上,鞠了一躬。“这颗珠,”他说道,“应该用在小国王的权杖上。”说着他打个手势叫黑人起锚。 小国王听到这话,大喊一声,醒了过来,透过窗户他看到黎明正用长长的灰手指去抓渐渐暗淡的星星。 他又睡着了,做了个梦。这是他做的梦: 他觉得自己正穿过一处阴暗的树林,林中树上挂着奇怪的果子,地上开着美丽的有毒的花朵。他走过时毒蛇看见他便咝咝作响,树枝间艳丽的鹦鹉尖声叫着飞来飞去。大大的陆龟在热烘烘的烂泥中昏睡。树上到处都是猿猴和孔雀。 他往前走啊走啊,一直走到林边。在那里他看到多得不得了的一大群人在一条干涸的河床上做苦工。他们像蚂蚁一样围着拱着巨石。他们在地上挖了些深坑,人再下到坑里去。有些在用大斧头劈石块,有些在沙中淘着摸着什么。他们将仙人掌连根拔起,把红艳艳的花朵踩在脚下。他们四处奔忙,互相叫唤,没有一个人闲着。 在一处黑暗的洞穴中死亡和贪婪正盯着那些人。死亡说:“我等腻了,把人分给我三分之一,让我走吧。” 但是贪婪摇着头。“他们是我的仆人。”她回答。 死亡就问贪婪:“你手上拿的是什么?” “三粒麦子,”她答道,“这关你什么事?” “给我一粒,”死亡叫道,“我种在园中。只要一粒,我就走人。” “我什么也不给你。”贪婪说着便把手藏进袍子的褶皱里。 死亡笑了,拿起一个杯子,没入一池水中,从杯子里出来了疟疾。疟疾身后跟着一团冷雾,身边游荡着一群水蛇,穿过那一大群人,有三分之一就倒地死了。 贪婪看到人死了三分之一,便捶胸顿足地大哭起来,捶着自己干瘪的胸脯号啕着。“你杀了我三分之一的仆人,”她嚷道,“你走吧。山中鞑靼人在打战,各方的国王都在喊着要你去。阿富汗人杀了黑牛,正开赴战场呢。他们用矛敲着盾,铁盔也戴好了。我这山谷与你有什么相干,要你待着不走?你走吧,别再来了。” “不,”死亡回答,“你不给我一粒麦子我就不走。” 但贪婪一听就攥紧拳头咬紧牙关。“我什么也不给你。”她嘟哝着。 死亡笑了,拿起一块黑石头,投进树林中,从一处野杉树丛中出来了热病,身裹一袭火袍。她穿过那一群人,碰了他们,每一个她碰过的人都死了。她脚下踏过的草都枯萎了。 贪婪打了个冷战,把灰抹到头上。“你真狠心,”她嚷道,“你真狠心。在印度的城市里正发生饥荒,在撒马尔罕家家户户的蓄水箱都干了。在印度的城市里正发生饥荒,蝗虫都从沙漠中飞来了。尼罗河水还没漫过堤岸,他们的母亲女神伊西斯和女神的丈夫冥王欧西里斯受到了僧侣们的诅咒。你还不快去那些需要你的地方,把我的仆人留给我吧。” “不,”死亡回答,“你不给我一粒麦子我就不走。” “我什么也不给你。”贪婪说道。 死亡又笑了,手指放在嘴里打了声呼哨,空中便飞来一个女人,额头上写着“瘟疫”二字,身边盘旋着一群瘦巴巴的秃鹫。她展翅罩住整个山谷,便一个活人都不剩了。 贪婪尖声号叫着穿过森林逃跑了,死亡跳上他的红马飞奔而去,那马跑得比风还快。 谷底的烂泥中爬出了许多妖龙和身上有鳞的怪物,沙地上跑着豺狼,仰着鼻子在空气中嗅着什么。 小国王哭了,自语道:“这些人是谁呢?他们在找什么?” “他们在为一个国王找王冠上的红宝石。”他身后站着的人回答道。 小国王吓了一跳,转过脸来,看到有个人,穿着像个朝圣者,手里拿着一面银镜。 他一听脸都白了,问道:“哪个国王?” 那朝圣者答道:“往这镜子里瞧,你便看到他了。” 他朝镜子里一看,见到自己的脸,大叫一声,醒了,看见明亮的阳光水一般泻进屋里,外面花园和庭院树上鸟儿唱得正欢。 宫务大臣和朝中重臣进来向他行礼,侍卫们为他捧上那金线王袍,以及王冠和权杖。 小国王看着这些东西,都很美,比他见过的任何东西都要美。但他记起了昨晚的梦,便对他的大臣们说:“把这些东西拿开,我不要。” 朝臣们都很诧异,有的笑了,以为他这是在开玩笑。 但是他板着脸又跟他们说了一遍:“把这些东西拿开,藏起来别让我看到。虽然这是我加冕的日子,但我不要穿这袍戴这冠。因为是悲哀的纺机和痛苦的双手织就了我的王袍,因为红宝石的心中滴着鲜血,因为珍珠的心中藏着死亡。”说着他便给他们讲了自己做的三个梦。 朝臣们一听,个个面面相觑,低声说:“这肯定是疯了,不就是个梦境,是个幻境吗?成不了真,也当不得真。为咱们干活的人活得怎样关咱们什么事?难道说没见过种麦的就吃不得面包,没跟种葡萄的说过话就喝不得葡萄酒吗?” 宫务大臣向小国王进言,说道:“陛下,臣求陛下将这等伤心之思忘却,将这华美的王袍穿上,将这王冠戴上。若陛下不身着国王之装,百姓又如何知悉陛下乃当今国王?” 小国王看着他。“是这样吗,真的?”他问道,“如果我不穿国王的服装,他们就不认识我这个国王了?” “他们认不出的,陛下。”宫务大臣大声说。 “我过去还以为有些人天生是帝王相呢,”他答道,“但也许你说得对。可我还是不要穿这王袍,也不要戴这王冠,我当初穿什么进的宫,我现在也就那样穿着出宫去。” 于是他吩咐他们全退下,只留一个侍卫做伴,是个比他小一岁的孩子,他留下这小侍卫来侍候他。等他清水洗浴完毕,打开一个油漆大箱,取出当初在山上给那牧人放羊时穿的粗革皮衣和粗羊皮外套,穿在身上,手里拿着他那根放羊娃的粗木杖。 小侍卫看呆了,蓝眼睛瞪得大大的,笑着对他说:“陛下,我看你有了王袍和权杖,可你的王冠呢?” 小国王一听,随手摘下一枝爬上了阳台的野蔷薇,弯成个圆圈,套在自己头上。 “这就是我的王冠。”他答道。 就这身穿着他走出房间来到大殿,贵族们正在那里恭候他。 贵族们一看乐了,有的对他大声嚷道:“陛下,百姓在等着见他们的国王,可陛下却给他们看一个乞丐。”有的则很生气,说:“他给咱们国家丢脸了,不配当我们的主子。”但他一句话也不答,只是往前走,走下那铮亮的斑岩楼梯,穿过一道道青铜门,骑上马往教堂去,那小侍卫跟着跑在旁边。 百姓们看了大笑,说:“国王的弄臣骑马跑过来了。”于是便捉弄嘲笑他。 他便勒马收缰,说道:“错了,我是国王。”就跟他们讲了自己做的三个梦。 有个人从人群中走出来,对他凄然说道:“圣上不知道吗,没有富人的奢华就没有穷人的生计?你们的铺张给了我们吃食,你们的穷奢极欲让我们有了面包。为一个坏主子干活是够惨的了,可没有主子要我们干活就更惨了。您想乌鸦会养活我们吗?这些事您有办法改变吗?难道您会对买东西的人说‘你要给这个钱买’,又对卖东西的人说‘你要按这个价卖’?我不相信。所以还是回您的王宫,穿上您的紫袍华服吧。我们、我们所受的痛苦,同您有什么关系呢?” “难道富人和穷人不是兄弟吗?”小国王问。 “没错,”那人回答,“《圣经》中那有钱的兄弟名字叫该隐。” 小国王的眼里充满了泪水,他从百姓低声抱怨的一片喃喃声中继续策马前行,那小侍卫害怕了,就离开了他。 他到了教堂大门口,士兵们横戟一拦,喝道:“你来此地找什么?除了国王,谁都不能进这个门。” 他一听脸都气红了,对他们说:“我就是国王。”说着把他们的战戟挥开,就进去了。 老主教看到他身穿牧羊人的衣服进来,吃惊得从主教座上站起来,迎上前,说道:“孩子,这是国王穿的吗?我要用什么王冠给你加冕呢,我要交到你手上的是什么权杖呢?对于你,这的确应该是个喜乐的日子,而不是个负屈受辱的日子啊。” “如果喜乐偏要穿哀苦做成的衣服呢?”小国王问道,说着便给主教讲了自己做的三个梦。 主教听了之后,皱起眉头,说道:“孩子,我老了,生命已经到了隆冬之季,我明白世界之广,有许许多多的恶人恶事。有凶恶的盗匪从山上下来,掳走小童,卖去非洲。有狮子匍匐路边等候商旅,伺机扑向骆驼。有野猪将山谷麦地的庄稼连根拱起,狐狸啃咬山上的葡萄藤。有海盗将海边人家洗劫一空,将渔人的船只焚烧净尽,将渔网抢走。在盐碱地的沼泽中住着麻风病人,房子是芦苇编的,无人可以走近。城市里乞丐流落街头,与狗争食。这一切你改变得了么?你会跟麻风病人同床共眠,与乞丐同桌共食吗?狮子会听你的话,野猪会服从你的命令吗?那位造下悲苦的,他不比你有智慧吗?因此我不赞美你所做的事,反而要你骑马回宫,让自己脸带喜气,穿上与国王相配的衣装,我将用金冠给你加冕,我将把珍珠权杖交到你手中。至于你的梦吧,别再去想了。这个世界的重负太沉了,一个人担不起的;这个世界的愁苦太深了,一颗心受不了的。” “在这里你还讲这些话?”小国王说着大步从主教跟前走过,登上圣坛,站在基督像前。 他站在基督像前,他的右手里和左手里是亮铮铮的金盘、盛着黄酒的圣餐杯和装着圣油的瓶子。他在基督像前跪了下来,镶着珠宝的神龛边点着亮堂堂的大蜡烛,燃烧的香升起细细的青烟,在穹顶下一圈圈地缭绕着。他低头祷告,教士们穿着笔挺的典礼罩袍,悄悄从圣坛上溜开了。 突然间,外面街上一片喧嚣混乱,闯进门来的是那些贵族,头戴羽缨帽饰,手里握着出了鞘的剑和亮闪闪的钢盾。“那个光会做梦的人在哪儿?”他们嚷道,“那个打扮得像乞丐的国王在哪儿?——这小子让我们国家蒙羞,我们一定要杀了他,他不配来统治我们。” 小国王又低下头祷告,祷告完毕他站起来,转过身悲伤地看着这些人。 看哪!穿过彩色的玻璃窗,阳光倾泻而下照在他身上,条条光线在他身边织起一袭金丝长袍,比那件随他心意做的更加华美。那根无生命的木杖开花了,开出的百合比珍珠还要洁白。那干枯的带刺野蔷薇开花了,开出的蔷薇花比红宝石还要红。比上等珍珠更白的是那些百合花,花柄是亮银的。比大红宝石更红的是那些蔷薇花,花叶是片片金箔打造的。 他站在那里,身着王服,镶着珠宝的神龛门突然开了,从光灿灿的圣体水晶匣射出一道奇妙又神秘的光。他身着王服站在那里,上帝的荣光充满了整座教堂,圣徒们在他们的壁龛中似乎都动了起来。他身着华美的王服站在他们面前,管风琴的音乐轰然响起,号手们吹响号角,唱诗队的孩子也高声歌唱。 百姓满心敬畏地跪在地上,贵族们也都收剑入鞘,向他致敬,主教的脸色发白,双手发抖。“一位比我更大的为您加冕了。”他高呼着跪在他面前。 小国王从高高的圣坛上走下来,穿过人群回宫去。没有哪个敢看他的脸,因为那是一张天使般的脸。 公主的生日 这天是公主的生日,她刚满十二岁。这一天,宫中花园里阳光一片灿烂。 虽然她是位真正的公主,还是西班牙的公主呢,但她每年只有一个生日,就跟穷人家的孩子一个样,因此对整个国家来讲,这自然就成了一件重大的事情:她过生日这天真要有个好天气。没得说了,这天天气还真是好。一株株斑纹郁金香高高地昂首挺立,犹如长长的一排排士兵,神气地望着草地另一边的玫瑰花,说道:“我们现在俏丽得和你们有得比了。”紫色的蝴蝶们翅膀上带着金粉四处翩翩飞舞,逐朵拜访园中的鲜花,小蜥蜴们从墙缝里爬出来,趴在大太阳底下晒着。石榴热得都裂开了,露出内里滴着血的红心。就连淡黄色的柠檬,累累果实从古旧朽腐的花架上垂下来,沿着阴阴郁郁的拱廊在这明媚的阳光中似乎也平添了一层亮色,玉兰树舒展开拳着的一球球牙雕般的大白花,让空气充满了浓浓的甜香。 小公主自己和玩伴们在平台上走来走去,绕着石花盆和长满青苔的雕像玩捉迷藏。平日里她只可以和与自己身份相同的孩子一起玩,所以她没办法总是一个人玩,但生日这天就不一样了,国王下令,说任何小朋友,她喜欢谁就请谁,来跟她一起高兴高兴。这些西班牙小孩身材颀长,四处游逛溜达时别有一番端庄和雅致,男孩子头上戴的帽子装饰着大羽毛,身上披着的短斗篷随风飘拂,女孩子提着锦缎长裙的下摆,把黑银双色的大扇子支在眼睛上遮阳。但所有孩子中最优雅的是公主,衣着最有品位,贴紧当时有些许繁冗的风尚。她的长袍是灰缎的,裙子和大泡泡袖上密密地绣着银线花,硬胸衣上星星点点的是几排精美的珍珠,走起路来两只缀着粉红色大玫瑰花饰的小拖鞋在裙摆下偷眼一探一探的。她手上的大纱扇是粉红和珍珠两色的。她的头发呢,就像围着她白净的小脸蛋撑起来的一个淡金色的光环,上面别着一朵白玫瑰。 从皇宫的一处窗口,那位忧郁伤心的国王看着他们。国王身后站着他兄弟,阿拉贡王子唐·佩德罗,他可讨厌这兄弟了,而他身旁就坐着为他听忏悔的神父,也是格林纳达省的大宗教裁判官。国王这时比平日里更加伤心,他看着公主带着孩子气地认真向眼前的那群朝臣鞠躬回礼,或是用扇子掩面偷笑那个老是陪她左右、一脸阴沉的阿尔伯克基公爵夫人,不由得想起年轻的王后,公主的母亲。没多久之前——他觉得是不久之前——王后从法兰西这一欢乐的国度嫁过来,在西班牙宫廷那死气沉沉的富丽堂皇中凋萎了,生下孩子之后只六个月便与世长辞,没能赶上看果园里的杏花盛开两次,也没能从如今已是荒草丛生的宫院中央那棵枝丫嶙峋的老无花果树上再摘一年果实。他对她的爱是如此之深,甚至不肯让坟墓将他俩拆散,于是便叫一个摩尔人医师把她的尸身用香料保存,而这摩尔人则因此得以将功折罪,免于一死。本来因为信邪教行巫术的嫌疑,听说这人一条命已经被宗教裁判所褫夺了。王后的尸身,至今仍然停在宫中黑大理石教堂里用绣花罩毯盖着的尸架上,一如将近十二年前那个刮风的三月天僧侣们将她抬进来时的模样。每个月国王都会来一次,身裹一件黑大氅,手提一盏遮着光的灯笼,进来跪在她身边,口中唤道:“我的王后!我的王后!”有时,大悲大痛之下他还会打破在西班牙事无巨细都受其规限、连国王的哀恸也概莫能外的正式礼节,抓住她戴着珠宝毫无血色的双手,想用在她化了妆的冰冷的脸上的一阵阵狂吻来将她唤醒。 今天,他似乎又看到了王后,就像当年他在枫丹白露城堡第一次见到她那样。那时,他自己不过十五岁,而她年纪就更小了。那一次,由罗马教皇的使节主持,他们俩正式订婚,在场的有法国国王和全体朝臣。过后他回西班牙王宫时,怀中便揣着一小圈黄头发,心里则惦念着那两片在他要踏进马车时俯下来吻他手的稚气的小嘴唇。在这之后跟着就是完婚,婚礼在布尔戈斯匆匆举行,那是两国接壤边境上的一个小镇,接着是大张旗鼓地隆重回朝入城马德里,依例在拉·阿多查教堂做了大弥撒,还有一个比平常更庄严的火刑处决,有异教徒罪犯几近三百人,其中许多是英国人,交由世俗的刑吏点火行刑。 的确是,他爱她爱得发疯,许多人认为,这让国运衰败了,因为他的国家那时正和英国交战,争夺新世界的美洲帝国。他简直一刻也不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为了她,他忘了,或者似乎忘了,所有的国家大事;而且,由于激情加诸于它仆人的那种可怕的盲目,他没能注意到,自己想方设法要令她高兴而不厌其烦地弄出来的礼数,只会加重她所得的那奇怪的病症。之后有一段时间,他丧妻如丧魂地失去了理智。的确,他本来毫无疑问可以正式逊位,归隐格林纳达的特拉普派大修道院静修去,反正他已经是那里的名誉院长了。但他怕退位后小公主要交到他兄弟手中,此人有多心狠手辣,就是在西班牙也恶名昭彰,而且许多人都怀疑王后的死与他脱不了干系,因为王后造访他在阿拉贡的城堡时,是此人送了她一对有毒的手套。即使在他谕令全国上下守丧三年期限满了之后,他还绝对不许他的大臣们提什么续弦联姻的事,即使罗马皇帝本人出面来说,为他侄女,可爱的波西米亚女郡主提亲,他都请来人回去禀报他们的主人,说西班牙国王已经与悲伤共结连理,还说虽然她只是个不会生育的新娘,但他爱悲伤胜过爱美丽。这一席回话让他的王国失去了荷兰地方的富裕省份,那些省份不久之后在皇帝的鼓动下,起来造他的反,领头的是新教改革派的一些狂徒。 他的整个婚姻生活,那些炽热如火的狂喜,及其戛然而止带来的痛不欲生,今天看着公主在平台上玩耍时,这一切似乎历历如在目前。她一举手一投足都透着王后当年那种娇俏的孩子气:看她头那任性的一扬,嘴唇那美丽高傲的曲线,还有那迷人的微笑——正宗的法国微笑——都同她母亲一模一样。不时地,她会抬眼朝窗口这边望过来,或是伸出小手接受风度翩翩的西班牙绅士的亲吻。但是,孩子们的尖声欢笑他听着刺耳,明亮无情的阳光嘲弄着他的悲哀,有一股暗香,古怪的香料、药师保存尸体用的香料的香气,似乎污染了早晨清新的空气——或者是自己的幻觉?他用双手捂住了脸,等公主再往上看时,窗帘已经拉上,国王走了。 她失望地噘噘嘴,耸了耸肩。是啊,她过生日,他本该要陪着她的。国家的那些蠢事算得了什么?或者他去了那间阴森森的教堂,那间蜡烛没日没夜都亮着、说什么也不让她进去的小教堂?他这有多傻啊,看这一片灿烂的阳光,看个个都这么喜气洋洋的!还有,他等下赶不上看人扮牛的斗牛表演了,人家喇叭都已经吹响了呢,更别说还有木偶戏和别的好玩的东西了。她叔叔和大裁判官就通情达理多了。他们都出来,到平台上给她说了好听的道喜话。于是她把漂亮的头一扬,牵着唐·佩德罗的手,慢慢下了台阶,往花园尽头搭起的一个长长的紫绸帐篷走去,其他小孩跟在后面,严格按照次序,名字最长的走在最前面。 一队贵族男孩,装扮成衣服光鲜的斗牛士,出来迎接她。年轻的新地伯爵,年方十四的一个漂亮非常的男孩子,尽其出身西班牙贵胄的所有优雅风度脱帽致礼,隆而重之地领着她入场,坐上摆在斗牛场内一个高台上的一把鎏金小象牙椅。女孩子围在旁边坐着,挥着手中的大扇子低声说着话,唐·佩德罗和大裁判官笑呵呵地站在场子入口。就连那位公爵夫人——“大内女总管”人们这么叫的她——一个脸板板的戴有一圈黄皱领的瘦女人,今天看着也不像平日里那么直眉瞪眼,好像有一丝冷冷的笑意在她的满脸皱纹间忽闪着,令她那薄薄的无血色的嘴唇也一动一动的。 斗牛表演当然好看得不得了,公主心想,比真的斗牛还好看,那次她父亲接待来访的帕玛公爵,带她去南边的塞维尔看过了一场真斗牛。一些男孩各自骑上披着华丽马衣的木马四处蹦跳,挥舞着长枪,枪上系有鲜亮的飘带做装饰,另外的男孩就徒步而行,冲着牛挥动他们猩红的大氅,等牛攻过来时他们便轻身一跳越过栅栏。而牛自己呢,也像头真的牛似的,尽管他不过是用柳条编用牛皮包的,有时非要用后腿站起来满场跑不可,这一点真的牛可是做梦也想不到啊。他也斗得非常像模像样,女孩子看了都兴奋得不得了,竟然站到长凳上,挥舞着手中的花边手帕大喊:“好呀!好呀!”好像和成年人一样看得头头是道似的。一番鏖战,其间有几匹木马被戳了又戳,骑的人也落了马,但斗了许久,年轻的新地伯爵终于将牛降服在地,得到公主许可,给他来个致命一击。只见他把木剑刺进牛脖子,用力之猛,牛头一下子掉了,探出满脸笑容的小洛兰先生,驻马德里的法国大使的儿子。 随着众人一片声地鼓掌,场地清理完毕,战死的木马由两名身穿黄黑两色制服的摩尔人侍役庄严肃穆地拖走了,接着穿插一个短短的幕间表演,是一个法国柔软体操师的钢丝表演,之后在特地建成的木偶戏小剧院的台上,一个意大利木偶戏班上演了半古典的悲剧《索芙妮丝芭》。木偶个个演得非常精彩,举手投足自然极了,戏演完时公主的眼睛都叫泪水模糊了。的确有些女孩子还真哭出声来,要用糖果来安慰。连大裁判官自己都感动得忍不住对唐·佩德罗说道,他似乎都觉得不忍心看这些东西,虽然不过是用木头和染色的蜡做成,由几根线提着机械地动来动去,可居然还会这么伤心,要惨遭如此不幸。 过后上场的是个非洲变戏法的,提着个扁平的大篮子,上面盖着块红布。他把篮子放在表演场的中央,从头巾下取出一把奇怪的芦笛,吹了起来。一会儿,只见布开始动了,随着笛声越变越尖,两条金绿色的蛇探出它们古怪的楔子状脑袋,慢慢升起来,跟着音乐摆来摆去,就像水中的草一样。但是孩子们却叫蛇那斑斑点点的脑袋和一吐一闪的舌头吓住了,看到变戏法的从沙中变出一棵小小的橘子树,开出漂亮的白花,结出一串串真的果子,他们就来劲得多了,等看到他拿起拉斯-托雷斯侯爵小女儿的扇子,变成一只蓝色的小鸟,满帐篷飞着唱着,孩子们那个惊喜啊,简直没得说了。来自萨拉戈萨省皮拉尔圣母教堂舞蹈班的男孩子表演了庄严的小步舞,也很引人入胜。小公主以前从未见过这种典礼上跳的美妙的舞蹈,这典礼每年五月间都会在高高的圣母祭坛前举行,来祭拜圣母。的确也是,自从有个疯教士,许多人都说他是被英国的伊丽莎白女皇收买了的,企图给王储吃一块下了毒的薄饼之后,西班牙王族中就没人再进过萨拉戈萨的这座大教堂。所以她只是听人说有这“圣母舞”,大家就是这么叫的,如今亲眼得见,果然好看。跳舞的男孩子都穿着旧式的白天鹅绒宫廷装,头上戴着古怪的三角帽,帽檐垂着银色流苏,帽顶上饰着一大簇鸵鸟羽毛,他们在阳光下跳着舞,服装白得炫目,衬着他们黝黑的脸庞和又长又黑的头发,越发灿烂耀眼。他们依照错综复杂的队形跳着,舞步透着庄重与典雅,徐缓的动作精致优美,鞠躬时豪迈潇洒,每个人都看得如醉如痴。表演结束时,他们脱下带羽饰的帽子向公主致敬,她也彬彬有礼地答谢,还说一定要送一支大蜡烛供在皮拉尔教堂圣母的神龛前,感谢她赐给她的快乐。 接着,一队漂亮的埃及人——那时候都管吉普赛人叫埃及人——步入表演场,盘腿坐成一个圆圈,开始轻轻弹起齐特拉琴来,身子随着曲调摆动,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哼唱着一支轻柔如梦的歌谣。他们一见到唐·佩德罗,便面露愠色,有几个还显得惶恐不安,因为就在几个星期前,他下令将他们部落中的两个人以行巫术的罪名绞死在塞维尔的街市上。但美丽的公主又让他们欢欣喜悦,看着她往后一仰,一对蓝色的大眼睛从扇子上边偷偷望过来,他们心中便感到踏实,觉得像她这么一个可爱的人儿不会对谁心狠手辣的。所以他们非常温柔地弹着琴,长长尖尖的指甲弹奏时只是轻轻触着琴弦,头开始一点一点的,好像要睡着了似的。突然间,爆出一声尖叫,孩子们吓了一跳,唐·佩德罗一把握住腰间短剑的玛瑙剑柄,只见那些人一跃而起,绕着场子疯狂地转着圈,敲着手鼓,用他们古怪的喉音很重的语言吟唱着哪首激烈的情歌。然后,随着另一声信号,他们又都扑倒在地,一动不动地躺着,只剩齐特拉琴单调的弹拨声在打破寂静。他们如此这般重复了几次,就退场不见了一会儿,再上场时用铁链牵来了一头毛茸茸的棕熊,肩头上还搭了几只小巴巴利猴子。棕熊身姿异常凝重地倒立起来,那些干瘦的猴子则同两个似乎是管它们的吉普赛男孩玩起各种好玩的把戏,用小小的刀剑互相厮杀、开枪互射,还正儿八经来了个操练,就像国王自己的禁卫军那样。说实在话,吉普赛人的表演非常成功。 但是整个上午的演出最有趣的无疑还是小矮人跳舞。看他跌跌撞撞地上了场,迈着罗圈腿摇摇摆摆地走着,畸形的脑袋左右晃荡,孩子们高兴得大喊大叫,公主本人也哈哈大笑起来,弄得那位大内女总管不得不提醒她,说是国王之女在跟她地位相同的人面前哭,这在西班牙有许多前例可援,但即便如此,也从来没有过哪位皇家血统的公主在出身比她低的人面前如此喜形于色。然而那矮人还真让人忍俊不禁,尽管西班牙宫廷素来以对恐怖之物深有雅癖著称,如此趣致的一个小怪物还真是前所未见。矮人自己呢,也是初次亮相于大庭广众。他是前一天才被人发现的,有两个贵族看到他满森林地乱跑,这两人刚好在环城的一大片软木树林中一个偏僻处打猎,便把他抬回来送到宫里,给公主一个惊喜。矮人的父亲是个穷烧炭翁,巴不得能打发掉这么个丑不拉几一点用也没有的孩子。也许这矮人最有趣的一点是他压根不知道自己长相有多怪。的确是,看他好像很是快活,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见到孩子们笑,他也笑得跟他们一样开心,一样尽情。每支舞跳完,他都给他们一个个献上最滑稽不过的鞠躬礼,对着他们微笑点头,好像自己真的就是那些孩子中的一员,而不是一个畸形的小东西,不知道大自然怎么搞的突然一乐,心血来潮就把他给造成这样来让人耍笑。至于小公主呢,小矮人完全被她迷住了,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就好像舞是为她一个人跳似的。演出结束时,公主记起自己曾经看到宫中贵妇是如何把一束束花投向卡法拉利,那是教皇从自己的教堂派来马德里的意大利著名男高音,希望他美妙的歌声也许能治好国王的忧郁,她于是便如法炮制,从头上取下那朵漂亮的白玫瑰,一半闹着玩一半是要逗那大内女总管,面带最甜蜜的微笑将花掷过戏场向小矮人投去。小矮人很把这当回事,拿起花紧贴在自己粗糙的嘴唇上,另一只手按着心口,朝她一条腿跪了下来,笑得合不拢嘴,两只亮亮的小眼睛高兴得直发光。 这一下公主顾不上什么庄重了,小矮人跑下场许久之后她还在笑个不停,还向她叔父表示,希望这舞能马上再来一场。然而大内女总管借口说太阳太大了,于是决定公主殿下最好即刻回宫,宫里一场盛宴已经为她备好了,包括一个真的生日蛋糕,上面有用彩色的糖做出来的她名字的缩写字母,还飘着一面可爱的小银旗。听到这话公主便很庄严地站起来,下命令要小矮人在她午睡过后为她再跳一次舞,又向年轻的新地伯爵谢过他今天的殷勤接待之后,便回宫去了,孩子们按刚才进来的次序尾随而出。 小矮人听到要他在公主面前再跳一次舞,而且是她自己明确吩咐下来的,得意极了,跑到花园中,高兴得神魂颠倒,荒唐地拿起白玫瑰亲个不停,乐不可支地做出一些极为粗俗笨拙的动作。 花儿们气坏了,这人怎么敢闯进她们美丽的家?看到他如此可笑地双臂举过头顶在花径上蹦来蹦去的模样,她们一肚子的火再也按捺不住了。 “他真是太丑了,不能让他在我们待的地方玩。”郁金香嚷道。 “应该灌他喝罂粟汁,叫他睡上一千年。”大红百合花说道,一朵朵气得脸红脖子粗。 “他真是人见人怕!”仙人掌尖声说道,“怎么,看他那歪歪扭扭矮墩墩的样子,大脑袋和两条腿根本不成比例。真的,一看到他我浑身便像针刺般不舒服,要是他靠上前来,我就用我的刺扎他。” “他手上还真拿着我最好的一朵花,”白玫瑰树叫道,“我今晨亲自把这花给了公主作为她一份生日礼物,却让他给偷走了。”说着她放开嗓门高声喝叫起来:“小偷,小偷,小偷!” 就连红天竺葵,她们平常不摆什么款的,而且大家也知道她们自己穷亲戚都有一大把,看到他也都嫌恶地蜷起身子。听到紫罗兰在一旁弱弱地评一句,说矮人相貌平平当然是绝对没错,但这也不是他自己想要的,她们马上大义凛然地反驳道,这就是他最大的瑕疵,没有理由因为一个人无可救药就要去钦敬赞美他。说来也是,紫罗兰自己当中也有一些,都觉得小矮人这简直是拿着丑相在招摇,要是他看着凄凄惨惨,或者至少是闷闷不乐,而不是这么兴冲冲地到处跳啊蹦啊,摆出这么一副怪里怪气的傻样子,那就显得品位高多了。 至于老日晷呢,他可是极有来头的一个人物,曾经为查理五世皇帝陛下这样的一国之君报过时,就连他看到小矮人那模样都大吃一惊,带影子的长手指差点忘报了差不多整整两分钟,还忍不住对乳白色的大孔雀说道,谁都知道国王生的是国王,烧炭翁生的是烧炭翁,装得好像事情不是这样那就贻笑大方了。大孔雀自己正停在栏杆上晒太阳,听了这一番言论,表示完全赞同,说真的还尖尖地叫了几声“的确是,的确是”,声音又响又粗,弄得住在清凉的喷水池中的金鱼们都把头探出水面,问大块头的石雕人鱼海神像到底出了什么事。 但不知为什么鸟儿就喜欢他。他们常常看到他在树林中,像个淘气的小精灵一样追着风中打转的落叶四处跳舞,要不就蜷在哪棵老橡树的枝丫洞里,把他的坚果分给松鼠们一块儿吃。他们才不在乎他长得丑不丑呢,一点也不。怎么样,就是夜莺她自己,晚上在橘子林中唱歌唱得那么好听,有时连月亮都会俯下身来听,长的那副样子毕竟也不耐看。况且,小矮人对他们好,冬天时天寒地冻的,树上没有果子,地面硬得跟铁板似的,狼群都下山来跑到城门口找吃的,他也从来没忘了他们,总会把他的小块黑面包揉碎给他们,也不管自己早餐吃得有多差有多少,都要分给他们。 所以,鸟儿围着他飞呀飞的,叽叽喳喳地聊着天,飞过他身边时只用翅膀轻拂一下他的脸。小矮人太高兴了,忍不住把那朵美丽的白玫瑰拿出来给他们看,告诉他们是小公主亲手给的他,因为她爱他。 他们一句话也听不明白他说的什么,但那一点关系都没有,因为他们把头一歪,显得很聪慧的样子,那就跟听懂什么差不多一样好了,而且这样还容易得多。 蜥蜴们对他也喜欢得不得了,等他到处跑,跑累了往草地上一躺休息时,他们便在他周身玩啊闹啊,想尽办法来让他高兴。“不是每个人都长得像蜥蜴一样美的,”他们嚷道,“那太苛求了。虽然这么说听着荒唐,但他也并不就真的那么丑,只要,当然了,只要大家把眼睛闭上,不看他不就得了。”蜥蜴们生来就极有哲学头脑,没事可做或者雨大得出不去时,便常常一小时一小时地坐着不挪窝在想问题。 然而,蜥蜴的作为让花儿们烦透了,还有鸟儿的那副德行呢。“这只是说明了,”她们说,“如此不停地到处跑啊飞啊,是多么的败坏品味。出身好的人总是一动不动地待在同一个地方,像我们这样。谁也没见过我们什么时候在花径上跳上跳下过,或者是在草地上追着蜻蜓发疯地狂奔。要是我们真想换换空气,就去叫园丁,把我们挪到另一个花坛去。这样就有气派了,也中规中矩。可是鸟啊蜥蜴啊就没有什么安息宁静的意识,说真的鸟连个永久的地址都没有。他们不过四处流浪罢了,像吉普赛人似的,所以就应该拿他们当流浪人看待。”于是花儿们高高地翘起鼻子,俨然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样,一会儿又很高兴地看到小矮人从草地上爬起来,穿过平台往宫里走去。 “就该让他待在屋内,直到他寿终正寝,”她们说,“瞧他那罗锅背和罗圈腿。”说着便吃吃笑起来。 但是这一切小矮人一点都不知道。他可喜欢鸟儿和蜥蜴了,觉得花儿是天底下最美妙的东西,自然小公主不算在内,但是她给了他那朵美丽的白玫瑰,她爱他,这就大为不同了。他多希望能同她一起回林子中去啊!公主她会让他坐在右边,对着他微笑,他自己也一刻都不会离开她,而是让她跟自己一块儿玩,还要教给她各式各样好玩儿的把戏。因为虽然他以前从来没进过王宫,但他知道许多奇妙的东西。他能用灯芯草编出小笼子,让蚱蜢在里头唱歌,还能把细长的竹子做成一支笛,吹起来连林中牧神都爱听。他听得懂各种鸟的叫声,能把燕八哥从树梢唤下来,或者把苍鹭从池边叫过来。他看得出每一种动物的印迹,可以凭地上轻轻的一点脚印找到野兔,靠踏过的落叶追踪野猪。风跳的所有舞蹈他都明白,无论是秋天里的红衣狂舞、麦地上掠过的蓝履轻舞、白雪为冠的冬日之舞,还是果园里百花婆娑的春光之舞。他知道斑鸠在什么地方做窝,有一次捕鸟人把小斑鸠的爸爸妈妈捉走了,他便亲手把一窝小鸟养大,为它们在一棵劈去树梢的榆树裂缝中建了个小小的鸟舍。小斑鸠都很乖,习惯了每天早晨从他手上吃东西。她会喜欢这些小鸟的,还有在深深的蕨丛中窜来窜去的兔子,还有羽毛硬硬嘴黑黑的松鸦,还有蜷起来像团刺球一样的刺猬,还有大乌龟,一副大巧若拙的模样慢吞吞地四处爬着,摇着脑袋,轻轻地一下一下啃着嫩叶。是的,的的确确她一定要来森林中同他一起玩。他会把自己的小床铺让给她,会在窗外直守到天亮,不让野牛伤着她,不让饿狼溜近茅屋。天亮时他会轻轻地敲着百叶窗唤醒她,接着他们就一起出去,跳一整天的舞。真的,在森林里一点也不寂寞。有时,一个主教会骑着他的白骡子穿过林子,拿着一本有彩画的书读出声来。有时,那些头戴绿色天鹅绒帽,身穿黄褐色鹿皮短上衣的驯鹰人路过,手臂上站着戴了头罩的猎鹰。收葡萄的季节,有踩葡萄酿酒的工人过来,个个两手两脚浸染得都成紫色的了,头上戴着一圈绿油油的常春藤,手上提着还在滴着葡萄汁的皮酒囊。晚上,烧炭人围坐在很大很大的火盆旁,看着干木头在火中慢慢地烧成黑炭,把板栗放在余烬中烤着,盗贼们从藏身的山洞中出来,同他们一起玩耍作乐。有一次,他还见到很好看的一队人马,顺着那条长长的尘土飞扬的大路蜿蜒而上往托莱多去。僧侣们走在前头,唱着好听的歌,举着鲜艳的旗帜和金的十字架,接着,后面是穿着银盔甲手执火绳枪和长矛的兵士,在兵士当中走着三个赤脚的人,穿着奇怪的黄衣服,衣服上画满了漂亮得不得了的图形,手中举着点着的蜡烛。真的,树林中有好多可以看的东西,要是她玩累了,他会去为她找一处青苔又厚又软的河滩休息,要不就抱着她走,因为他结实得很,虽然他知道自己个子不高。他会给她用野葡萄的红果子串一副项链,差不多会跟她现在衣服上串的白色果子一样漂亮,要是她戴腻了,可以扔掉,他再给她串别的果子。他会给她找来杯子似的栎子壳和含满露珠的银莲花,还有小小的萤火虫,放在她淡金色的头发间,像星星那样一闪一闪的。 可是她在哪儿呢?他问那白玫瑰,白玫瑰不回答他。整个王宫好像都睡着了,就连百叶窗没关上的地方,也拉上了厚厚的窗帘来挡光。他各处转悠着想找个可以进去的地方,终于见到有一道小小的便门开着。他悄悄地走进去,发现自己身在一个金碧辉煌的大厅里,恐怕比起森林来,他寻思,要漂亮太多了,四下里金灿灿的东西要多得多,连地上都是用彩色的大石头铺的,一块块拼成了一种方方正正的图案。但小公主不在那里,只有一些好看的白雕像从绿玉底座上朝下望着他,两眼悲伤无光,嘴唇奇怪地笑着。 在大厅尽头挂着一幅绣得很富丽堂皇的黑天鹅绒帷幔,上面像洒粉似的散着一些星星太阳,这花式是国王的最爱,而且绣在了他最喜欢的颜色上。公主是不是藏在那后面?他非得过去看看不可。 于是他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把帷幔拉开。没有,后面只是另一个房间,虽然比刚才那个,他想,更漂亮。墙壁上挂着一幅有很多人物的针织绿壁毯,是幅狩猎图,那是一些法兰德斯艺术家花了七年多时间完成的作品。房间一度是人称“狂人约翰”的卧室。那个疯国王着迷于狩猎,精神错乱之下常会骑上那些前蹄扬起的高头大马,扳倒大猎犬正在围攻的牡鹿,吹响他行猎的号角,拔剑刺向那扬蹄飞奔皮毛浅色的梅花鹿。现在这间屋成了会议室,中央的桌子上摆着大臣们的文件夹,上面印着西班牙的金郁金香,还有哈布斯堡王朝的纹章和徽号。 小矮人惊诧地朝四下里望着,有点怕了,不敢再往前走。那些人骑马飞奔过一片片长长的林间空地,没发出一点声音,这奇怪的静寂让他觉得他们似乎就像那些他从烧炭人那边听来的恐怖鬼魂——会捉小孩的怪物,只在夜间出来打猎,如果碰到一个人,就把他变成一头母鹿来追杀。但他想起了可爱的公主,又勇敢起来了。他想找到她一个人待在哪儿,跟她说自己也爱她。说不定她就在再往前的那间屋里。 他跑过柔软的摩尔地毯,开了那个房间的门。没有!她也不在这儿。屋里空得很。那是间谒见室,用来接见外国使臣的,如果国王同意单独见他们的话,只是后来这样的接见不常有了。许多年前这同一间房,英国的公使曾经在此安排他们的女王同皇帝长子的婚事,那时的女王还是属于欧洲天主教的君主之一。屋里张挂的帷帐是镀了金的西班牙科尔多瓦皮革,黑白相间的天花板上垂下一个沉甸甸的镀金枝形吊灯,层层叠叠的点得下三百支蜡烛。有一块大金布做成的华盖,上面是用细粒珍珠绣的狮子和卡斯提尔塔楼,华盖下立着的正是国王的宝座,用一块华丽的黑天鹅绒罩着,罩上星星点点地缀着银色郁金香,配上精致的银和珍珠的流苏。宝座往下第二级放着公主的跪凳,垫子是银线布的,再往下,华盖之外,摆着给罗马教皇的使节坐的椅子。只有教皇的使节有权在任何公开的典礼上当着国王的面坐着,他那缠绕着深红色帽缨的主教帽就放在面前的一张紫色小凳上。正对宝座的墙上,挂了一幅真人大小的查理五世猎装像,身边是一只大獒犬,而一幅腓力二世接受荷兰各省拜谒的画像则占据了另一面墙的中心位置。两个窗户之间是个黑檀橱子,镶嵌着一块块象牙板,上面雕刻着德国画家霍尔拜因《死亡之舞》画作中的人物——有人说,那是大师亲手雕的。 但是小矮人才不管眼前这一片富丽堂皇呢。就是把华盖上的全部珍珠拿来跟他换他手中的玫瑰,他也不干。拿国王的宝座换他玫瑰的一片白花瓣都不行。他要的是在公主去帐篷之前见她一面,请求她等他舞跳完了就跟他一起离开。在这里,在这王宫里,空气憋闷,可是在森林中,风是自由地吹的,阳光的金手浮动流转,拨开颤抖的树叶。那里也有花,在林中,也许没有御花园里的花这么美艳,但不管怎样那里的花香更甜。早春时,风信子浪花般的一片紫,流淌在清幽的河谷中和绿草如茵的山丘上,一小丛一小丛黄色的报春花依偎簇拥着瘿瘤嶙峋的橡树根,还有鲜艳的白屈菜花、蓝色的仙桃草花、淡紫色和金黄色的蝴蝶花。榛树长出的新枝上有灰色的软毛,毛地黄扛着一串串蜜蜂常来光顾,有斑纹的花钟,不胜重负地低着头。栗树花开,一簇簇尖尖的像白色的星星,山楂花呢,一团团的又美得像苍白的月亮。是的,只要他找得到她,那她一定会来的!她一定会跟他一起来这美好的树林,他会整天为她跳舞,让她高兴。想到这里,一丝微笑令他眼睛发亮,他这就走进了隔壁房间。 所有房间就数这间最亮最美了。墙壁上蒙着粉红色的意大利卢卡花缎,有鸟的图案,星星点点穿插着很漂亮的银色花朵,家具是大块大块的银子做的,圈着一绺绺盘花结彩,还有旋转的小爱神像。两个大壁炉前都立着大幅屏风,上面绣着鹦鹉和孔雀。地板呢,是海绿色的彩纹玛瑙,望过去似乎伸延到无垠的远方。房间里并不是只他一个人。在门口的暗影处,在房间最远的那一头,他看到有个小小的人影,那人也在看着他。他的心咯噔乱跳,不禁高兴地叫了一声,便走前来站到阳光中。他往前走,那人也往前走,他这下看得清清楚楚了。 公主啊!是个妖怪,他见过的最丑最怪的妖怪!形状不伦不类,长得跟谁都不一样,罗锅背、罗圈腿,晃荡晃荡的偌大一个脑袋,外加鬃毛似的奓起一头黑发。小矮人皱起眉头,妖怪也皱起眉头。他笑,它也跟着笑,还学着他把两手一摊。他开玩笑地朝它躬身敬个礼,它也恭敬地俯身回礼。他向它走过去,它也朝他迎过来,每一步都学着他,他停它也停。他乐得大叫,跑上前,伸出一只手,那妖怪的手也伸出来碰到他的手,那手冷得像冰似的。他怕了,把手挪开,妖怪的手紧跟着也挪开去了。他想推一下往前走,可是有什么又平又硬的东西把他拦住了。那妖怪的脸现在都快挨上了他的脸,一副惊恐万状的样子。他把头发从眼睛上撩开,它也学他一撩。他打它,它也一下对一下地打回来。他蹙额嫌恶它,它也恶形恶状地瞪回来。他后退,它也朝后退。 这到底是什么?他寻思了一会儿,朝房间其他地方扫视了一眼。奇怪,不管什么,好像都在这清水一样看不见的墙上一模一样地多了一份。没错,一幅画对一幅画,一张椅对一张椅。睡在门边壁龛里的牧神有一个孪生兄弟也在睡觉,站在阳光里的那尊银色的爱神维纳斯伸出双臂,也对着一个跟她一样美的维纳斯。 是回声之神吗?他有一次在山谷中向她呼喊,她一字不变地回答他。她是不是也能模仿眼睛看到的,就像模仿嘴巴说出的那样?她是不是能仿造一个世界,就跟真的世界一个样?是不是世上东西的影子也有颜色,有生命,也会动?那它是不是——? 他大惊,从胸口取出那朵漂亮的玫瑰,转身吻着。那妖怪自己也有一朵玫瑰,一瓣瓣跟他的一模一样!它也吻着花,吻得一模一样,也把花贴在它心口,那姿势挺吓人的。 他终于明白真相了,绝望地惨叫一声,倒在地上无声地饮泣着。是他自己奇形怪状罗锅背,又丑又怪看了令人恶心。他自己就是那妖怪,那些小孩一个个在笑的就是他,那小公主,他以为她爱他——同样也是在取笑他的丑模样,拿他的罗圈腿取乐。为什么他们不把他留在森林中,那里没有镜子来告诉他自己是多么不堪入目?为什么他父亲不把他杀了,反而把他卖了令他蒙羞受辱?热泪顺着他的脸颊流下来,他把那朵白玫瑰撕成碎片。趴在地上的那个妖怪也把花撕了,把苍白的花瓣朝空中乱丢。它在地上爬着,他抬眼看它,那妖怪也望过来,一脸的痛苦。他爬开来,不敢再看那怪物,还用手捂住了双眼。他在地上爬着,像头受伤的动物,爬到暗旮旯里,躺在那里呻吟着。 这时小公主本人带着一班玩伴,从开着的落地窗进来了,大家见到小小的丑矮人躺在那里双手握拳捶着地板,样子极为古怪极为夸张,乐得大声笑了起来,围过来看着他。 “他跳的舞挺好玩的,”公主说,“可他演的戏更好玩。说真的简直跟木偶一样棒,只是,当然了,没木偶自然。”说着她摇起大扇子叫好。 但是小矮人一眼也不朝上看,抽泣声越来越弱,突然间他莫名其妙地喘了一口气,抓住一边胸口。接着,他又往后一倒,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妙极了,”公主顿了一下,说,“可现在你得为我跳舞。” “是啊,”小孩子个个叫道,“你还不快起来跳舞,你聪明得像巴巴利猴子,但比猴子好笑多了。” 但是小矮人一点动静也没有。 公主跺着脚,叫她叔父过来。她叔父正和宫务大臣在外面平台上散步,看一些刚从墨西哥送来的速遣文件,那地方最近才刚成立了宗教裁判庭。“我那好玩的小矮人在闹脾气,”她嚷道,“您快来叫醒他,叫他为我跳舞。” 两人相视一笑,不紧不慢地进来了,唐·佩德罗弯下身,用他那绣花手套拍打矮人的脸。“你必须跳舞,”他说,“小妖怪。你必须跳舞。西班牙和东印度的公主想看你跳舞玩哪。” 但是小矮人一点动静也没有。 “要去叫掌鞭人了。”唐·佩德罗悻悻地说了一句,回到平台上去。但是宫务大臣一脸的认真,在小矮人身旁蹲下来,把手放在他心窝上。过了一会儿他耸耸肩,站起来,对公主深鞠一躬,说道: “我美丽的公主啊,您那好玩的小矮人再也跳不了舞了。真可惜,看他长得那么丑,说不定国王看了都会笑呢。” “可他为什么不再跳舞了呢?”公主一边问,一边笑起来。 “因为他的心碎了。”宫务大臣回答。 公主听了眉头一蹙,她那玫瑰花瓣般楚楚动人的嘴唇一撇,很俊俏地露出一副不屑的神情。“从今往后,那些来陪我玩的都不能有心。”她大叫道,说着便跑到外面的花园中去了。 渔夫和灵魂 每天晚上,年轻的渔夫都出海去,把网撒进海里。 风从陆上吹来的时候,他什么鱼也打不到,顶多打到一点点罢了,因为这样的风是张着黑翅膀的阴风,大海腾起巨浪来迎接它。但要是风往岸上吹时,鱼就从深海游来,投进他的网里,他便把打到的鱼拿到市场上去卖。 每天晚上他都出海去,有一天晚上,渔网变得非常沉,他差点都拉不上船。他笑了,自言自语道:“我这肯定是把能游的鱼全逮到了,要不就是撞上什么傻海怪,到时好让众人开开眼界,要不就是什么吓人的东西,让伟大的女王见了欢喜。”说着他拼尽全力拉着渔网的粗绳子,双臂如同青铜瓶绕着蓝色瓷釉条纹,鼓起了长长的青筋。他再拉那细绳子,一圈扁扁的软木浮子便越收越近,终于,网浮到了水面。 可是网里一条鱼也没有,也没有海怪或者什么吓人的东西,只有一条小小的美人鱼,在网里睡得正香。 她头发湿湿的宛如一簇金羊毛,每一根都像盛在玻璃杯中的金线。她身体白得像象牙,尾巴闪着银光透着珍珠一般的颜色。像银和珍珠的是她的尾巴,上面缠绕着碧绿的海草,像海贝的是她的耳朵,而她的嘴唇呢,又像海中的红珊瑚。凉凉的海浪拍打着她凉凉的双乳,眼皮上挂着的盐花一闪一闪的。 她是如此美丽,年轻的渔夫一看,惊为天人,伸出手来把网拉近,俯身过去将她搂在怀中。可他的手一碰,她便叫了一声,如受惊的海鸥,醒来了,她紫水晶般的眼睛惊恐万状地看着他,挣扎着想逃开。但是渔夫把她抱得很紧,不让她走。 等她明白自己怎么也挣不开了,便哭起来,说:“求你放了我,因为我是一个国王的独生女,我父亲上了年纪,孤身一人。” 但是年轻的渔夫回答道:“我不放你走,除非你答应我,不管什么时候我叫你,你都会过来为我唱歌,因为鱼喜欢听海中人的歌,这样我的网就会打满了鱼。” “你真的会放我走吗,如果我答应了你?”美人鱼大声问。 “我真的会放你走。”年轻的渔夫说。于是美人鱼如他所愿答应了,并以海中人的咒语发了誓。渔夫于是张开双臂,她便沉入水中,有种莫名的恐惧让她浑身发抖。 每天晚上,年轻的渔夫都出海去,叫美人鱼过来,她便浮上水面为他唱歌。海豚一群群围着她游啊游啊,海鸥盘旋着在她头上飞啊飞啊。 她唱了一首很美的歌。她唱海中人赶着他们的牧群一个岩穴一个岩穴地巡游,肩上驮着小崽子;她唱半人半鱼的海神,他们长着长长的绿胡须,胸膛毛茸茸的,每逢国王路过便把螺号吹响;她唱海中的王宫,全是用琥珀建的,屋顶是晶莹剔透的翡翠,地面是闪闪发亮的珍珠;她唱海中的花园,在那里整天都有一扇扇玲珑精致的珊瑚在荡漾,四周鱼儿游来窜去就像银色的小鸟,海葵偎依着岩石,石竹花在海边一条条沙丘上萌发。她还唱从北边大海游来的大鲸鱼,鳍上还挂着尖尖的冰凌;还唱女海妖,她们说唱的故事太好听了,过往的客商不得不用蜡把耳朵堵上,怕听到她们的歌声后跳进水里淹死了;还唱桅杆高高的沉船,冻硬了的水手紧抱着索具,马鲛鱼在开着的舷窗舱口游进游出;还唱小小的藤壶,个个都是大旅行家,紧紧附在船的龙骨上在世界上转了一圈又一圈;还唱住在海崖边的墨鱼,伸出长长的黑色臂膀,能随自己心意将黑夜唤来。她还唱到了鹦鹉螺,她有自己的一条小船,是用猫眼石雕的,转向靠的是一面丝绸般的帆;唱到快乐的人鱼,弹着竖琴,能把大海怪催眠入睡;唱到小孩子,他们抓住滑溜溜的海豚,笑呵呵地骑在背上;唱到美人鱼,她们躺在白色的浪花中,朝水手们伸出双臂;唱到海狮,长牙弯弯的,还有海马,鬃毛在海浪中飘舞。 随着她的歌声,所有的金枪鱼都从海里游过来,年轻的渔夫便撒出一张张网把它们捕获,漏网的就用鱼叉逮住。等他的船装满了,那美人鱼便会对他微微一笑沉入海中。 可是她怎么也不肯靠近他,让他能碰到自己。渔夫常常叫她,求她,可她就是不肯,要是他想去逮她,她便一下子潜入水中,像条海豚似的,那一天渔夫就别想再见到她了。一天天过去,她的歌声渔夫越听越觉得好听,好听得都忘了他的渔网和机心,也不管自己打鱼的行当了。一条条金枪鱼,鱼鳍鲜红,突着金色的眼睛,从旁边成群成群地游过,但他一点都不管,鱼叉也闲着搁在身边,一个个柳条筐空空如也。他耷拉着嘴唇,如醉如痴地眯着两眼,呆坐在船上,听着,听着,直到海雾悄悄将他围住,空中游荡的月亮为他古铜色的四肢洒上一层银光。 有天傍晚他唤她前来,对她说:“小美人鱼啊,小美人鱼,我爱你。让我做你的新郎吧,我爱你。” 但美人鱼摇摇头。“你有个人类的灵魂,”她答道,“只有你把灵魂送走,我才能爱你。” 年轻的渔夫便自语道:“灵魂对我有什么用?看不到,摸不着,而且我也不认识。我当然可以将它送走,那我就太高兴了。”他嘴里发出一声快乐的呼喊,从彩漆的船上站起身来,朝美人鱼张开双臂。“我要把我的灵魂送走,”他嚷道,“那你就会是我的新娘,我会是你的新郎,在海底下我们将住在一起,你所唱过的一切都要带我去看,你所要的我都会去做,我们俩永不分离。” 小美人鱼一听欢喜得笑了,把脸埋在手心里。 “可我怎么把灵魂送走呢?”年轻的渔夫大声问,“告诉我该怎么做,瞧,我一定办到。” “哎呀!这我可不知道,”小美人鱼说,“海中人没有灵魂的。”她说着哀怨地看着他,沉入海中。 第二天一大早,没等太阳从山头升出一拃高,年轻的渔夫便来到神父家门口,叩了三下门。 神父家的见习修士从门洞里望出来,看到来人是谁后,便拉开门闩,对他说了一声“进来”。 年轻的渔夫进了门来,一下跪在地板上清香的灯芯草垫上,对着正在读《圣经》的神父哭诉道:“神父啊,我爱上了一个海中人,可是我的灵魂让我不能如愿。告诉我怎么才能把灵魂送走,因为说真的我不需要它。这灵魂对我有什么用?看也看不到,摸也摸不着,我也不认识它。” 神父听了捶着胸脯,回答道:“哎呀呀,你这是疯了,要不就是误吃了什么毒草。要知道人最高贵的就是灵魂,是上帝给我们的,我们应该高贵地将灵魂用得其所。没有什么比人的灵魂更贵重了,俗世间的东西没有一样可以跟它相比。它值得上普天下所有的黄金,比世上国王们的红宝石都要贵重。所以,我的孩子,这事你就别再去想了,因为这是个罪过,不可以饶恕的罪过。至于说海中人吧,他们已经堕落,谁跟他们交往谁也就堕落了。他们同旷野中的野兽一样,不辨善恶,主并非为他们而死。” 看到神父如此严词厉色,年轻的渔夫两眼充满泪水,从地上站起身来,对神父说:“神父啊,牧神们住在林中,过得很快活,人鱼们坐在礁石上,手中弹着他们红金做的竖琴。就让我像他们那样吧,我求您了,因为他们的日子过得就像花一般。我的灵魂嘛,它给了我什么好处呢,要是这灵魂梗在我和我的爱人之间?” “肉体之爱是邪恶的,”神父大声说道,皱起了眉头,“而邪恶与罪恶乃上帝让它们在他的世界上流窜的异教之物。让林中的牧神受诅咒吧,让海里的歌者受诅咒吧!我在夜间听见过他们,他们还想引诱我放下念珠不去祷告。他们在外头敲着窗,还笑呢。他们朝我耳朵里悄声说着他们那些让人心惊肉跳的乐事。他们以种种诱惑引诱我,我要祷告时他们嘲笑我。他们堕落了,我告诉你,他们堕落了。对于他们,没有什么天堂地狱,也不会让他们上天堂或者下地狱去赞颂上帝之名。” “神父,”年轻的渔夫嚷道,“您不知道您在说什么。我曾经在网里打到一位国王的女儿。她比晨星更美,比月亮更白。为了她的肉体我愿舍弃我的灵魂,为了她的爱我愿放弃天国。我求您的,您就告诉我吧,好让我回去时心中有平安。” “你走!你走!”神父嚷道,“你爱的人是堕落的,你会同她一起堕落的。”他不给渔夫祝福,反而把他赶出门去。 于是年轻的渔夫来到市场上,他步履缓慢,低着头,一副很伤心的样子。 商人们看到他来,便开始交头接耳,有一个迎了上前,叫着他的名字,问他:“你有什么要卖?” “我要把灵魂卖给你,”他答道,“求你把它买去吧,我烦透了它。这灵魂对我有什么用?看也看不到,摸也摸不着,我也不认识它。” 但是商人们都笑他,说:“一个人的灵魂我们拿来有什么用?半块碎银币都不值。把你的身子卖给我们当奴隶,我们就给你穿海紫色的衣裳,再戴上个戒指,让你去给伟大的女王当个弄臣。可就是别说什么灵魂不灵魂的,我们才不拿它当回事呢,一点也派不上什么用场。” 年轻的渔夫心中暗想:“这东西还真奇怪透了!神父说灵魂值得上普天下所有的黄金,商人又说它连半块银币都不值。”他于是出了市场,走到海边,开始思忖这下该怎么办。 正午时分,他想起有一个伙伴,是采海马齿的,跟他说起过有个年轻的女巫,住在海湾角头一个洞穴里,巫术非常了得。他于是撒腿跑起来,急着要把灵魂弄掉,一溜烟沿着沙滩跑着,背后扬起了一道沙尘。那年轻的女巫根据手心发痒的感觉知道他要来了,便笑着散开一头红发,就这么披散着红头发站在洞口,手里拿着一串正开着花的野毒芹。 “你缺什么?你缺什么?”看着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上陡坡,冲着她弯下身来,女巫大声问道。“风向不对时还想鱼进网吗?我有一把小芦笛,我一吹乌鱼就游进海湾。但这有个价,小帅哥,这有个价。你缺什么?你缺什么?来一场风暴把船打翻,让一箱箱金银财宝冲到岸上?我手上的风暴比风神还多,我伺候的那位比风神还强大,用一个筛子加一桶水我就能把大船一条条送到海底。但我有个价,小帅哥,我有个价。你缺什么?你缺什么?我知道山谷里有一朵花,谁也不知道除了我。花叶子是紫色的,花心有颗星,花汁白得跟牛奶似的。你拿这花碰一下王后那硬绷绷的嘴唇,她就会跟着你跑遍天涯海角。从国王的床上她会爬起身,天涯海角地跟着你跑。但这有个价,小帅哥,这有个价。你缺什么?你缺什么?我能把癞蛤蟆放在臼子里捣成肉泥,再用只死人的手将肉泥搅和。你有什么仇人,趁他睡觉时洒过去,他会变作一条黑色的毒蛇,他亲妈妈便会出手杀了他。用个轮子我能把月亮从天上拉下来,用块水晶我能让你看见死神。你缺什么?你缺什么?告诉我你求什么,我就给你,你要付我个价,小帅哥,你要付我个价。” “我求的不过是小事一桩,”年轻的渔夫说,“可是一说就让神父大为光火,赶了我出来。只不过是小事一桩,商人们就拿我寻开心,怎么说都不肯帮忙。所以我只好找您来了,虽然个个都说您是坏人,不管您要的什么价,我都付给您。” “那你求的是什么呢?”女巫问道,走近前来。 “我要把我的灵魂送走。”年轻的渔夫说。 女巫一听脸色发白,浑身哆嗦,把脸藏进蓝色的大氅里。“小帅哥啊,小帅哥,”她嘟哝着,“这事太可怕了。” 他把棕色的卷发一甩,笑了。“灵魂对我一点也算不了什么,”他答道,“看也看不到,摸也摸不着,我也不认识它。” “我要是告诉了你该怎么办,那你会给我什么?”女巫美丽的眼睛朝下望着他。 “五个金币,”他说,“还有我的渔网,我住的草房,我出海用的彩漆船。只要告诉我怎么把灵魂弄掉,我所有的东西全给您。” 她嘲弄地看着他笑,用那枝野毒芹打他。“我能把秋天的叶子变成金子,”她回答,“要是愿意还可以把淡淡的月光织成银子。我伺候的那位比这世界上所有的国王都富有,他们的领土也归他。” “那么我该给您什么呢,”他大声问,“如果您不要金也不要银?” 女巫用她又细又白的手抚摸着渔夫的头发。“要你同我跳舞,小帅哥。”她喃喃地说道,一边说一边朝他微笑。 “就这个?”年轻的渔夫诧异地嚷道,站了起来。 “就这个。”她答道,又朝他笑了笑。 “那么太阳下山时找个秘密的地方我们一起跳舞吧,”他说,“跳过舞您得把我想知道的事告诉我。” 她摇着头。“要等月亮圆,要等月亮圆。”她嘟哝着,朝四下里张望,侧耳静听。有一只蓝色的鸟从窝里尖叫着腾空而起,绕着沙丘飞,三只有斑点的鸟窸窸窣窣地穿过灰色的荒草,互相叫唤着。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声响,只听见峭壁下浪涛在冲刷着光滑的鹅卵石。她于是伸出手来,把渔夫拉近身边,干干的嘴唇凑近他耳朵。 “今晚你必须到山顶上,”她悄声说道,“今天是安息日,他会在那儿的。” 年轻的渔夫吃了一惊,看着她,她露出白白的牙齿笑了。“您说的他是谁呢?”渔夫问。 “这你别管,”女巫答道,“今晚你去就是,站在千金榆树下,等我来。要是有条黑狗朝你跑过来,用根柳树条打,它就跑开了。要是有只猫头鹰跟你说话,别搭理它。等月圆了,我自会来到你跟前,咱们就在草地上跳舞。” “但您肯不肯向我发誓,到时会告诉我怎么把我的灵魂送走?”他追问。 她移步走到阳光中,红发随风扬起阵阵涟漪。“我以山羊的四蹄起誓。”她以此作答。 “女巫中就您最好了,”年轻的渔夫大声说道,“我今晚一定会同您在山顶上跳舞的。本来我还真以为您会向我要金要银的。但既然这是您要的价,我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这实在是小事一桩。”说着他脱下帽子,深鞠一躬,向她致意,转身跑回镇上,一副欢天喜地的样子。 女巫目送着他离去,等他走得看不见了便回身进入洞中,从一个雪松木雕的盒子中取出一面镜子,支在一个架子上,在镜前点起炭火烧着马鞭草,透过缭绕的青烟望着镜子。过了一会儿她双手攥拳,气冲冲地喃喃自语:“他本该归我,我有哪样不如她?” 那天晚上,月亮升起来时,年轻的渔夫上到山顶,站到了千金榆树下。大海像一面铮亮的金属圆盾躺在他脚下,一艘艘渔船影影绰绰地在小海湾中浮动。一只猫头鹰,两个眼睛黄澄澄像硫黄似的,呼叫着他的名字,但他不去搭理它。一条黑狗奔过来,朝他汪汪大叫。他用根柳树条一打,它就呜呜呜地哼叫着跑开了。 夜半时分,女巫们来了,像一只只蝙蝠般从空中翩翩而至。“呸!”她们一落地便大叫,“此处有生人!”说着四处嗅起来,互相说着什么,打着手势。最后来了那个年轻的女巫,红头发在风中飘飘如流水。她身穿一袭金线装,上面绣着孔雀眼,头戴一顶小小的绿绒帽。 “他在哪儿?他在哪儿?”女巫们一见到她便尖叫起来问,但她只是笑,跑到千金榆那里,拉起渔夫的手,领着他走到月光中,跳起舞来。 他们一圈一圈地转着,年轻的女巫跳得那么高,渔夫都瞧得见她红舞鞋的后跟。接着,穿过这些跳舞的是一匹马飞奔而来的马蹄声,可是看不见马,渔夫觉得害怕了。 “快一点。”那女巫嚷道,用双臂搂住渔夫的脖子,呼出的气息热腾腾地扑在他脸上。“再快点,再快点!”她嚷道,渔夫觉得大地都在他脚下旋转起来了,头也晕晕乎了,一阵巨大的恐惧攫住他的心,仿佛有什么邪恶的东西在盯着他看。最后他终于觉察到在一处岩石的暗影里有个人,早先并不在那儿。 那人是个男的,穿着一套黑天鹅绒衣服,样式是西班牙的。他的脸白得出奇,可双唇又像一朵傲然绽放的红花。他似乎很累,身子往后靠着,百无聊赖地把玩着腰间短剑的剑柄。他身边草地上搁着一顶装有羽饰的帽子,还有一对骑马戴的长手套,镶着金边,用细珍珠缝出一种古怪的图案,肩上披着黑貂皮里子的短斗篷,细细白白的手上戴满了戒指,两只眼皮沉沉地垂着。 年轻的渔夫直勾勾地盯着他看,就像中了邪似的。两人终于对上眼,不管舞到什么地方他都觉得那人的目光在紧跟着他。他听见年轻的女巫在笑,便搂住她的腰肢,带着她疯狂地旋转了一圈又一圈。 突然,林中一阵狗吠,跳舞的全停了,两个两个地走过去,跪下来,亲吻那人的手。大家这么做时,他那傲然的嘴角漾起一丝微笑,宛如鸟翼点水,水面泛起的笑靥。但这笑靥透着鄙夷。他双眼一直盯着年轻的渔夫看。 “来!咱们也去崇拜一下。”年轻的女巫一边悄声说着,一边领着他走上前,有股对她有求必应的强烈欲望揪住了他,他便跟着她去了。可是当他走近前时,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搞的,就在胸前画了个十字,口中呼唤了一声圣名。 这一下女巫个个像老鹰般尖叫起来,都飞走了,那张一直在盯着他看的白脸也痛苦得扭歪了。那人朝一个小树林走去,打了一声唿哨。一匹戴着银辔头的小马应声跑了过来。他跃上马鞍,回转头凄惨地看了一眼年轻的渔夫。 红发女巫也想飞走,但叫渔夫一把抓住她两只手腕,紧紧捏着不放。 “放开我,”她大叫,“让我走。因为你叫了不该叫的名字,做了不该看到的手势。” “不,”渔夫回答,“我不放你走,你得先把秘密告诉我。” “什么秘密?”女巫问,像只野猫似的要挣脱开,紧咬着唾沫点点的嘴唇。 “你懂得。”他回答。 女巫那草一样绿的眼睛叫泪水模糊了,对渔夫说:“问我什么都行,就是别提这个!” 他笑了,把她拽得更紧。 看见自己再怎么也挣不脱了,她悄悄对渔夫说:“我和大海的女儿比实在是一点也不差,同那些住在蓝色水波中的人一样标致。”说着摆出一副献媚的样子,把脸凑近渔夫的脸。 但他一把推开她,皱起眉头,对她说:“要是你对我发了誓又不守诺言,我就杀了你这诓人的女巫。” 她一听脸色灰得就像紫荆树上的一朵花,浑身发抖。“那就这么办吧,”她喃喃说道,“是你的灵魂又不是我的。你高兴拿它怎样就怎样吧。”说着她从腰带上解下一把柄是绿毒蛇皮的小刀,给了渔夫。 “我拿这个有什么用?”他不解地问她。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满脸惊恐。接着她把额上的头发往后一掠,怪笑着对他说:“人们所说的身影其实不是身体的影子,而是灵魂的身子。站到海边上,背对着月亮,把你的影子从你脚边割开,那就是你灵魂的身子,叫你的灵魂离开你,它就离开了。” 年轻的渔夫打了个哆嗦。“真的吗?”他低声问道。 “是真的,我真不想告诉你啊。”她嚷道,说着搂住他的双膝哭了起来。 他推开她,留她一个人待在荒草丛中,自己走到山边,把刀别在腰间,下了山去。 他里面的灵魂这时向他呼叫着,说:“瞧!我跟你一起都这么些年了,一直是你的仆人。别把我送走吧,我坏了你什么事?” 年轻的渔夫一听笑了。“你没坏我什么事,可是我不需要你,”他回答,“天地这么大,有天堂,有地狱,中间还有半明不暗朦朦胧胧的那所房子。你爱上哪儿上哪儿,就是别在这里烦我,因为我的爱人在召唤我。” 灵魂便苦苦哀求,可他就是不听,从一块山岩跳到另一块山岩,腿不晃脚不滑的,像头野山羊。终于他到了平沙一片的大海边。 他古铜色的四肢配着一身结实的肌肉,就像一尊希腊人手出的雕像,立于沙滩上背对着月亮,海边涌浪吐沫,伸出一双双洁白的手臂朝他招摇,浪花中隐隐约约站出一些人影向他致敬。在他面前躺着他的影子,他灵魂的身子,在他身后一轮明月挂在色如蜂蜜的空中。 灵魂对他说:“如果你非得把我从你身上赶走,就别让我走时不带着一颗心。世界是残酷的,让我带上你的心走吧。” 他头一歪,微微一笑。“那我怎么去爱我的爱人呢,要是我把心给了你?”他大声说道。 “别这样,行行好吧,”灵魂说,“把你的心给我,这世界太残酷了,我害怕。” “我的心是我爱人的,”他回答,“你就别再纠缠了,快走吧。” “难道我就不该爱吗?”灵魂问。 “你快走,我用不着你。”年轻的渔夫大声叫道,取出那把柄是绿毒蛇皮的小刀,把影子从他脚四边割开,那影子就站了起来,面对着他,看着他,竟跟他自己一模一样。 他蹑手蹑脚往后退着,一把将刀别回腰间,一股敬畏之情传遍全身。“你快走吧,”他喃喃地说着,“别再让我看到你的脸。” “不,你我一定后会有期。”灵魂答道。它声音低沉,像从管中吹出似的,说时简直不见嘴唇动。 “怎么后会有期的?”年轻的渔夫大叫,“你该不会跟着我到大海深处去吧?” “一年一度,我会来到这地方叫你,”灵魂说,“你也许用得着我。” “我怎么会用得着你?”年轻的渔夫嚷道,“但随你的便吧。”说着他一头扎进水中,半人鱼的海神便吹起螺号,小美人鱼也浮上来迎接他,双臂搂着他的脖子亲吻着他的嘴唇。 灵魂孤零零地站在海滩上看着他们。等他们沉入海中后,它一路哭着穿过沼泽地走了。 一年过后灵魂来到海边,叫唤着年轻的渔夫,他便从海中浮出来,说:“你干吗叫我?” 灵魂回答道:“靠近点,这样我好跟你说话,因为我看到了奇妙的东西。” 他就进前来,斜卧在浅水中,手支着头听它讲。 灵魂对他说:“离开你之后,我便一路向东走去。来自东方的一切都充满智慧。我走了六天,第七天早晨到了一处山下,那里属于鞑靼人的地盘。我在一棵柽柳的树荫下坐下来避开毒日头。地是干的,热得烫人。平原上人来来往往,像许多苍蝇在擦亮的铜盘上爬着。 “中午时分从平平的地边儿上升起一团红色的尘土。那些鞑靼人一看,便张弓搭箭,跳上他们的小马驹冲了过去。妇女们尖叫着逃进大篷车里,躲在毛帘子背后。 “黄昏时鞑靼人回来,可是人少了五个,就是回来的也有不少负伤挂彩。他们给车套上马,急匆匆地离开了。三条胡狼从洞中出来,望着他们离去,之后便仰头张鼻在空中嗅了一阵,朝相反的方向颠颠颠跑开了。 “月亮出来时我看到平原上燃起一堆篝火,就走了过去。一班商人正围着篝火坐在毡垫上。他们的骆驼就系在身后的木桩上,伺候他们的黑奴正在沙地上搭皮帐篷,用仙人掌圈起高高的围墙。 “我走近他们时,商人中的首领站起身拔出刀来,问我是干什么的。 “我说我在自己国家是个王子,正从鞑靼人那边逃出来,那些人要把我抓去当奴隶。那首领听了微微一笑,叫我看长长的竹竿上挂着的五个人头。 “接着他问我谁是上帝的先知,我回答是默罕默德。 “他一听到这假先知的名字,便鞠了一躬,握住我的手叫我坐在他边上。一个黑奴用木盆为我端来了一些马奶子,还有一块烤羊肉。 “天一亮我们便动身上路。我骑着一头红毛骆驼跟在首领旁边,有个开路的手执长枪跑在我们前头。武装护卫走在两边,骡子驮着货品在后面跟着。整个商队有四十头骆驼,骡子的数目有这两倍。 “我们从鞑靼人的地界进到诅咒月亮的人的国度,看到白岩石上有半狮半鹰的怪兽在看守他们的黄金,洞穴中睡着满身鳞甲的龙。走过那些山时我们都屏住呼吸,怕雪崩下来把我们埋了,每个人眼睛上都扎条纱巾。我们穿过山谷时,有小矮人躲在树洞里用箭射我们,夜晚就听到野人的击鼓声。过猴塔时我们在猴子面前摆了水果,它们就不来伤害我们。过蛇塔时我们用铜碗给蛇喝热牛奶,它们就放我们过去了。一路上我们有三次来到奥克苏斯河边,用吹满气的大皮囊绑在木筏上渡河。河马怒冲冲地逼过来,要把我们撞死。骆驼看到河马吓得直哆嗦。 “每过一个城,那里的头领都要收一笔税,但就是不让我们入他们的城门。他们从城墙上扔面包给我们,还有蜜烤的玉米饼和精面粉做的枣子馅饼。每一百篮东西我们要用一颗琥珀珠子跟他们换。 “住在乡村里的人看我们来了,便往井里投毒后自己跑到山顶上。一路上跟我们打过仗的有马加代人,这些人生下来时是老人,一年年越活越年轻,到死的时候就成了小孩子;有拉克托人,他们说自己是老虎的孩子,浑身上下涂成黄一条黑一条的;有奥兰托人,他们人死了就埋在树顶上,活着就住在黑黑的洞里,生怕太阳,他们的神,把他们杀了;有克里米尼安人,他们崇拜一条鳄鱼,给那鳄鱼戴绿玻璃耳环,喂牛油和鲜鸡;有阿加中拜人,他们长着一张狗脸;有西班人,他们脚像马蹄,跑起来比马还快。我们这一班人,有三分之一战死了,有三分之一饿死了。剩下的那些悄悄地在怪我,说是我给他们带来了厄运。我就从石头下抓来一条有角的毒蛇让它咬我。他们看到我叫蛇咬了后还安然无恙,就怕了。 “第四个月我们到了伊勒尔城。到城外小树林时正是夜晚,天气闷热,因为那时月亮正行在天蝎座处。我们从树上摘下熟的石榴,打开来喝甜甜的石榴汁。然后就躺在毡垫上等天亮。 “天亮时我们起身去敲城门。那门是红铜造的,上面雕着海龙和有翼的飞龙。卫兵从城垛上望下来,问我们是干什么的。商队的翻译回答说我们是从叙利亚来的生意人,带着好多商品。他们要了我们几个人作人质,告诉我们正午时分会开门放行,叫我们等时间到。 “到了正午他们就开了城门,我们进得城来,见到民众从家中蜂拥而出,来看我们,一个通告人用只螺号满城呼叫着传消息。我们站在市场上,黑奴们解下一捆捆花布,打开一个个雕花的枫木箱。等他们打点停当,商人们便摆出各种千奇百怪的货品,有埃及来的蜡麻布、埃塞俄比亚的印花麻布,有黎巴嫩苏尔港的紫海绵、赛达的蓝帷幔,还有凉冰冰的琥珀杯、精美的玻璃器皿和珍奇的陶器。一处房顶上有一班妇女在看着我们,当中有一个戴了副镀金的皮面具。 “第一天是僧侣们过来同我们交易,第二天是贵族,第三天来的是手艺人和奴隶。这是他们跟来这城里的商人做生意的规矩。 “我们在这城里待了一个月,到了月缺时,我觉得腻了,便在城中穿街走巷地闲逛起来,走到了本城神祇的花园,看到僧侣们穿着黄袍子默默地在绿树间走动,在一处用黑色大理石铺成的地上有一座玫瑰红的屋子,里头住着这位神。门以金粉油漆,上面亮闪闪的突出来一些金铸的公牛和孔雀。屋顶是海青色的琉璃瓦,飞檐上挂着小铃铛,白鸽子飞过时,翅膀碰着铃铛,响起一下下的叮当声。 “神庙前是一汪清水池,铺着有纹理的缟玛瑙。我在池边躺了下来,伸出白白的手指去碰那些大树叶。有个僧侣过来了,站到我身后。他脚上穿着凉鞋,一只是软蛇皮编的,另一只是鸟的羽毛编的,头上戴着顶黑毡僧帽,装饰着一些银色的月牙儿。他袍子上绣着七道黄色,卷曲的头发上沾着些锑粉。 “过了一小会儿,他开口同我说话,问我来这里干什么。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我告诉他我想见他们的神。 “‘神正在打猎。’那僧侣说,一对细细的丹凤眼奇怪地望着我。 “‘告诉我在哪座森林,我要跟他一起策骑跑马。’我回答。 “他用长长尖尖的指甲梳理了一下衣服上的穗子。‘神在睡觉。’他喃喃说道。 “‘告诉我在哪张床上,我要去守卫他。’我回答。 “‘神在开宴会。’他大声说。 “‘如果酒甜我就与他同饮,如果酒苦,我也会与他同饮。’我以此作答。 “他惊异地低下头,握住我一只手,把我拉了起来,领我进了庙。 “在第一间房里我看到有一尊偶像坐在碧玉宝座上,宝座四周镶着大粒的东方珍珠。那座像是用黑檀木雕成的,身材跟真人一般大小,前额上有块红宝石,浓浓的油从头发一直滴到大腿,双脚猩红,沾满了一头刚宰的山羊羔的血,腰束一根铜带,上面嵌有七颗绿宝石。 “我就问那僧侣:‘这就是神吗?’他回答我说:‘这就是神。’ “‘引我去见神,’我大喊,‘要不我就杀了你。’我碰了下他的手,那手马上就瘪了。 “那僧侣就哀求我,说:‘求主人治好他仆人吧,我这就引他去见神。’ “于是我往他那只手吹一口气,手便好了。他浑身颤抖,领我进了第二间房,我看见那里有一尊偶像,站在一朵玉莲花上,莲花四周挂着大块大块的祖母绿。那座像是象牙雕的,身材有两个人的大,前额上有块橄榄石,两个乳房抹着没药和肉桂,一只手握着一把弯弯的玉权杖,另一只手拿着一片圆水晶,脚上穿着黄铜靴子,粗粗的脖子上是一圈冰长石。 “我就问那僧侣:‘这就是神吗?’他回答我说:‘这就是神。’ “‘引我去见神,’我大喊,‘要不我就杀了你。’我碰了下他的眼睛,两颗眼睛马上就瞎了。 “那僧侣就哀求我,说:‘求主人治好他仆人吧,我这就引他去见神。’ “于是我往他眼睛上吹一口气,两眼便看得见了。他又浑身颤抖,领我进了第三间房。怎么回事,房里没供偶像,也没有什么画啊像啊,只有一面圆圆的金属镜放在一个石砌祭坛上。 “我就问那僧侣:‘神在哪儿?’ “他回答道:‘没有神,只有你见到的这面镜子,这是智慧之镜。这镜照出天地万物,唯独那个看镜之人的脸没照出。它不照看镜之人,所以那人就可以有智慧。这里还有许多别的镜子,但那些镜子是意见之镜。只有这面是智慧之镜。有这面镜子的人天下事就无所不晓,什么也瞒不过他们。没有这面镜子的人就没有智慧。故此它就是神,我们崇拜的神。’我便朝镜中一看,果然就像他告诉我的那样。 “于是我干了件奇怪的事,到底干的什么事无关紧要,因为我把这智慧之镜藏在了一个离这地方只有一天路程的山谷里。只求你还是让我再进到你的身体里做你的仆人吧,那你就比天下所有的聪明人更聪明,这智慧就是你的了。让我进入你的身体,天下就没有人比你更有智慧了。”但是年轻的渔夫笑了。“爱比智慧更好,”他大声说道,“况且那小美人鱼爱我。” “不,没有比智慧更好的了。”灵魂说。 “爱更好。”年轻的渔夫答道,说着便一头扎进海里,灵魂一路哭着穿过沼泽地走了。 这样又过了一年,灵魂再来到海边,呼唤年轻的渔夫,渔夫从海里冒出来,问道:“你干吗叫我?” 灵魂回答道:“靠近点,这样我好跟你说话,因为我看到了奇妙的东西。” 他就进前来,斜卧在浅水中,手支着头听它讲。 灵魂对他说:“离开你之后,我便一路向南走去。来自南方的一切都挺宝贵的。我沿着去埃斯特城的大路走了六天,那些尘土飞扬的红色大路是朝圣者经常走的。我就这么走着,第七天早晨我举目一看,呵,那城就在我脚下,因为它就在一条山谷里。 “那城有九个城门,每个城门前都立着一匹青铜马,要是山里的阿拉伯贝都因人跑下来,那些马就叫起来。城墙是紫铜包的,上面的瞭望塔屋顶是黄铜的。每个瞭望塔里都有个手执长弓的弓箭手。日出时他用箭敲锣,日落时他吹响号角。 “我想进城,卫兵拦住我,问我是什么人。我回答说是个回教的云游僧,正往麦加去,那里有一幅绿色的帐幕,上面是天使用银线绣成的《可兰经》。他们听了满心惊叹,央求我入城来。 “城里简直就是个市集。你真该同我一起去。窄窄的街道上满是五颜六色的纸灯笼,像大蝴蝶般在空中飘舞。风吹过屋顶,那些灯笼上下飘扬,像彩色的肥皂泡似的。商人们在他们货摊前的丝织毯上席地而坐。他们的胡须又黑又直,头巾上缀满了小金片,长长的一串串琥珀珠和雕花桃核在他们凉凉的手指间滑来滑去。他们有的在卖枫子香和甘松香,还有产自印度洋岛屿上五花八门的香水、浓浓的红玫瑰油、没药和铁钉状的丁香。要是有哪个人停下脚跟他们说话,他们便一撮一撮地往一个炭火盆里撒乳香,让周围的空气充满甜香。我见过有个叙利亚人双手握着根像芦苇一样的细棍子,上头冒着一缕缕青烟,那烧着的香气闻着就像春天里的红杏花似的。有的卖银手镯,上面镶满了乳蓝色的土耳其玉,还有铜脚镯,上面串着小珍珠,另外还有套着金座的虎爪、豹爪,祖母绿穿成的耳环、翡翠镂成的戒指。从茶馆里传出吉他声,抽鸦片的人一张张白皙的脸笑嘻嘻地朝外望着行人。 “说实在话你应该跟我一起去。那些卖酒的,肩上扛着黑色的大皮酒囊,推推搡搡地挤过人群,他们大多卖的是希拉葡萄酒,这种酒甜得跟蜜似的。他们卖酒用的是小小的金属杯,上面还放了几片玫瑰花瓣。市集上还站着卖水果的,卖的水果什么都有:有熟无花果,紫色的果肉带着擦伤的痕迹,有蜜瓜,香可比麝香黄可比黄玉,还有香橼、蒲桃、一串串的白葡萄、红金色的圆橘子、长圆形绿金色的柠檬。有一次我看到一头大象走过,象鼻上抹着朱砂和姜黄,两只耳朵上套着红丝线织成的网。那大象在一个水果摊前停下来,吃起摊上的橘子来,那人看了只是笑。你简直想不到这地方的人有多奇怪。他们高兴时便到卖鸟的那边,买上一只关在笼里的鸟来放飞,好让自己更加高兴,他们伤心时便用荆棘鞭打自己,好让悲伤不会减退。 “有天傍晚我遇见一些黑人,抬着一顶很重的轿子穿过集市。那轿子是用镀金的竹子做的,轿杆漆成朱红色,镶着黄铜孔雀。轿窗上垂着薄薄的纱帘,上面绣着些甲虫翅膀和细粒珍珠,走过我面前时有个脸色白皙的切尔克斯女人从轿里望出来,对我微微一笑。我跟在后面,那些黑人便蹙起了眉头,加快脚步。我才不管呢,只觉得有股按捺不住的好奇心催着我。 “他们最后在一所四方形的白色房子前停了下来。那房子一个窗都没有,只有个小门,小得像墓门。他们放下轿子,用一把铜锤在门上敲了三下。一个身穿绿皮长袍的亚美尼亚人从门洞里望出来,看到是他们,便开了门,往地上铺了一张地毯,那女人就从轿里走出来。她走进门时,转过头来又朝我微微一笑。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白的一个人。 “月亮上来时,我回到刚才那地方,找那房子,可是房子不见了。看到这情形,我便知道那女人是谁,为什么会对我笑了。 “你真该同我一道去的。在他们欢庆新月那天,年轻的皇帝会从宫里出来,去清真寺祈祷。他的头发和胡须用玫瑰花瓣染过,两颊扑了一层细细的金粉。脚掌和手心都用番红花染成黄色。 “日出时他从宫中去,穿着一身银袍,日落时他又回宫去,穿着一身金袍。百姓个个五体投地跪在地上,脸都藏起来,但我不这么做。我站在一个卖枣子的水果摊旁边等着。皇帝看见我时,他那画过的眉毛一扬,停了下来。我站着并不动,也不向他施礼。人们看我如此大胆都很讶异,劝我逃出城外。我不听他们的,反而走过去跟那些卖奇奇怪怪各种神像的贩子坐到一块儿,这些人因为他们干的行当很遭人嫌。我跟他们说了我刚才怎样怎样,他们一听个个都给我一尊神像,求我走开。 “那天晚上,我正躺在茶馆里的一张垫子上,那茶馆开在石榴街,只见皇帝的卫士进来了把我带到宫里。我进宫时,每走过一道门,他们就在我身后把那门关上,用链子锁上。到里面是一个大院子,四周围着一圈拱廊。墙是雪花石膏的,墙身随处可见嵌着蓝色绿色的花瓷砖。柱子是绿色大理石的,地上铺着的是一种桃花纹的大理石,我还从未见过这种大理石呢。 “我走过院子时有两个戴面纱的女人从阳台上望下来,冲着我骂。卫士急急地往前走,手上长矛在光亮的地上碰得叮当响。他们打开一扇精致的象牙门,我看到眼前是个有七级平台带喷泉的花园,园里种着郁金香、月光花,还有银点斑斑的芦荟。喷泉如一根细细的水晶棒似的悬在暮色中。一棵棵柏树就像燃烧过的火把。有一棵柏树上一只夜莺在唱着。 “花园尽头有一座小亭子。我们走近时有两个太监出来迎接。两人肥嘟嘟,走起路来浑身颤巍巍的,用两只黄眼皮的眼睛好奇地望着我。其中一人把卫士长拉到一边,小声同他耳语着什么。另一个煞有介事地从一个淡紫色的椭圆形珐琅盒子中取出香口丸,放在嘴里嚼个不停。 “过了一会儿,卫士长解散了卫队,他们就回到宫里去了,太监慢腾腾地跟在后边,顺路从树上摘些甜桑椹。有一次年纪大的那个太监转过头来,朝我笑笑,一副不怀好意的样子。 “接着卫士长示意叫我往亭子的入口处走去。我就走过去,手不颤腿不抖的,拉开垂着的厚帘,走了进去。 “年轻的皇帝正躺在一张上了色的狮皮躺椅上,手腕上歇着一头白隼,身后站着一个戴铜包头的努比亚人,裸着上半身,两只穿洞的耳朵上挂着重重的耳环。躺椅边的一张桌子上摆着把威风凛凛的大弯刀。 “皇帝看到我时皱起了眉头,问我:‘你叫什么名字?不知道我是这城里的皇帝吗?’但我不回答。 “他手指一下大弯刀,那努比亚人就一把抓起刀来,冲上前朝我狠命砍下来。刀锋嗖的一声划过我身体,可我毫发无损。那人一个趔趄摔了个嘴啃泥。等他站起身来时,已经吓得上下牙直打战,躲到了躺椅后。 “皇帝一下跳了起来,从兵器架上取下一把长矛,向我投来。我伸手接住,折成两截。他又朝我放箭,可我双手一举,那箭就停在半空。他于是从一条白色的皮带上拔出一把短剑,刺进那努比亚人的咽喉,生怕这奴隶把自己威风扫地的事传出去。那人像条被踩的蛇一样扭动着身子,嘴里喷出一团红色的泡沫。 “那人一断气皇帝就转向我,等他用一条镶花边的紫绸小丝帕把额头亮晶晶的汗珠子揩干后,便对我说:‘你是个我伤害不得的先知吗?还是个我伤害不了的先知之子?我求你今晚就离开我的城市,因为有你在,我就不是一城之主了。’ “我就回答他:‘你分我一半财宝我就走。把你的财宝给我一半,我就离开这里。’ “他抓起我的手,领我出来到了花园中。卫士长看到我,一脸愕然,太监们看到我,双腿直打颤,吓得都跪倒在地。 “宫里有个房间,有八面墙,是用斑岩砌成的,铜片镶的天花板上挂着一些灯。皇帝伸手碰了一面墙,那墙就开了,我们穿过去进了一条走廊。沿着走廊点着许多火炬,两边的壁龛里摆着大酒缸,缸里满满当当的装着银币。我们到了走廊中央时,皇帝口中念了一句平日不会讲的话,一道装有秘密弹簧的花岗岩石门就弹开了,他一把捂住脸,怕眼睛给晃花了。 “你简直不敢相信天底下有这等美妙的去处。巨大的玳瑁壳个个装满了珍珠,硕大的月亮石凿空了,里头堆满了红宝石。金块存在象皮箱里,金粉就装在皮革制的瓶子中。还有猫眼石和蓝宝石,猫眼石盛在水晶杯中,蓝宝石盛在翡翠杯中。圆圆的祖母绿整整齐齐地摆在一个个薄薄的象牙盘里。一个角落里有些丝绸袋子,有的装满了绿松石,有的装满了绿玉石。一个个象牙角杯中堆着紫晶石,黄铜角杯中堆着玉髓石和黄玉髓。房间的柱子是杉木的,上面挂着一串串黄色的山猫石。一块块扁平的椭圆形盾牌上放着葡萄酒色和绿草色相间的红玉。我告诉你的不过是当时眼目所见的十分之一罢了。 “等皇帝放开捂着脸的手时,他对我说:‘这是我的藏宝屋,这里的东西一半归你,正如我答应你的。我会配给你骆驼和赶骆驼的人,他们会听你调遣,把你那份财宝运到世界上任何一个你高兴去的地方。这事今晚就得办妥,因为我不想让太阳,我的父亲,看到在我的城中还有一个我杀不死的人。’ “但我回答他说:‘这里的金子是你的,银子也是你的,珍贵的珠宝和值钱的东西都归你。我呢,不需要这些。但我也不会从你这里什么都不拿,我只要你手指上戴的那个小小的戒指。’ “皇帝一听皱起了眉头。‘这不过是个铅做的戒指,’他大叫,‘一点价值也没有。你还是拿了你那一半财宝走人,离开我的城市吧。’ “‘不,’我答道,‘我什么都不拿只要那只铅戒指,我知道那里面写着什么,干什么用。’ “皇帝浑身发抖,哀求我说:‘把所有的财宝全拿走,离开我的城市吧。我那一半也归你。’ “于是我干了件奇怪的事,到底干的什么事无关紧要,因为我把这只财宝魔戒藏在了一个离这地方只有一天路程的山洞里。从这地方去只要一天,正等着你来取呢。谁有了这戒指就比天下所有的国王更富有。所以你来吧,拿走吧,世界上的财富就归你了。” 但是年轻的渔夫笑了。“爱比财富更好,”他大声说道,“况且那小美人鱼爱我。” “不,没有比财富更好的了。”灵魂说。 “爱更好。”年轻的渔夫答道,说着便一头扎进海里,灵魂一路哭着穿过沼泽地走了。 这样第三年又过去了,灵魂来到海边,呼唤年轻的渔夫,渔夫从海里冒出来,问道:“你干吗叫我?” 灵魂回答道:“靠近点,这样我好跟你说话,因为我看到了奇妙的东西。” 他就进前来,斜卧在浅水中,手支着头听它讲。 灵魂对他说:“在我知道的一座城里,有一家小客店,就开在一条河边上。我跟水手们坐在那里,他们喝两种不同颜色的葡萄酒,吃大麦做的面包,还有包着月桂叶就着醋的小咸鱼。我们坐着逗趣玩乐,进来了一个老头,肩上搭着一条皮毡子,手里拿着一把琴,上面有两个琥珀角。他把毡子往地上一铺,用一枚弦拨弹响琴弦,这时跑进一个姑娘,戴着面纱,开始在我们面前跳起舞来。她一片轻纱遮面,双脚却是裸的。那赤裸着的双脚,在地毡上翩翩舞动,像一对小白鸽。真是令人叹为观止啊。她跳舞的城市离这地方只有一天的路程。” 这一回年轻的渔夫听到他灵魂的话后,想起小美人鱼没有脚跳不了舞,心中顿时涌起一股巨大的欲望,对自己说:“就一天的路程,我赶得及回到我爱人身边。”说着他笑了,从浅水里站起身,往岸上走来。 他到岸边踏上干地后又笑了,向他的灵魂张开双臂。灵魂欢喜地大叫一声,跑过来迎接他,进到他身体中,年轻的渔夫便看见面前沙滩上伸出那道身体的影子,也就是他灵魂的身体。 他灵魂对他说:“咱们别耽搁了,赶紧过去,因为海神们会嫉妒的,他们手下还有妖怪呢。” 于是他们脚不停步,整个晚上趁着月色赶路,整个白天顶着日头赶路,傍晚时分到了一座城。 年轻的渔夫就问灵魂:“这是你跟我说的她跳舞的那座城吗?” 灵魂回答:“不是这座,是另外一座。不管怎样,咱们先进去再说。” 于是他们进了城,穿街过巷地走着,路过珠宝街时年轻的渔夫看到一个好看的银杯摆在一个货摊上。他灵魂对他说:“拿走那银杯,藏起来。” 他便拿了那杯子用长袍掖着藏起来,两个赶紧跑出城外。 出城后他们走了有两三英里路,年轻的渔夫皱起眉头,把杯子扔掉,对灵魂说:“你干吗要我拿这杯子藏起来,这可是干坏事啊?” 但是灵魂回答他说:“息怒,息怒。” 第二天傍晚他们到了一座城,年轻的渔夫就问灵魂:“这是你跟我说的她跳舞的那座城吗?” 灵魂回答:“不是这座,是另外一座。不管怎样,咱们先进去再说。” 于是他们进了城,穿街过巷地走着,路过草鞋街时年轻的渔夫看到一个小孩站在一个水缸边。他灵魂对他说:“上去打他一顿。”他便去打那孩子,把他打哭了,两个赶紧跑出城外。 出城后他们走了有两三英里路,年轻的渔夫火了,对灵魂说:“你干吗要我打那孩子,这可是干坏事啊?” 但是灵魂回答他说:“息怒,息怒。” 第二天傍晚他们到了一座城,年轻的渔夫就问灵魂:“这是你跟我说的她跳舞的那座城吗?” 灵魂回答:“可能是,所以咱们进去看看吧。” 于是他们进了城,穿街过巷地走着,但是年轻的渔夫怎么也找不着那条河,或者河边的那家小客店。城里的人都奇怪地望着他,他怕了,对灵魂说:“咱们离开这儿吧,那个跳舞的白脚丫姑娘并不在这城里。” 但是灵魂回答:“不行,咱们歇歇吧,夜都黑了,路上会有强盗呢。” 于是他在市场上坐下来歇息。一会儿走过一个戴头巾的商人,身披一件鞑靼人的布斗篷,手握一根有节的芦苇秆,一头吊着盏牛角穿洞做成的灯笼。那商人对他说:“你为什么在市场上坐着,没看到货摊都收了,货物也都打包了?” 年轻的渔夫回答他:“我在这城里找不到客店,也没亲人好投宿。” “我们不都是亲人吗?”商人说,“不都是同一个上帝造的?那就跟我来吧,我家有间客房。” 于是年轻的渔夫站起身来,跟着那商人到他家。他们穿过一个石榴园进了屋,商人用个铜盘端来玫瑰水让他洗手,拿来熟透的蜜瓜给他解渴,在他面前摆上一碗米饭和一块烤小羊肉作他的晚餐。 等他吃完饭,商人领他去客房,叫他安心好好睡。年轻的渔夫谢过他,吻了他戴在手上的戒指,一头躺在了染色山羊毛织的毯子上,盖上一条黑羔羊毛被子,便睡着了。 拂晓前三个小时,天还黑着呢,灵魂把他叫醒,对他说:“起来,去到商人的房间里,就是摸到他睡房中,杀了他,把他的金子拿走,我们用得着的。” 年轻的渔夫便起身,偷偷往商人的房间爬去,商人的脚边放着把弯刀,身边的盘子里有九包金子。他伸手去拿弯刀,这一碰商人一激灵,醒了,一跃而起,抓起刀来,对年轻的渔夫大叫:“你是这么恩将仇报的吗?我对你好你却要流我血来报答吗?” 灵魂对他说:“揍他。”渔夫便打起商人来,直把他打晕过去了便抓起那九包金子,急匆匆穿过石榴花园逃走,脸朝着启明星方向跑了。 两个跑出城有两三英里后,那年轻的渔夫捶胸顿足地对灵魂说:“你怎么叫我杀那商人,拿他金子?你真是个恶棍。” 但是灵魂回答他说:“息怒,息怒。” “不,”年轻的渔夫大叫,“这怒我息不了,因为所有你叫我做的事我都讨厌。你我也讨厌,告诉我,为什么要我干这些勾当?” 于是灵魂便回答他:“你那时把我送到这世界上,心却不给我,所以我就学会了所有这一切,也喜欢上了这些东西。” “你这说的什么话?”年轻的渔夫喃喃说道。 “你知道,”灵魂回答,“你知道得一清二楚。难道你忘了你不把心给我吗?我不信。所以啊,别自寻烦恼,也别跟我过不去,息怒为好,天底下没有什么伤心事你丢不开,也没有什么开心事你碰不到。” 年轻的渔夫听到这些话,禁不住浑身发抖,对灵魂说:“不,你真歹毒,搞得我把爱人都忘了,又用各种引诱勾引我,使我的脚踏在了罪恶的路上。” 灵魂回答说:“你到底没忘了送我到这世界上时不把心给我。来吧,咱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好好玩玩,咱们有九包金子呢。” 但是年轻的渔夫拿起那九包金子,摔在地上,用脚猛踩。 “不,”他大嚷,“我要跟你一刀两断,什么地方都不跟你去,我过去怎么送你走的,我今天照样送你走,你对我一点好处也没有。”他说着转过身背对着月亮,用那把柄是绿毒蛇皮的小刀,使劲要把身体的影子从脚边割开,那是他灵魂的身子。 但是他的灵魂一动不动地黏着他,也不理睬他的命令,反而对他说:“那女巫教给你的魔法不再灵验了,我离不了你,你也赶不走我。一个人一辈子可以把灵魂送走一次,可要是把灵魂又收回来了,那就必须永远守着它。他这既是恶有恶报,也是善有善报。” 年轻的渔夫一听脸都青了,双手握拳大叫:“这女巫骗人,没把这个告诉我。” “不,”灵魂回答说,“她这是忠于她所崇拜的那位,她永远是那位的仆人。” 等到年轻的渔夫明白他再也无法摆脱他的灵魂,明白这是一个邪恶的灵魂,而且将永远与他朝夕相处时,他瘫倒在地,失声痛哭。 天亮了,年轻的渔夫起身来对灵魂说:“我要把双手绑起来,这样就不会你说什么我就干什么,我也要把嘴关起来,这样就不会你要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我还要回到我所爱之人住的地方。我就是要回到海里去,回到那个她常常唱歌的小海湾去,我要呼唤她,告诉她我做过的恶事,还有你对我做过的恶事。” 灵魂又勾引他,说:“谁是你的爱人,你非得回去找她?天底下比她漂亮的女子多了去了。有萨马里斯的舞女,她们跳起舞来如百鸟翻飞百兽腾跃。她们的脚用凤仙花染成红色,手中挥着小小的铜铃。她们一边跳舞一边欢笑,笑声如潺潺流水般清澈。跟我来吧,我带你去看。你干吗对犯罪行恶这么忧心忡忡呢?天底下好吃的东西难道不是为好吃的人做的?难道吃香喝辣就有毒了吗?别庸人自扰了,还是跟我再下一城吧。这里不远就有座城,里头有个种满了郁金香的花园。在这个漂亮的园子中住着白孔雀和蓝胸孔雀。它们向着太阳开屏时,那尾巴要么白得就像象牙盘,要么蓝得就像蓝釉鎏金盘。喂孔雀的那个女人会跳舞逗它们开心,有时用手跳,有时用脚跳。她的眼睛上了锑色粉,她的鼻孔模样像燕子的翅膀。一个鼻孔中有个钩子,上面挂着一朵花,是一粒珍珠雕成的。她一边跳舞一边笑,脚踝上套着的一对银脚镯叮叮咚咚响,像银铃似的。所以啊,别再自讨苦吃了,跟我去这座城吧。” 但是年轻的渔夫不回答,只是用沉默的封条封住嘴巴,用一条绳子紧紧绑住双手,掉头向着他来的那个地方走去,向着那个他的爱人常常唱歌的小海湾走去。灵魂一路上千方百计地引诱他,他一味不作答,它想方设法要他做的坏事,他也一件都不做。他心中的爱,力量原是如此强大。 等他到了那海边,便把绑住双手的绳子松开,把封住嘴唇的封条揭开,呼唤起小美人鱼。可是她没有应他的呼唤前来,尽管他一整天不停地呼叫着,苦苦地哀求着。 灵魂便嘲笑他,说:“你看你,辛辛苦苦爱一场,却落得这等光景。你这就像人口渴了却提个破罐在接水。你付出自己的一切,却得不到一点回报。还是跟我走吧,我知道欢乐谷在哪里,那里都有些什么。” 但是年轻的渔夫不回答,只是在一处岩缝里用树枝为自己建了间屋子,一住就住了一年。每天清晨他都呼唤着小美人鱼,日头当午又再次朝着大海呼唤,长夜无人时还一声声叨念着她的名字。可是小美人鱼再也没有浮出海面来会他,寻遍海中各处也不见她的踪影,哪怕他一个个洞穴地探,一片片碧水浅滩地找,哪怕他在潮汐涨落中一次次地追寻,在海底深处的井坑里一遍遍地翻找。 就算灵魂再怎么一天到晚用邪恶来引诱他,怎么在他耳边悄悄地说些不堪的情事,都无法让他就范。他心中的爱,力量原是如此强大。 一年过去了,灵魂在他里面暗自寻思:“我用了邪恶来引诱我的主人,可他的爱比我更强大。那我就用善来引诱吧,说不定他就跟我来了。” 于是灵魂就对年轻的渔夫说:“我给你说过了世间的欢乐之事,你听不进去。那我现在就给你讲讲人世上的悲苦,也许你就听得进去了。天下至理,就是痛苦乃人世主宰,苦网恢恢,不疏不漏。天下之大,缺衣者有之,无食者有之。同是孤寡之人,有的锦衣玉食,有的衣不蔽体。困于沼泽地中的麻风病人蹀躞徘徊,以伴为敌。大道上,乞丐往来,行囊空空。大城小镇中,穿街走巷巡游着饥荒,挨家挨户坐着瘟疫。来吧,咱们一道前行,去看看这一切吧,去了结这一切吧。何必待在这里呼叫着你的爱人,没看到她并不应声前来相会吗?爱又是什么,值得你如此以身相许?” 但是年轻的渔夫一声不答,他心中的爱,力量原是如此强大。每天清晨他都呼唤着小美人鱼,日头当午又再次朝着大海呼唤,长夜无人时还一声声叨念着她的名字。可是小美人鱼再也没有浮出海面来会他,寻遍海中各处也不见她的踪影,哪怕他上下求索,探遍了海中的沟壑、浪底的幽谷,游遍了夜色中泛紫、曙光中荡青的片片海域。 第二年又过去了,灵魂趁夜里年轻的渔夫一人枯坐草屋中,对他说:“嗳!到如今我用过邪恶来引诱你,用过善良来引诱你,可你的爱比我强大。这样吧,我不引诱你了,不过求你让我进入你的心,那我就同你合二为一,就像从前那样。” “你当然可以进来了,”年轻的渔夫说道,“那些日子里你没有心,在世界上漂泊,一定吃了不少苦。” “哎呀!”灵魂哭喊道,“我找不到地方进去啊,爱把你这颗心裹得结结实实的。” “我还真愿意帮你一把呢。”年轻的渔夫说。 就在他说这话的时候,海中轰然传来一声哀号,就像海中人有谁死了,人们听见他们的哀鸣声那样。年轻的渔夫应声跳了起来,离开他的草屋,奔向海边。只见惊涛拍岸,大海中黑沉沉的浪潮托着一包什么,比银子还要洁白,匆匆往岸边涌来。那包东西白得像浪花,在浪中上下颠簸着犹如一朵花。浪头从浪涛上接过它,浪花又从浪头上接过它,最后海岸收纳了它。这时候,躺在他脚边的,年轻的渔夫看到了,是小美人鱼的身体。死了,就在他脚边躺着。 他哭着,撕心裂肺地哭着,扑倒在她身边,吻着嘴唇那冰冷的一抹鲜红,摩挲着头发那湿漉漉的一波金黄。他扑倒在她身边,在沙滩上,哭得像一个喜极而泣浑身颤抖的人。他张开黝黑的双臂,把她搂在胸前。冷冷的是那两片嘴唇,但他深深地吻着。咸咸的是那蜜般的秀发,但他品尝着,怀着苦涩的欢喜品尝着。他吻着那紧闭的眼睑,那盛在眼窝中的怒涛余渍还没有他的眼泪咸。 对着死者他忏悔。对着那海贝样的耳廓他倾注着往事的苦酒。他把她小小的双手挽在自己的脖子上,用手指触摸着她细如苇秆的喉管,一点一点地,他的欢喜越变越苦,他的痛苦又充满着奇怪的欢乐。 大海的黑浪逼过来了,白色的飞沫声声悲鸣,犹如麻风病人的哀嚎。飞沫伸出白色的爪子抓着海岸。从海王的宫殿中又传来了痛悼的号啕,远远的大海那边半人鱼的海神们声嘶力竭地吹着他们的螺号。 “赶快跑,”灵魂说,“海水淹上来了,你再不跑,就没命了。快跑,我害怕,看到你的心因为爱得如此之深,又关上不让我进了。跑到安全的地方吧。你该不会不给我一颗心,又把我送到另一个世界中去吧?” 但是年轻的渔夫没听他灵魂的,一个劲儿呼唤着小美人鱼,口中说着:“爱,比智慧更好,比财富更宝贵,比人间少女的脚更美丽,烈火无法摧毁,大水无法淹没。我黎明时唤你,可你就是不来。月亮都听到我叫你的名字,可你就是不理我。邪恶勾引我离开了你,我四处游荡害的是我自己。但无论如何,你的爱与我同在,你的爱永远强大,无可战胜,尽管我的眼目曾注视过邪恶,注视过良善。现在,你死了,我当然要与你同死。” 灵魂求他离开,但他就是不走,他的爱,是如此强大。海水越逼越近,腾起海浪要把他盖住。他知道自己死期已近,便发疯似的吻着美人鱼冰冷的嘴唇,他的心从里面碎了。当他的心让满满的爱撑破之际,灵魂找到了一个入口就进去了,与他合而为一,就像从前那样。大海用浪涛把年轻的渔夫盖住了。 清晨时分,神父出来为大海祝福,因为大海一直躁动不安。同他一起还来了僧侣和乐师、手持蜡烛的人、摇着香炉的人,后面还跟着一大群其他人。 神父来到海边时,看到年轻的渔夫漂在浪头上,淹死了,怀中紧紧抱着的是小美人鱼的尸身。他往后一退,皱起眉头,在胸前划了个十字,哭出声来,说道:“我不会祝福这海,也不会祝福海中的任何东西。受诅咒的是那些海中人,受诅咒的是所有同他们交往的人。至于这个为了爱而抛弃上帝的人,就让他同他那被上帝判死的情妇一起躺在这里吧,把他和他情妇的尸身搬起来吧,把他们埋在漂洗场的角落里,别给他们上什么记号,什么标牌也别立,这样谁都不知道他们葬身何处,因为他们在生受诅咒,死后仍然受诅咒。” 众人遵命而行,在芳草不见一痕的漂洗场角落里,挖了一个深坑,把死者放进去。 第三年过去了,在一个神圣的祭日里,神父来到教堂中,在那里他可以向众人展示主为他们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累累伤痕,给他们讲上帝的愤怒。 他穿好法衣,走了进来,对着神坛俯首行礼,这时他看到神坛上摆满了奇怪的鲜花,他从未见过的。那些花看着很怪,有一种莫明其妙的美,美得令他心里忐忑不安。那些花他鼻孔闻着是甜蜜的,令他喜上心头,却又不知喜从何来。 他打开了圣龛,在里面的圣体台上焚了香,向众人展示了美好的圣饼,又把圣饼在重重帷幔后藏好,他开始向众人讲话,想给他们讲上帝的愤怒。但是那些白花美得让他心乱,香得让他的鼻孔觉得甜蜜,于是话到嘴边又变了,他不说上帝的愤怒,却说起了称为爱的那位上帝。为什么会临场改题呢,他也不知道。 神父讲完之后,众人都哭了,他回到圣器室,自己也热泪盈眶。执事们进来,开始为他褪去法衣,替他脱下白麻布长袍和腰带、左臂上的饰带和披在身上的圣带,而他呢,就站在那儿,人像做梦似的。 执事为他更衣完毕,他望着他们,问道:“圣坛上摆的都是些什么花?哪儿来的?” 他们答道:“是什么花我们也说不出,不过都是从漂洗场的角落那里来的。”神父一听,身上一阵哆嗦,回到自己住处,祷告起来。 清晨时分,天刚拂晓,他出来了,同僧侣和乐师、手持蜡烛的人、摇着香炉的人,还有一大群其他人,到了海边,为大海祝福,为海里所有的生灵祝福。林中的牧神他也祝福了,还有林地上跳舞的小动物们,还有躲在树叶后两眼贼亮往外偷看的那些家伙们。上帝创造的世界上所有的生物他都祝福了,众人心中充满欢乐与惊叹。可漂洗场的角落再也没有长出什么花来,那地方还是跟从前没有两样,一片荒芜。从前常常光顾这小海湾的海中人也不再回来,他们往别处大海去了。 小星童 从前,有两个穷苦的樵夫,他们正穿过一个很大的松树林回家去。那是冬天,又是个非常冷的夜里。积雪厚厚地铺在地上、挂在树上,他们走过时,两边树上不断有小树枝冻断了掉下来。两人一路走着,到了瀑布跟前,看到她悬在空中一动不动,因为让冰之王给吻过了。 天太冷了,就连飞禽走兽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嗷——!”狼从灌木丛中一瘸一拐地跑出来,夹着尾巴,号叫道:“这天气,真糟糕得没话说了。政府怎么也不来管管?” “叽喳!叽喳!”绿色朱顶雀叫着,“老地球死了,他们给她穿上白寿衣摆出来让人瞻仰呢。” “是地球要出嫁了,这不穿着嫁衣裳嘛。”斑鸠们交头接耳低语着。他们粉红色的小脚丫冻得够呛,但还是觉得自己有责任以浪漫的眼光来看待眼下的情景。 “乱弹琴!”狼吼了一声,“我告诉你,这全是政府的错,你们要不信,我就把你们吃了。”狼的心可实在了,争起来从来都不愁没道理说。 “嗯,要我说呢,”啄木鸟说道,他是个天生的哲学家,“解释这解释那的,跟我连个原子理论的关系都没有。一个事物,假若是这样,那就是这样,目前呢,就是天冷得受不了。” 真是冷得受不了。小松鼠住在高高的杉树上,不停地鼻对鼻互相擦着取暖,兔子躲在洞里蜷成一团,连朝外瞄一眼都不敢。喜欢这冰天雪地的看来只有大猫头鹰了。他们的羽毛叫霜冻得硬邦邦的,可他们并不介意,骨碌碌地转着两颗大黄眼睛,隔着树林呼朋唤友:“特威!特武!特威!特武!真个好天气啊!” 两个樵夫深一步浅一步地往前赶路,一个劲儿地朝手指上呵热气,穿着钉有铁钉的大靴子在冻硬了的雪块上踏步前行。有一次,他们陷进一个深深的雪坑,爬出来时已是一身白,白得像滚滚磨石旁的磨坊师傅。有一次,他们在沼泽泥水结成的又硬又滑的冰面上跌了一跤,柴火散了,只好捡起来再捆好。有一次,他们以为自己迷路了,吓得要死,因为他们知道谁要是在大雪的怀里睡,那她就对他们不客气了。但他们相信旅行之神圣马丁是好人,看顾着天下游子,于是从原路退回,小心地走着,终于到了森林边上,一看,远远的坡下山谷中,闪烁着他们村子的灯光。 两人欣喜若狂,庆幸自己脱了险境,笑了起来,大地在他们眼里似乎都成了一朵银花,月亮成了一朵金花。 然而,笑过之后,他们又不禁悲从中来,因为想起自己家贫如洗,于是其中一个对另一个说:“还高什么兴。瞧人家,命是富人的贵,咱们这种人算什么?还不如就这么在林中冻死,要不就让什么野兽扑过来把我们咬死算了。” “说得是,”他的同伴答道,“有人撑死,有人饿死。不公平已经把世界分割打包了,也没有什么分得公平,除了忧愁。” 正在他们互相大吐苦水的时候,出了这么件怪事。从天上掉下一颗非常明亮非常美丽的星星。那星星从天边一路落下,从其他星星旁滑过,两人看着觉得很是稀奇,见到它似乎掉在了不到一箭之遥的一个小羊圈旁的一丛柳树后。 “哇!谁要是找到了就可以得到一坛金子。”他们大叫,跑了起来,急巴巴地要去找那金子。 两人中一个跑得比较快,赶过了另一个,硬挤着穿过那柳树丛,从另一边出来,嗬!果真有个金灿灿的东西躺在白雪地上。他急忙冲过去,弯下腰把双手放在上面。那是个金丝斗篷,奇妙地绣着许多星星,卷了一层又一层。他向同伴大声呼喊,说是找到了从天上掉下来的宝物。他的同伴一过来,两人就坐在雪地上,解开那一层层卷着的斗篷,好把里头的金块拿出来分。可是,哎呀呀!哪来什么金子银子,说实在的里头什么宝物都没有,只有一个小孩,在睡觉呢。 于是一个樵夫对另一个说:“看咱们,好梦结出了苦果,没财没运的,一个男人摊上一个孩子,有什么好?把孩子留在这儿吧,赶路要紧,就你我两个穷光蛋,家中还有自己的小孩,掰不出什么面包来多喂一张嘴的。” 但他的同伴回答说:“不行,那是作孽啊,天寒地冻的把一个小孩留在这里等死。我虽然和你一样穷,家口也不少,又缺吃少穿的,但我还是要把他带回家,我妻子会照顾他的。” 说着他非常轻柔地把小孩抱起来,将斗篷捂紧怕他着凉,往山下的村庄走去。看到他这么傻,心肠这么软,他的同伴都愣住了。 两人回到村里,他同伴对他说:“你得了个孩子,那斗篷就该归我,山中拾遗,见者一份嘛。” 但他答道:“不行,这斗篷不是我的也不是你的,只归这孩子。”说着他便与同伴道别,来到自家屋前,伸手敲门。 他妻子开了门,看到丈夫安全归家,张开双臂搂住他脖子亲着,卸下他背上的柴火捆,扫掉他靴上的碎雪,叫他进屋来。 但她丈夫对她说:“我在森林里捡到一样东西,带回来了让你给看着。”说这话时他站在门口一动不动。 “什么东西?”她大声问,“给我看,咱屋里空空的,缺的东西可多了。”樵夫便掀开斗篷,给她看里头睡着的小孩。 “哎呀呀,我的大好人啊,”她嘟哝着,“难道咱们自己的孩子还不够吗,你非要弄一个谁家不要的孩子来火炉边添堵?谁知道他会不会给咱家带来厄运?还有,我们拿什么养他呢?”她发脾气了。 “错了,这可是个小星童来着。”她丈夫回答,说着便告诉她捡到这孩子的天机奇遇。 可她还是一肚子的气,一个劲儿地数落他,怒冲冲地说着,嚷着:“放着自家的孩子没饭吃,还要去养个别人家的?我们这一家子谁来照顾了?谁来养了?” “错了,上帝连鸟雀都会照顾的,都会喂养的。”她丈夫回答。 “没看到冬天里鸟雀饿死了吗?”她问道,“眼下不就是冬天吗?”她男人听了一言不发,只是站在门口一动不动。 门开着,林中的一阵冷风直刮进来,她打了个寒噤,浑身发抖,对她丈夫说:“还不把门关上?冷风这么吹进来,我冷死了。” “一户人家,铁石心肠,吹进来的风能不冷吗?”他答道。那妇人听了一言不发,往火炉边靠得更近了。 过了一会儿她转过脸来看着她丈夫,眼中噙满了泪水。她丈夫快步上前,把小孩放进她怀里,她俯身亲着孩子,把他放在他们自己最小的孩子正睡着的那张小床上。第二天樵夫拿了那件珍奇莫名的金斗篷放进一个大柜子中,他妻子也把孩子脖子上挂的一串琥珀珠取下一同放进柜子。 就这样,小星童和樵夫家的孩子一起养大了,他们吃在一起,玩在一起。一年年,小星童越长越俊秀,全村人看了都满心惊奇,因为其他人都长得黑皮黑发的,他却长得又细又白,跟象牙似的,满头金发,卷得像一圈圈黄水仙。他的嘴唇也像红色的花瓣,眼睛呢,就像长在一湾清水边的紫罗兰。整个身子宛如一片从不见刀镰的田野上的水仙花。 但是,他的美貌却让他变坏。因为他变得骄傲了,残忍了,自私了。樵夫的孩子、村中别的孩子,他全看不起,说他们身世卑微,唯他自己高贵,出生自一颗星星,把自己当成他们的主子,唤他们为奴仆。他没有一点怜悯之心,无论是对穷人还是盲人,还是其他身有残疾病痛的可怜人。这些人他一见就扔石头,赶他们上大路,要他们到别处去乞讨。于是乎,除了歹徒惯犯,行乞的谁都不会第二次再到这村。的确是,他这个人一心迷上了美,对老弱者、对没有天赐姿色者,总是讥讽揶揄相加。对他自己,则是钟爱不已。夏日里,风不起波不动时,他会躺在神父果园中的水井旁,往里头瞧着,激赏自己的脸蛋,看到自己如此一副美貌,不禁高兴得哈哈大笑。 时不时,樵夫和他妻子会责备他,说:“我们当初对待你,可不像你现在对待落难无助的人这样啊。你为什么对那些可怜人这么狠心呢?” 时不时,老神父会叫他过去,想教他怎么去爱天下苍生,会对他说:“苍蝇是你的兄弟,别害它。野地林中游逛的飞鸟有它们的自由,别逮来玩儿。上帝造下蛇蜥和鼹鼠,在天地中各有自己的位置。你是谁,怎么能给上帝的世界带来痛苦?就连田野中的牛都赞美他呢。” 但是他们的话小星童一句都不听,反而皱眉撇嘴的,回来找他的那群哥儿们,当孩子王去了。那些孩子都听他的,因为他长得帅,跑得快,还会跳舞、吹笛玩音乐。不管小星童带他们去哪儿,他们都跟他,不管小星童叫他们干什么,他们都照做。看到他用芦苇尖去刺鼹鼠呆愣愣的双眼,他们大笑,看到他朝麻风病人扔石头,他们也大笑。不管什么事,全由他说了算,于是这些孩子也变得心硬如铁,跟他一样。 有一天,村里来了个穷苦的女叫花子。她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一路走来双脚让粗硬的路面蹭得直流血,那模样真是惨不忍睹。她累坏了,在一棵栗子树下坐下来歇口气。 小星童看到她,便对他那群人说:“看!那边来了个臭叫花子,坐在那棵好看的绿树下。来,咱们去把她赶走,那副样子又丑又难看的。” 说着他跑上去,朝她扔石头,作弄她。那女乞丐看着他,眼中透着惊恐,但还是没把目光移开。樵夫正在附近的草料场里劈木头,看到小星童干的好事,跑上前呵斥道:“你心肠真硬啊,一点都没有怜悯心,这可怜的女人得罪了你什么,你要这么待她?” 小星童气得满脸通红,跺着脚说:“你算老几,敢来说三道四?我不是你的儿子,不会听你的。” “你还真说对了,”樵夫回答,“我在森林中见到你时,可是对你起了恻隐之心的。” 那妇人听了这话,大叫一声,晕倒过去。樵夫赶紧把她抱回自己家,由妻子来照料,等她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夫妻俩便把吃的喝的摆在她面前,叫她放宽心。 可是她不吃也不喝,只是问樵夫:“你不是说那孩子是从森林中捡来的吗?是不是有十年了?” 樵夫答道:“没错,是在森林里捡的他,至今有十年了。” “捡来时他身上有什么记号吗?”她大声问,“他脖子上没有挂着一串琥珀吗?他身上没有裹着一件金丝斗篷,上面绣有星星吗?” “没错,”樵夫回答,“同你讲的一模一样。”说着他把斗篷和琥珀串从所放的柜子里拿出来给她看。 看到这两样东西,她高兴得哭了,说道:“他是我的小儿子,我在森林里丢的。请你赶快去把他叫来,为了找他,我整个世界都走遍了。” 于是樵夫和他妻子便出来叫小星童,对他说:“快进屋去,你会见到你母亲,她在等你呢。” 他一听就跑进去,满心惊讶又满心欢喜。可是一看到等在屋里的人,他便轻蔑地一笑,说:“怎么,哪儿是我母亲?我什么人也没看到,除了这个臭要饭的女人。” 那女人回答他说:“我就是你母亲。” “你疯了,敢说这话,”小星童气得大叫,“我才不是你的儿子,你不过是个要饭的,长得又丑,身上衣服又破。滚出去,别再让我看到你这张丑八怪的脸。” “不,你真是我的小儿子,我在森林里生下了你。”她哭着说,跪了下来,朝他伸出双臂。“强盗从我身边偷走了你,把你丢在林中等死,”她喃喃说道,“但我一见到你就认出来了,也认出了当时的记号,金丝斗篷和琥珀串。所以求你跟我来吧,整个世界我都走遍了就为了找你。跟我来吧,我的孩子,我需要你的爱啊。” 但是小星童一动也不动,心中的门全对她关上了。屋子里一点声音都没有,除了那妇人痛苦的饮泣。 他终于开口对那妇人说话,声音硬邦邦冷冰冰的。“如果当真不假你是我母亲,”他说,“那你最好离开别再来,别来丢我的脸。你知道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星星的孩子,不是一个叫花子的儿子,可你却来告诉我说我就是。所以还是走吧,别再让我见到你。” “哎呀!我的儿啊,”她哭着说,“那我走前你就不亲我一下吗?妈找你找得好苦啊。” “不,”小星童说,“看着你都嫌脏,亲你我还不如去亲毒蛇,亲癞蛤蟆呢。” 于是那妇人站起身来离开,走进了森林中,一路上伤心地哭着。小星童看她走了,心里很高兴,又跑回去找他那帮孩子,可以一块儿玩了。 可是那些孩子看到他过来,就取笑他,说:“啊哈,你跟癞蛤蟆一样脏,跟毒蛇一样恶心。滚吧,我们可不想跟你一起玩。”说着便把他赶出了花园。 小星童一听皱起了眉头,自言自语道:“他们这说的是什么意思?我要去水井边瞧瞧,井会说我有多漂亮的。” 于是他到了井边,朝里一看。不得了了!他那张脸就像蛤蟆脸似的,身子一层层的鳞片,像条毒蛇。他一头扑在草地上,哭了起来,对自己说:“我这真是恶有恶报啊。我不认亲母,赶她走,还对她恶狠狠地摆嘴脸。所以啊,我要去找她,哪怕走遍全世界,找不到她我就不罢休。” 这时樵夫的小女儿过来了,把一只手放在他肩膀上,说:“你不漂亮了又怎样?留下来跟我们待在一起吧,我不会笑你的。” 小星童就对她说:“不行,我对我母亲这么坏,罪有应得有了这报应。所以我得走,走遍世界去找她,她会饶恕我的。” 说着他便跑进森林,呼唤他母亲,要她回到他身边,但是没有一声回应。一整天他呼唤着母亲,太阳下山时他躺下来睡在一张树叶铺成的床上,小鸟和其他动物都躲开了,因为大家都记起了他有多狠心,他就这么孤零零的,只有癞蛤蟆在盯着他看,只有毒蛇慢慢从他身边爬过。 早晨他起身,从树上摘来一些苦浆果吃了,便又上路,在大森林中边走边伤心地哭着,不管见到什么,都要问一下是不是碰巧看到他母亲了。 他问鼹鼠:“你有本事钻到地底下,那告诉我,我母亲在不在那儿?” 鼹鼠回答说:“你把我眼睛刺瞎了。我看不见怎么知道?” 他问朱顶雀:“你连高高的树顶都飞得过去,整个世界你都看得见,那告诉我,你见到我母亲了吗?” 朱顶雀回答说:“你为了好玩把我的翅膀都剪断了。我怎么飞得起来?” 见到孤零零住在杉树上的小松鼠,他问:“我母亲在哪儿呢?” 小松鼠回答:“你杀死了我母亲,还要再杀死你母亲吗?” 小星童哭着低下了头,祈求上帝所造的万物宽恕他,又继续在森林中往前走,想找着那要饭的妇人。第三天,他穿过了森林,下山往平原走去。 他路过村庄时,孩子们都讥笑他,朝他扔石头,乡里人甚至连牛棚都不让他睡,看他那一身脏,怕睡了会让仓库里的麦子发霉,他们的雇工出来把他赶走了,谁也不可怜他。他也听不到一点有关那个要饭的妇人、他母亲的消息,尽管三年来他满世界漂泊寻找,常常觉得她好像就在他前面的路上走,便叫她,追她,追得双脚被坚硬的路石蹭破了直流血。但就是追不上,而那些住在路边的人一口咬定说他们没见过她,也没见过跟她模样差不多的人,看着他伤心个个还嘿嘿直乐呢。 三年里他满世界漂泊,这个世界没给他爱,没给他关怀,也没给他慈悲,但这个世界正是他当初不可一世时给自己造下的啊。 一天晚上,他来到一座城墙很坚固的城门口,那城在一条河边上。他虽然身乏脚痛,但还是想进城去。可是守城的士兵把枪戟一横,对他厉声喝道:“你进城干什么?” “我找我母亲,”他回答,“求你们让我过去吧,她也许就在城里。” 但他们取笑他,有一个还摇晃着黑胡须,放下盾牌大声说道:“老实跟你说吧,你母亲见到你不会高兴的,看你那样子,比烂泥地里跳的蛤蟆爬的毒蛇还难看。滚吧,滚吧。你母亲不住在这城里。” 还有一个,手里拿着面黄旗,对他说:“你母亲是谁,你为什么在找她?” 他回答:“我母亲是个乞丐,同我一样,我对她很不好,求你们让我过去,她兴许就宽恕了我,要是她在这城里的话。”但他们就是不肯,还用长矛戳他。 就在他哭着转过身时,来了一个披着金花铠甲,头盔上趴着一头双翼雄狮的人,问士兵想进城的是什么人。他们告诉他:“是个乞丐,乞丐生的乞丐,我们把他赶走了。” “别赶,”那人笑着大声说,“我们可以把那丑家伙卖去当奴隶,卖的钱会值一碗甜酒的价格。” 一个恶形恶相的老头路过,叫道:“我出这个价买他。”于是,钱人交讫,那人就拉着小星童的手把他带进城。 两人走了好几条街,来到一个小门前,门上墙头是一片石榴树荫。老头用一个刻花玉戒指碰了碰门,那门就开了,他们走下五级黄铜台阶,进了一个园子,里头开满黑色的罂粟花,摆满了绿色的瓦罐。老头接着从头巾里拉下一条花绸巾,蒙住小星童的眼睛,在后面赶着他往前走。等绸巾从他眼睛上取下时,小星童发现自己在一处地牢中,头上点着一盏牛角灯。 老头在他面前摆了一些发霉的面包,放在一个木盘里,对他说声“吃吧”,拿来一杯半咸不淡的水,说声“喝吧”。等他吃了喝了,老头就走出去,把门锁上,用根铁链拴上。 第二天老头进到地牢来,这人是利比亚本事最大的魔法师,师从居于尼罗河边墓群中的一个法师,他看到星童便皱起眉头,说道:“离这座非伊斯兰的邪教之城不远,有一处树林,林中有三块金子。一块是白金,一块是黄金,第三块是红金。今天你得去把白金给我拿来,要是拿不来,我要抽你一百鞭。赶快去,太阳下山时我会在园子门口等你。看清楚,是白金,不然你就遭殃了,因为你是我的奴隶,我用一碗甜酒的价格买来的。”他说着把星童的眼睛用花绸巾蒙上,领他穿过屋子,经过罂粟园,走上那五步铜台阶。用戒指开了那小门之后,把他放到街上去。 小星童便走出城门,来到魔法师说的那个树林。 这树林,从外头看挺漂亮的,似乎是一片鸟语花香,小星童高高兴兴地走进林中。可是林子美对他一点也没用,不管他往哪边走,荆棘啊尖刺啊便从地下蹿上来,把他困住,荨麻恶狠狠地刺他,刺蓟拿着刀扎他,弄得他苦不堪言。魔法师说的那块白金怎么也找不着,尽管他从早上找到正午,从正午找到日落。日落时他转头回去,哭得很伤心,因为他知道等着他的是什么命运。 但是等他快走出林子时,听到树丛中传来一声叫唤,像是有谁在惨叫。他一下子忘了自己的忧伤,跑回去看,发现那树丛中有一只小兔子,被哪个猎人设下的捕猎器逮住了。 小星童可怜它,把它放了,对它说:“我自己不过是个奴隶罢了,但我可以给你自由。” 小兔子回答他,说道:“你这真是给了我自由,那我该怎么报答你呢?” 小星童对它说:“我在找一块白金,可是到处都找不着,如果我没给主人带回家这块白金,他会打我的。” “跟我来,”小兔子说,“我带你去,我知道那白金藏在哪儿,藏起来干吗用。” 于是小星童就跟小兔子去了。啊哈!在一棵大橡树的树缝中他看到了要找的那块白金,大喜过望,一把抓在手里,对小兔子说:“我帮你的,你已成倍成倍地还我了,我对你好,可你是百倍地回报我。” “不是的,”小兔子回答,“这只是你如何待我,我便如何待你罢了。”说着它一溜烟跑了,小星童便向城里走去。 城门口坐着个人,是个麻风病人,脸上遮着块灰麻布头巾,从麻布的眼洞里看到他两眼闪闪的像烧红的煤块。他看到小星童过来了,就敲着木碗,摇响手中的铜铃,叫着星童,说:“给我一个钱币吧,要不我会饿死的。他们把我赶出城,谁都不可怜我。” “哎呀呀!”小星童大声说,“我口袋里也只有一个钱币,我不把这钱带回去给我主人他会打我的,因为我是他的奴隶。” 但是麻风病人一个劲儿地哀告求他,最后小星童动了恻隐之心,把那块白金给了他。 等小星童到了那魔法师的家门口,魔法师开门带他进来,问他:“那块白金有没有?”小星童回答:“没有。”魔法师一听扑了上来,打他,在他面前摆了一个空木盘,对他说声“吃吧”,拿来一个空杯子,说声“喝吧”。接着又把他投到地牢里。 第二天,魔法师来了,对他说:“今天你要是没给我拿回来那块黄金,那你这奴隶就当定了,还要吃我三百鞭子。” 于是小星童来到树林,一整天都在找那块黄金,可怎么也找不着。太阳下山时他坐下来,哭了。哭着哭着,见到那只他从捕猎器上救下的小兔子过来了。 小兔子问他:“为什么哭呢?你在树林中找什么呢?” 小星童回答:“我在找一块藏在这里的黄金,要是找不着,我的主人会打我,让我一直当奴隶的。” “跟我来。”小兔子叫道。只见它穿过树林来到一个水塘边。那黄金就在水塘底下。 “我该怎么谢你呢?”小星童说,“可不是,你这是第二次救了我。” “不,是你先可怜的我。”小兔子说着,一溜烟跑了。 小星童拿了那块黄金,放进口袋,急匆匆地回城里去。 可是那个麻风病人看见他来了,便跑上前去跪在地下哭道:“给我一块钱币吧,要不我会饿死的。” 小星童对他说:“我口袋里就只有一块黄金,我不把这黄金带回去给我主人他会打我,让我一直当奴隶的。” 但是那麻风病人苦苦哀求,小星童还是动了恻隐之心,把那块黄金给了他。 等他到了那魔法师的家门口,魔法师开门带他进来,问他:“那黄金有没有?”小星童回答:“没有。”魔法师一听扑了上来,打他,给他上了锁链,把他又投到地牢里。 第二天,魔法师来了,对他说:“今天你要是给我拿回来那块红金,我就放你自由,但你要是没拿回来,看我不杀了你。” 于是小星童来到树林,一整天都在找那块红金,可怎么也找不着。黄昏时他坐下来,哭了。哭着哭着,见到那只小兔子过来了。 小兔子告诉他:“你找的那块红金就在你身后的山洞里。快别哭了,应该高兴才是。” “我该怎么报答你呢?”小星童说,“可不是,你这是第三次救了我。” “不,是你先可怜的我。”小兔子说着,一溜烟跑了。 于是小星童进了山洞,在洞尽头的角落里找到了那块红金,把它放在口袋里,急匆匆地回城里去。那麻风病人看见他来了,站到了路中央,对他哭喊道:“给我那块红金币吧,要不我非死不可。”小星童又动了恻隐之心,把红金给了他,说道:“你比我更需要这金币。”但是他的心却是沉重的,因为他知道等着他的是什么厄运。 可是看哪!他走过城门的那一刻,卫士们向他鞠躬致意,口中说道:“多美啊,我们的国君!”一群百姓跟随着他,欢呼着:“天下无人,可以媲美!”小星童哭了,对自己说:“他们在取笑我,看我遭罪,他们在寻开心。”人聚得太多了,他迷了路,最后不知不觉来到一个大广场,那里有座国王的宫殿。 宫殿门开了,僧侣和大官们跑上前来迎接他,向他躬身施礼,说道:“您是我们一直在恭候的君主,我们国王的儿子。” 小星童回答他们说:“我才不是国王的儿子,只不过是个穷要饭女人的孩子。你们怎么还说我美?我知道自己有多难看。” 这时,那个披着金花铠甲,头盔上趴着一头双翼雄狮的人举起一面盾牌,高呼:“我主怎能说自己不美?” 于是小星童看到,啊!他的脸平复如初,他的美貌回复如初,他看到自己眼里闪着以前没见过的神采。 僧侣和高官们跪下来,对他说道:“古老的预言说了,就今天,会有人来,要统治这个国家。所以,请我们的君主戴上这王冠,接受这权杖,以他的公正和仁慈做我们的国王吧。” 但是小星童对他们说:“我不配,因为我一不认生我的母亲,二至今还没能找到她,得到她的宽恕而心安。所以,放我走吧,我必须再在这世界上流浪,不该长待这里,就算你们把王冠和权杖给我也留不住的。”他一边说着一边别开脸望向通往城门的那条街。啊哈,在士兵周围挤挤插插的人群中他看到了那个要饭的女人,他的母亲,她身旁站着那个原来坐在路边的麻风病人。 一声欢呼脱口而出,他跑过去,跪倒在地,亲吻着母亲脚上的伤口,用自己的眼泪滋润她的伤脚。他俯伏在地,哽咽着,肝肠寸断,对母亲说道:“母亲,孩儿春风得意时不认您。现在我潦倒卑微,求您接受我吧。母亲,孩儿曾以仇恨对您。现在求您给我爱吧。母亲,孩儿曾拒您千里之外。现在求您收下我吧。”但那个要饭的妇人一言不答。 他又伸手抓住那麻风病人苍白的双脚,对他说:“我三次以仁慈待你,现在请你叫我母亲同我说一次话吧。”但那麻风病人一言不答。 他又抽泣着说:“母亲啊,孩儿吃过的苦太大了,都快受不了了。求您饶恕我吧,让我回到森林中去。”那要饭的妇人把一只手放在他头上,对他说声“起来”,那麻风病人也把一只手放在他头上,对他说声“起来”。 于是他站起身来,看着他们。啊,原来他们一个是国王一个是王后! 王后对他说:“这是你父亲,你救过他。” 国王说:“这是你母亲,你用眼泪为她洗过脚。” 说着他们俯身搂着他的脖子吻他,带他进了王宫,给他穿上好衣服,把王冠戴在他头上,把权杖交在他手里,这座临河的城邑便由他治理,他于是成了这个王国的君主。他以莫大的公义与仁慈对待所有的人,赶走了那个恶人魔法师,给樵夫和他的妻子送去好多贵重的礼物,给他们的孩子很高的名分。他也不让任何人虐待飞禽走兽,而是以仁与爱、以乐善好施教化国人,给食不果腹的人面包,给衣不蔽体的人服装。举国上下,一片祥和丰足。 可是,他在位时间并不长。他受的苦太多了,试炼他的火太惨酷了,短短三年,他便撒手人寰。继位的是个残暴的君王。 勋爵亚瑟·萨维尔的罪行 —— 一项关于责任的研究 I 这是温德米尔夫人在复活节前举办的最后一次招待会,她的府邸本廷克挤挤插插的,比平常办的招待会更热闹。六位内阁大臣从下议院议长的招待会赶过来,满身的勋章绶带,漂亮的女士个个身着自己最好看的衣服出席,在藏画室尽头站着德国卡尔斯鲁厄的索菲亚公主,一派浓浓的鞑靼人模样,黑眼睛一丁点儿大,身上戴着精美的翡翠,嘴里说着蹩脚的法语,声音很大,不管跟她讲什么她听了都纵声大笑。活脱脱一盘众生什锦。光彩照人的贵族夫人同暴戾的激进分子言谈甚欢,众人景仰的牧师与大名鼎鼎的质疑基督者衣裾厮磨,一帮主教大人,没得说了,寸步不离地跟着一位肥硕的歌剧女主角一间房一间房地转,楼梯上站着几位皇家艺术研究院院士,个个艺术家的扮相,据说有一阵子晚餐室都让天才们挤得水泄不通。说真的,这是温德米尔夫人办得最风光的一次晚会,连那位公主都待到快十一点半才走呢。 她一走,温德米尔夫人马上回到藏画室,见到有位政治经济学家名人正给一位愤愤不平的匈牙利艺术鉴赏家郑重其事地解释音乐的科学理论,便和派斯利公爵夫人聊起来。她是个美人胎子,脖子跟象牙似的,一对大眼睛勿忘我花般的蓝,再配上一头浓密的金发,是真正的纯金色,不是现今那种盗用了金子美名的秸秆色。这金色,宛如交织于阳光中、蕴含在稀世琥珀里,让她的脸平添一种圣人的品相,又不乏罪人的媚艳。她是个心理学研究不可多得的奇特个案,年轻时就悟出一个重要的处世之道,没有什么能比不稳重更显得天真无邪。凭一轮轮孟浪之举,其中有一半无伤大雅,她便获得了名媛所有的好处。不止一次换丈夫,的确,照《德布雷特贵族谱》记载,她名下有过三次婚姻。但因为从不换情人,世人早也就不再提有关她的丑闻了。她今年四十岁,没有孩子,但寻欢作乐的激情不同寻常,这是她得以保持年轻的秘密。 突然她热切地四下张望起来,用她清脆的女低音问道:“我的手相师在哪儿?” “你的什么,格列蒂丝?”公爵夫人嚷道,不禁哆嗦了一下。 “我的手相师,公爵夫人,我现在可不能没了他。” “亲爱的格列蒂丝!你总这么出人意表。”公爵夫人咕哝道,一边寻思着手相师到底是什么货色,别弄了半天是个割鸡眼的。 “他每周定时两次来看我的手,”温德米尔夫人接着说,“非常有意思。” “天哪!”公爵夫人暗自嘀咕,“到头来还不就是鸡眼师一个。真恶心。敢情是个外国人,那就不会那么太糟糕了。” “我一定要把他介绍给你。” “介绍给我?”公爵夫人嚷道,“你是说他人在这儿?”说着便四下里找一把小玳瑁扇和一条残破不堪的纱巾,好说走就走。 “当然在这儿啦。他要不在我还想着开什么晚会。他说我的手很纯,有灵性,还说拇指要是再短那么一丁点儿,我就铁定会是个悲观主义者,去修道院了。” “喔,是这么回事!”公爵夫人说道,大大松了口气,“算命的,是吗?” “好命坏命都算,”温德米尔夫人答道,“什么都给你算出来。明年,比方说,我命里就有大灾,陆上海上都躲不开,所以我打算住到气球上,每天晚上就用个篮子吊晚餐上来。这全都是从我的小指头上看出来的,要不就是从手掌上,我忘了是哪个。” “但这可真是跟老天爷逗着玩啊,格列蒂丝。” “我亲爱的公爵夫人,说真的时至今日老天爷还是经得起逗的。我觉得每个人一个月都要看一次手相,才明白什么事情做不得。当然了,大家还是照做不误,但有人提个醒感觉还是挺好的。现在,要是没人马上去把普杰斯先生找来,我就得自己去了。” “让我去吧,温德米尔夫人。”一个高个子帅气的年轻人说道,他就站在旁边,听她们谈话,饶有兴致地微笑着。 “多谢了,亚瑟勋爵。但我怕你不认得他。” “如果他真像您说的是那样一个奇人,温德米尔夫人,我不会有眼不识的。告诉我他长什么样子,我这就给您找来。” “嗯,他可一点也不像个手相师。我是说他并不神秘兮兮,或者故弄玄虚什么的,看着也不浪漫。矮胖壮实,长着一颗滑稽的秃头,戴着一副大金边眼镜,样子一半像家庭医生一半像乡下律师。真不好意思这么说,但不能怪我。人就是这么说不准。我的钢琴师个个和诗人没两样,我的诗人又个个都像钢琴师。记得上一季我请了个可怕之极的阴谋家来吃饭,这人炸死的人可多了,身上总穿着铠甲,袖子里老揣着一把匕首。可你知道吗?他来了,那样子就像个慈祥的老教士,笑话讲了一晚上。当然了,他非常风趣,就这样,但我太失望了。我问他铠甲是怎么回事,他光是笑,说在英格兰穿简直太冷了。啊哈,普杰斯先生来了!喏,普杰斯先生,我想让你看看派斯利公爵夫人的手相。公爵夫人,你要把手套脱下。不,不是左手,是另一只手。” “亲爱的格列蒂丝,我真觉得这不太好。”公爵夫人说着,一边勉为其难地解开手上污渍斑斑的白手套。 “有趣的事就好不了,”温德米尔夫人回应道,“世道如此啊。但我必须介绍一下,公爵夫人,这位是普杰斯先生,我最喜欢的手相师。普杰斯先生,这位是派斯利公爵夫人,要是你说她的月丘比我大,我就再也不信你了。” “我肯定,格列蒂丝,我掌上可没有这东西。”公爵夫人一本正经地说。 “夫人阁下所言极是,”普杰斯先生说着瞄了一眼那只手指短拙的小胖手,“月丘是不发达,可生命线呢,就非常之好。请把手腕曲一曲。谢谢。三条非常清晰的手腕线!您会长寿的,公爵夫人,而且非常福泰安康。事业嘛,极为普通,智慧线也不夸张,心脏线……” “嗐,放开讲,普杰斯先生。”温德米尔夫人嚷道。 “没什么会更让我高兴的了,”普杰斯先生说着,鞠了个躬,“要是公爵夫人什么时候真放开过自己。可是很抱歉,我看到的是坚贞不移的情爱,外加很强的责任感。” “请接着讲啊,普杰斯先生。”公爵夫人说,一副美滋滋的样子。 “节俭可是夫人的一大美德。”普杰斯先生往下说,温德米尔夫人听了禁不住一阵阵大笑。 “节俭是个好东西,”公爵夫人得意地说道,“我嫁给派斯利时他有十一个城堡,却没有一处可以住人的房子。” “现在呢,他有十二处房子,却一个城堡也没有。”温德米尔夫人嚷道。 “嗯,我亲爱的,”公爵夫人说,“我喜欢……” “舒适,”普杰斯先生接口说,“还加上现代的改良设施,每间卧室都要铺设热水。夫人您真是太对了。文明社会唯一能提供给我们的只有舒适。” “你把公爵夫人的性格算得这么准,普杰斯先生,现在你该替华萝拉夫人算算了。”女主人微笑地点了下头,应声从沙发后尴尬地走过来一个高挑的女子,沙色的苏格兰头发,肩胛骨高高的,伸出一只又长又瘦的手,指头跟竹片一样。 “啊,钢琴师!我看得出来,”普杰斯先生说,“很棒的一个钢琴师,但也许很难算是个音乐家。生性非常矜持内向,非常诚实,也很喜欢动物。” “太对了!”公爵夫人大叫起来,转身对着温德米尔夫人,“绝对正确!华萝拉在麦克罗斯基那边养了二十四条牧羊犬,要是她父亲让的话,会把我们的三层排屋搞成动物园的。” “嗯,每个周四晚上我在我家就是搞这个的,”温德米尔夫人笑着大声说道,“只是我更喜欢狮子,不是牧羊犬。” “您的一个错误,温德米尔夫人。”普杰斯先生说着,夸张地鞠了一个躬。 “假如一个女人无法让自己的错误显得迷人,那她只是个女性罢了,”一句话回了过来,“可你得替我们多看几个手相,过来,托马斯爵士,把手给普杰斯先生看看。”一个慈眉善目身穿白马甲的老先生站了出来,伸出一只粗壮的大手,无名指特别长。 “天生喜欢冒险,出过四次海远航,还要再出一次。失事三次。不,只有两次,但您下一次有海难之险。很坚定的保守派,非常守时,很喜欢搜集奇珍异宝。十六岁和十八岁之间曾有大病。大概三十岁时获得一大笔遗产。非常讨厌猫和激进分子。” “真是奇了!”托马斯爵士惊呼道,“你真应该也看看我太太的手相。” “第二任太太,”普杰斯先生不动声色地补了一句,手里还托着托马斯爵士的手,“你的第二任太太。我不胜荣幸。”可是马福尔夫人,一个脸带愁容、头发棕色、睫毛忧郁的女人,却坚决不让自己的过往和未来公之于众。不管温德米尔夫人再怎么好说歹说,科洛夫先生,俄国大使,死活不肯把手套取下来。事实上,不少人似乎都怕面对这位古怪的小个子男人,迎对他脸谱一样的笑容、金边眼镜和眼镜背后一双明亮锐利的小眼珠。等他为可怜的福莫尔夫人看了手相,当着在场所有人的面说出她对音乐兴趣缺缺,对乐师却喜爱有加,这时大家一致认为手相术是门异常危险的科学,不应提倡,除非在单对单的时候。 但亚瑟·萨维尔勋爵与众不同,他对福莫尔夫人的不幸往事一无所知,兴趣盎然地跟着看普杰斯先生,一股巨大的好奇心油然而生,想让他看看自己的手相,可又不好意思自荐,于是走到温德米尔夫人坐着的房那边,脸上带着迷人的红晕,问她要是请普杰斯先生给自己看手相会不会造次。 “他当然不会介意了,”温德米尔夫人说道,“他来就是为了这个。我所有的狮子,亚瑟勋爵,都是上得了台表演的,我什么时候叫他们跳圈他们就跳。但我先得警告你一声,我什么都会说给西比尔听的。她明天同我一起午餐,说帽子的事,假如普杰斯先生发现你脾气不好,或者有痛风倾向,或者在贝斯瓦特区有个太太什么的,我一准全说给她听。” 亚瑟勋爵笑了,摇了摇头。“我不怕,”他回答说,“西比尔了解我,就像我了解她一样。” “啊!很遗憾听到你这么说。婚姻的基础正正在于相互间的误解。不,我这可一点不是调侃,只是谈个人经验罢了,而这经验还真就那么回事。普杰斯先生,亚瑟·萨维尔勋爵可想让你看手相了。别说他同全伦敦最漂亮的一个女孩子订了婚,那事在《晨报》上登出都有一个月了。” “亲爱的温德米尔夫人,”杰德巴罗侯爵夫人嚷道,“你真要让普杰斯先生多待在这里一阵子。他刚刚说我应该登台表演,我还真有兴趣呢。” “如果他跟你说了这个,杰德巴罗夫人,那我可得把他带走。马上过来,普杰斯先生,给亚瑟勋爵看个手相。” “嗯,”杰德巴罗夫人撇了撇嘴从沙发上站起来,“要是不让我上台,那至少也得让我在台下当个观众吧。” “当然啰,我们都会是观众的,”温德米尔夫人答道,“喏,普杰斯先生,一定要给我们说些好的。亚瑟勋爵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可是普杰斯先生看到亚瑟勋爵的手时,脸莫名其妙地白了,什么都不说,全身似乎哆嗦了一下,一对大浓眉不由自主地抽搐着,样子又怪又吓人——他只有碰到解不了的怪相时才这样。接着,黄色的前额爆出豆子般大的汗珠,像有毒的露珠似的,胖胖的手指变得冰冷潮湿。 这副不安的模样亚瑟勋爵不是没看到,他平生第一次自己感到害怕,一念之间就想冲出房去,但还是忍住了。与其惶惶不可终日地老提心吊胆,还不如听下有何大灾大难,不管是什么。 “我等着听呢,普杰斯先生。”他说。 “大家都等着呢。”温德米尔夫人叫道。可是任凭她在一边急切不耐烦,手相师就是不吭声。 “我想亚瑟是要登台演戏了,”杰德巴罗夫人说道,“可让你刚才这么一骂,普杰斯先生不敢说了。” 突然间,普杰斯先生放下亚瑟勋爵的右手抓起他左手,身子弯得低低的仔细看起来,连眼镜的金边好像都快碰到手掌了。一时间他的脸吓得像一副白面具,但很快他就恢复镇定,抬眼看着温德米尔夫人,挤出笑容说道:“很棒的一双帅哥的手啊。” “当然了!”温德米尔夫人应道,“可他会不会是个很棒的丈夫?这才是我想知道的。” “帅哥个个都是。”普杰斯先生说。 “我觉得做丈夫不能太帅气,”杰德巴罗夫人若有所思地轻声说了一句,“很危险的。” “我亲爱的孩子,他们再帅也不会太帅的,”温德米尔夫人嚷道。“但我要听的是细节。只有细节才有趣。亚瑟勋爵命中有什么事?” “嗯,不出几个月时间,亚瑟勋爵会出海远行——” “没错,度蜜月,当然是!” “会有个亲戚过世。” “不是他姐姐吧?”杰德巴罗夫人问,话音里透着可怜。 “当然不是他姐姐,”普杰斯先生答道,手不屑地挥了挥,“一个远亲罢了。” “嗬,我真失望,”温德米尔夫人说,“明天没东西告诉西比尔了。现在还有谁会管什么远亲不远亲的,这都过时多少年了。可我想她最好身上还是带块黑丝绸,教堂就是这样的,你知道。现在,大家进餐吧。他们肯定什么都吃光了,但我们可以找到些热汤喝。我的法国厨子弗兰索瓦过去有一段时间汤做得可好了,可现在让政治搞得魂不守舍的,我再也拿不准他了。我真希望他国家的那位布朗热将军不要再对英国说三道四了。公爵夫人,你一定累了?” “一点也不累,亲爱的格列蒂丝,”公爵夫人答道,摇摇摆摆地向门口走去,“今晚过得愉快极了,那位鸡眼师,我是说手相师,太有意思了。华萝拉,我的玳瑁扇放哪儿了?喔,谢谢您,托马斯爵士,多谢了。还有我的纱巾呢,华萝拉?喔,谢谢您,托马斯爵士,好人,没说的。”这位可敬的活宝终于下得楼来,半道上没把她的香水瓶儿摔落超过两次。 亚瑟·萨维尔勋爵则一直站在壁炉旁,还是一副惶惶不可终日的样子,大难临头之感让他觉得恶心。就是他姐姐挽着普利戴尔勋爵的手从他身边翩然而过时,他也只哀哀地朝她笑了笑,他姐姐穿着粉红色的锦缎戴着珠链,很好看。连温德米尔夫人叫他跟自己走,他也几乎没听到。想起西比尔·莫顿,一想到他俩的事或者会碰到什么不测风云,他眼睛就让泪花模糊了。 看他那副样子,人们会说这是复仇女神尼米西斯偷了智慧女神帕拉斯的盾,让他看了蛇发女妖戈尔工的头。他似乎变成了石头,满脸愁容像大理石。年轻人出身富贵人家,生活优渥,无忧无虑,整天开开心心的不知天高地厚,现在是平生第一次意识到命运那不可测的险恶,什么又是冥冥中的劫数。 这一切简直太邪门,太邪恶了!是不是他手上写着什么,那些字符他自己看不懂,另一个人却能破解,写着什么罪孽可怕的秘密,什么罪行血红的印记?到底是不是真的在劫难逃?难道我们真的和棋子没有两样,任由一个看不见的力摆弄?和陶胎没有两样,人家爱怎么捏就怎么捏,荣辱全由别人说了算?他的理智不肯就范,可又觉得有个什么悲剧正悬在自己头上,他是突然间被叫来肩负一个不堪忍受的重担。演员就真幸运,可以自己选演悲剧,或者演喜剧,可以挑要么受苦,要么作乐,要么笑要么哭。但人世间就是另一回事了。男男女女大都被迫要演一个自己不配的角色。我们的配角盖登思代恩为我们演主角哈姆雷特,而我们的哈姆雷特们却得像《亨利四世》中的哈尔王子那样插科打诨。世界是个戏台,可戏班子的人没选好。 突然间普杰斯先生走进房来。看到亚瑟勋爵他吓了一跳,粗糙的胖脸变得青里透黄。两人对望着,一时无语。 “公爵夫人忘了一只手套在这儿,亚瑟勋爵,要我来替她取,”普杰斯先生终于开口了,“啊,看到在沙发上了!晚安。” “普杰斯先生,我要问你一件事,你必须实话实说地回答我。” “再找个时间吧,亚瑟勋爵,公爵夫人正急着呢,我得赶紧走。” “你不能走。公爵夫人不急的。” “不能让夫人们等啊,亚瑟勋爵,”普杰斯先生说道,幽幽地微笑着,“女人家容易动气的。” 亚瑟勋爵噘起他那宛如精雕而成的双唇,露出一副恼怒的不屑神情。可怜的公爵夫人此刻对他来说是微不足道。只见他跨过房间走到普杰斯先生这边,伸出手来。 “告诉我你刚才看到了什么,”他说,“告诉我实话。我必须知道。我不是小孩。” 普杰斯先生的眼睛在金边眼镜后眨巴着,不安地两只脚换着站,手指神经质地摩挲着闪闪的表链。 “您怎么会想到我在您手相中看到了什么没跟您说,亚瑟勋爵?” “我知道你看到东西了,告诉我是什么。我付你钱。我给你张一百镑的支票。” 绿眼睛闪了一会儿,又黯淡下来了。 “金币吗?”普杰斯先生终于说话了,声音很低。 “当然了。我明天给你送过去。你的俱乐部是哪家?” “我没有俱乐部。是说目前一时还没有。我的地址是——但我还是给您名片吧。”普杰斯先生说着从马甲袋里掏出一张厚纸片,深深鞠了一躬,呈过来,亚瑟勋爵一看,读了出来: 萨第穆斯·R.普杰斯先生 专业手相师 西月街103a号 “我营业时间是十点到四点,”普杰斯先生机械地低声说,“全家看相有优惠。” “快点。”亚瑟勋爵嚷道,脸色煞白,手伸着。 普杰斯先生紧张地四下看了看,把厚重的门帘拉上。 “要花点时间,亚瑟勋爵,您还是坐下吧。” “快点好不好,先生。”亚瑟勋爵又叫了一声,脚在光亮的地板上生气地跺着。 普杰斯先生微笑着,从胸前口袋里抽出一面放大镜,用手帕小心地擦了擦。 “准备就绪。”他说。 II 十分钟后,亚瑟·萨维尔勋爵脸吓得煞白,眼神悲痛欲绝,冲出本廷克,从大大的条纹遮雨篷底下站着的一班身着皮衣的男仆中硬挤过去,好像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听到似的。天冷得不得了,广场四周的煤气灯在刺骨的夜风中摇曳闪烁,可他的手却热得发烫,额头火烧火燎的。他跌跌撞撞地往前走着,简直像个醉汉。一个警察觉得奇怪,盯着他走过去,有个乞丐从门洞里蹭出来本想讨点什么,可是吓了一跳,看到了一个比自己更凄惨的人。他在一盏街灯前停了一下,凝视着自己的双手,心里想着看到了上面沾的血迹,不禁嘴唇颤抖,微弱地叫了一声。 谋杀!手相师看到的是,谋杀!这幽幽寒夜似乎都知道了。冷风凛冽,在他耳畔呼号着这个声音,长街萧瑟,每个角落里都充斥着这个暗影。谋杀,在栋栋楼房顶上朝着他狞笑。 他先是来到了海德公园,似乎迷上了那里阴沉沉的树林。他软嗒嗒地倚在栏杆上,把头靠在湿湿的金属杆上冰着,听着树林间瑟瑟簌簌的静寂。“谋杀!谋杀!”他不断念叨着,好像念着念着这个词听起来就不会那么恐怖了。听到自己的声音他浑身颤栗,可几乎又希望回音之神能听到,把沉睡的城市从梦中唤醒。他感到一股疯狂的欲望,想随便叫住哪个路人,将一切和盘托出。 接着他漫无目的地穿过牛津街,走进旁边邋遢的窄巷中。两个女人,浓妆艳抹的,见他走过去冲着他挤眉弄眼。从一处暗黑的院子里传出打骂声,紧接着是凄厉的尖叫声,他看到蜷缩在一道潮湿的门前台阶上,有几个因贫穷衰老而佝偻扭曲的身影。一股莫名的怜悯涌上心头:这些罪孽与苦难的孩子是否命定无翻身之日,正如自己那样?他们,是否也像自己,不过是一出惊天大恐怖剧中的小傀儡罢了? 然而,不是苦难的神秘,而是苦难的荒唐,让他耿耿于怀:绝对的枉然,只见怪诞而不见意义。一切似乎是那样的不知所谓!那样的漫无条理!他很讶异,时下浅薄的乐观与生活的真实会如此格格不入。他毕竟还非常年轻。 过了一会儿,他发现自己到了马里波恩教堂门前。寂静的街道像一条铮亮的长银带,上面点缀着摇曳的影子,黑魆魆的犹如一片阿拉伯风格的图纹。路边闪烁的煤气街灯逶迤绵延,伸向远方。在一所有围墙的小房子外,孤零零地停着一部带篷马车,车夫在里头睡得正香。他匆匆向波特兰街的方向走去,不时地环顾四周,好像怕被人盯梢了似的。在里奇街转角处站着两个人,正在看招贴板上的一张小布告。他莫名其妙地感到好奇,就走了过去。就近一看,大黑字印着的“谋杀”映入眼帘。他打了个哆嗦,脸腾的一下红透了。那是张悬赏广告,要抓一个中等身材的男人,年约三四十岁之间,头戴小礼帽,身穿黑上衣格子裤,右边脸颊有道伤疤。他看了一遍又一遍,心想这个倒霉蛋会不会被逮到,他脸上的伤疤又是怎么回事。说不定哪一天,自己的名字也会这么贴得满伦敦都是。哪一天,说不定,一笔赏金也会悬在自己头上。 这个念头闪过,吓得他一阵恶心,急忙转身走开,没入夜色中。 走到哪儿了他也不太清楚,只模糊记得像没头苍蝇似的穿过迷宫样的一排排破房子,在阴沉沉纵横交错的街巷迷了路,等到天大亮时才发现自己终于走到皮卡迪利圆环。他慢慢地往贝尔格雷夫广场方向走回家,看到街上过来许多运货的大马车,正往高云花园果菜市场去。车夫身穿白套衫,粗粗的卷发,脸庞晒得黑里透红,赶着车大步前行,手挥响鞭,不时地吆喝着互相招呼。一匹巨大的青骢马领着一队铃喧蹄疾的马车,马背上坐着个胖乎乎的男孩,破帽上插着一束樱草花,小手紧紧拽着马鬃在笑。车上蔬菜一大垛一大垛像累累碧玉辉映着晨光,像累累碧玉,背衬一朵神奇玫瑰漫天绽放的粉红色花瓣。亚瑟勋爵觉得自己莫名其妙地受到触动,也说不出到底是什么缘故。曙色的曼妙中有种东西让他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凄怆,他想到所有那些破晓时云蒸霞蔚入夜时风雨交加的日子。眼前这些乡下人也一样,声音粗哑豪爽,行事大大咧咧,伦敦在他们看来是多么不一样啊!一个没有暗夜罪孽没有白昼雾霾的伦敦,一座惨白如鬼域的市镇,一处荒冢遍地的废城!他寻思着这些人会怎么看伦敦:这座城的光荣与耻辱、它光怪陆离的暴烈狂欢、它可怕的饥饿、它朝暮之间所造就所糟蹋的一切,这些人知道吗?大概这只是个他们带着自己劳动果实来卖的市场罢了,最多逗留他几个钟头,离去时大街小巷依然静寂,千家万户依然酣睡。看他们走过去他觉得愉快。尽管样貌粗野,上了钉的鞋子厚重,步履笨拙,他们却带来一些世外桃源的淳朴。他感到他们居于自然天地间,天地教给了他们平和之心。他羡慕他们的不知不识。 等他走到贝尔格雷夫广场,天已经透出一片微蓝,鸟也开始在园子里鸣叫了。 III 亚瑟勋爵一觉醒来,是十二点了,正午的阳光透过房间里象牙色的丝帘照进来。他起身望出窗外,偌大的城市上空罩着一层迷蒙的热气,房顶看着就像一排排暗哑的银器。底下广场上绿意闪烁,一些小孩在当中跑来跑去,宛如白蝴蝶翩翩飞舞,路边行人道上熙熙攘攘的是去公园的人们。他觉得生活从来没有这么美好,邪恶离他从来没有这么遥远。 男仆托着盘端进来一杯巧克力。他喝完了,伸手拉开一道厚重的桃色长绒门帘,进了浴室。光线穿过透明的薄玛瑙片柔和地轻泻而下,大理石浴缸里的水泛着光,像块月亮石似的。他迫不及待地扎进去,让凉凉的涟漪荡上喉咙和头发,然后径直把头没入水中,好像这样就能把某种耻辱的记忆所留下的污渍洗去似的。他出来时心情已差不多回复平静。当时当下,美轮美奂的物质环境占据了他整个身心,的确是,秉性精妙的人常常都这样,因为感官如火,既能毁灭也能净化。 用过早餐,他仰面跌坐在一张沙发床上,点起一支香烟。壁炉台上,装在精巧的古旧织锦相框中的是一帧西比尔·莫顿的大照片,正是他们在诺尔夫人的舞会上初次见面时的模样。线条优美的小脑袋稍稍倾向一边,好像她那纤细的、芦苇般的颈项承受不了如此一份美的重负,双唇微张,似乎为甜美的音乐而设,少女的温婉纯真从做梦也似的双眼流露无遗,怀着惊奇望过来。她身穿柔软的紧身绉纱裙,手里拿着树叶形大扇子,宛如人们在塔那戈拉附近的橄榄树林里寻到的一尊精致的希腊少女小雕像。看她那身姿表情,还真有点希腊况味呢。但她可不是娇小型的。她只是匀称得简直无可挑剔——放眼如今,那么多的女人要么大而无当要么小不起眼,这样的女孩堪称天人。 亚瑟勋爵看着她的照片,心中充满着一种因爱而起的痛惜。他觉得,自己如与她成婚,而头上又悬着这个谋杀的厄运,那样的出卖堪比犹大,那样的罪孽连意大利恶贯满盈的波吉亚家族都难望其项背。他们会有什么幸福可言呢?天晓得什么时候就要招他去应验写在他手上的那道可怕的预言。他们的日子会怎么过呢?要知道命运的天平上仍然搁着这骇人的灾厄。婚事必须推迟,无论如何。这一点他已是铁了心。他深深地爱着这姑娘,俩人坐一起时哪怕只是碰到她的手指,他整个人就美滋滋的不知道有多快活了,但他同样清楚自己的责任所在,完全明白在还没干下那宗谋杀之前,自己是无权结婚的。这事一干,他就可以同西比尔·莫顿一起站到圣坛前,将自己的生命交托给她而心中坦荡荡,无愧无惧。这事一干,他就可以将她拥入怀中,心里明白她将永远不会因自己而惭愧,而羞耻低头。但这事必须先做,而且越早越好,对俩人都好。 有他这身份地位的男人,很多都会选择逢场作戏的花花之路,而非攀登险峻的责任高峰,但亚瑟勋爵这人讲诚信,追求的是道义而非享乐。他的爱不单只是男女激情,况且西比尔对他而言象征着所有的美好与高贵。一时间他对要他做的事自然而然地感到反感,但这反感很快就过去了。他的心告诉他,这不是个罪,而是牺牲;他的理性提醒他,除此之外别无它法。他非得做出选择不可,要么为自己要么为他人而活,尽管加诸于他的无疑是项可怕的任务,但他知道自己不能让自私战胜爱情。或迟或早,我们都要面对同样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得回答同样的问题。亚瑟勋爵的情况是这问题来得早了——他的天性还没被中年的算计和玩世不恭所败坏,他的本心还没被时下唯我独尊的浅薄时尚所吞噬,他义无反顾要负起这个责任。对于他,同样幸运的是他不是个光有空想没有行动的虚浮之人。要不然,他就会犹疑,就像哈姆雷特,让个人职志消磨在举棋不定中。但他根本上就是个讲求实际的人。生活对于他就意味着行动,而非思想。他有万物之中最稀缺的东西:常理直觉。 昨晚上的惊恐烦乱这时候已烟消云散,他简直觉得羞愧,当时怎么会那样魂不附体地满城乱窜,心如刀绞。当时的痛苦太真切了,回想起来都觉得不真实。他不明白自己怎么会那么傻,既是无可避免又何必气急败坏。唯一让他费神的问题似乎是,找谁下手。因为他清楚,谋杀这种事,就像异端宗教一样,除了有个祭师还要有祭品。他不是天才,于是就没有天敌。而且这也不是个报私仇泄私恨的时候,要他履行的使命可是件庄严的、玩忽不得的大事。于是他拿来一张信笺列出亲戚朋友的名字,斟酌再三,觉得克莱姆迪纳·波昌普夫人比较合适。老太太人很好,住在科参街,还是他自己的远房表亲。他向来喜欢克莱姆太太,大家都这么叫她来着。况且他本人已经非常富有了,一成年就继承了拉格比勋爵的全部财产,所以也就不可能庸俗地要从老太太的死捞什么钱财。说实在的,他越想越觉得这老太太像是个最佳人选,心想任何拖延都对西比尔不公平,便决定马上着手部署。 头一件,当然了,是了却手相师的事。他在靠近窗口的一张半古董名牌小书桌前坐下来,按一百镑金币的比值写下一张一百零五镑的支票,抬头为萨第穆斯·普杰斯先生,用信封装了,叫男仆送去西月街。接着便打电话叫马房备车,穿衣准备出门。走出房间前,他回头望了望西比尔·莫顿的照片,心中发誓,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她知道自己为了她干下什么事,要永远把这份自我牺牲的秘密藏在心底。 在去白金汉俱乐部的路上,他经过一家花店,让店家给西比尔送去个漂亮的水仙花篮,白花瓣一片片玲珑剔透。一到俱乐部,他便直奔图书室,摇铃唤来侍者端上一杯柠檬苏打,拿来一本毒物学的书。他打定主意,处理这种棘手的事情,下毒最好。其他办法如诉诸暴力在他看来是下流之极,何况他非常上心的是用什么手段既可杀了克莱姆迪纳夫人又不会惹出大新闻,他才不想让自己在温德米尔夫人的招待会上让人八卦,或者成为低俗小报的主角。他还得考虑西比尔的父母,两个人都很老派,如果出个什么丑闻之类的东西,老人家可能就要反对婚事了,尽管他有把握,要是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说给他们听,他们定会是第一个赞赏自己这番苦心的人。于是乎,他理所当然地决定下毒最好,既安全,又稳当,还神鬼不知,也不至于闹得场面惨不忍睹,同大部分英国男人一样,他对这样的场面是避之唯恐不及。 可是,对于各种毒药的药理,他一无所知,而且侍者在图书室里除了《拉夫指南》和《贝利月刊》好像也找不到什么。他亲自到书架上找,竟然还看到有一本装帧得很漂亮的《药典》,另外还有厄斯金的《毒理学》,编者是马修·里德爵士,皇家内科医师学会会长,白金汉俱乐部最早的会员之一,因为被错当成另一个人而选入会的,而这阴差阳错让理事会大为光火,真身出现时大家就一致通过将他黑了。亚瑟勋爵看着那两本书,叫里面的拉丁术语弄得一头雾水,正在后悔当初在牛津没多花心思在拉丁语古典学上时,发现厄斯金《毒理学》第二卷里有一处说明乌头碱的各种特性,用英语说得很白。这似乎正是他要的毒药。药效快——简直是即刻毙命——丝毫无痛苦,如果以胶囊吞服,马修爵士推荐的服法,那味道就一点也不难下咽。他于是就做了笔记,在衬衫袖口上记下致命的药量,把两本书放回原处,转悠到圣詹姆斯大街,拐进皮斯托和汉姆贝两位大药剂师的药店里。皮斯托先生看到贵族顾客总是亲自接待,听到他要买的药不禁大吃一惊,恭恭敬敬地嘟哝着说这需要医生证明什么的。但是一听到亚瑟勋爵解释说他必须用这药来除掉一只挪威獒犬,因为这犬出现了狂犬病的早期症状,已经两次把车夫的腿给咬了,他便接口说自己对这个理由完全满意,还恭维亚瑟勋爵毒理知识渊博,当即按方出药。 亚瑟勋爵把胶囊放进他在邦德街一家店橱窗里看到买下的一个漂亮的小糖果盒里,扔掉皮斯托和汉姆贝药店给的那个丑药盒,马上驱车往克莱姆迪纳夫人的家奔去。 “哎呀,你这小坏蛋先生,”看到他进门来老太太用法语招呼道,“怎么这么久都没来看我?” “我亲爱的克莱姆夫人,真是一刻也分不开身啊。”亚瑟勋爵回答道,脸上堆着笑。 “你是说整天和西比尔·莫顿小姐泡在一起四处买好衣服,胡吹瞎侃?我真不明白,就结个婚嘛,为什么大家都这么大张旗鼓地折腾。我那时候做梦都想不到谁会当众卿卿我我地招摇,私下里也不会的。” “我向您保证有二十四小时没见到西比尔了,克莱姆夫人。就我所知,她把时间全给了她的女帽商了。” “当然了。所以你才来看我这么一个丑老太婆。我真不懂你们男人怎么就不知道接受教训呢。哎哟哟,曾几何时本人也风光无限过,如今呢,成了个风湿病缠身的可怜虫,假撑门面,脾气又坏。这可不,要没有亲爱的珍森夫人为我送来她找得到的最烂的法国小说,我这日子该怎么打发啊。医生一点用也没有,除了收诊金。连我的心口痛都治不好。” “我给您带了治这病的药来了,克莱姆夫人,”亚瑟勋爵很认真地说道,“这东西非常好,美国人发明的。” “我不喜欢美国人的什么发明,亚瑟。我真是不喜欢。我近来看了些美国小说,胡说八道一大半。” “哦,但这东西可不是胡说,克莱姆夫人!我保证药到病除。您一定要答应试试。”亚瑟勋爵说着从口袋里掏出那个小盒子,递了过去。 “嘿,亚瑟,盒子还蛮好看的哩。真的是送我的礼物吗?你太好了。这就是那特效药吗?看着像糖果。我这就吃。” “天哪!克莱姆夫人,”亚瑟勋爵大叫着拽住她的手,“千万别这样啊。这种药是以毒攻毒,如果心口不痛就吃,那麻烦可大了。等病发作了再吃。效果肯定会让您啧啧称奇。” “我现在就要吃,”克莱姆迪纳夫人说着,拿起那透明的小胶囊对着光看,里头的乌头碱液漂着泡泡,“肯定很好喝。说真的,虽然我讨厌医生,但喜欢吃药。那好吧,就留着下次发作再吃。” “下次是什么时候呢?”亚瑟勋爵急切地问,“会很快吗?” “希望不要一个星期。我昨天早上就难受得不得了。可谁也说不准。” “可以肯定不用等到月底吧,克莱姆夫人?” “恐怕不用。可亚瑟啊,你今天真会关心人!西比尔真让你长进不少咧。现在你得赶紧走,我今晚要同一些闷蛋一起用餐,他们不八卦的,我知道要是现在不睡会儿,吃饭的时候就睁不开眼了。再见,亚瑟,代我向西比尔问个好,还有,非常感谢你送来的美国药。” “您该不会忘了吃药的吧,克莱姆夫人,是不是?”亚瑟勋爵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 “当然不会了,你这傻孩子。你真有心,这么惦着我。如果我还需要就写信给你说。” 亚瑟勋爵满心欢喜地离去,觉得压在心头的一块大石落了地。 晚上他同西比尔·莫顿见面,告诉她自己怎么突然间摊上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无论出于荣誉还是责任,他都得挺身应对。他对她说,婚事必须推迟,因为不把这件可怕的事情了结,他就身不由己。他恳求她相信自己,对将来千万别怀疑。一切都会好的,只是需要点耐心。 两人见面就在公园巷莫顿先生家的温室里,亚瑟勋爵如常在那里用晚餐。西比尔好像从来没有这么高兴过,这让亚瑟勋爵一时间差点都想打退堂鼓算了,写信给克莱姆迪纳夫人把那东西要回来,婚呢照结不误,就当世界上没有普杰斯先生这个人。但他好的本性很快就占了上风,即便西比尔哭着扑进他怀中,他也不为所动。她的美,不但撩拨着他的感官,也触动了他的良心。他觉得,为了多几个月的欢愉而毁了这么一个美好的生命,是不对的。 他和西比尔一起待到差不多半夜,安慰她,也让她安慰自己,第二天一大早便动身去威尼斯。走前写了封慷慨激昂、语气坚定的信给莫顿先生,说明为什么婚事得推迟。 IV 在威尼斯他碰见兄长苏比顿勋爵,刚巧从希腊的科孚岛乘自家游艇过来。两个年轻人一起快快活活地过了半个月。上午要不在丽都岛骑马,要不乘着他们长长的黑色贡多拉船在碧绿的运河中穿行,下午通常就在游艇上招待客人,晚上就在圣马可广场边的花神咖啡馆用餐,也在广场上吸了不知多少香烟。但不知什么缘故,亚瑟勋爵并不开心。每天都仔细研读《泰晤士报》的讣告栏,等着看克莱姆迪纳夫人的死讯,但每天都大失所望。他开始担心是不是她出了什么意外,常常后悔当初怎么不趁她急着试药效时,就让她把那乌头碱喝了。西比尔次次来信也是这样,虽然爱意满满,温柔缠绵,充满信任,可就常常语调哀戚,让他有时都觉得两人已再无相见之日。 两个星期后苏比顿勋爵玩腻了威尼斯,决定沿海岸去拉温纳,因为他听说那里的松树林有打野鸡的绝妙去处。亚瑟勋爵最初绝对不想跟去,但他太喜欢苏比顿了,最终架不住他劝,说自己要是一个人在达涅利酒店待下去会闷死的。第十五天清早,东北风强劲,海面浪也不小,两人起航南下。野鸡打得十分痛快,逍遥自在的户外生活让亚瑟勋爵又变得神采奕奕,但到了第二十二天,他焦躁起来,不知道克莱姆迪纳夫人到底怎样了,于是不管苏比顿再怎么说他怪他,决意乘火车回到威尼斯。 就在他从贡多拉船步上酒店的台阶时,酒店老板迎上前来,手里拿着一叠电报。亚瑟勋爵一把从他手里抓过电报,撕开封套。大功告成。克莱姆迪纳夫人在第十七天晚上很有点突然地死了! 他第一下就想到了西比尔,给她发去一份电报说自己马上回伦敦,接着就命男仆收拾行装赶当晚的邮递火车,给他的贡多拉船夫们送去约莫五倍的船资,直奔自己的起居室,脚步轻盈,心花怒放。 进了房他看到有三封信在等着他。一封是西比尔本人来的,满纸同情和安慰。一封是他母亲的,还有一封是克莱姆迪纳夫人的律师寄来的。看来当天晚上老太太是同公爵夫人一起进的晚餐,席间谈笑风生逗得个个都很开心,但却有点早就离席回家,说是心口痛。第二天早上,人们发现她死在床上,看样子死前没什么痛苦,就马上叫人去请马修·里德爵士来,可当然了,已回天乏术,克莱姆迪纳夫人将在第二十二日下葬于波查普·夏科德墓地。去世前几天她立了遗嘱,给亚瑟勋爵留了她在科参街的小房子,还有全部家具、个人物品和图画,但不包括她收藏的袖珍肖像,那是给她妹妹马格列特·拉福德夫人的,以及她的紫晶项链,那由西比尔·莫顿分得。房子价值不大,但她的律师曼斯菲尔德先生还是急得不得了,要亚瑟勋爵尽早赶紧回来,因为有好多账单要付,而克莱姆迪纳夫人从来就没有好好地记什么账。 亚瑟勋爵大受感动,克莱姆迪纳夫人还能这么记挂着自己,心想那个普杰斯先生真是罪不可赦。但是,他对西比尔的爱盖过了一切,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已经完成,这让他觉得心情舒坦。等他到查令十字火车站时,整个人又变得喜气洋洋了。 莫顿一家很亲切地接待了他,西比尔要他许了诺再也不让两个人的事节外生枝,成婚的日子定在六月七日。他似乎又过上了光明美好的日子,往日所有的欢乐又回来了。 但是有一天,他正在检视科参街的房子,由克莱姆迪纳夫人的律师和西比尔本人陪同,把一包包泛黄的信烧掉,清出一抽屉一抽屉的零碎垃圾,突然间,那年轻姑娘高兴得喊了一声。 “你看到什么啦,西比尔?”亚瑟勋爵问,停下手望过去,脸上微笑着。 “这个漂亮的小糖果盒,银子的,亚瑟你看。是不是精巧又别致?你一定要给我!我知道那紫晶链没过八十岁戴不了的。” 那正是装乌头碱的盒子。 亚瑟勋爵大吃一惊,脸上微微红了一下。他差不多把自己干过的事全忘了。对于他,这似乎是个不可思议的巧合。西比尔,为了这女孩子他没少受折腾,到头来却会是第一个让他记起自己干下了什么的人。 “当然可以给你了,西比尔。正是我把这盒子送给了可怜的克莱姆夫人。” “哦,那谢谢啦,亚瑟!把糖果也给我吧?我还真不知道克莱姆迪纳夫人喜欢吃糖呢。我还以为她那么有头脑,不会好这口呢。” 亚瑟勋爵脸唰地白如死灰,一个可怕的念头闪过心间。 “糖果,西比尔?你说什么?”他问道,声音低沉沙哑。 “里头有一粒糖果,没别的。看样子放了好久了,都有灰尘啦,我才一点都不会想去吃呢。怎么啦,亚瑟?看你脸白成那样!” 亚瑟勋爵从房间那头冲过来,一把抢过盒子。里头就是那粒琥珀色的胶囊,还荡着毒泡泡呢。弄了半天克莱姆迪纳夫人是自然死亡! 发现这真相几乎让他崩溃。他把胶囊扔进火里,瘫倒在沙发上,绝望地大叫一声。 V 莫顿先生心里觉得非常窝火,女儿的婚事又给推迟了,他太太朱莉娅夫人已经订好婚礼要穿的服装,现在却千方百计要西比尔取消婚约。西比尔的确很爱她母亲,但她已把自己的一生交托给亚瑟勋爵,任凭朱莉娅夫人好说歹说,就是不变心。亚瑟勋爵自己呢,如此大失所望之后几天才缓过气来,有一阵子整个人精神都垮了。但他头脑非常清楚,而且具有很好的实干精神,很快他就不再犹疑,知道该干什么了。毒药证明是完全行不通的,那么炸药,或者任何一种爆炸品,就该派上用场了。 他于是乎又在那份亲戚朋友的名单中找开了,考虑再三,决定去炸他叔父,奇切斯特教长。这位教长知书达理,喜欢极了各种钟表,收藏颇丰,从十五世纪到时下的钟表都有。老先生的这个雅好,在亚瑟勋爵看来是他计谋得以实施的大好机会。至于上哪儿去购置一个爆炸装置,当然了,则另当别论。这一点,看《伦敦指南》没有用,他觉得去找苏格兰场也不会有什么结果,那班人对炸药方面的动向似乎从来都不清不楚,直到什么地方真的发生了爆炸,可即使这样他们也往往不得要领。 突然他想到朋友茹瓦洛夫,一个思想非常革命的俄国人,他冬天时在温德米尔夫人家认识的。茹瓦洛夫伯爵大概在写一部关于彼得大帝生平的书,过来英格兰是为了研究有关这位沙皇客居英国当船厂木工的文献资料,但大家都怀疑他是反政府的虚无主义分子派来的特务,俄国大使馆对他在伦敦出没无疑是高兴不起来的。亚瑟勋爵觉得此人正合自己所需,有天早上便驱车到他在布鲁姆斯伯里的住处讨教求助去了。 “你这是当真要搞政治了?”听对方说明来意之后茹瓦洛夫伯爵问道。但亚瑟勋爵讨厌虚张声势,觉得自己必须坦承对社会问题一丁点兴趣也没有,需要一个爆炸装置纯为处理家庭私事罢了,除了自己与他人无关。 茹瓦洛夫伯爵饶有兴味地盯着他打量了一会儿,看他不是闹着玩儿的,便在一张纸上写了个地址,签上姓名首字母,递过桌子来。 “苏格兰场可是千方百计在找这个地址呢,老兄。” “他们找不到的。”亚瑟勋爵笑着叫道,和这个年轻的俄国人热烈握手告别,之后便奔下楼去,仔细看了下那纸条,叫车夫驱车去苏豪广场。 到了广场他把车夫支开,自己沿着希腊街往前溜达到一个地方,叫做贝尔院。穿过拱门,眼前是个诡怪的死胡同尽头,看着像个法国式洗衣房,房子和房子之间纵横有致地拉着一根根晾衣绳,上面挂着的白布单在晨风中飘着。他走到尽头,敲了敲一间小绿房的门。等了一阵子,这时院里四周房子的窗户后面涌现出模模糊糊一片人脸,隔着玻璃在窥视。开门的是个模样粗野的外国人,用非常蹩脚的英语问他有什么事。亚瑟勋爵把茹瓦洛夫伯爵给他的纸条递过去,那人看了,鞠了个躬,把他请进一楼一个门面破旧的馆子,过了一会儿,温科普夫先生,这是他在英国的名号,快步走进房来,脖子上系着条酒渍斑斑的餐巾,左手还握着把叉子。 “茹瓦洛夫伯爵将我介绍给您,”亚瑟勋爵说着欠了欠身,“我有件生意上的急事要见您片刻。我名叫史密斯,罗伯特·史密斯先生,我需要您为我提供一个会爆炸的时钟。” “认识您很高兴,亚瑟勋爵,”眼前这位和善的小个子德国人说道,脸上堆着笑,“别吓成这样,我的职责就是每个人都要认识,记得有天晚上在温德米尔夫人家见过您。希望夫人别来无恙。不介意同我坐一会儿等我用完早餐?绝好的肉酱,我朋友们都客气说我的莱茵葡萄酒胜过他们在德国使馆弄到的任何一款。”亚瑟勋爵因为自己被人认出来而大吃一惊,可没等他回过神来,就发现自己已坐在里屋,手上端着个打有皇家徽印的淡黄色霍克高脚葡萄酒杯,啜饮着美味无比的莱茵名酒,用尽可能友好的谈吐与这位闻名的阴谋分子聊开了。 “炸弹钟,”温科普夫先生说道,“不是非常适合出口的,你就是过得了海关,火车班次如此不定时,说不定没到目的地就爆炸了。但是,如果您是为了家用,我可以给您一件非常好的东西,效果保证让您满意。请问能否说说想对付的是什么人?如果是警察,或者同苏格兰场有关的任何人,那我恐怕就爱莫能助了。英国的侦探可真是我们最好的朋友,我发现,凭他们的愚蠢,我们总能做什么成什么。这些人一个我都不能少。” “我向您担保,”亚瑟勋爵说道,“这事同警察一点关系也没有。说实在的,那钟要炸的是奇切斯特教长。” “天哪!我还真没想到您对宗教会如此反感,亚瑟勋爵。当今这样的年轻人不多啊。” “恐怕您高估了我,温科普夫先生,”亚瑟勋爵说着脸红了,“说真的,我神学一点都不懂。” “那就纯为私事了?” “纯为私事。” 温科普夫先生耸耸肩,离开房间,几分钟后回来,拿着一饼炸药,有一便士硬币那么大,还有一个漂亮的法国时钟,钟顶是尊镀金自由女神像,脚踏象征专制暴政的九头蛇。 亚瑟勋爵一看到这个眼睛都亮了。“这正是我要的,”他喊了一声,“告诉我该怎么引爆。” “啊哈,那可是我的秘密,”温科普夫先生答道,凝神看着自己的发明,脸上理所当然地透着自豪,“说您要它几时爆炸,我就把它设在几时。” “嗯,今天是星期二,如果您能马上寄出——” “那不行,我手上还有许多重要的事要替莫斯科那边的一些朋友办呢。但明天或许寄得出。” “好啊,那时间也绰绰有余!”亚瑟勋爵客气地说,“如果明晚,或星期四上午送得到的话。至于爆炸时间,就定在星期五中午正点。教长那时总在家里。” “星期五,正午。”温科普夫先生重复了一遍,在壁炉边一张书桌上放着的一个大账本里记下了这个时间。 “好了,”亚瑟勋爵站起身来问道,“请告诉我该付的款项。” “小事一桩,亚瑟勋爵,何足挂齿。炸药是七先令六便士,钟是三镑十,运费大约五先令。茹瓦洛夫伯爵的朋友,我万分乐意帮忙。” “还有让您费的神呢,温科普夫先生?” “哦,那就不必了!我乐意效劳。我不为钱,完全是为了我的艺术而活。” 亚瑟勋爵把四镑二先令六便士放在桌上,谢过这个小个子德国人,成功推脱了一个于下周六赴茶餐会,见一些无政府主义者的邀请,便离开那房子,往公园走去。 接下来的两天他处在一种无比兴奋的状态中,星期五正午十二点时他便驱车去白金汉俱乐部等消息。整个下午门房都在面无表情地张贴着来自全国各地的电报,马赛结果啦,离婚案判决啦,天气状况啦,等等,收报机的带子在滴滴答答地打出有关下议院一次通宵辩论的无聊细节,以及股票市场上的一场小恐慌。下午四点,一份份晚报送来了,亚瑟勋爵拿着《帕尔默尔报》《圣詹姆斯报》《环球报》还有《回声报》躲进了图书室,惹得古德才德上校气不打一处来,因为他想看有关自己那天上午在市长官邸发表演说的报道,话题是南非传教团,谈及在南非各省设立黑人主教的必要性,可不知为何又对《新闻晚报》很反感。然而,看到没有一家报纸哪怕是稍稍提及奇切斯特,亚瑟勋爵觉得事情肯定泡汤了。这个可怕的打击让他一时间惶惶然不知如何是好。他第二天去见温科普夫先生,这德国人花言巧语地道歉不迭,提出免费再提供一个炸弹钟,要不就给一盒硝酸甘油炸弹,只收成本价。可是他对炸药已经信心全无,温科普夫先生本人也承认,如今什么东西都掺假,就连炸药也很难弄到纯的。但这个德国人一方面承认必定是机件出了什么问题,一方面又抱有希望,觉得那个钟也许还会爆炸,还举例说有一次他给俄国奥德萨这个港口城市的武官市长寄了个气压计,设定好十天后引爆,可最终等了三个月才炸。没错,当时被炸得粉身碎骨的不过是个家佣罢了,市长六个星期前就出行在外,但这至少说明了炸药,作为一种毁灭性力量,在机械的控制下是个强大的、虽然有些不准时的杀人利器。这番话给了亚瑟勋爵些许安慰,但尽管如此,他到头来还是免不了失望,因为两天后,他正要上楼,公爵夫人把他叫进房间,给他看一封刚收到的从教长府邸寄来的信。 “珍妮信写得很好,”公爵夫人说,“你真该读一下她最近这封,同穆第租书馆寄来的小说有得比。” 亚瑟勋爵从她手里一把抢过信来。上面是这样写的: 教长府,奇切斯特 5月27日 我最亲爱的姑妈: 多谢您赠予多卡斯救济会的法兰绒衣服还有方格花布。我很认同您说的他们想穿好看的衣服是毫无道理的,可是如今人人都这么激进,没有宗教信仰,真难让他们明白他们不该奢望像上流社会那样着装。我真不知道这样下去会成什么样子。正如爸爸在布道中常常说的,我们生活在一个不信神的时代。 我们收到一个时钟,大家非常喜欢,那是爸爸一个不知名的崇拜者上星期四寄来的。用木盒子装着寄自伦敦,运费付讫。爸爸觉得那个人肯定读过他精彩的布道文“放纵即自由?”,因为钟顶立着个女性人像,头上戴着顶帽子,爸爸说那是自由之帽。我个人觉得那帽子不是非常般配,但爸爸说自古就是这样的,所以我看就没什么问题。派克开的包裹,爸爸把钟放在藏书室的壁炉台上,我们一家星期五上午就都坐在那儿,钟正敲十二点的时候,我们听到一阵嗡嗡声,从人像底座冒出一小团烟,自由女神像就倒了下来,磕在壁炉围栏上把鼻子摔破了!玛利亚吓坏了,可那情景真滑稽,詹姆斯和我禁不住大笑起来,连爸爸都觉得好玩。我们把钟检查了一遍,发现这是个报警钟之类的东西,你可以给它设定一个时间,在一个小钟锤下放些炸药和一个引信,那要它什么时候爆炸都行。爸爸说这钟绝不能再放在藏书室了,因为声音太响,于是列吉就把它拿走放在课室里,什么也不干整天就放炸药让它一次次小小的爆一下。您说亚瑟会不会喜欢有一个作结婚礼物呢?我猜这东西在伦敦很时髦的。爸爸说这很有好处,让人明白自由不会长久的,终究会摔下来。爸爸说自由是法国革命时造出来的。看来那真要不得! 我现在得去一趟多卡斯救济会,把您那令人振聋发聩的信读给他们听。您讲得真是太正确啦,亲爱的姑妈,他们那种社会地位的人穿着不该好看。我非说不可,他们如此沉迷于服装是很荒唐的,比这重要的事多着呢,不管今生还是来世。我真高兴,您那件花府绸穿起来这么好看,饰边也没坏。谢谢您送的那件黄丝缎衣服,我星期三去主教家聚会就穿这个,觉得会很不错的。您会不会戴蝴蝶结?杰宁丝说现如今个个都戴呢,衬裙还要滚边。列吉刚又搞了一次爆炸,爸爸就命令把钟送到马厩去了。我觉得爸爸不像刚看到时那么喜欢这钟了,虽然当时还挺得意的有人送了这么一个好看又好玩的玩具给他。这说明了他的布道文有人读,有人从中受益。 爸爸向您请安,还有詹姆斯、列吉和玛利亚,希望赛西尔姑父的痛风病早日康复。请相信我,亲爱的姑妈,永远爱您的侄女, 珍妮·波西 又:一定要告诉我蝴蝶结是怎么回事啊,杰宁丝一口咬定这是当今潮流呢。 这信看得亚瑟勋爵悻悻然一脸严肃,公爵夫人见了不禁大笑起来。 “我亲爱的亚瑟,”她嚷道,“以后再有年轻小姐来信,我说什么也不给你看了!可这钟我该怎么说呢?我认为这是一大发明,我自己都想要一个。” “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亚瑟勋爵说道,脸上惨然一笑,吻过母亲之后便走出房间。 上了楼,他一头栽倒在沙发上,满眼泪花。他已使出浑身解数去杀人了,但两次都功亏一篑,而且都错不在他自己。他尽力去履行他的责任,可恰恰是命运自己,似乎背叛了他,在从中作梗。他心中很纠结,好意图但没有好结果,要做好人却找不到好门路。也许还不如将婚约一解了之。没错,西比尔会伤心,但伤心并不会真的把她这么一个高尚的人怎么样,至于他本人,这又算得了什么呢?世上总有让男人赴死的战争,总有要男人捐躯的事业,既然生活于他已无欢乐可言,死亡也就不足为惧了。且看命运要如何把他置于死地,他才不会动一根手指去帮忙呢。 七点半时他换好衣服,下楼去了俱乐部。苏比顿正和一班年轻人在那里,他只好勉为其难坐下来一起吃饭。他们琐屑的言谈和无聊的玩笑引不起他兴趣,等咖啡一上他就走人,编个事脱开身。他正要走出俱乐部时,门房递给他一封信,是温科普夫先生寄来的,要他明晚过去看一把炸弹伞,一开就炸,是个最新发明,刚从日内瓦运到。他二话没说把信撕成碎片。他已下定决心不再尝试了。接着他漫步走到泰晤士河堤,在河边坐了几个小时。月亮透过鬃毛般的褐色云层窥视着,像狮子的眼睛,寥廓的夜空无数星星闪闪烁烁,好像紫色的穹顶上撒满了金屑。不时地,有驳船颠簸着驶入浑浊的水流,随潮流漂浮而去,铁路信号灯由绿转成猩红,一列火车呼啸着驶过大桥。过了一会儿,西敏寺高塔上的钟隆隆地敲响了十二点,每一下钟声,似乎都把夜色震得簌簌发抖。然后铁路的信号灯灭了,只剩一盏灯孤零零地闪着,宛如一根巨大的桅杆顶上悬挂着一颗硕大的红宝石,城市的喧嚣也渐渐归于淡静。 两点时他站起身来,漫步向黑衣修士火车站走去。一切显得多么虚幻啊!多么像个怪诞的梦境!河对岸的房子似乎是用黑暗建成的。整个世界简直可以说是让银光和暗影变得面目全非了。圣保罗大教堂巨大的穹顶透过夜色像个气泡似的忽隐忽现。 快到克莉奥帕特拉之针那地方时,他看到有个人俯靠在河边的胸墙上,走得近一些时,只见那人抬起头来,煤气灯光照在他整个脸上。 是普杰斯先生,那个手相师!谁都不会看走眼的,那张肥胖松弛的脸,那副金框眼镜,那病恹恹的笑容,那一张充满酒色之气的嘴巴。 亚瑟勋爵停下脚步,心头闪过一个妙计,于是蹑手蹑脚地从他身后靠上前,一下子抓住普杰斯先生的双腿一掀,就把他推入泰晤士河里。随着一声嘶哑的咒骂,一下重重的哗啦声,一切归于平静。亚瑟勋爵紧张地望着水面,但手相师人已无影无踪,只剩下一顶高帽子在月光下的旋涡中打转。过一会儿,帽子也沉了下去。普杰斯先生消失得连一点痕迹也看不到了。有一下他以为自己瞥见一个身形庞大模样怪异的人影正拼命游向桥边的梯子,失败的感觉顿时袭上心头,但定睛一看却不过是片倒影,月亮从云背后一冒出来就不见了。看来命运之神的旨意终于执行成功。他如释重负地长吁一口气,西比尔的名字蹦上了舌尖。 “掉了什么东西吗,先生?”突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他转过头来,看到是个警察,手提一盏牛眼灯。 “没什么重要的,长官。”他回答道,微笑着,叫住一辆路过的马车跳上去,吩咐车夫去贝尔格雷夫广场。 接下来几天他在希望与恐惧之间忐忑着,一会儿觉得普杰斯先生就要推门进来,一会儿又觉得命运对他不会这么不公平。有两次他还去了手相师在西月街的住处,但都没有勇气拉门铃。他巴望着弄个明白,却又怕知道结果。 结果终于出来了。那时他正坐在俱乐部的吸烟室,一边喝着茶,一边百无聊赖地听着苏比顿在谈歌舞喜剧院最新出的调笑歌,侍者送进一叠晚报。他拿起《圣詹姆斯报》,无精打采地翻看着,突然这个奇怪的标题跃入眼帘: 手相师自杀 他兴奋得脸唰地白了,赶紧往下看。内容如下: 昨日清晨七时,著名手相师萨第穆斯·R.普杰斯先生的尸首于格林尼治冲上河岸,地点正对船舰酒店大门。这位不幸的先生失踪已有数日,对于他的安危手相界人士大为担忧。据称他因为劳累过度,导致暂时性精神错乱,故而自杀。验尸陪审团已于今日下午做出这一裁决。普杰斯先生新近刚完成一部专著,详论人类的手掌形相,不日即将出版,势必引起广泛注意。死者现年六十五岁,身后似无遗下任何亲属。 亚瑟勋爵冲出俱乐部,手里还攥着报纸,把门房吓了一大跳,拦他都拦不住,只见他驱车径往公园巷而去。西比尔从窗口就看见他了,预感他应该是带了好消息来的,便跑下来迎接,一看到他的脸,她就知道如愿以偿。 “我亲爱的西比尔,”亚瑟勋爵大叫,“咱们明天就结婚!” “你这傻小子!连蛋糕都还没订呢!”西比尔笑着说道,眼里闪着泪花。 VI 婚礼在事过有三个星期之后举行,圣彼得教堂挤满了衣冠楚楚的一群男女。奇切斯特教长主礼,证道祝词念得令人为之动容。来宾无不同意,这是他们见过的最漂亮的一对佳偶。何止是漂亮,他们还很幸福呢。为西比尔他受了那么多苦,但亚瑟勋爵从来没有一刻后悔过。而她呢,则给了亚瑟勋爵一个女人可以给任何男人的最好的东西——崇拜、温柔,还有爱。对于他们俩,浪漫并没有被现实摧毁。他们永远觉得青春不老。 过了些年,夫妇俩添了两个漂亮的小孩。温德米尔夫人造访,来到阿尔顿院,一处幽美的老宅,是公爵给儿子的结婚礼物。一天下午她同亚瑟夫人一起,坐在花园里一棵柠檬树下,看着一对小男孩小女孩在玫瑰花径跑上跑下地玩,宛如忽闪不定的阳光,她突然抓起女主人的手问她:“你幸福吗,西比尔?” “亲爱的温德米尔夫人,当然幸福了。您呢?” “我哪得工夫幸福啊,西比尔。我总是喜欢最新认识的那个,可从来都这样,人一熟就腻。” “您那些狮子不能让您满意吗,温德米尔夫人?” “啊,亲爱的,不行啊!狮子只能好一季。他们的鬃毛一被剪掉,就成了天底下最没意思的东西了。况且,他们会使坏的,你要是真对他们好的话。你还记得那个可恶的普杰斯先生吗?他就是大骗子一个。当然,骗不骗我才懒得去管呢,甚至他想从我这儿借钱我也不跟他计较,但让我受不了的是他跟我做爱。他当真让我恨透了手相术。我现在喜欢上了传心术。有意思多了。” “您千万别在这里说手相术的不是,温德米尔夫人。这是亚瑟唯一不喜欢人家拿来说笑的话题。相信我,对这件事他可较真呢。” “你该不是说他信这个,西比尔?” “问他吧,温德米尔夫人,喏,他来啦。”只见亚瑟勋爵穿过花园走来,手里拿着一大束黄玫瑰,两个孩子蹦蹦跳跳地跟在他旁边。 “亚瑟勋爵?” “什么事,温德米尔夫人?” “你该不会说你信手相术吧?” “我当然信了。”年轻人笑着回答。 “可这又为什么呢?” “因为我生活中的全部幸福得来全靠它。”他轻声说道,转身坐在一张藤椅上。 “我亲爱的亚瑟勋爵啊,你靠它得了什么啊?” “西比尔。”他一边回答一边把手里的玫瑰递给太太,凝视着她紫罗兰色的双眼。 “这是哪门子的瞎说啊!”温德米尔夫人嚷道,“我这辈子还没听过有这么瞎说的。” 没有秘密的斯芬克斯 —— 一幅蚀刻画 一天下午我坐在和平咖啡馆外,喝着味美思酒,看着熙熙攘攘的行人,眼前交织着不可一世的荣华和不名一文的惨淡,让我不时为这幅奇怪的巴黎众生相一惊一叹。突然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转头一看,是麦齐森勋爵,我的大学同学。毕业后有十年没见面了,真高兴能在此相遇,两人热烈握手。在牛津时我们就是很好的朋友。我非常喜欢他,一表人才,气宇轩昂,刚直不阿。大家老是说,要是他没那么整天实话实说的,会是天下第一好人,但我认为正因为他坦率,大家才对他更钦佩有加。这次相遇我发现他变了很多,心慌意乱的,好像有什么东西让他疑虑重重的样子。我觉得这不可能是现代流行的怀疑主义,因为麦齐森是个铁杆托利党人,相信《旧约》的摩西五经就跟相信贵族上议院一般坚定。所以我的结论是,此事与女人有关,便问他结婚了没有。 “对女人我懂得还不够。”他回答道。 “我亲爱的杰拉德啊,”我说,“女人是给人爱,不是给人懂的。” “如果我不能信任,就爱不起来。”他答道。 “我看你是碰上什么解不开的谜了,杰拉德,”我大声说,“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吧。” “咱们坐车兜个风吧,”他提议,“这里人太多了。不,不要黄色车,其他什么颜色的都行——喏,那辆深绿色就行。”不一会儿,我们的马车就小跑着沿林荫大道往马德琳方向而去。 “我们去哪儿呢?”我问。 “哦,你喜欢去哪儿就去哪儿!”他回答——“那就去森林公园的餐厅,我们在那儿吃饭,把你这些年过得怎样全说给我听。” “我想先听你的,”我说,“把你心中的那个谜告诉我。” 他从衣袋里掏出个带银扣子的摩洛哥羊皮小盒子,递给我。我打开一看,里面是张女子的照片。身材修长纤细,一双大眼睛令人捉摸不透,配上散开的头发,奇怪得很,模样特别上镜。整个神态像有通天神眼似的,身上还裹着华贵的皮草。 “你看那张脸怎么样?”他问,“靠得住吗?” 我认真端详着,那脸看上去就像一个心藏秘密的人,至于那秘密是好是坏就说不上了。那份美是由一重重的谜模塑出来的——那种美,说真的,在心理而不在形塑——唇边漾出的那一丝若隐若现的笑靥太微妙了,真不能说是甜美。 “嘿,”他不耐烦地叫了一声,“你有何高见?” “她是穿黑貂皮的蒙娜丽莎,”我答道,“把她的事都说来听听吧。” “现在不行,”他说,“先吃饭。”说着话题就转开了。 侍者送上咖啡和香烟时,我提醒杰拉德他刚才答应了我什么。他从座位上站起来,在房间里踱了两三个来回,在一把扶手椅上坐下来,给我讲了这么个故事: “一天傍晚,”他说,“我走在邦德街上,大概是五点时分,路上马车挤得一塌糊涂,交通几乎全停了。靠近人行道边停了一辆小小的轿式马车,不知为何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走过时从里面探出一张脸正向外张望,就是我今天下午给你看的那张脸。我当即迷上了那脸。整个晚上都在想,第二天整天还在想。我在海德公园那差劲的骑马道上来来回回地转悠,偷眼往每一部马车里看,一边等着那部黄马车,但就是没看到我那不知姓名的美人儿。最后我开始觉得她不过是个梦罢了。大约过了一个星期,我去拉斯塔尔夫人家吃饭。时间说是八点,但八点半了我们还在客厅等着。终于等到仆人推开门报说阿洛伊夫人驾到。一看正是我苦苦找寻的那个人。只见她施施然步入客厅,就像一道镶着灰色蕾丝的月光。让我大喜过望的是主人请我为她引座。坐定之后,我冒冒失失说了一句,‘我好像以前在邦德街见过您,阿洛伊夫人。’她脸唰地白了,小声对我说,‘请您别这么大声,小心被人听到。’我懊恼极了,刚开始就这么当场出彩,于是不顾一切大谈特谈起法国戏剧来。她话说得非常少,声音像音乐,总是说得细声细气,似乎像是怕有谁在听似的。我神魂颠倒地爱上了她,她周身散发着一种说不清的神秘气息,让我好奇心大动。她要离开的时候,晚餐用过才一会儿呢,我问是否能登门拜访她。她犹疑了一下,四下里瞟了一眼,看附近还有没有别人,然后说,‘好吧,明天下午四点三刻。’我央求拉斯塔尔夫人跟我说说她的身世,可听到的只有她是个寡妇,在公园巷有栋漂亮的房子。这时有个讨厌的科学闷蛋开始长篇大论起寡妇来,将她们说成是婚姻中适者生存的例证,我便告辞回家了。 “第二天,我如约按时到了公园巷,分秒不差,但管家说阿洛伊夫人刚刚出门。我就去了俱乐部,心里很不高兴也非常困惑,想了好久给她写了一封信,问是否还允许我改天下午再过来试试运气。几天都没回音,但我最终收到一封短笺,说是她星期天下午四点会在家,还有一条异乎寻常的附言:‘请勿再往此处写信,原因见面解释。’星期天她接待了我,态度殷勤备至,但我要离开时她求我如果再写信给她,要写成‘格林街惠泰克图书馆转诺克斯太太收’。‘我不能在我自己家里收信,’她说,‘是有原因的。’ “那个社交季里我同她见了很多次面,但那神秘的气息仍在。有时我觉得她受制于某个男人,可是看到她那副冷峻的模样,我又不信事情会这样。要我说出个所以然来真是太难了,她就像在博物馆里看到的那些奇怪的水晶一样,一会儿清澈,一会儿迷蒙。我终于下决心向她求婚:我受够了她没完没了地要我把每次到访都弄得神秘兮兮的,就连写几封信也不能光明正大。我把给她的信寄到那个图书馆,问她能否下个星期一傍晚六点同我见面。她说可以,我高兴得像上了天似的。我让她给迷得神魂颠倒:尽管她令人捉摸不透,我那时是这样想——就因为她捉摸不透,我现在明白了。不,我爱的是她本人。那份神秘让我苦恼,让我发疯。为什么偏要我碰上这等事呢?” “这么说,你发现了什么?”我嚷道。 “恐怕是,”他回答,“你自己判断吧。” “到了星期一,我去和叔叔一起吃午餐,大概四点时我发现自己到了马里波恩路。我叔叔,你知道,住在摄政公园。我想去皮卡迪利,便抄近路穿过一些邋遢的小街巷。突然我看到前面就是阿洛伊夫人,裹着厚厚的面纱,走得非常快。到了街尽头最后一栋房子她马上走上台阶,掏出一把钥匙,开门进去。‘这就是秘密所在。’我对自己说,就急忙跟过去仔细看了那栋房子。看似一座供出租的房子。台阶上是她的手绢,刚刚掉下的。我捡起来放到口袋里,接着便寻思现在该怎么办。我认定自己无权窥探她的隐私,于是坐车去了俱乐部。六点时我登门见她。她正躺在一张沙发上,身穿一袭银色薄纱茶会服,缀着一圈她总戴在身上的奇怪的月亮石。那副模样很讨人喜欢。‘真高兴见到你,’她说,‘我整天都待在家里。’我讶异地盯着她,从口袋里掏出那块手帕递给她。‘你今天下午掉在卡姆纳街的,阿洛伊夫人。’我心平气和地说道。她惊恐万状地看着我,但不伸手接那手帕。‘你去那里干什么呢?’我问。‘你有什么权利盘问我?’她回答道。‘一个爱你的男人的权利,’我回答,‘我来是求你做我的妻子。’她双手捂脸,泪如雨下。‘你一定得告诉我。’我接着说。她站起身来,直视着我,说道:‘麦齐森勋爵,没什么可以告诉你的。’——‘你去见一个人,’我嚷起来,‘这就是你的秘密。’她的脸变得死灰样白,说,‘我去没见任何人。’——‘难道你不能说实话吗?’我大叫。‘我说了实话。’她回答。我一听疯了,炸了,不知道自己当时说了什么,肯定对她说了些很难听的话。最后,我冲出房子。她第二天就给我来了封信,我原封不动给她退了回去,就同阿伦·考尔威尔去了挪威。一个月后我回来了,在《晨报》上看到的第一条消息就是阿洛伊夫人死了。她在歌剧院受了风寒,五天之后死于肺积血。我把自己关在房里谁也不见。我这么爱她,爱得多么疯狂。我的天哪,我竟然那么爱那个女人!” “你过后去了那条街,那栋房子?”我问。 “没错。”他答道。 “有一天我去了卡姆纳街。我实在没办法不去啊,满腹的疑团让我不得安生。我敲了门,一个样貌体面的妇人开了门。我问她有没有房间出租。‘嗯,先生,’她回答,‘那些起居室照理应该租出去了,但我有三个月没见到那位夫人了,房租还欠着呢,您要租可以租这几间。’——‘是这位夫人吗?’我说着取出照片。‘是她没错的,’她大声说,‘她什么时候会回来呢,先生?’——‘那位夫人去世了。’我回答。‘哎呀,先生,不会吧!’那妇人说,‘她是我最好的租客。她一周付我三个金币就为了不时到我那些起居室坐坐。’——‘她来这里见人?’我问,但那妇人向我担保绝无此事。说她每次都一个人来,也没见谁。‘那她到底来这里干什么呢?’我大声问。‘她只是在起居室坐着,先生,看看书,有时喝喝茶。’那妇人回答。我不知该说什么,便给了她一个金镑告辞离开。喏,你说这葫芦里到底是卖的什么药?你不相信这女人跟我是说的实话?” “我相信。” “那阿洛伊夫人为什么要去那里?” “我亲爱的杰拉德啊,”我回答,“阿洛伊夫人不过是个女人,有个故弄玄虚的癖好罢了。她租下这些房间只是图个好玩,可以蒙着面纱去那里,把自己想象成哪个故事里的女主人公。她对秘密有股狂热,但她本人却不过是个没有秘密的斯芬克斯。” “你当真这么想?” “肯定是这样。”我回答。 他取出那个摩洛哥羊皮盒子,打开来,看着那照片。“难道?”他沉吟许久,说了一声。 坎特维尔鬼魂 ——心物说志异一则 I 美国公使海勒姆·B.奥第斯先生买坎特维尔猎苑这处宅第时,大家都告诉他,这是在干件大蠢事,明摆着那地方闹鬼嘛。说真的,实心眼的坎特维尔勋爵秉性公道,觉得有责任在双方商定买卖条件时向奥第斯先生提及此事。 “我们自己都不想住在那里,”坎特维尔勋爵说,“当时我姑婆,博尔顿公爵的遗孀,正在换衣服准备进晚餐,有骷髅把两只手搭在了她肩上,把她吓昏过去,一直都没真正清醒过来。这事我觉得一定得告诉您,奥第斯先生,这鬼魂我几个在世的家人都见过,本区教长奥古斯塔·丹皮尔牧师也见过,他是剑桥大学国王学院的院士。自从公爵夫人不幸出事之后,我们家年轻些的仆人都不想干下去了,坎特维尔夫人晚上也总睡不好,因为走廊和图书室老是传来一些怪声响。” “勋爵大人,”公使回答说,“我会将家具和鬼魂估价买下的。我来自一个现代国家,在那里钱买得到的东西我们都有。看我们那生龙活虎的年轻人正把旧大陆玩个底朝天,把你们最好的演员和歌剧女星带走,我想要是欧洲真有鬼魂什么的,我们很快也要弄一个的,摆在公共博物馆里,或者送去巡回路演。” “恐怕是真有那鬼,”坎特维尔勋爵笑着说,“只是贵国敢想敢干的经纪人很可能说不动它。它名声响当当,已经有三百年了,说实在的可以推到1584年,只要我家族里有谁要死了它就会现身。” “要说这个,家庭医生不也这样吗,坎特维尔勋爵。但要说鬼魂这东西嘛,先生,是没有的,我想自然法则不会对英国贵族网开一面吧。” “你们在美国果然够自然的,”坎特维尔勋爵答道,他没听太明白奥第斯先生最后一句话的意思,“如果您不介意房子里有鬼,那没问题。只是您别忘了我可是有言在先喔。” 几周过后,买卖成交,社交季末公使一家就迁入坎特维尔猎苑。奥第斯太太,出嫁前叫露蒂娅·R.塔潘小姐,家住纽约西五十三街,是城中有名的美女,现在人到中年,风姿绰约,眼睛很漂亮,面部轮廓绝佳。许多美国贵妇一离开故土便摆出一副病怏怏的模样,以为这是种欧洲式的风雅,但奥第斯太太绝不如此效颦。她体格非常之好,浑身虎虎有生气。的确,在许多方面她的做派都很英国,是个上佳的样板,足以说明我们当今和美国真的是样样皆同,只差,当然了,语言。她的大儿子,当初父母爱国主义心血来潮,给他取名为华盛顿,这名字让他一直耿耿于怀。小伙子一头金发,长得很帅气,曾一连三个社交季在纽波特娱乐场领跳日耳曼舞,凭此打进了美国外交界,即便在伦敦,也以舞技卓越名闻全城。耽于社交和向往贵族名分是他唯一的弱点。除此之外,他极为聪明有头脑。维吉尼亚·E.奥第斯小姐十五岁,小姑娘像头小鹿似的娉婷姣好,蓝色的大眼睛透着一股飘逸豪爽的神采。她骑术之佳,堪比古希腊神话中的亚马逊女斗士,曾经骑着她的小马驹和比尔顿老勋爵比赛绕海德公园两圈,正好到阿喀琉斯雕像前,赢了一个半马身,让少年柴郡公爵心花怒放,当场向她求婚,结果被他的监护人连夜送回伊顿公学,害得他眼泪哗啦啦地没少流。维吉尼亚之后生的是一对双胞胎,大家多叫他们“星星条条”,因为俩兄弟一天到晚老挨鞭子。其实两个小男孩挺招人喜欢的,而且除了公使大人之外,家里就剩他们俩是真正的共和党人。 坎特维尔猎苑距离最近的火车站阿斯格特有七英里,奥第斯先生就预先打电报叫了部轻便马车来接他们,一家人便兴高采烈地坐车上路了。那是七月里一个晴好的傍晚,空气中洋溢着松树林的清香。时不时,他们听见斑鸠甜甜的声音若有所思地哼着,看到蕨丛深处一阵窸窣,闪过山鸡斑斓的前胸。小松鼠在山毛榉树上偷眼望着他们经过,野兔窜过灌木丛在长满苔藓的小土丘上往四下里跑开,白色的尾巴翘得老高。但是,等他们一进入坎特维尔猎苑的林荫道,天忽的一下乌云密布,一阵怪异的寂静攥住空气,一大群乌鸦悄没声地从他们头顶飞过。没等他们车到房门前,大大的雨点便落了下来。 在台阶上迎接他们的是一个老妇人,齐整整地穿着一身黑绸,戴着白帽系着白围裙。她是乌姆尼太太,这里的女管家。在坎特维尔夫人殷切的恳求下,奥第斯太太同意让她留任保持原职。众人下车时,她逐个深深屈膝致礼,以一种古旧老派的方式说道:“恭迎各位光临坎特维尔猎苑。”他们跟着她穿过精致的都铎式大厅进了图书室,一个又长又低的房间,壁板是黑色橡木,尽头有一扇很大的彩色玻璃窗。他们发现茶点已经在这儿为他们备好了,便脱下外套坐下四处张望起来,乌姆尼太太在一边伺候着。 突然,奥第斯太太瞧见就在壁炉边的地板上有块暗红色的污渍,她并没有意识到那到底是什么,对乌姆尼太太说:“怕是有什么东西洒在地上了吧。” “是的,夫人,”老管家回答,声音很低,“那地方洒过血。” “太吓人了,”奥第斯太太叫道,“我才不要起居室里有血渍。马上擦掉。” 那老妇人笑了笑回答,声音一如刚才的神秘低沉,“那是埃莉诺·德·坎特维尔夫人的血,她就在那血渍处被杀死的,杀她的是她自己的丈夫西蒙·德·坎特维尔爵士,时间是1575年。西蒙爵士比她多活了九年,过后突然失踪不见了,整件事非常神秘。尸首一直都没找着,可他有罪的魂灵还在猎苑里出没。游客也好,其他人也好,看到那摊血渍无不啧啧称奇,而且擦还擦不掉呢。” “一派胡言,”华盛顿·奥第斯嚷道,“用品克顿生产的去污王和优佳去污剂,两下就去干净了。”管家一听吓坏了,还没来得及阻拦,他便双膝跪下来,用一小管看似黑色化妆品的东西飞快地擦起来。一会儿血渍就一点痕迹也看不见了。 “我说品克顿行嘛。”他得意扬扬地大声说,转头扫视着对他表示嘉许的家人。但他话音刚落,一道可怕的闪电照亮了昏暗阴森的房间,一声惊心动魄的巨雷吓得他们全跳起来,乌姆尼太太昏了过去。 “气候真糟糕透了!”美国公使平静地说,点起一根长长的方头雪茄,“我看国家一老人口就多,像样的天气就不够每个人分。我向来都持这个观点,移民海外是英国的唯一出路。” “我亲爱的海勒姆,”奥第斯太太嚷道,“我们该怎么办呢,有人昏倒了?” “就当摔破东西那样扣她钱,”公使回答说,“以后她就不会再昏倒了。”过一会儿乌姆尼太太果真苏醒过来。可一眼就看得出她极为懊恼不安,很严厉地警告奥第斯先生小心这屋里会有麻烦的。 “我亲眼见过的,先生,”她说,“那些事会叫任何一个基督徒毛骨悚然的。有多少个晚上我睡觉都没闭上过眼睛,就因为这里出的那些可怕事儿。”但是奥第斯先生和他的太太热切地安慰这个老实人,说他们不怕鬼的。就这样,祈求过上天保佑她新的男女主人,又谈妥了加薪事宜之后,老管家步履蹒跚地回到自己房间里去了。 II 整个晚上风雨交加,但没发生什么特别的事。可是第二天早上他们下楼吃饭时,发现那可怕的血渍又出现在地板上。“我看这不能怪优佳去污剂,”华盛顿说,“我用过,什么都去得掉。这一定是那鬼干的。”他于是再次把那血渍擦干净,可是第三天早上又有了。第四天早上还是这样,尽管图书室的门晚上由奥第斯先生亲自上锁,连钥匙也都带上楼去了。一家大小现在都对那血渍大感兴趣,奥第斯先生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太死脑筋不承认鬼魂的存在,奥第斯太太表示她有意加入通灵学会,华盛顿则写了封长信给该学会的梅尔和博德曼两位先生,论述“与犯罪相关之血渍永久性”这一课题。那天晚上,关于鬼魅是否客观存在的一切怀疑都永远打消了。 那天天气晴和,一家人乘着傍晚的凉意坐车出去兜兜,直到九点才回家,简单吃了个消夜。吃饭聊天时一点也没谈及鬼魂,因此连心有戚戚等什么东西出现这种好让灵异现身的先决条件都不具备。聊的话题,据我后来从奥第斯先生那里得知,无非是有地位有教养的美国人老生常谈的一些事儿,比如说,美国女演员范妮·达文波特的演技法国的萨拉·伯恩哈特实在难望其项背啦,即使家境最好的英国人也难吃到甜嫩玉米、荞麦饼和玉米粥啦,波士顿对建构世界的灵魂有多重要啦,行李检查对火车旅行有多好啦,纽约口音比起拖沓的伦敦音有多好听啦,等等。一点也没提及超自然神怪,也没什么话旁涉西蒙·德·坎特维尔爵士。十一点时一家人回房就寝,十一点半灯全暗了。过后不久,奥第斯先生突然惊醒,听到房间外走廊上传来一个奇怪的声音,就像金属碰撞的哐当声,似乎一点点地逼近过来。他马上起身,划亮根火柴,看了下时间。正好一点。他很镇静,摸了下自己的脉搏,平稳如常一点也不乱。怪声还在响,他还清晰地听到有脚步声,便穿上拖鞋,从化妆盒里取出个椭圆形的小瓶子,开了门。就着苍白的月光,他看到迎面正对着自己的,是个模样可怕的老人,两眼像烧得通红的煤块,长长的白发披肩而下,蓬乱纠结,身上衣服是古装式样,又脏又破,手腕脚踝沉甸甸地吊着拖着的是锈迹斑斑的镣铐。 “我亲爱的先生,”奥第斯先生说,“我看您非得给那些铁链子上油不可,为此,我给您带来了一小瓶塔曼尼出品的旭日牌润滑油。据说只要用一次,效果就完全令人满意,而且包装上还有几条推荐辞证实,全是我国最有名的牧师写的。我就把它留在这儿给您,放在卧室照明的蜡烛旁边,您还需要的话我可以提供更多。”说着合众国公使便把那瓶子放在一张大理石桌上,关上卧室门睡觉去了。 一时间,坎特维尔鬼魂僵在那里一动不动,心中很自然地觉得愤愤不平。接着,他狠狠地把瓶子摔在打蜡地板上,沿走廊奔逃而去,一路上低声干嚎着,喷着阴森森的绿光。可是,就在他刚到宽大的橡木楼梯口时,猛地一下有扇门开了,出来两个穿白袍的小身影,一个大枕头嗖的一声从他头边飞过!显然再耽搁不起,他情急之下启用第四维空间逃遁,穿过壁板不见了,整座房子差不多又恢复平静。 一到楼房左厢一个秘密的小房间里,他便靠在一道月光上喘口气,寻思着自己目前的处境。三百年的辉煌生涯一帆风顺,从来没受过如此奇耻大辱。他想起寡居的公爵夫人,满身蕾丝钻饰站在镜子前,是自己把她吓瘫的;还有那四个女仆,自己只是隔着一个空卧室的窗帘朝她们咧嘴笑一笑,就把她们吓疯了;还有那位教区教长,有天晚上从图书室出来晚了,自己一口气把他的蜡烛吹灭,从此他便只能由名医威廉·格尔爵士照看,成了精神错乱的经典病号;还有德·特雷姆列克老夫人,她有天清晨醒得早了,看到有具骷髅正坐在一张扶手椅上看她的日记,从此有六个星期一病不起,脑膜炎发作,病好之后便和教会和解,同那个臭名昭著的怀疑论者伏尔泰先生断绝来往了。他记起那个恐怖的夜里,人们发现满肚子坏水的坎特维尔勋爵在他的更衣室里,喉咙卡着张吞下一半的方块杰牌,噎得奄奄一息,临死前他坦白,说自己在克鲁克福德俱乐部出千,骗了查理·詹姆斯·福克斯五万镑,用的正是这张牌,还诅咒发誓是鬼魂逼他吞的牌。过往所有的奇功伟业现在全涌上心头,从看到一只绿手敲窗便在餐具室开枪自杀的男管家,到美丽的斯达特菲尔德夫人。这位夫人不得不整天围着一条黑色天鹅绒颈巾,遮掩她白脖子上给五根手指烙下的印记,可到头来还是在国王小道尽头的鲤鱼池投水自尽。带着真正艺术家才有的那股热忱与自鸣得意,他一幕幕回顾着自己最走红的表演,最近一次是以“红发鲁宾,号称死婴”现身,首演则是以“瘦鬼吉本,号称沼泽吸血鬼”登场,还有那个美好的六月黄昏,他不过是用自己的骨头在草地网球场玩一下九柱戏,就让全场惊艳疯狂。回想起这些,他暗自苦笑。如此风光之后,怎么就来了些该死的现代美国人,还要给他旭日牌润滑油,用枕头砸他脑袋!是可忍,孰不可忍!况且,历史上还没有哪个鬼魂被这么对待过。于是乎,他决定报仇,决心一下,便陷入沉思,直到天亮。 III 第二天早上,奥第斯一家早餐时比较详细地讨论了鬼魂的事。合众国公使自然有点不快,因为看到自己的礼物没被接受。“我不希望,”他说,“对鬼魂的人身造成任何伤害,我必须说明,鉴于人家在这所房子里住了这么长时间,我认为向他扔枕头非常失礼。”——这话说得有理,很遗憾,那两个孪生兄弟听了禁不住哈哈大笑。“另一方面,”公使继续说道,“如果他真的拒绝用旭日牌润滑油,我们就得把他的锁链卸掉。要不然怎么睡呢,房门外老这么哐当哐当地响。” 但是那星期接下来几天,一家人并没有受到打扰,唯一让人觉得有什么值得关注的,是图书室地板上的血渍,擦掉又冒出来。这当然很蹊跷了,因为门一到晚上都是由奥第斯先生锁的,窗户也闩得紧紧的。同样,血渍的颜色像变色龙似的,这也引起不少议论。有几天早上那颜色是暗红的,差不多像印第安人的肤色,接着又会是朱红色,再接着就成了深紫色。有一次,遵照自由美国改革圣公会的简单仪式,一家人下楼举行家庭祷告会,发现那颜色变成了鲜亮的翠绿色。如此万花筒般的变色自然让一家人觉得非常好玩,每天晚上都拿颜色随意打赌。没参与这游戏的只有维吉尼亚,这小姑娘不知为什么,一看到那摊血渍就非常不开心,那天早上看到它变成了翠绿色还差点哭出来。 鬼魂再次现身是在星期天晚上。他们刚睡下不久就听到厅里传出一下可怕的撞击声,赶紧下楼一看,发现一整套古代的大盔甲从架子上松脱,摔到了石板地上,一张高背椅上坐着坎特维尔鬼魂,揉着双膝,脸上一副痛彻肺腑的表情。两个双胞胎兄弟揣着他们的玩具枪下来,当即朝他射了两发子弹珠。要是没有长期拿作文老师当靶子认真操练,恐怕难有如此枪法。合众国的公使先生用左轮手枪指着鬼魂,喝令他,按照加利福尼亚的规矩,高举双手!鬼魂勃然大怒,狂嘶一声蹦起来,像团雾似的一扫,穿过他们而去,顺带把华盛顿·奥第斯手上的蜡烛扫灭了,让他们个个眼前一片漆黑。到楼梯顶时他缓过了气,决定来一次他名震四方的魔鬼之笑。这笑声他不止一次发现非常有用。据说瑞克勋爵听了假发一夜变白,而且确实也曾让坎特维尔夫人请的三位法语女教师一个月未满就递辞呈跑路。于是他发出几百年来最吓人的一声笑,直震得老屋的穹顶一阵阵回音。但吓人归吓人,没等那回音散去一扇门开了,奥第斯太太身穿浅蓝色睡衣走了出来。“我看你一定身体很不舒服,”她说,“给你带了一瓶多贝尔医生的药酒。如果是消化不良,那你喝了会发现效果奇好。”鬼魂怒不可遏地盯着她,马上准备,要变身为一条大黑狗。这是让他理所当然名声大噪的一招,家庭医生就一直认为,是这一招把坎特维尔勋爵的舅父托马斯·赫尔顿大人吓成了永久痴呆。但听到有脚步声越来越近,他犹疑了,没使出这损招,对付着变成一团模模糊糊的荧光,正当那孪生兄弟扑上来时,坟场鬼叫般的凄厉一哼,消失了。 到自己房间时他完全崩溃了,任由满肚子的懊恼愠怒摆布。那对孪生兄弟的下作,奥第斯太太彻头彻尾不信邪的唯物主义,固然可恨之极,但真正让他气不打一处来的,是没能穿上那副盔甲。 他本来指望着即便是现代的美国人,看到披甲鬼魂也要心惊肉跳的,要是没有更说得过去的理由,就凭对他们国宝级诗人朗费罗的尊敬,双腿也该打几下颤才是。曾几何时,坎特维尔一家去伦敦住时,他百无聊赖,靠这位诗人优雅美妙的诗打发了多少时光。况且,盔甲还是他的。想当年,他穿着这副盔甲在肯尼维斯比武场上大显威风,连童贞女王本人对他的赫赫战绩都赞赏有加。可这次,盔甲刚披上身,巨大的胸甲和钢盔的重量就把他压趴了,重重地摔在石砌地板上,两个膝盖都伤得不轻,连右手指关节也碰得青一块紫一块的。 接下来几天他病得可厉害了,简直没出过房间门,除了去修复保养那块血渍。但是,凭着悉心的自我照料,他康复了,决心第三次出手来吓吓合众国公使及其家人。他挑了在八月十七日星期五这天显灵。到那天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翻衣帽橱,最终选定一顶插有一根红羽毛的宽边大软帽,一块在手腕和脖子处带皱边的裹尸布,再配一把生了锈的短剑。天快黑时狂风暴雨大作,风刮得这幢老宅的门窗摇摇晃晃,一扇扇嘎吱嘎吱作响。他要的就是这种天气。他的行动计划如下:悄悄地摸到华盛顿·奥第斯的房间,站在床脚向他叽里咕噜说一通话,再配着低沉的音乐朝自己喉咙连刺三剑。他对华盛顿别有一番恨意,他很清楚就是这小子,老拿品克顿的优佳去污剂要把闻名的坎特维尔血渍擦掉。等他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愣头青吓得魂不附体后,再去合众国公使夫妇睡的房间,把湿漉漉的手往奥第斯太太的额头上一搁,凑近她那浑身发抖的丈夫的耳朵,咝咝咝地说一些藏尸房骇人听闻的秘密。至于小维吉尼亚,他还没拿定主意要怎么办。小姑娘从没招他惹他,人又长得标致温柔。躲在衣橱里干哼哼几声,他心想,已经绰绰有余了,如果还弄不醒她,那可能就要用痉挛的手指在她的床罩上哆哆嗦嗦地抓几把。那两个孪生兄弟嘛,他下定决心要好好教训他们一顿。第一步,当然了,是先往他们的胸口一坐,造成梦魇窒息的效果。接着,既然他们俩的床铺靠得很近,那就往当中一站,化身为冰冷幽绿的一具尸首,把他们的胆吓破,最后,再把裹尸布一撂,往房间四处一爬,拖着副森森白骨,外加地上骨碌碌滚的一颗眼珠,依足“哑巴丹尼尔,号称自杀者骸骨”的脚本。他不止一次扮演过这个角色,效果都非常之好,他觉得这戏码很可以与他闻名的“疯子马丁,号称蒙面怪人”媲美。 十点半时分他听到一家人正上床就寝。有一会儿他让那孪生兄弟的尖声狂叫弄得心烦。这两个淘气鬼,一派小男生无忧无虑的架势,显然不打闹一番不会去睡的。十一点一刻,一切归于安静,夜半钟响时,他出动了。猫头鹰在窗玻璃外扑闪着,老紫杉树上传来阵阵乌鸦的聒噪,风声凄紧,如野鬼在房子四周游荡哀号。但奥第斯一家在安睡,全然不知大难即将临头。他还听见合众国公使鼾声如雷,盖过了风声雨声。他穿过壁板潜行而出,满是皱纹的嘴角恶狠狠地狞笑着,月亮见他偷偷走过那个大飘窗时都把脸藏进云里,飘窗上用天蓝色和金色装饰着他自己和被他杀死的妻子的纹章。他一路飘着,像个邪恶的影子,经过时就连黑暗似乎也恨透了他。有一次他以为听到什么叫,便停下来,但发现不过是红色农场那边传来的狗吠,便又继续向前,嘴里骂骂咧咧地咕哝着一些奇怪的十六世纪咒語,不时在夜半的空气中挥舞那把生锈的短剑。终于他到了过道转角,再过去就是倒霉蛋华盛顿的房间。他在那儿停了一会儿,风刮得他长长的白发乱飘,身上的尸衣扬起一浪浪无可名状的恐怖,卷出一层层怪异阴森的死气。这时钟敲十二点一刻,他觉得是时候了,窃笑一声,转过拐角。可是他刚一转身,便惊恐万状地惨叫一声,可怜兮兮地倒退几步,用又长又瘦的双手捂住吓白了的脸。站在那里跟他打个照面的是个厉鬼,一动不动像雕刻出来的一样,那模样凶神恶煞的,像个做噩梦的疯子!秃着个脑袋铮亮铮亮的,惨白的脸又圆又胖,似乎在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狞笑过后五官凝结成了永久不变的龇牙咧嘴。两眼射出道道猩红色的光,血盆大口喷着火,巨大的身躯裹着让人看了心惊胆颤的衣服,像他自己穿的那样,如森森白雪垂挂而下。前胸有一张公告,上面写着些奇怪的古体字,似乎像是个耻辱榜什么的,记录着斑斑秽行、罗列出桩桩大罪,而且右手还高举着一把寒光闪闪的钢刀。 他自己以前从没见过鬼,自然吓得非同小可,慌乱中瞟一眼面前这个狰狞的鬼怪,狂奔着逃回自己房间,在走廊里还被身上长长的裹尸布缠住,绊了一跤,最后连那把生锈的短剑都掉进了公使先生的长靴中,到早上才被管家发现。一跑进自己的幽室,他便一头栽在一张小硬板床上,把脑袋藏在衣服底下。但是过了一会儿,往日那个勇敢的坎特维尔老鬼魂恢复了精气神,决定天一亮就去找那另一个鬼魂谈谈。于是,等山尖刚抹上银色的曙光,他便回到他第一次见到那厉鬼的地方,心想不管怎样,两个鬼总比一个鬼好,有新朋友助一臂之力,他也许就有把握镇住那对孪生兄弟了。然而,到那地方一看,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惨象,那鬼显然是出了什么状况,空洞的双眼一点光都没有,闪亮的钢刀也掉落地上,整个身子斜靠着墙壁,模样别扭又窝囊。他冲上前一把搂住它,让他大惊失色的是那脑袋就这么滑下来滚到地上,整个身子软软地塌下来,原来怀里抱着的是一张条纹布做的床帐,脚边是一支扫帚、一把切肉刀和一个空心萝卜!他不明白这玩的是哪门子变形花样,情急之下抓起那张告示,就着破晓的微光看到以下几行可怕的语句: 奥第斯鬼 天下唯一真鬼 余者均为假冒 务必谨防 他恍然大悟,自己受骗了,上当了,被人耍了!老坎特维尔鬼的气势又上来了,眼睛一瞪,没牙齿的牙关一咬,干瘦的双手高举过头,照着古时候的老调栩栩如生地诅咒:雄鸡欢欣两高歌,血流必成河,凶杀处处但无声,横行奈我何。 这毒咒话音刚落,远处一家农舍的红瓦屋顶传来报晓的鸡鸣。他长长地、低低地、恶狠狠地笑了一声,等着第二次鸡叫。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可那公鸡,不知怎么搞的,就是不再叫。最后,都七点半了,女仆们来了,他只好放弃恶念,不再守下去,气咻咻地回到自己房间,心想着自己白诅咒了一场,到头来还是功亏一篑。他搬出几本古代骑士的书查原因,这些书他特别喜欢,结果发现此前每一次有谁用了这咒语,雄鸡都会叫第二遍的。“该死的公鸡去死吧,”他嘟哝着,“看哪天我不用长矛刺穿它的喉咙,叫它死了也得给我叫个不停!”说着他躺进一具很舒适的铅棺,一直待到天黑。 IV 第二天,鬼魂浑身无力非常累。昏天黑地闹腾了这四个星期,他现在开始觉得吃不消,精神完全崩溃了,稍微有点动静就吓一跳。一连五天他足不出房门,终于下决心不去管图书室地板上的血渍了。假如奥第斯一家不想要那血渍,那很清楚是他们不配要。他们显然活在一个低级的、物质的层面,没什么能力欣赏各种感官审美现象的象征价值。至于鬼魅显灵和灵体现身这个问题,当然了,与感官审美是很不同的一件事,而且说真的也由不得他做主。他神圣的职责所在,就是每周在走廊出现一次,每个月的第一和第三个星期三在大飘窗前叽里咕噜一通,他也不知道自己该怎样才能逃避这些责任又不丢面子。没错,他是作恶多端,但从另一方面看,他又非常尽责,对灵异世界的事无不兢兢业业。所以,接下来的三个周六,他照旧在半夜和凌晨三点之间穿过走廊,想尽办法不被人听到或看见。他脱掉靴子,尽量轻手轻脚地走在经年虫蛀失修的木板上,身穿一件黑天鹅绒大长袍,也仔细地给锁链上了旭日牌润滑油。我一定得承认,要他痛下决心采取最后这一项防护措施很不容易。但是有天晚上,趁着一家人在进餐,他还是潜入奥第斯先生的卧室,拿走那瓶东西。一开始他觉得有点丢人,但过后想明白了,这项发明值得大书一笔,而且对他来说多多少少也派得上用场。可是,防范尽管如此周到,他并非没碰到麻烦。走廊上老是拉着一些细绳,他摸黑走着走着就绊倒了。有一次,他装成“黑色艾萨克,号称林中猎手”,结果摔了个大跟头,因为踩了地板上抹的牛油。那俩兄弟,把牛油从挂毯室门口直抹到橡木楼梯上头。经此羞辱他大为光火,打定主意最后再使一招来赢回尊严与地位,于是决定第二天晚上光顾这两个没教养的小伊顿生房间,扮成他久负盛名的角儿“莽汉鲁伯特,号称无头伯爵”。 他有七十多年没用这身打扮显灵了:事实上,上一次就是用这行头,把漂亮的芭芭拉·莫迪什夫人给吓得二话没说同现任坎特维尔勋爵的祖父解除婚约,和英俊的杰克·卡索顿私奔,去了可自由结婚的苏格兰的格雷特纳村,说是她怎么也不会嫁入一个黄昏时让一只厉鬼在露台上走来走去的人家。可怜的杰克,后来在旺滋华斯公地与坎特维尔勋爵决斗,中枪身亡。一年没过,芭芭拉夫人就伤心过度在坦桥镇去世。因此,不管怎么说,那都是个巨大的成功。然而,这个“妆”极为难化,如果我可以用这么个戏剧专业的术语来说神怪界最大的一个神秘事件的话,或者,用个更科学的术语,可称之为高等自然界。他花了整整三个小时,终于一切准备停当。他非常喜欢这副扮相。配衣服的黑皮大马靴穿着有点大,两把骑士手枪也只能找到一把,但总体而言他够满意了。半夜一点一刻他飘出壁板,蹑手蹑脚穿过走廊。一到那俩兄弟睡的房间,这里我该提一句,那房间因为挂帘的颜色称为“蓝睡房”,他发现门虚掩着。为了有个先声夺人的出场效果,他猛一下推开房门,重重的一罐水当头淋下,浇得他浑身湿透,就差一两寸便砸到他左肩膀。就在这时,他听到一阵捂着嘴的尖声大笑从四柱床那边传来。这一惊一吓非同小可,他魂飞魄散拔腿而跑,没命地逃回自己的房间,第二天卧床不起,得了重感冒。整件事,他可以聊以自慰的只有当时没带了脑袋去,要不,后果不堪设想。 到了这步田地,他再也不存希望,可以怎样去吓唬这个粗鲁的美国家庭,能让他照规矩在过道里悄悄晃来晃去也就心满意足了。他会穿镶边软拖鞋,脖子上裹一条厚厚的红围巾挡穿堂风,再带把火绳枪,万一那俩兄弟朝他动手好防身。他遭受的最后一次打击是在九月十九日。那天他已经下了楼来到前门大厅,心想在那里怎么说也不会被骚扰,于是自得其乐地说着风凉话,对替换掉坎特维尔家庭照片挂在墙上的合众国公使夫妇那些由名师拍摄的巨幅照片评头品足。他的穿着简单利落,身披一条长长的裹尸布,上面斑斑点点的是教堂墓地的泥巴,下颚也用条黄带子拴住,手提一盏小灯,还握着一把掘墓铁锹。事实上,这是“游魂乔纳斯,号称谷仓抢尸鬼”的行头,他演得最得意的角色之一,这扮相坎特维尔一家绝对忘不了,因为这是他们同邻居拉福德勋爵吵架的真正导火索。时间大约是凌晨两点一刻,照他估计,这时个个都在沉沉酣睡。但是,正当他往图书室走去,想看看那血渍是否还留有一点痕迹时,突然从暗角处向他扑来两个人影,两臂高举头上乱舞,冲着他的耳朵“噗!”的一声大叫。 冷不丁来这一下,他吓傻了,自然而然地冲向楼梯,可一看,华盛顿·奥第斯正等在那里,手握一把花园里浇水的大水枪。前后夹击之下,他走投无路,唯有躲进那个大铁炉,还好没烧火,让他可以沿着暖气管和烟囱遁逃而去,回到自己房间时,已是灰头土脸,张皇失措,气急败坏。 经这一吓,晚上再没看到他出动了。孪生兄弟俩几次埋伏等他,每天晚上过道里都撒了一地的坚果壳,弄得他们父母还有仆人不胜其烦,但没有用。很明显,鬼魂的感情受到很大伤害,不出来了。奥第斯先生于是重新提笔,续写他关于民主党历史的巨著,这书他已经写了几年。奥第斯太太举行了一场精彩的海鲜烧烤宴,令全郡上下啧啧称奇。男孩子玩起了长曲棍球、纸牌、扑克,还有美国其他的国粹游戏。维吉尼亚就骑着她的小马走街串巷到处跑,陪她的是假期最后一周来坎特维尔猎苑度假的柴郡小公爵。大家都认为鬼魂离开了,奥第斯先生还给坎特维尔勋爵写信说了这事。勋爵回信说听到这消息非常高兴,还向贤惠的公使夫人大大恭喜了一番。 但是奥第斯一家被骗了,因为鬼魂还在房子里,虽然武功已被废得七七八八,但还绝对不肯善罢甘休,尤其是他听到来宾中还有柴郡小公爵,更来劲了。公爵的叔祖弗兰西斯·斯蒂尔顿勋爵曾经同卡波利上校赌一百个金币,说他要与坎特维尔鬼魂掷骰子,结果第二天早上人们发现他瘫痪在牌戏室地板上动弹不得,此后虽然得享高寿,但除了“两个六”别的话全说不了了。此事当时是尽人皆知,但当然了,为了顾全两个贵族家庭的面子,什么封口的办法都用上了。整件事前前后后在塔陀尔勋爵写的《记摄政亲王及其朋友》第三卷里会有详细记载。这样一来,鬼魂自然就急着要露一手,显示自己对斯蒂尔顿一家的影响仍在,的确,他还是这个家族的远亲呢。他堂妹再嫁的丈夫就是巴克利先生,众所周知,他就是历代柴郡公爵的直系先祖。于是乎,他准备好要在维吉尼亚的小爱人面前现身,扮相是赫赫有名的“吸血鬼僧,号称无血教士”。当年斯达厄普老夫人见过,那是1764年的夺命除夕,一看吓得尖叫连连,结果严重中风,挺了三天就死了,死前收回了坎特维尔家族的继承权,不管他们是她最近的亲属,把所有钱财都给了她伦敦的药剂师。但到最后一刻,想起那对孪生兄弟他还是心有余悸,不敢走出房间,小公爵也就能在皇家卧室的大羽帐内安睡,梦里同维吉尼亚相见。 V 过了几天,维吉尼亚和她的卷发骑士出去在布洛克利牧场骑马,过一道树篱时衣服挂破了好几处,回到家时打定主意从后面楼梯溜上去不让人看到。她从挂毯室前跑过去时,那门刚好开着,她觉得好像看到里头有人,心想是她母亲的女仆又把活拿到那里面去干,便望进去要叫她给补下衣服。她万万没想到,里面不是别人,是坎特维尔鬼魂!他正坐在窗边,看着风吹过,扬起树上片片金黄的秋色残照,卷起地上团团红叶,在长长的林荫道上狂舞。他手托着腮帮,整个神情极度落寞萧索。真的,那样子多么凄凉,多么落魄啊。小维吉尼亚一看到他,第一个念头本来是赶紧跑回自己房间把门锁上,可现在她心中充满了怜悯,决定上去安慰他一下。她的脚步是那么的轻,他的忧愁是那么的深,直等到她开口跟他说话,鬼魂才发现她在身旁。 “我真为您难过,”她说道,“不过我那两个弟弟明天就回伊顿去啦,以后呢,只要您听话不捣乱,没人会来惹您的。” “太可笑了,竟然要我不捣乱,”他回答,转过头惊讶地看着眼前这个斗胆和他说话的漂亮小姑娘,“太可笑了。我必须把锁链弄得哗哗响,必须对着锁孔哼哼叫,夜里也得到处走,如果你说的捣乱指这个,那可是我存在的唯一理由啊。” “这一点也不算是存在的理由,您知道您一直非常坏。乌姆尼太太跟我们说了,我们刚到第一天她就说了,您杀了您太太。” “这个嘛,我不否认,”鬼魂愤愤地说,“可那纯粹是桩家事,与他人无干。” “杀人可是非常不对的。”维吉尼亚说道,她有时会流露出一种可爱的清教徒式的凝重,颇有新英格兰某先祖的遗风。 “嘿,我才讨厌假正经的虚无缥缈的道德说教呢!我太太乏善可陈,我衣服的圈领从来都浆不好,烹调术也一窍不通。可不,有一次我在霍克利树林猎到鹿,顶呱呱的一头两岁牡鹿,你猜她把鹿弄成什么样子摆上桌的?嗨,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都过去了。我觉得她几个兄弟也不是好货色,把我活活饿死,虽然是我杀了她。” “把您活活饿死了?啊,鬼魂先生,我是说西蒙爵士,您饿吗?我餐盒里有份三明治。您要吃吗?” “不,谢谢你,我现在什么都不吃。但还是得谢谢你有心,你比你们家那些粗鲁庸俗、不老实的大坏蛋要好得多了。” “别说了!”维吉尼亚嚷道,脚往地上一跺,“您才是个粗鲁庸俗的大坏蛋。要说不老实,您说是谁从我的颜料盒偷了颜料,去图书室涂那块荒唐的血渍?最初您把我的红色全拿走了,连朱砂红也拿了,害得我画不了落日,接着您拿走了翠绿和铬黄,到最后我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靛蓝和锌白,只能画月色,看着就让人觉得压抑,画起来也一点都不容易。可我从没告发您,尽管我气得不行,而且这事从头到尾都荒唐透顶,您说有谁见过翠绿色的血?” “真还是的,”鬼魂说道,口气温和多了,“你说我该怎么办?现今非常难搞到真血的,况且,事是你兄长挑起的,用他的什么优佳去污剂去擦,那你说我用下你的颜料有何不可。至于颜色嘛,这向来就是个品味问题:比如说,坎特维尔家族的是蓝血,英格兰蓝血中的蓝血。但我知道你们美国人不管这些的。” “您什么都不懂,最好还是出国去长长见识。我父亲可高兴免费给您走一趟的,虽然在那里各种酒啊精啊都要付很高的关税,但过海关一点问题都没有,关员全是民主党人。一到纽约,您肯定会红得不得了。我知道那里很多人会花十万美金要个祖父,如果能要来个家庭鬼魂,再多花多少钱都舍得。” “我看我不会喜欢美国的。” “那大概是因为我们没有废墟,没什么古玩珍品吧。”维吉尼亚挖苦道。 “没有废墟!没有古玩!”鬼魂回答,“你们有你们的海军,你们的气派。” “那晚安啦,我去跟爸爸说让我那俩弟弟多放一周假。” “请别走,维吉尼亚小姐,”他叫道,“我这么孤单,心里这么难受,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想睡觉,但又不行。” “这就奇了怪了!只消上床,吹灭蜡烛就行。有时真还很难不打瞌睡,特别是在教堂里,可要是想睡呢,一点也不难。是啊,连婴儿个个都知道怎么睡,他们并不很聪明啊。” “我没睡觉已经三百年了。”他伤心地说,维吉尼亚一听吃惊地瞪大了她美丽的蓝眼睛。“三百年没睡觉,要我就太累了。” 维吉尼亚的脸色变得非常凝重,小嘴唇抖得像玫瑰花瓣。她靠上前,跪在鬼魂身边,抬眼看着他苍老枯瘪的脸。 “多么、多么可怜的鬼魂啊,”她喃喃地说,“您没地方睡吗?” “在很远的地方,过了松树林那边,”他回答说,声音低得像梦呓,“有一个小花园。那里的草又长又深,毒芹的花开得像白色的星星,夜莺整夜整夜地唱。整夜地不停唱着,月亮清清冷冷地望下来,紫杉树张开巨大的臂膀,遮盖住酣睡的人们。” 泪水模糊了维吉尼亚的眼睛,她用双手捂住脸。 “您说的是死亡之园。”她悄声说。 “没错,是死亡。死亡必定是这么美的。躺在柔软的黄土中,青草在头顶招摇,耳朵凝听着寂静。没有昨日,也没有明天。忘了时间,忘了生命,静静地安息。你可以帮我。你可以帮我打开死亡之屋的大门,因为爱与你同在,因为爱比死强大。” 维吉尼亚浑身发抖,打了个哆嗦,一时间屋里一片沉寂。她觉得自己好像在做一场噩梦。 鬼魂又说话了,声音像风在叹息。 “你看到过图书室窗口那个古老的预言吗?” “噢,常常看到,”小姑娘嚷道,抬起头来,“我记得很清楚,是用古怪的黑字写的,很难读。只有六行: 当有个姑娘像金子般美好 从罪孽的双唇呼唤出祷告, 当枯萎的杏树有硕果结出 一个小孩洒下了点点泪珠, 坎特维尔将归平静 阖府上下也得安宁。 可我读不懂那意思。” “那意思是,”鬼魂凄凉地说道,“你必须为我犯下的罪与我一同哭泣,因为我没有眼泪,为我的灵魂与我一同祷告,因为我没有信仰,然后,假如你一直是个好人,可爱又温柔,死亡天使就会怜悯我。你会在黑暗中看到可怕的东西,耳边会悄悄响起邪恶的声音,但这些都伤害不了你的,因为地狱的威力敌不过童真的纯洁。” 维吉尼亚低下头没有回答,鬼魂满心绝望地看着她的满头金发。突然间她站了起来,脸色煞白,眼里闪着奇异的光芒。“我不怕,”她坚强地说,“我会叫天使怜悯您的。” 鬼魂从椅子上站起来,发出一声微弱的欢叫,轻轻拿起她的手以古礼的优雅吻了一下。他的手指冷得像冰,他的嘴唇烫得像火,但维吉尼亚没有退缩,跟着他穿过幽暗的房间。褪色的绿挂毯上绣着一些小猎手,他们吹起垂着流苏的号角,小手向她挥着叫她回去。“回去吧!小维吉尼亚,”他们嚷道,“回去吧!”但鬼魂把她的手拽得更紧,她闭上眼睛不看他们。壁炉台上雕着一些样子吓人的动物,拖着蜥蜴的尾巴,眼睛圆鼓鼓的冲着她直眨,嘴里小声嘀咕:“当心!小维吉尼亚,当心!不然我们再也见不到你啦。”但鬼魂往前飘行得更快了,维吉尼亚也不去听那些嘀咕。到了房间另一头,鬼魂停下来,咕哝着说了些什么她听不懂的话。她睁开眼睛,看到墙壁像雾一样慢慢化开淡去,眼前是个大黑洞,一股刺骨的阴风吹过来,她觉得有什么在扯她的衣服。“快,快,”鬼魂叫道,“要不就来不及了。”霎那间,壁板在他们身后合拢,挂毯室变得空无一人了。 VI 大概十分钟后,下午茶的铃声响了。看到维吉尼亚没下来,奥第斯太太叫个男仆上去跟她说一声。过了一会儿,那男仆下来了,说哪儿都没找着维吉尼亚小姐。因为这女孩有个习惯,每天傍晚都会到花园里采些鲜花装点餐桌,所以奥第斯太太最初也就没当一回事。但等到六点的钟响了,维吉尼亚还没出现,她才真急了,叫男孩子们出去找,自己也把房里每间屋子都搜了个遍。六点半时,男孩子回来了,说是到处找遍了都没找着。这下子一家人全慌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奥第斯先生突然记起,几天前他曾经允许一帮吉普赛人在庄园里扎营,于是马上动身去布莱克菲洼地,他知道这帮人现在在那里,同行时带上了大儿子和两个农场佣工。小柴郡公爵急得抓狂,苦苦央求把他也带上,但奥第斯先生才不让他去呢,因为担心到时会有冲突。但他们赶到时,却发现吉普赛人走了,而且很明显他们走得很匆忙,因为篝火还在烧,草地上也放着些盘子。他叫华盛顿和另外两个人在周围继续找,自己跑回家,发电报给这地方所有的警察,叫他们留心寻找一个被流浪汉或吉普赛人拐走的小姑娘。接着他吩咐备马,硬要他太太和三个孩子坐下吃饭,自己带上个马夫骑马往阿斯格特奔去。但没等他跑出两英里,便听到后面有人策马飞奔而来,转头一看,是小公爵满脸通红,没戴帽子,骑着他的小马追上来。“真对不起,奥第斯先生,”小伙子气喘吁吁地说,“维吉尼亚不见了,我一口饭都吃不下啊。求求您,千万别生我的气。假如您去年让我们订婚,就绝不会有这摊麻烦事了。您不会赶我回去吧,对不?我不能回去!我不想回去!” 公使看着这个英俊的小坏蛋,脸上禁不住露出微笑,对维吉尼亚的这份痴心让他深深感动,便从马上俯下身来,慈爱地拍拍他的肩膀,说:“好吧,西斯尔,你要不想回去,那我看只能同我一起走了,但到了阿斯格特我一定要再给你弄顶帽子。” “啊,还管我的什么帽子!我要维吉尼亚!”小公爵笑着大叫。他们一路飞奔到了火车站。奥第斯先生问站长,是否看到站台上有外表长得像维吉尼亚的什么人,但仍然一点头绪也没有。不过,站长还是沿铁路线给上下各站发报问过去,还向他保证会严加注意,看有没有维吉尼亚的行踪。奥第斯先生在一家正要打烊的布店给小公爵买了顶帽子之后,大家便策马去贝克斯利,大概四英里外的一个村庄,听说那是个出了名的吉普赛人落脚点,因为旁边就是一大片公地。到那里,他们叫醒了村里的警察,结果也没问出什么。骑马在公地上找了一圈后,他们调转马头回家,到猎苑大概有十一点了,两人筋疲力尽,伤心欲绝。他们看到华盛顿和两个孪生兄弟提着灯在门房等他们,因为整条林荫道已是一片漆黑。维吉尼亚踪影全无。吉普赛人在布洛克牧场被追上了,但她并没有同他们在一起。那些人解释说,突然离开是因为搞错了日期,所以赶紧上路,怕错过查顿集市。的确,他们一听到维吉尼亚失踪也非常难过,因为他们很感激奥第斯先生让他们在庄园扎营,还留下四个人帮忙找。鲤鱼池捞过了,整个猎苑里里外外也搜过了,但什么也没发现。很明显,至少在那个晚上,他们的维吉尼亚是没有了。奥第斯先生和几个孩子万分难过,向宅子走去,马夫跟在后面,牵着两大一小的三匹马。在大厅里他们看到一班吓得不知所措的仆人,图书室的沙发上躺着可怜的奥第斯太太,因为恐惧和焦急都快神志不清了,老管家正给她的额头抹科隆香水。奥第斯先生一看,非要她吃些东西不可,并吩咐准备消夜。一顿饭大家吃得凄凄惨惨,几乎没有人说话,就连两个孪生兄弟也老老实实的一脸肃然,因为他们可喜欢姐姐了。吃完消夜,奥第斯先生不管小公爵的百般央求,命令大家都去睡觉,说是那天晚上办不了什么事了,第二天早上他会打电报给苏格兰场,叫他们立即派些侦探过来。就在他们走出餐厅时,从钟楼隆隆隆传来午夜钟声,最后一下刚敲,他们便听到哐当一声响,突如其来的又是一声尖叫,紧接着一声炸雷震得房子直晃,空中飘来一阵如仙似幻的音乐,楼梯顶上一块壁板重重地啪一声弹开来,平台上跨出了维吉尼亚,脸色刷白,手里拿着个小匣子。一下子他们全向她冲上去。奥第斯太太一把将她搂在怀里,公爵的一阵狂吻差点把她憋得没气了,孪生兄弟俩围着他们跳起了狂野的战舞。 “天哪!孩子,你跑到哪儿去了?”奥第斯先生怒气冲冲地问道,心想这傻姑娘是恶作剧耍了大家,“西斯尔和我骑马把方圆多少里都找遍了,你母亲差点没吓死。你以后可千万别再开这样的无聊玩笑了。” “要开就拿鬼魂开!拿鬼魂开!”双胞胎一边蹦蹦跳跳,一边尖声嚷道。 “我的宝贝儿啊,感谢上帝你找着了。以后绝不让你离开我身边一步。”奥第斯太太一边念叨着一边亲吻着瑟瑟发抖的小姑娘,一边把她的一头金发捋顺。 “爸爸,”维吉尼亚平静地说道,“我刚才是同鬼魂在一起。他现在死了,你得过来看一下他。他过去坏透了,但他后来对自己所做的一切非常痛悔,他死前给了我这一盒漂亮的珠宝。” 全家人望着她,目瞪口呆,但她一脸的凝重认真。她转过身来,领着众人穿过壁板的豁口走下一条窄窄的秘密通道,华盛顿紧跟在后,举着一根他顺手从桌上抓的点亮的蜡烛。最后,众人来到一个橡木大门前,上面的门钉都生锈了。维吉尼亚轻轻一碰,由沉重的铰链扣着的门便自动打开,他们发现自己到了一个低矮的小房间里,天花板是拱形的,有一扇小得不得了、安了铁栅的窗子。墙壁上嵌着一个巨大的铁环,上面用铁链锁着一具伶仃干枯的骷髅,趴在石板地上直挺挺地伸长全身,似乎拼命要用它无肉的长手指去抓眼前一个古式的木餐盘和水罐子,可那餐盘和罐子刚好就摆在它够不着的地方。罐子里显然曾经装满了水,因为里头长满了绿霉。餐盘上空空如也,只有一堆尘土。维吉尼亚跪在骷髅旁边,双手合十,开始无声地祷告,其他人惊诧地望着这一幕惨况,背后的秘密如今尽现他们眼前。 “看呐!”双胞胎兄弟中的一个高声叫道,他一直看着窗外,想弄清楚这房间到底在楼的哪一边厢。“看呐!那棵枯了的老杏树开花了。月光里那些花我看得很清楚。” “上帝宽恕了他。”维吉尼亚郑重地说着,站起身来,似乎有一道美丽的光照亮了她的脸庞。 “你是多好的一个天使啊!”小公爵大声说着,伸手搂住她的脖子,吻了她一下。 VII 这一连串奇事过后四天,一个葬礼的队伍于晚上十一点左右从坎特维尔猎苑出发。灵车由八匹黑马拉着,每匹都戴着一大簇鸵鸟毛头饰,走起来一步一叩的,铅棺上覆盖着亮紫色的柩衣,上面用金线绣着坎特维尔家族的纹章。仆人走在灵车和马车两旁,手举着点亮的火把,整个送葬队伍的气派令人赞叹。坎特维尔勋爵是丧主,特地从威尔士赶来,同小维吉尼亚一起坐在领头的马车上。接着是合众国公使与夫人,再就是华盛顿和三个男孩,最后的马车上坐着乌姆尼太太。大家都觉得她这辈子被鬼魂吓了五十多年,有权见证他最后的归宿。教堂墓园的一角已挖好了一个深深的墓穴,就在老紫杉树下,悼词由奥古斯塔·丹比尔牧师读出,声情并茂得令人印象深刻。仪式结束时,仆人们根据坎特维尔家族的老规矩,灭了手中火把。就在灵柩慢慢放入墓穴时,维吉尼亚走上前,将一个用白色和粉红的杏花做的大十字架放在上面。就在她放十字架这一刻,月亮从云背后露出来,银色的月光静静地洒满小墓园,远远的一处小树林里传来一只夜莺的歌唱。她想起鬼魂说的死亡之园,泪花就蒙上眼睛,回家的路上,她坐在车里几乎没说一句话。 第二天早上,在坎特维尔勋爵去伦敦之前,奥第斯先生同他讨论了鬼魂给维吉尼亚珠宝这件事。这些首饰漂亮极了,尤其是一条威尼斯工艺的红宝石项链,堪称十六世纪珠宝的绝佳代表。珠宝价值巨大,这让奥第斯先生颇为踌躇,不知该不该让女儿收下。 “勋爵阁下,”他说,“我知道在这个国家不可转让的永久所有权既适用于土地也适用于珠宝细软之类的小物件,我也非常清楚,这些珠宝是,或者应该是,你们的家传财宝。因此,我必须请求您,务必把这些珠宝带去伦敦,就把它们视为你们家的部分财产,因为某种奇怪的机缘如今物归原主。至于我女儿,她不过是个孩子,对这种奢侈又不实用的身外之物,我很高兴地说,还没有什么大兴趣。我也从奥第斯太太处得知——不怕见笑,我太太对艺术颇具眼光,她婚前有幸在波士顿度过几个寒暑——这些宝石价值不菲,如果出售可以卖到很高的价钱。有见及此,坎特维尔勋爵,您应该会理解,我是多么不可能允许这些珠宝留在我家庭任何一个成员手中。的的确确,这类虚华的俗物玩意儿,对于英国贵族的门面无论是多么般配多么必需,对那些在共和党人严苛的、我相信是不朽的简朴原则下成长的人而言,是完全不合适的。或许我应该说一下,维吉尼亚非常希望您能允许她保留那个首饰盒,以资纪念您那位不幸的、行差踏错的先祖。鉴于那盒子极为残旧,故此破损不堪,您或许会考虑成全她的愿望。至于本人,我承认万没想到自己的一个孩子怎么会对中世纪古风动了感情,唯一解释是这孩子出生于你们伦敦的一个郊区,那时奥第斯太太刚从雅典回来。” 坎特维尔勋爵一脸庄重地听着可敬的公使先生在说,不时地捻一下花白的髭须,来掩饰嘴角情不自禁的微笑。听完这一席话,他诚挚地握住奥第斯先生的手,说:“我亲爱的先生,您可爱的小女儿让我那位不幸的先祖西蒙爵士脱离了苦海,对她的胆量和勇气,我和我的家人铭感于心。珠宝确实应该归于她所有。而且,信不信由您,我要是真的没良心,把珠宝从她手里要了去,我相信那个老坏蛋不出半个月就会从墓里蹦出来,搞得我生不如死。至于说家传财物等等,没在遗嘱或法律文件中说明的都不能算。这些珠宝,事前并无人知道,我向您保证,我同您的管家一样无权认领。等维吉尼亚小姐长大了,我敢说她会很高兴有漂亮的东西戴。而且,别忘了,奥第斯先生,您可是将家具和鬼魂都估价买下的,这样任何属于鬼魂的东西马上就转到您名下了,因为无论西蒙爵士夜里在走廊干了什么,依法律论他确实死了,他的财产您是购买所得。” 坎特维尔勋爵拒绝接受,这让奥第斯先生伤透了脑筋,央求他再考虑考虑,但这位仁心宅厚的贵族主意已决,终于说得公使先生答应让他女儿留下鬼魂送给她的礼物。等到1890年春天,年轻的柴郡公爵夫人于成婚之日第一次在女王的觐见会上亮相,佩戴的珠宝成了所有人赞叹的话题。那就是维吉尼亚,获授公爵夫人的冠冕,这是美国所有品质纯良的小女孩梦寐以求的奖赏。她的少年情郎刚一成年,她就嫁过去了。如意郎君如花美眷,相亲相爱,人人都为这珠联璧合的一对佳偶高兴。不高兴的只有两个人。一是丹布顿侯爵夫人,她有七个女儿待字闺中,曾想方设法要让公爵成为自己的女婿,为此连花费昂贵的宴会都办了不下三次。另一个,说来奇怪,是奥第斯先生本人。对年轻的公爵这个人,奥第斯先生喜欢极了,但是,在理论上,他反对爵衔,用他自己的话说,“不无担心,怕人因为贵族阶级寻欢作乐的影响而颓废丧志,将共和党人真正的简朴原则抛诸脑后。”然而,他的反对拗不过众意,而我就相信,当他走在汉诺威广场圣乔治教堂的过道上,女儿依傍在身边挽着他手臂,这一刻英格兰上上下下没有哪个男人会比他觉得更自豪。 公爵夫妇度完蜜月后,来到坎特维尔猎苑。第二天,两人在下午时分走到松树林边寂寥无人的教堂墓园。最初大家为西蒙爵士的墓志铭该写些什么大伤脑筋,最终决定只刻上老先生姓名的首字母缩写,以及图书室窗上的诗句。公爵夫人带来了一些漂亮的玫瑰花,撒在坟上。两人在坟边站了一会儿,慢慢逛到老修道院圣坛的废墟中。公爵夫人在一根倒下的柱子上坐了下来,她丈夫躺在她脚边吸着烟,往上看着她美丽的双眼。突然间他把烟一扔,抓住她的手,对她说:“维吉尼亚,妻子对丈夫不该隐瞒什么秘密。” “亲爱的西斯尔!我可没有对你隐瞒什么秘密啊。” “你有,”他答道,脸上微笑着,“你从来都没告诉过我,你同鬼魂关在一起时发生了什么事。” “我谁也没告诉过啊,西斯尔。”维吉尼亚郑重地说道。 “这我知道,但你也许可以告诉我。” “请别问我了好不好,西斯尔,我不能说的。西蒙爵士真可怜!我欠下他太多了。没错,你别笑,西斯尔,我真的欠他太多了。他让我明白了生命是什么,死亡又意味着什么,也让我明白了,爱为什么比生与死都更强大。” 公爵站起身来,怜爱地吻了吻妻子。 “你就守着你的秘密吧,我有你的心就够了。”他轻声说道。 “我的心永远是你的,西斯尔。” “将来有一天你会告诉我们孩子的吧,会不会?” 维吉尼亚脸红了。 百万富翁模范 ——击节赞叹记一则 人除非有钱,否则再好也没用。浪漫是有钱人的特权,而非失业者的专业。穷人应该平实、平淡。有一份永久的收入好过有迷人的魅力。这些现代生活的至理休伊·厄斯金从来就没有明白过。可怜的休伊!论智力,我们得承认,他不值一提,这辈子从来没说过一句动人的妙语,甚或伤人的恶语。可是话说回来,他人长得非常漂亮,眼睛是灰色的,一头褐发卷卷的,脸上五官线条分明。他很讨人喜欢,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而且什么本事都有,就是不会赚钱。父亲去世,把自己的马刀留给他,还有一部十五卷的《伊比利亚半岛战争史》。马刀他挂在了穿衣镜旁,战争史他就上架放在《拉夫指南》和《贝利月刊》之间,一年靠着一个老姑妈给他的两百镑过活。他什么都试过了。在证券交易所干了六个月,可是一只蝴蝶在牛熊厮杀中能成什么气候?跑茶叶生意跑的时间长一点,但很快就没心思同白毫和小种打交道了。他去卖干雪利酒,也没卖出个名堂,觉得那酒味有点太干巴巴了。到头来他什么也不是,仍旧是个有魅力没能力的年轻人,五官漂亮一事无成。 雪上加霜的是,他恋爱了,恋上了劳拉·莫顿,一个退休上校的女儿。这位上校在印度把脾气和消化系统弄坏了,此后哪一样都没恢复过来。劳拉很崇拜休伊,而休伊呢,连亲劳拉的鞋带都肯。两人在一起,可说是全伦敦最漂亮的一对儿,也是穷得叮当响的一对儿。上校非常喜欢休伊,可订婚就免谈。 “要找我谈这事,孩子,等你自己有了一万镑咱们再说。”他常说。每次他这么一讲,休伊就垂头丧气地要找劳拉讨个安慰。 一天上午,他去伦敦中心莫顿家住的荷兰公园区,顺道去看一个好朋友艾伦·特列夫。特列夫是个画家。的确,当今没有几个谁逃得过画家这名头。但他还是个真正的艺术家,而这可就稀缺了。看人嘛,他是个不修边幅的怪家伙,满脸雀斑,红须蓬乱,可一旦拿起画笔,那就是大师一个,画作吃香得很。他刚开始会对休伊喜欢得不得了,必须承认,完全是为他的外表所吸引。“画家唯一应该结交的,”他常说,“是那些有美貌无头脑的人,是那些外表看了令人心喜技痒,谈吐听了使人脑乏眼困的人。浪荡哥儿和靓姐儿统治世界,至少是应该统治世界。”然而,等了解一多,他同样看上了休伊乐天开朗的气质和慷慨不羁的个性,于是允许他永远可以自由出入自己的画室。 休伊进来时看到特列夫正给一幅很妙的真人大小的乞丐画作最后润色。乞丐本人则站在画室角落的一个台上,憔悴枯槁,脸像张皱巴巴的羊皮纸,透着一副可怜兮兮的神情。他肩上搭着件棕色的粗布外衣,破得一塌糊涂,脚上穿的厚靴子满是补丁,一只手拄着根粗糙的木杖,另一只手拿着顶破帽子作乞讨状。 “这模特儿真绝!”休伊一边同朋友握手一边低声说道。 “模特儿真绝?”特列夫高声喊道,“我看真是绝!像他这样的乞丐是可遇不可求的啊。一大发现哪,我的朋友,活脱脱简直是一幅委拉斯盖兹的画作!天哪,要是伦勃朗看到他,不知会创作出怎样一幅铜版画啊!” “可怜的老人!”休伊说,“那模样多凄惨啊!但我想,对你们画家而言,他的脸就是他的福气所在?” “那还用说,”特列夫回答,“你不会找个兴高采烈的乞丐来吧,对不?” “当模特挣多少钱?”休伊一边问,一边在一张沙发床上舒舒服服地坐下来。 “一小时一先令。” “那你一幅画卖多少钱,艾伦?” “哦,这幅画两千!” “英镑?” “是金币。画家、诗人和医生都是算金币的。” “那样,我觉得模特儿应该提成分个百分比,”休伊嚷道,笑了起来,“他们可不比你轻松。” “乱弹琴!简直乱弹琴!嗨,你看看单就调颜料已经够麻烦的了,还得在画架前站一整天!没错,休伊,你嘴上讲讲可以,可我敢说有些时候艺术跟力气活差不多体面。但是你别再嚼舌头了,我忙得很。抽根烟吧,别作声。” 过了一会儿仆人进来,跟特列夫说做画框的有事同他谈。 “你别跑,休伊,”他一边说,一边走出去,“我一会儿就回来。” 老乞丐趁特列夫不在,在他身后的一张木凳子上坐下来歇口气。看着他那副凄惨悲凉的样子,休伊不禁心生怜悯,手伸进兜里看看身上还有多少钱。找遍了只有一个金镑加几个铜子儿。“可怜的老头,”他暗自思量,“比我更需要这钱呢,但我这两星期就坐不成马车了。”这么想着,他穿过画室悄悄把那个金币塞到乞丐手里。 老人冷不防吃了一惊,一丝笑容闪过他干瘪的嘴唇。“谢谢您,先生,”他说,“谢谢您。” 特列夫进来了,休伊便告辞离开,还为自己刚才做的事有点脸红。他同劳拉一起待了一天,因为那一下出手的大方让人家甜滋滋地数落了一番,回家时只好安步当车了。 那天晚上他大概在十一点时分闲逛到画家俱乐部,发现特列夫正一个人坐在吸烟室,喝着兑苏打矿泉水的葡萄酒。 “好啊,艾伦,那幅画大功告成了吗?”他说着,点起一根香烟。 “画已完框已装,老弟!”特列夫回答道,“顺便说一下,你今天赢得了一份人心,你见到的那个老模特儿对你可是念念不忘啊。没办法我只好把你的事一五一十告诉他——你是什么人,住哪儿,收入多少,将来的打算是什么——” “我亲爱的艾伦啊,”休伊大叫,“看这样子我回家时他要在门口等我了。可是,你当然是说着玩的。可怜的老家伙!但愿我能为他做点什么。看人落到这步凄凉境地我心里难受。我家里有大堆大堆的旧衣服——你觉得他会不会要几件?没看到,他那身衣服都破得掉渣了。” “但他配那身衣服才叫绝呢,”特列夫说道,“他要是穿身长礼服,给多少钱我都不画。你说的破烂我看着浪漫。你说的贫穷我看着入画。但不管怎样,我会告诉他你这一番心意。” “艾伦,”休伊一本正经地说道,“你们这些画画的真没心没肺。” “艺术家的心长在脑子里,”特列夫回答说,“况且我们干的,是怎么看的世界,就怎么把它呈现出来,并不是要按我们所知道的去改造它。各司其职嘛。现在告诉我劳拉怎么样。那老模特对她很感兴趣。” “难道说你把劳拉也跟他讲了?”休伊问。 “当然讲了。他全知道啦,上校无情,劳拉可爱,还有那一万镑的事。” “你把我的私生活全抖给那老叫花子听了?”休伊大叫,气得满脸通红。 “我的小老弟,”特列夫笑着说,“那老叫花子,是你这么叫的他,可是欧洲数一数二的大富翁。明天就是把整个伦敦买下来,银行账户也不用透支。他在各大都会都有房子,吃饭用的是金盘子,一高兴呢可以叫俄国不得参战。” “你这到底说的啥?”休伊惊叫起来。 “我说的是,”特列夫说道,“你今天在画室见到的那位老人是豪斯伯格男爵,是我非常好的朋友,我的画什么的全都是由他买下。一个月前他付佣请我画一幅他的乞丐像。你说该怎么办?百万富翁的雅兴!还真没得说的,他穿上他那身破衣烂裳可谓形象绝妙,或者该说是我的破衣烂裳,在西班牙买的一套旧衣服。” “豪斯伯格男爵!”休伊叫道,“我的天哪!我给了他一个金镑!”说着他跌坐在一张扶手椅上,一脸的沮丧。 “给了他一个金镑!”特列夫喊道,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小老弟啊,你可再也要不回来了。他干的这一行就是专拿别人的钱来花。” “我说你一早应该告诉我一声,艾伦,”休伊有些动气,“不该让我出这个丑。” “话说回来,休伊,”特列夫说,“第一点,我怎么想得到你会这么冒冒失失地四处散财济贫。你要是亲吻了哪个漂亮的女模特,我还可以理解,但是把一个金镑给了个丑男模——天哪,我怎么也想不到!况且,我今天本来真是不见客的,你进来时我不知道豪斯伯格愿不愿意我说出他的名字。你知道他当时穿的可不是正装礼服。” “他一定觉得我是个大傻帽!”休伊说。 “才不是呢。你走后他心情不知有多好,自个儿不停地咯咯笑,两只上年纪满是皱纹的手不停地搓着。我真闹不懂他为什么对你的事,无论大小会那么感兴趣,但我现在全明白了。他要替你把那块金镑拿去投资,休伊,每六个月付一次利息,茶余饭后这又成了一段佳话的资本。” “我这是倒了八辈子邪霉了,”休伊低吼一声,“只能回家洗刷睡觉去了。还有,好艾伦,这事你可千万别说出去啊。要不我可没胆在海德公园的骑马道上露脸啦。” “乱弹琴!这体现了对你博爱精神的最高褒奖啊,休伊。别跑。再抽根烟,劳拉的事你现在可以谈个痛快。” 但是,休伊不肯再逗留。他走回家,一路上闷闷不乐,留下艾伦·特列夫一个人兀自大笑不已。 第二天早上,他正在吃早餐,仆人送上一张名片,上写“古斯塔夫·纳乌丁先生,豪斯伯格男爵先生代理人”。 “他这是来要我道歉的。”休伊自语道,吩咐仆人把客人领进来。 来人是位老先生,戴着金边眼镜,头发花白,说话有一点点法国口音,“请问阁下是厄斯金先生吗?” 休伊点点头致意。 “我从豪斯伯格男爵处来,”他继续往下说,“男爵——” “我请您,先生,务必向男爵转达我最诚挚的歉意。”休伊结结巴巴地说。 “男爵,”老先生面带笑容地说,“委托我带给您这封信。”他说着递上来个封了口的信封。 信封上写着“休伊·厄斯金与劳拉·莫顿结婚贺礼,一个老乞丐贺”,信封里是张一万镑的支票。 他们成婚那天,艾伦·特列夫是伴郎,男爵在婚礼早餐上致辞。 “百万富翁当模特,”艾伦感慨道,“已够稀罕的,还当成个百万富翁的模范,天哪,就更稀罕了!” W.H.先生像 I 那一天,我在鸟笼街厄斯金漂亮的小楼里,同他用过晚餐后,两人便坐在他的藏书室里喝着咖啡抽着烟聊天,碰巧说到了文学伪作的问题。我也记不得当时怎么会聊起这个有些怪的话题,但我记得两个人就麦克福森、艾尔兰和查特顿的事讨论了很久。关于查特顿,我坚持认为他的所谓假托之作不过是出于艺术上追求完美表现的愿望而已,我们无权说三道四,去同一个艺术家争论他该如何呈现自己的作品。我还说了,既然一切艺术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一种表演,为的是在某个超越形格势禁的想象层面实现自己的人格,那么指责一位作家伪托作假,便是将伦理与美学问题混为一谈了。 厄斯金比我年长许多,在一旁听着,摆出一副四十岁男人笑而不辩的神情。突然,他把一只手放在我肩上,说:“那你说,要是有个年轻人,对某部艺术作品有了个奇怪的理论,并且很相信自己的理论,不惜犯科作伪来证明它,这又算什么?” “啊!那就很不一样了。”我回答。 厄斯金沉默了一会儿,望着从他烟头升起来的一缕缕淡淡的青烟。“没错,”他说,顿了一下,“是很不一样。” 他话音里流露出一点什么,也许是一丝苦涩,激起了我的好奇。“难道你知道有谁这么干了?”我大声问。 “是的,”他一边回答,一边把烟扔进火炉中,——“我一个很好的朋友,叫西里尔·格兰姆。这人非常有意思,也非常蠢,而且非常无情无义。但又是他,给我留下了我这辈子收到过的唯一一件遗物。” “是什么呢?”我大声问。厄斯金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嵌在两个窗户之间的一个高高的橱子跟前,用钥匙开了橱门。等他回到我坐的地方时,手里拿着一帧小小的木板油画,画框很旧,是伊丽莎白时代的风格,有点脏污。 那是幅一个年轻人的全身像,穿的是十六世纪末的服装,站在一张桌子边,右手放在一本翻开了的书上,看那样子有十七岁左右,漂亮极了,虽然明显地透着一股脂粉气。的确,要是没看服装和那头剪得很短的头发,乍一瞧人们一定会说那张脸、那对梦幻般如秋水望穿的眼晴,还有那纤巧红润的双唇,活脱脱就是个姑娘的脸蛋。要说人物神态,尤其是对双手的处理,那幅画让人想起佛兰索瓦·克卢埃的晚期作品。人物身穿的黑天鹅绒紧身上衣以及上面精美的镀金点缀,衬着孔雀蓝背景,显得格外好看,色彩也因此交相辉映,很有一派克卢埃的韵味。两个象征悲剧和喜剧的面具有点煞有介事地挂在大理石底座上,又让画面凛然有股严峻的硬朗之气——风格同意大利画作的轻灵典雅相去甚远——这手法,即使在法国宫廷的那位来自北方弗兰德地区的大师克卢埃也从未完全舍弃,而其本身则永远是欧洲画北国风情的一个特征。 “很好看啊,”我嚷道,“但这位美少年是谁呢,会让艺术如此欣欣然为我们保存下他俊秀的仪表?” “这是W.H.先生的画像。”厄斯金答道,脸上带着哀伤的笑容。也许是偶然的光线效果吧,但我似乎看到他眼睛里噙满泪花。 “W.H.先生!”我大叫,“谁是W.H.先生?” “难道你忘了?”他回答,“看看他手搁在上面的那本书。” “我看到上面有些字,可是看不出写的是什么。”我说。 “拿这个放大镜再试试看。”厄斯金说,嘴边仍然闪烁着那道哀伤的微笑。 我拿起放大镜,把灯移近点,开始一字一顿地读出来那上面十六世纪的手书怪字:“谨献与唯一令以下诗篇得着生命的人。”……“天哪!”我大叫一声,“他就是莎士比亚的W.H.先生?” “西里尔·格兰姆就老这么说。”厄斯金嘟哝着。 “可那样子一点也不像本布鲁克勋爵啊,”我回答,“我对蓬赫斯特收藏的肖像画很熟悉的,那里有本布鲁克勋爵的画像,我几个星期前还在那附近待过呢。” “那你当真相信这些商籁诗是写给本布鲁克勋爵的?”他问道。 “我很肯定,”我回答,“本布鲁克、莎士比亚,还有玛丽·费通太太,这三个是那些商籁诗里的主要人物。这一点毫无疑问。” “嗯,这我同意,”厄斯金说,“但我并不是一直都这么认为的。我曾经相信过,我想我曾经相信过西里尔·格兰姆和他的理论。” “此话怎讲?”我问,眼睛看着那幅很漂亮的肖像,那画已经开始让我觉得有种莫名的魔力。 “说来话长,”厄斯金回答道,把画从我手里拿走,当时我觉得那动作很突兀——“很长很长。但要是你想知道,我可以说给你听。” “我很喜欢各种关于莎士比亚商籁诗的理论,”我嚷道,“但我想我是不会改信任何新观点的。这事对任何人都不再是个未解之谜。真的,我怀疑这从来就不是什么悬案。” “我不相信这套理论,也就不可能说服得了你去改信它,”厄斯金说着笑起来,“但你兴许会感兴趣。” “当然,说来听听,”我回答,“如果有这幅画一半精彩,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那好,”厄斯金说道,点起一根香烟,“我得从西里尔·格兰姆这个人谈起。他和我在伊顿时住同一栋院舍,我比他大有一两岁,但我们俩好得不得了,做功课玩耍都在一块儿。当然了,玩比做功课要多得多,但我不能说我对此有什么后悔。没有接受完满的商业教育总有它的好处,而我在伊顿操场上玩所学到的东西,比起剑桥教给我的,差不多一样有用。我应该告诉你西里尔的双亲都过世了,在怀特岛外一次可怕的游艇事故中遇溺身亡。他父亲在外交界供职,娶了老勋爵克莱狄顿的一个女儿,实际上是他的独生女。他双亲死后老勋爵成了西里尔的监护人。我觉得克莱狄顿勋爵对西里尔不太关心,他从来就没有真正原谅过他女儿,怎么嫁给了一个没有爵衔的人。他是个与众不同的老贵族,骂起人来像个街边小贩,举手投足像个农夫。我记得有一次在学校的演讲日见过他。他朝我吼着叫着,给了我一个金镑,告诉我长大后别像我父亲那样成为‘一个该死的激进分子’。西里尔对他没什么感情,放假时大部分时间能跟我们在苏格兰度过,对他来说是得偿所愿。一老一少从来都搞不到一块儿去,西里尔看他像头熊,他又觉得西里尔娘娘腔。在一些事情上,依我看,西里尔是有些女人气,尽管他骑术很好,剑术一流。实际上还没离开伊顿时他就开始练剑了。可他整天就那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对自己的俊俏模样得意得不得了,还特别讨厌足球。只有两样事情能让他真正开心,一是诗歌,一是演剧。在伊顿,他总是盛装吟诵莎士比亚的作品,上剑桥的三一学院后第一个学期就加入了业余戏剧俱乐部。记得他每次登台演出我都非常嫉妒。我对他心仪有加,可谓到了荒唐的地步,我想这是因为在某些方面我们俩是如此不同。我呢,笨口拙舌,弱不禁风的一介书生,脚大得不得了,脸上雀斑吓人。雀斑嘛,那是苏格兰人的家传,一如痛风是英格兰人的世袭。西里尔常说,要是让他二者择一,他会选痛风。但他一向重视个人外表,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有一次还在我们的辩论学会宣读一篇论文,论证长相好胜过人品好。他当然是翩翩一帅哥了。不喜欢他的人,那一众凡夫俗子、学院导师、上学为了进教会的年轻人,常说他不过是脸蛋漂亮罢了,但那张脸除了漂亮外还有好多可看之处呢。我认为我见过的人当中没有比他更出色的,举止优雅,风度英妙,简直没得说了。值得他去迷的人个个都被他迷住了,外加一大帮不值得迷的人。他常常我行我素,爱使性子,我还觉得他虚伪得可怕。主要原因,现在想来,是他一心要讨人喜欢,结果弄得过犹不及。可怜的西里尔!我曾经告诉他,别满足于不值一哂的小赢小胜,但他听了只是笑笑。他这是被人宠得无可救药了。所有讨人喜欢的人,我猜想,都被宠坏了。这就是他们魅力的秘密所在。 “但是,我必须给你说说西里尔的演技。你知道女演员是不让在业余戏剧俱乐部演出的,至少在我那年头不让,现在不知道让不让。这一来,西里尔理所当然就总扮女角儿啦。排《皆大欢喜》时他扮罗莎琳。他演得精彩极了。说真的,就我所见只有西里尔·格兰姆把罗莎琳演得如此出神入化。那种美,那份细腻,整个演出的精巧雅致,我用话跟你说不出来的。演出大为轰动,俱乐部那可怜的小剧场,当时就那个样子,晚晚挤满了人。就是现在,我读那个剧本时还禁不住想起西里尔。这部戏简直就像是为他写的。第二个学期他拿到学位,到伦敦来读书,想进外交界。可他心思一点也没花在学业上,白天读莎士比亚的商籁诗,晚上泡剧院。他想上台演出,当然了,都快想疯了。是我和克莱狄顿勋爵想方设法把他拦住的。他要真登上戏台了,说不定现在还活着呢。人犯傻了才会给别人出主意,要是出的主意好呢,就要了命了。希望你别重蹈我这个覆辙。要是不听,你会后悔的。 “好吧,言归正传,有一天我收到西里尔一封信,要我那天晚上到他那里去。他在皮卡迪利街有几间很漂亮的房间,俯瞰着绿园,平常我每天都去看他的,所以这次我很意外,他怎么还要费事来信相约呢。我当然过去了。到那边一看,他精神亢奋,告诉我他终于发现了莎士比亚商籁诗的真正秘密,说是学者批评家一个个完全摸错了门道,而他是第一人,纯粹靠诗的内在证据查出W.H.先生到底是谁。他欣喜若狂,等了好久都不跟我说他的理论。最后,他拿出一捆笔记,把他那本莎士比亚商籁诗集从壁炉台上拿过来,坐下一五一十就这个课题长篇大论开来。 “他一开始就指出,这个年轻人,莎士比亚会题献给他这些情感炽热得出奇的诗篇,必定在诗人戏剧艺术的发展中是个至关重要的人物,这一点本布鲁克和南安普敦两位勋爵哪一位都算不上。的确是,不管这人是谁,都不可能出身高贵,这在诗第25首中就表明得很清楚了,诗中莎士比亚将自己同那些‘王侯太子的宠臣’相比,说得很直白—— 就让他们得意地夸耀吧, 那些富贵之星眷顾的人, 让我,被荣华遗弃的我啊, 追寻至爱的喜乐与本真。 在诗的结尾,又为自己珍而重之的卑微欣欣自赏: 幸福啊,心有爱,也得人爱, 卑微中,我情不变,志不改。 这首诗,西里尔宣称,本来是很难理解的,要是我们还认为那是写给本布鲁克伯爵或者南安普敦伯爵的话,因为这两人有着英格兰最显赫的地位,完全配得上‘王侯太子’的名号。他为了证实自己的观点还给我读了第124首和第125首这两首诗,诗中莎士比亚告诉我们,他的爱不是‘时运之子’‘华贵笑颜不能侵’,他的爱‘根基远非因缘际会’。我兴致盎然地听着,心想这一立论可谓前所未闻。他接下来讲得更加神乎其神,我当时觉得似乎把诗是写给本布鲁克这一观点完全推翻了。我们从米尔斯那里知道,那些诗写于1598年之前,而且第104首告诉我们,莎士比亚同W.H.先生的友谊到那时已有三年之久。而本布鲁克勋爵生于1580年,直到十八岁,也就是说1598年,才来的伦敦,莎士比亚结识W.H.先生应该是1594年的事,最晚不会晚过1595年。这么一来,莎士比亚就不可能在写这些诗之前认识本布鲁克勋爵了。 “西里尔还指出本布鲁克的父亲是1601年才去世的,而从第13首的以下这句诗: 你得父遗,也当有子承继。 可以明显看出1598年时W.H.先生的父亲已经过世。况且,认为那时的出版商,而前言又是出自出版商之手,会斗胆以W.H.先生称呼威廉·霍伯特,亦即本布鲁克伯爵,那就滑天下之大稽了。至于,比如说,当时人称巴克赫斯特勋爵为萨克维尔先生,这与本布鲁克的情形不是一回事儿,因为巴克赫斯特勋爵不是贵族,只是一个贵族的次子,爵衔是礼节性的称呼。在《英格兰诗坛》中如此说到他的那一段,其实并非郑重的正式题献,不过是泛泛的一笔带过而已。本布鲁克的事就说到这儿,声称他是W.H.先生,这个观点西里尔轻而易举就驳倒了,而我在一旁听得啧啧称妙。南安普敦勋爵呢,西里尔处理起来更不费劲。这位勋爵年纪轻轻就成为伊丽莎白·福南的情人,所以用不着一次次求他成家。他人不漂亮,不像他母亲,而W.H.先生如诗第13首说的,长得就像母亲—— 你啊,是你母亲的镜中像, 唤回她青春如四月花季。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名叫亨利,但是语带双关的那两首诗(第135首和第140首)表明莎士比亚朋友的名字同他自己名字‘威廉’的昵称一样——叫‘威尔’。 “至于评论人药石乱投提出来的其他种种揣测,说什么‘W.H.’是‘W.S.’的误植,指的是威廉·莎士比亚先生,还有‘W.H.’应该是‘W.豪尔’的缩写、W.H.先生是威廉·豪斯维先生、W.S.先生误植为W.H.先生意味着W.H.先生是作者而非题献对象,等等这些说辞西里尔三两下就解决掉了。他的理据不值得重提,虽然记得他给我念了几段摘录,听得我捧腹大笑,多亏他不是德语原文照念,那是一个德国评论人说的,名叫班斯托弗,一口咬定W.H.是‘威廉,或其本人’的缩写。有人说这些商籁诗不过是写来揶揄同代人德雷顿以及希厄福德的约翰·戴维斯两人的诗作,西里尔对这种论调也嗤之以鼻。在他看来,而我的确也有同感,这些诗具有严肃的悲剧意义,是莎士比亚从他满心的苦涩中挤出来的,又以双唇蜜糖般的言辞赋予甜香的韵味。他更不会认可那些评论,说什么这些诗作只是哲学寓言,莎士比亚与之对话的是他心目中理想的自我、理想的男儿气概、美的精灵、理性、神性逻各斯,或者天主教会等等。他觉得,而我的确也认为大家都会这么觉得,那些诗是写给某个人的——一个特定的年轻人,由于某种原因此人的品性曾给莎士比亚的灵魂灌满了催肝裂胆的欢乐,以及锥心刺骨的绝望。 “如此这般像是铺垫了一通,西里尔转入正题,说我以前要是对此有什么先入之见,如今该抛诸脑后了,公平地、心无成见地听听他的理论。他指出来的问题是:莎士比亚当时说的那个年轻人是谁呢,出身既不高贵秉性也不高雅,会让他如此激情满怀地赋诗诉说钦慕之情?对他如此离奇地倾心于一个年轻人,我们唯有叹为观止,几乎不敢去转动那开启诗人内心秘密之锁的钥匙。他会是谁呢,外表之美足以成为莎士比亚艺术的基石、灵感的不易之源,成为他梦想的真正化身?如果将这个人简单视为某种情诗的抒发对象,那就没抓住这些诗的全部意义,因为莎士比亚在诗中谈到的艺术不是商籁诗本身的艺术,说真的这些诗对他来说不过是些小打小闹的体己话罢了——他诗中所指涉的自始至终是戏剧的艺术。对这个人莎士比亚在诗第78首结尾说了这些—— 你是我艺术的全部,是你 化我愚鲁为学问的神奇—— 对这个人,他在诗第81首结尾以不朽相许: 那里,气息永在,众口传扬。 的而且确,这人非那个反串演女角儿的小演员莫属。为这个人,莎士比亚创作了《第十二夜》中的薇奥拉和《辛白林》中的伊摩琴、《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朱丽叶和《皆大欢喜》中的罗莎琳、《威尼斯商人》中的波希亚和《奥赛罗》中的苔丝德莫娜,甚至担纲出演《安东尼与克莱奥帕特拉》中的克莱奥帕特拉。这就是西里尔·格兰姆的理论,你看得出纯粹是由那些诗本身演绎而出,能否为人所接受,凭借的与其说是可展示的证明或有形的证据,不如说是一种精神和艺术的悟解。他声称这些诗非如此无法得其真意。记得他给我读了美妙的诗第38首: 我的缪斯怎需编造新题, 有你气息,在催生我诗句? 你散发的甜美无人能及, 令所有粗鄙的文字无语。 感谢你自己吧,若我诗章 值得你凝眸,值得你注目—— 赞颂你,谁人会言辞俗伧? 是你自己,让人灵感飞舞! 你是缪斯第十,十倍高过 那诗奴乞灵的九位前辈—— 让呼唤你的人诗篇多多, 让诗作永恒,传绝世之美。 ——他还指出,这首诗如何天衣无缝地印证了他的理论,并且细心地把所有154首商籁诗都过了一遍,以此来说明,或者自觉得说明了,按照他对诗意义的这一新的解释,以前那些给人觉得隐晦、恶毒、夸张的地方全变得既清楚又合理,同时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在在显明了莎士比亚对表演艺术和戏剧艺术两者之间真正关系的看法。 “很明显在莎士比亚的剧团里必定有个很好的年少演员,相貌非常俊秀,令莎士比亚委他以重任,出演自己剧中高贵的女主角,因为莎翁既是个天马行空的诗人,也是个脚踏实地的剧院经理。西里尔·格兰姆真还查出了那个小男演员的名字,叫威尔,或者按他喜欢叫的名和姓是威利·豪斯。这名呢,他当然是在第135首和第143首这两首语带双关的诗中找到的,姓呢,据他所说,是藏在第20首的第八行中。那句诗是这样写的W.H.先生: 啊,情柔意豪斯人领风骚。 “在诗集的最初版本中,对‘豪斯’的字版做了些处理,看起来关系好像更紧密。这一点,他声称,清楚表明了其背后文字游戏的意图,而诗集中另外还有些诗,里头跟‘豪斯’发音相似的词也带有奇怪的双关意涵,这就更为他的观点提供了大量佐证。我当然一下子被说服了,威利·豪斯在我心中变成了跟莎士比亚一般真实的一个人。我唯一可以提出的反驳是,在现存最早的第一对开本这一莎氏戏剧合集中,莎士比亚剧团演员表上并没有威利·豪斯这个名字。但西里尔反过来指出,威利·豪斯这个名字没出现,正好与他的理论相合,因为有诗第86首为证,威利·豪斯后来离开莎氏剧团,转投一个与之竞争的剧团,很可能在查普曼的一些戏中出演角色。正是这个缘故,在关于查普曼的诗第86首这篇杰作的结句,莎士比亚对威利·豪斯说: 你的音容令他诗句丰赡, 唯我独悲所失,笔秃力单。 其中‘你的音容令他诗句丰赡’这句,显然指的是这小演员的美貌让查普曼的诗句活色生香,第79首也有同样的意思: 遥想当初,唯我有你襄助, 唯我笔下,有你丰姿尽现。 但如今,我诗情委顿干枯, 我缪斯,扶病让位已无言。 而就在这之前的那一首诗中,莎士比亚说: 徒见外人笔,尽得我之好, 得君美且偲,悠悠诗名扬。 用‘得……好’‘得……偲’,明摆着是玩‘好偲’与‘豪斯’的双关游戏,而‘得君美且偲,悠悠诗名扬’句,意思便是‘有你作为演员以才貌相助,他们的戏剧便得以展现人前’。 “那天晚上我们就这话题谈得不亦乐乎,一直待到差不多天亮,翻来覆去地读那些商籁诗。但是,读着读着我开始看到,要让这理论在世人眼中真正做到无懈可击,还需要找出说明这年轻演员威利·豪斯确有其人的独立证据。这个条件一满足,W.H.先生即是威利·豪斯也就确凿无疑了,否则这理论一击即溃。我不假辞色点出这一要害,西里尔听了恼羞成怒,说我这是泥古不化,的确是,一提这点他便出言不逊。可我好说歹说还是劝得他答应了,为他自己好,不把来龙去脉弄得一清二楚不会贸然公之于众。此后我们花了一周又一周,查伦敦故城里各教堂的记事册、德威公学的阿莱恩手稿、公共档案馆的记录、宫务大臣办公室的文件——说真的,什么都查,只要是我们能想到的兴许会涉及威利·豪斯的东西全查遍了,可是,当然了,一无所获。日子一天天过去,说威利·豪斯真有其人,我看是越来越有问题了。西里尔一天到晚寝食难安,日复一日地把整个问题过了一遍又一遍,央求我相信。但我看到他理论中的这一硬伤,拒绝相信,非要见到无可挑剔的真凭实据,能证明那个伊丽莎白时代的少男演员威利·豪斯确有其人不可。 “有一天,西里尔离开伦敦去他外公那边住,我当时是这么想的,可后来从克莱狄顿勋爵那里得知并非如此。大约过了半个月我收到他的一封电报,是从沃里克发的,要我当天晚上八点一定过来同他吃饭。我到的时候他告诉我,‘无须证据证明的使徒只有圣托马斯,可偏偏只有圣托马斯是得到证据证明的使徒。’我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他回答说,他不但可以确证十六世纪真有个小演员名叫威利·豪斯,还有不容置疑的证据来说明他就是诗所题献的W.H.先生。他一时不肯再多说,但饭后他隆而重之地取出那幅我刚才给你看的画像,告诉我发现这幅画凭的是万中无一的运气:他在沃里克郡一处农舍买了个旧箱子,那画就钉在箱子内的一边。那口箱子呢,本身就是伊丽莎白时代工艺的上佳样板,他当然带过来了,箱面正中的的确确刻着字母缩写W.H.,而正是这两个字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告诉我,买下这口箱子之后过了有几天,他都没想到认真看看里头是什么个样子。等到有一天早上,他看到一边箱板比另一边厚了好多,再仔细一看,发现一边夹了幅带框的木板画,拿出来一看,就是现在摆在沙发上的那幅画。画很脏,还长满了霉,但他还是想办法把它弄干净了。让他大喜过望的是,自己竟有这等运气,得来全不费工夫地撞上日思夜想的东西。拿在眼前的,实打实就是一幅W.H.先生像,一只手搁在打开了的商籁诗集的题献页上,就在褪了色的金漆画框上隐约可见到用黑色安瑟尔字体写着那年轻人的姓名:威尔·豪斯先生。 “嗯,我还有什么话可说?我根本没想到西里尔·格兰姆这是在耍我,或者他试图借助赝品来证明他的理论。” “可那是赝品吗?”我问。 “当然是了,”厄斯金说,“伪冒得非常到家的赝品,但怎么说还是赝品。我当时以为西里尔从头到尾都颇为镇定自若,但现在回想起来,他不止一次跟我说,他自己一点也不需要这种证据,他认为不用这个证明那理论也已经滴水不漏了。我笑他说要没有这东西那个理论不堪一击,并热烈祝贺他有此奇迹般的发现。我们还安排要给这幅画做个蚀刻版,或者复印版,作为西里尔版的莎氏商籁诗集的封面。接下来三个月我们别的什么都不做,全心扑在诗集上,每首诗一行一行地过,将文本和诗句含义上的疑难之处逐个解决清楚。可有一天就那么不巧,我在霍本的一家印刷店里无意间看到柜台上摆着一些极其漂亮的银尖笔素描,喜欢得不得了,便买了下来。店主,他名叫罗林斯,告诉我那些画出自一个年轻画家的手,这人名叫爱德华·莫顿,聪明绝顶,但也穷得一塌糊涂。过了些天,我去看莫顿,地址是店主给的,见到的是一个面色苍白但人很有意思的小伙子——老婆相貌平平——是他的模特儿,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我告诉他我有多欣赏他的画作,他听了似乎非常高兴,我问他能否给我看一些他另外的作品。我们一起浏览他的作品选辑,画真的都很漂亮——因为莫顿的笔法非常细腻,很讨人喜欢——我突然间瞥见一张素描,是W.H.先生像的底本。一点也没错。简直跟原样复制般——唯一不同的是,那两个悲剧和喜剧的面具并不像画像中那样挂在大理石台上,而是放在那年轻人脚边的地板上。‘你这到底是哪儿弄来的?’我问。他变得颇有些不知所措的样子,说道:‘哦,算不得什么。我不知道怎么会跑到画辑里。这东西一点价值也没有。’ “‘是你替西里尔·格兰姆先生画的,’他老婆大声说,‘如果这位先生要买的话,就卖给他吧。’ “‘替西里尔·格兰姆先生画的?’我接口重复了一下,‘是你画的W.H.先生像吗?’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他回答,整个脸变得通红。这一来,整件事就砸锅了。他老婆把底给抖出来了。我走时给了她五镑钱。现在我真不想重提这事,可那时当然了,是怒不可遏。我径自去了西里尔的住处,等了三个小时直到他回来,那弥天大谎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我,我于是告诉他我发现了他的伪冒行径。他脸色唰地白了,说——‘我这么做全是为了你。不这样你怎么都不信。这理论的真实性并没受到影响。’ “‘这理论的真实性!’我大嚷,‘这话还是少说为妙。你自己就从来没相信过。如果你信,就不会假造赝品来证明了。’我俩粗声恶语的,大吵了一顿。我敢说我太过分了。第二天早上他就死了。” “死了!”我惊呼道。 “没错,他用左轮枪开枪自杀了。有些血溅到了画框上,就在那写有名字的地方。等我到的时候——他的仆人当即派过来叫我——警察已经在那里了。他留下一封信给我,看那样子显然是怀着百般烦躁痛苦的心情写的。” “信上都说了什么?”我问。 “这个,说他绝对相信有威利·豪斯这人,造假只是为了顾全我,一点也不损害理论的正确性,还说为了向我表明他对整个理论的信念有多么坚定,多么义无反顾,他要为莎氏商籁诗的秘密献出自己的生命。一封又蠢又疯的信。记得信末他说他将威利·豪斯理论托付于我,由我来呈现给世人,来揭开莎士比亚心中的秘密。” “这事太惨了,”我叫起来,“可你为什么还没有完成他的遗愿呢?” 厄斯金耸了耸肩。“因为这理论彻头彻尾的站不住脚。”他回答。 “我亲爱的厄斯金啊,”我说着站起身来,“你完全错了。这可是迄今为止打开莎翁商籁诗秘密的唯一一把完美的钥匙啊。所有细节无一疏漏。我相信威利·豪斯确有其人。” “别说这话,”厄斯金正色道,“我相信这个理论有个致命伤,就知性而言没什么可谈的。整件事我认真细究过,可以担保这理论完全是个谬误,能自圆其说到某一点,但接下来就讲不通了。看在老天分上,我亲爱的孩子,还是别提威利·豪斯吧。搞不好会让你心碎的。” “厄斯金,”我回答,“你责无旁贷要让这理论面世。你要是不干,就由我来。你这么捂着掖着,对不起死去的西里尔·格兰姆,一个最年轻最了不得的文学殉道者。我求你还他以公道。他为这事而死,别让他为这事白死。” 厄斯金讶异地看着我。“没想到这整件事的伤心处还让你动了真情,不能自持呢,”他说,“你忘了,有人为一件事而死,未必就说明这件事是真的。我对西里尔·格兰姆曾经是忠心不二。他的死对我是个可怕的打击,几年都没缓过气来,我想从来就没缓过气来。但是威利·豪斯?这个念头背后什么也没有。世界上从来就没有过这么个人。要说把这个理论展示给世人——世人认为西里尔·格兰姆是枪走火杀了自己。刻意自杀的唯一证据就在他给我的信中,这封信世人一无所知。直至目前,克莱狄顿勋爵都认为这一切是事出偶然。” “西里尔·格兰姆为一个伟大的理念牺牲了生命,”我答道,“如果你不把他的殉道壮举公之于众,起码也要让人明白他的信念。” “他的信念,”厄斯金说,“纠缠在一个虚假的东西、一个不实在的东西之上。那东西,想都别想让哪个研究莎士比亚的学者认可。那理论提出来会沦为笑柄的。还是别出这个洋相了,别死钻个一无是处的牛角尖了。你的立论始于假定有这么个人,可这么个人到底存不存在,本身都需要证明呢。况且,人人都知道那些诗是写给本布鲁克勋爵的,这早已是不刊之说。” “这并非不刊之说!”我高声喊道,“我将接手,做西里尔·格兰姆之所未做,我将向世界证明他是对的。” “傻孩子!”厄斯金说,“回家去吧,都过两点了,别再想什么威利·豪斯了。我后悔告诉了你这件事,说实在是后悔得不得了,不知怎么还说得你信了一件我自己都不信的事。” “你给了我钥匙,去打开现代文学最伟大的奥秘,”我回答,“我不会罢休的,我要让你承认,要让每个人承认,西里尔·格兰姆是莎翁在我们时代最鞭辟入里的评论家。” 我沿着圣詹姆斯公园街往家走去,伦敦上空天刚蒙蒙亮。水平如镜的湖面上睡着白色的天鹅,嶙峋的宫殿在淡绿的天色下透着紫光。我想起西里尔·格兰姆,禁不住热泪盈眶。 II 等我醒来时已经过了十二点,太阳从窗帘间的缝隙斜斜地透进房间,投下一道道纤尘袅袅的金光。我吩咐过仆人今天不见客,喝了杯巧克力吃了个小圆面包,之后便从书架上拿下我那册莎士比亚商籁诗集,逐字逐句推敲起来。每一首诗似乎都同西里尔·格兰姆的理论相合。我觉得自己的手好像按到了莎士比亚的心坎,在数算他激情每次一顿一跳的搏动。我想到了才貌双绝的那个少男演员,在每一行诗中都看到了他的面容。 有两首诗,我记得,尤其让我惊叹不已:第53首和第67首这两首。前一首中莎士比亚夸奖威利·豪斯演技全面,戏路很宽,从罗莎琳到朱丽叶,还有《无事生非》中的比特丽丝和《哈姆雷特》中的俄菲利亚,诗一开头就这么说—— 你是何材质,才华何处来, 让万千陌生人如影随形? 既然每人,只得一影一态, 你又如何,能展万般风情? 这些诗句,如果不是说给一个演员听的话,便无从理解,因为“影”在莎士比亚时代有个技术含义,与舞台演出相关。“其佼佼者,也不过影子而已”。《仲夏夜之梦》里的忒修斯便是如此品评演员的,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更有许许多多类似的指涉。这些诗很明显归于一类,属于莎士比亚讨论演员技艺的系列,说天赋异禀稀世才情对完美的演员是不可或缺的。“为什么,”莎士比亚在问威利·豪斯,“你能如此千姿百态,演谁像谁?”他又接着指出,豪斯的美似乎能让每一个异想天开的形与态得以实现,能让创意飞扬的想象之梦一一得其血肉之躯——这个意思更在紧接着的那首诗中进一步展开。诗第54首以这个漂亮的意念先声夺人: 美,似乎加添了多少美啊, 当披上真这甜蜜的华服! 在此莎士比亚要我们注意,表演的真、戏台上举手投足间可见的真,让诗平添了奇妙的韵致,让诗有了楚楚动人的生命,让它的理想形式有了栩栩如生的现实感。但到了第67首,莎士比亚呼吁威利·豪斯舍舞台而去,摈弃其做作、脂粉艳服下效颦生活的虚假、潜移默化的腐败,以及同真实世界中言行的高尚与真诚渐行渐远的堕落。 啊!他为何要与污浊为伍, 让鄙陋龌龊者得其华彩, 让罪孽借着他高升步步, 以他的陪伴为金冠玉带? 为何任腮颊由铅华虚绘, 窃取其活色代之以死形? 可怜啊,他既是真身玫瑰, 美为何,舍近求远寻花影? 也许有人会觉得奇怪,戏剧家伟大如莎士比亚者,其自身艺术上的出神入化与人性上的营营役役,无不借助剧本创作和舞台演出这一理想途径得以实现,竟会对戏剧做出如此月旦评。但是别忘了在第110首和第111首这两首诗中,莎士比亚向我们表明他同样也厌倦这为人傀儡的戏剧江湖,在头一首开始就满怀羞惭地说,他把自己变成了“哗众取宠的小丑”。诗第111首更是说得痛心疾首:—— 啊,为了我,你责骂命运吧, 那女神有罪,令我成一害, 不予我荣华不让我发达, 逼我于芸芸众生中求财。 我的情性因此百般压抑, 我的姓名因此打上烙印, 营役中,如染工手沾污渍: 可怜我吧,愿我早日更新—— 其他还有许多地方流露出相同的心迹,这些地方真正研究莎士比亚的学者人人都熟悉。 读这些诗的时候,有一点让我大为困惑,要过好多天我才悟出其中真意,而西里尔·格兰姆本人似乎也没看到这点。我不明白,为什么莎士比亚会这么急着要他年轻的朋友结婚。他本人结婚得早,结果并不幸福,应该不可能去催威利·豪斯重蹈自己覆辙。那演罗莎琳的年轻人,并不会从婚姻中得到什么好处,或是得益于现实生活中的七情六欲。开头的几首诗,莫名其妙地求人娶妻生子,我觉得很有些格格不入。破解这个谜的答案我是突然悟到的,就在那令人不明所以的题献辞里。要记得那题献辞是这么写的: 谨献与 唯一令以下诗篇得着生命的人 W.H.先生,祝他 幸福无疆,得享我们 不朽诗人 所应许之永世荣光。 谨此祝颂 斗胆刊行此书的 T.T. 一些学者曾认为题献中“令诗得着生命的人”不过是指买下这些诗的出版商托马斯·塔博,但现在普遍都扬弃了这个观点,最权威的学者也非常同意应该从“得到灵感”这个意义来理解,如此譬喻,缘自生物意义上的“成孕”类比。我看到同样的譬喻,莎士比亚的诗歌一直在用,这就引我上了正道。终于,我有了重大发现。莎士比亚要威利·豪斯结的婚,是“与他的缪斯结婚”,这个说法确确实实在诗第82首提出。那首诗中,莎士比亚满心苦涩,因为这小演员背叛他而去,为了这年轻人他还写下一个个最为精彩的角色,而这人的美貌又的确激发了创造这些角色的灵感。于是诗一开头便是一声怨怼—— 无奈,你不与我缪斯成婚。 他求他,要他生的孩子不是具血肉之躯的人间孩童,而是具不死之名的永生之子。前段的这些诗一整轮下来,无非就是莎士比亚促请威利·豪斯上戏台,演角色。你的那份美要是没派上用场,他在第二首开头便说,任其荒废成不毛之地,那该是多么地暴殄天物啊: 寒冬四十载,围困你容貌, 深沟乱前额,道道摧红颜。 看今朝,青春华服堪自傲, 思来年,衰败褴褛比草贱: 人相问,翩翩风貌今何在, 今何在,韶光如玉映华年? 自可言,双眼深陷恨如海, 愧疚吞身心,虚华幽梦湮。 你必须在艺术上有所创造:诗第78首说了,我的诗“得之于你,因你而生”,只要听我劝,如诗第38首所称,我就会还你“诗篇多多,让诗作永恒,传绝世之美”,而你将获得以你的形象点化而出的各种形态,让舞台这一想象世界充满人气。这些因你而得着生命的孩童,在诗第10首结尾他继续说道,将不会凋亡,不像人间的孩子那样,而你将在他们里面永驻,在我的剧作里面永驻:只要你—— 再造自己,为着对我的爱。 让美因你、因你所出永在! 我把貌似可以佐证该理论的段落聚在一起,看了为之一振:西里尔·格兰姆的理论多完整啊。我还看到,很容易就可以把说诗歌本身的那些诗句,同说他自己伟大的戏剧作品的诗句区分开来。这一点,在西里尔·格兰姆之前的评论家个个都完全忽略了,而这又是这整个商籁诗系列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对诗歌,莎士比亚多少有些轻慢,并不想以诗扬名。这些诗,用他在第38首结句的话说,是他一个“卑微的缪斯”。这些诗,如米尔斯告诉我们的,仅仅是为了给几个朋友,很少的几个朋友,私底下传阅罢了。与此相对的是剧作,他极为关注其崇高的艺术价值,对自己的戏剧天才表露出一种高峻的自许。在诗第18首中他这么对威利·豪斯说: 但你夏日永存,必不残败, 你姣好常在,也永不消退, 任死神狂傲,却力有不逮, 因不朽诗篇,你熠熠生辉。 只消天下有人,人有双眼, 此诗必在,予你生命无限。—— 说“不朽诗篇”很明显暗指诗人当时正交给他的一部自己的剧作,正如结尾两句表现出诗人信心满满,此一剧作大有可能长演不衰。在他向戏剧缪斯表白的诗中(第100首和第101首),我们看到相同的情愫。 你在何方,缪斯,早忘了吗? 是什么,给了你,所有神力? 何苦自轻贱,助滥调喧哗, 费诗兴,借光与,鄙俗之题? 他呼告着,在下一首又指责悲剧和喜剧之女神,怪她“无视美所晕染的真”,说道—— 因他无须褒扬,你便不唱? 别托辞沉默:要靠你,他才 能不被鎏金的坟墓埋葬, 才能令人传颂,千秋万代。 就这一次吧,让我来教你 令他风采翩翩,无有穷期。 但也许是在诗第55首,莎士比亚把这个念想说得最透。要是认为诗第二行“煌煌韵律”一语指的是诗本身,那就完全误解了莎士比亚的意思。依我看,就全诗格调而言,极有可能说的是一部特定的戏剧,而这部戏,除了《罗密欧与朱丽叶》不会是别的。 王侯碑碣,无论是金、是玉, 全不如,这煌煌韵律传世, 其所言,更令你,灿烂如炬, 远胜过,岁月浊流染顽石。 兵燹无情,足以推翻偶像, 动乱凶险,动辄摧毁丰碑, 战神亮剑,战火势不可当, 但诗篇,可令你,青史永垂。 无惧死神,任仇恨吞记忆, 你信步前行,赞美声不绝, 光彩耀于,万世子孙眼里, 何惧地老天荒、日月灭却。 存于此诗、居于恋人眼睛, 直至最后审判,将你唤醒。 同样极有深意值得注意的是,此处和其他地方相同,莎士比亚对威利·豪斯以不朽相许,形式一样是诉诸人的眼睛——也就是说,以一种引人注目的形式,以一出要人们用眼睛看的戏剧这一形式而不朽。 有两个星期,我不舍昼夜地钻研这些诗,几乎是闭门谢客,足不出户。每一天我似乎都有新东西发现,威利·豪斯对于我也成了一种精神的存在,一个时时主宰着我的人格存在。我简直觉得他历历如在目前,就站在我房间的暗影里。莎士比亚把他写得太逼真了,瞧那一头金发,那一份温柔如花的韵致,那对深深的梦幻般的眼睛,那纤巧灵动的四肢,还有他那百合花般洁白的双手。就他的名字已够我浮想联翩了。威利·豪斯!威利·豪斯!那声音朗朗如音乐!没错,除了他,还有谁能或情夫或情妇地左右着莎士比亚的激情(诗20,行2):让他俯首称臣的爱之上主(诗26,行1)、寻欢取乐的宠臣宝贝(诗126,行9)、独开于天地间的玫瑰(诗109,行14)、报春的信使(诗1,行10)、身着华服的青春少年(诗2,行3)、甜美如音乐的纯情少男(诗8,行1),还有谁能以如此美貌装点莎士比亚的情思(诗22,行6)、撑起他戏剧天分的魅力?回看当时,他的背叛、他的耻辱,两相纠缠而成的整出悲剧,似乎是多么凄楚苦涩啊!——那份凄楚苦涩,他仅凭一己人格之魅力化成了赏心悦目的甜美(诗95,行1),只可惜凄楚苦涩一分没少。但是,既然莎士比亚饶恕了他,难道我们不该也饶恕他吗?我才不想刨根究底去打破他罪过的砂锅呢。 他舍莎士比亚的剧院而去,则是另一回事了。我对此好好探究了一番,最终结论是:西里尔·格兰姆弄错了,其实诗第80首中的那个竞争对手不是查普曼,很明显那说的是英国十六世纪的剧作家兼诗人马洛。写这首诗的时候,像“他伟大的诗篇骄傲地满帆而行”这样的话还不可能用来说查普曼的作品,不管这用来说他在后来詹姆斯一世时代的剧作风格有多么贴切。不对,马洛才清清楚楚是足以让莎士比亚如此美言的剧坛对手,而且在诗第86首还说了: ……那面善可亲的幽灵 夜夜都用才智令他痴迷, 这又是指他《浮士德博士》中的墨菲斯托。毫无疑问,马洛迷上了这个少男演员的美貌风姿,引诱他脱离莎氏的黑衣修士剧院,说是可以让他演他《爱德华二世》一剧中的加维斯顿。莎士比亚是有法律权利留住威利·豪斯,不让他离开自己剧团的,这一点可以从诗第87首中明显看出,他说:—— 别了!你太矜贵我供不起, 你也知晓,自家身价几何: 你的价值,给你权利远离, 双方权责,于此两相交割。 无你许可,我当如何留人? 如此珍宝,我又怎能相配? 虽厚礼精美,我无由领认, 故专属之权,唯拱手回给。 你给过我,是因不知身价, 我得过你,或是因你误会, 你有此才华,屈寄我篱下, 既觉今是昨非,理当还退。 我曾有过你,受宠恍若梦, 梦中身似王,梦醒双目瞠。 但那个他无计以爱留住的人,他也无意以力相阻。威利·豪斯成了本布鲁克剧团的一个成员,说不定还在红牛酒馆的露天庭院扮演过爱德华王的俊俏宠臣呢。马洛一死,他好像又回到莎士比亚身边。莎士比亚则不顾其他剧团合伙人会怎么看这件事,二话没说就饶恕了这个年轻演员的任性和不义之举。 而且,莎士比亚把戏剧演员的德行又刻画得多好啊!如诗第94首所说,像威利·豪斯这类人是: 大小事,作态欲做而不做, 动众人,自己不动如磐石。 他演得出爱,却感受不了爱,他不理解激情,却模仿得了激情。诗第93首是这样说的: 许多人,虚情历历形于相, 颦蹙间,心境意绪难遮掩, 但威利·豪斯呢,就不是这样。“上天,”莎士比亚在同一首对他崇拜得神魂颠倒的诗中说—— 上天,造你之初,便已注定, 你脸上,必永挂甜甜爱意。 无论心中,何思何念何情, 你脸上,唯见笑颜甜蜜蜜。 从诗第92首中说的他那“无定的心绪”和上文的“虚情”,很容易就看得出那种虚伪和无义不忠不知何故似乎就同艺术的性情分不开,就像他热衷于受人褒奖、期盼着即时认可那样,典型的一副戏子做派。但比其他演员幸运的是,威利·豪斯将有永生之福。同莎士比亚的戏剧血肉相连而不可分,他将活在其中。诗第81首说了: 你名字,自此将永生不朽, 可我一去,世人旋即忘记。 黄土予我,不过荒冢一丘, 而你将在,万人眼中安息。 我优雅的诗章,是你丰碑, 未来的眼睛,将百读不厌, 未来之舌,将会长传赞美, 哪怕今世今人,化作青烟。 同时,诗中有不知多少次言及威利·豪斯是怎么风靡他的观众的——一众“瞠目结舌者”,莎士比亚在诗第96首中这么说他们。但是,将他炉火纯青的演技写得最形神妙肖的,大概要算《恋人怨》,莎士比亚在诗中第44节是这么说的他:—— 把戏无穷身段软, 千变万化计多端。 红脸挥泪扮昏迷, 得心应手皆相宜。 猥辞一闻现赧颜, 目睹悲景泪翩跹, 伤心晕倒也是骗。 诗第18节还这么说他: 巧舌如簧辩才高, 议论深奥语滔滔, 应答如流诘问刁, 声东击西收放巧, 闻者哭笑无所依。 南腔北调皆奇技, 千悲万喜随心意。 有一阵子我还以为自己真的在伊丽莎白时代的文献中找到了威利·豪斯。埃塞克斯伯爵的专任牧师托马斯·内尔有一篇精彩的文字,绘声绘影地记述了气概不凡的伯爵临终那几天的情景。内尔告诉我们,伯爵死的前一天晚上,“他吩咐他的乐师威廉·豪斯弹键琴还唱歌。‘弹我那首吧,威尔·豪斯,’他说,‘我自己来唱。’他于是高高兴兴地唱了起来,不像垂死悲鸣的天鹅,低头在为自己的末日号啕,而像一只歌声甜美的云雀,双手向天,举目望向他的上帝,就这样升上清澈如水晶的天空,带着他不倦的歌喉登上青天之巅。”伯爵是西德尼爵士所爱的“星之女”的父亲,在他临终一刻为他弹琴的男孩肯定是威尔·豪斯,莎士比亚的诗就是题献给他的,还跟我们说,他就是“甜美如音乐的纯情少男”。但埃塞克斯勋爵死的年份是1576年,莎士比亚自己那时才不过十二岁呢。这样他的乐师就不可能是诗所题献的那个W.H.先生。也许莎士比亚这位年轻朋友,是那位弹键琴乐师的儿子?但发现伊丽莎白时代有“威尔·豪斯”这个姓名,至少不是小事一桩。的确,“豪斯”这个姓似乎同音乐和演艺界很有缘分。英国史上第一位女演员就是可爱的马格列特·豪斯,鲁伯特亲王爱她爱得神魂颠倒的。更有可能的,会不会是她和埃塞克斯勋爵的乐师两人一前一后,之间出了这个演莎剧的小演员?但证据呢,关联呢——上哪儿找去?哎呀!真是上下求索而不得啊。我老觉得,铁证就在咫尺之间,可怎么找还是失之毫厘。 从威利·豪斯的生平,我很快转去探讨他的死,老在想着他到底是怎么死的。 也许他曾和一班英国演员一道,于1604年跨海去了德意志,为显赫的布朗斯克公爵亨利·尤利乌斯演过戏,公爵本人就是个非同一般的戏剧家,那戏说不定就是在这个古怪的勃兰登堡选帝侯的宫廷里演的。这公爵沉迷美色,据说曾经还以与他等重的琥珀买下一个希腊行商的年少儿子,为讨他这奴仆欢心,哪怕在1606年-1607年的大饥荒期间,也连连举行露天表演大游行,不管那时连都城内都路有饿殍,全国上下七个月滴雨未下。无论如何我们知道《罗密欧与朱丽叶》是1613年在德累斯顿上演的,同时演出的还有《哈姆雷特》和《李尔王》。另外,可以肯定,1615年莎士比亚的遗容面模由英国使节的一个随员亲手带来德意志,正正就是为了要交给威利·豪斯:一枚惨白的信物,以资纪念这位曾经如此钟爱他的伟大诗人的去世。的确,这个推断看起来倒是合理得很:这位少男演员,他的美貌既然是莎士比亚艺术或浪漫或现实不可缺少的一个因素,应该是将这一新文化的种子带来德意志的第一人,并以他自己的方式成为十八世纪德意志启蒙运动的先行者。这场壮丽的运动,虽说发轫于莱辛及赫尔德,又通过歌德臻于完美与完满,但其间还有一位演员弗里德里克·施罗德的推动也不容小觑——是他唤醒了公众的意识,又通过舞台上佯装激情和各种模拟手法展示了生活与文学之间那亲密入微的血肉关系。果真这样的话——而这一点目前并不见反证——那么威利·豪斯并非不可能就在那些英国喜剧演员当中。这些旧史书里称为“来自英国的演员”,在纽伦堡一起突发的民众暴动中被杀,后来又被一些年轻人秘密葬于城外一处小葡萄园里,这些年轻人“喜欢他们的表演,有的还曾经想方设法要拜他们为师,学习这新兴艺术的诀窍”。当然,没有比城墙外的这个小葡萄园更适合做他的葬身之地了,这个莎士比亚说“是我艺术的全部”的人。难道悲剧不是生发于狄俄尼索斯的哀恸?而喜剧的倩声巧笑,还有它无拘无束的嬉闹和伶牙俐齿的对答,难道最初不是得自西西里葡萄园农夫的唇舌之间?岂止这样,难道最初不是豪饮之后酒沫在脸颊和手脚上留下的紫色红色斑斑渍迹,暗示了伪装带来的美妙和销魂,从而让自我藏匿的欲望、对客观性的价值意识得以在这门艺术种种拙朴的原初形态中展现自己?总而言之,无论他是长眠于那个德意志中世纪城镇大门外的小葡萄园,还是葬身于我们大都会伦敦这一片喧嚣中的哪个晦暗的教堂墓地——都没有华丽的碑碣标出他的安息之地。他真正的墓陵,如莎士比亚所预见的,是诗人写就的篇章,他真正的碑碣,是戏剧的永恒。其他一些人也一样,他们的美同样催发了他们各自时代新的创作冲动。那个受罗马皇帝哈德良宠眷的卑斯尼亚奴隶,他象牙般的躯体腐烂在尼罗河青色的淤泥中,那个进入柏拉图对话的英俊的雅典青年,他的尸骨化作泥尘散落在克拉美库斯黄色的山头上;但是,卑斯尼亚奴隶安提诺斯在雕塑中永存,雅典青年查米迪斯又在哲学中不朽。 III 三个星期过去了,我决定去信向厄斯金强烈呼吁,要他还西里尔·格兰姆以公道,将他对莎氏商籁诗的妙解公之于众——这是唯一能把问题解释通透的阐述。很抱歉,我手头没有那封信的副本,也无法取得原件,但我记得我把事情前前后后全过了一遍,充满激情地把我的研究让我意识到的种种论点和论据写了一页又一页。在我看来,这似乎不单单是恢复西里尔·格兰姆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更是拯救莎士比亚本人的声誉,免得代代相传,了无新意地就记着他搅和上什么艳情韵事。我倾注在信中的是我全部的热忱。我倾注在信中的是我全部的信念。 事实上,信刚送出,我马上有一种奇怪的反应。好像我将自己相信这一威利·豪斯理论的能力也送走了,心中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东西没有了,对这整件事我人也就变得漠漠然无动于衷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也许很难说,为了能尽善尽美地抒发一种激情,我把这激情本身也消耗净尽了。情感力量,如同物理世界中的力,正负之间是有界限的。也许,只不过是劝人相信一个理论,就要求劝说者以某种方式放弃自己相信该理论的能力。也许只是这整件事搞得我腻了,我的热情烧完了,只留下理性来面对它自己冷静的判断。不管原因是什么,而且我也装不出知其所以然的样子,无可怀疑的是突然间威利·豪斯在我眼里变得只是个迷思而已,一场无聊的幻梦,一个年轻人孩子气的突发奇想。这种人,同大多数死抠牛角尖的怪人一样,拿着个臆见急着要别人相信,更甚于说服自己去信。 因为在信中说了一些对厄斯金非常不公平的狠话,所以我决定马上过去看他,向他道歉。于是我第二天上午就坐车去了鸟笼街,看到厄斯金正坐在他的藏书室,面前摆着那幅伪造的威利·豪斯像。 “亲爱的厄斯金!”我高叫一声,“我给你赔不是来了。” “给我赔不是?”他问,“赔什么不是?” “我写的信。”我答道。 “你信中没有什么需要赔不是的地方,”他说,“恰恰相反,你就你所能帮了我最大一个忙啊,向我展示了西里尔·格兰姆的理论天衣无缝。” “难道你是说你信了威利·豪斯确有其人?”我大声嚷道。 “为什么不?”他回驳道,“你已经向我证明了啊。你觉得我看不出证据的价值吗?” “可是一点证据也没有啊,”我哀叹一声跌坐在椅子上,“给你写信,我那是头脑发热傻劲攻心。西里尔·格兰姆的死让我感动,他那浪漫的理论让我着迷,整个观点奇妙新颖又让我欲罢不忍。我现在看清楚了,那理论建基于一个错觉。说威利·豪斯确有其人的唯一证据是你面前的那幅画像,而画像又是伪冒的。在这件事上你就别一味感情用事头脑发昏了。这个威利·豪斯理论无论说得有多浪漫,理性同它是誓不两立的。” “这我就不明白了,”厄斯金说着诧异地看着我,“怎么说呢,你自己写的信,还说得我信了威利·豪斯绝对真有其人。可你怎么又变卦了呢?或者你说了这大半天不过是开个玩笑?” “我也无法解释给你听,”我回他一句,“可我现在明白了,西里尔·格兰姆的解读真的是乏善可陈。那些诗是写给本布鲁克勋爵的。看在老天的分上,你可别浪费时间做傻事,去找一个子虚乌有的什么伊丽莎白年代的年轻演员,把一个幻想出来的傀儡当成莎翁伟大诗篇围着转的中心。” “我看出来那理论你不理解。”他回答。 “我亲爱的厄斯金啊,”我嚷道,“不理解!为什么呢?我觉得那简直就是我自己编出来的。的确,看我那封信你应该知道这整个事我不但深入探究过,还提供了各种证据。这理论唯一的瑕疵在于它假定了一个人的存在,而这个人存在与否又是争论的重点所在。要是我们姑且认为在莎士比亚的剧团里有个年轻演员名叫威利·豪斯,那就不难证明他就是莎翁商籁诗说的对象。但是我们知道在莎士比亚为股东之一的环球剧院,其剧团里并没有叫这个名字的演员,那再挖下去就是枉费工夫了。” “可这正是我们不知道的啊,”厄斯金说道,“没错他的名字没有出现在第一对开本的演员名单上,但西里尔指出来了,那正可证实威利·豪斯是有其人而非证明他不存在,如果我们没忘记他当时背叛了莎翁,转投他的一个竞争对手这件事。” 这事我们争了几个钟头,可不管我怎么说,都无法让厄斯金回心转意不再信西里尔·格兰姆对诗的阐释。他告诉我他打算花一辈子来证明这个理论,还说他下决心要还西里尔·格兰姆清白。我恳求他,嘲笑他,哀求他,但一点用也没有。我们最终分手道别,不能说是愤愤而别,但两人间毕竟有了一道阴影。他觉得我肤浅,我觉得他糊涂。等我再次登门拜访时,他仆人告诉我他去了德国。 过了两年,那天我正要进俱乐部,门房递过来一封信,盖的是外国邮戳。厄斯金寄来的,信是在戛纳的英格兰酒店写的。读了信我吓坏了,尽管我不太相信他会疯狂到把自己的决定付诸实施。信的大意是他已经想尽一切办法去证实那个威利·豪斯理论,但失败了,既然西里尔·格兰姆为这个理论献出了生命,他本人也决定为同一个事业献上生命。信中最后几句话是这么写的:“我仍然相信威利·豪斯确有其人。等你收到这封信时,我已经为了威利·豪斯亲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为了威利·豪斯,也为了西里尔·格兰姆,是我肤浅的怀疑主义和信仰缺失的愚昧把他逼死的。真相一度向你展露,而你拒绝了。现在它又来到你身边,沾着两个人的鲜血——别拒之不理。” 那一刻太可怕了。我难过得直反胃,但还是无法相信。为个人的神学信念去死,已是对一个人生命的最大浪费,何况为了一个文学理论去死!这似乎是不可能的。 我看了下日期。信是一个星期前写的。很不巧,我有几天没来俱乐部,要不我收信早了说不定还赶得及过去救他一命。也许还不太晚。我驱车赶回住处,收拾好行装,从查令十字火车站乘夜班邮递火车起程赶过去。一路上心急人累够我受的,我差点都觉得自己永远到不了了。 我真还赶到了戛纳,马上乘车去英格兰酒店。他们告诉我厄斯金两天前下葬,葬在英国人墓地。这个悲剧前前后后贯穿着某种诡异得可怕的东西。我胡言乱语地说了一大通怪话,惹得大厅里的人都奇怪地看着我。 突然,厄斯金老夫人一身丧服,走过前厅,看到我便走上前来,低声说了几句关于她可怜的儿子的话,眼泪就哗哗流了下来。我带她去了她的起居室。一位老先生正在那里等她,是这里的英国医生。 我们谈了很多关于厄斯金的事情,但我只字未提他自杀的动机。很明显,他一点都没有告诉他母亲,自己做出如此决绝、如此疯狂的举动,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最后,厄斯金老夫人站起身来,说道:“乔治给你留了件遗物做纪念。是件他非常珍重的东西。我去取来给你。” 她一离开房间,我便转头对医生说:“对厄斯金老夫人来说这个打击太可怕了!我真不知道她还能如此节哀顺变。” “哦,她几个月前就知道这是迟早的事。”他答道。 “几个月前就知道!”我大叫起来,“那她为什么不阻止他?为什么不派人看着他?他那时肯定已经疯了。” 医生盯着我看。“我不明白您这是什么意思。”他说道。 “嗯,”我嚷道,“如果一个母亲知道她儿子要自杀的话——” “自杀!”他回答,“可怜的厄斯金并没有自杀,他是肺结核死的。他来这里就是等死。我一看到他就知道没希望了。一边肺差不多已经没了,另一边也感染得非常厉害。去世的三天前,他问我还有没有希望。我坦白告诉他没希望了,他只有几天好活了。他写了一些信,顺天由命地相当平静,直到最后一刻意识都很清醒。” 这时厄斯金老夫人进来了,手上拿着那幅要命的威利·豪斯像。“乔治临死时求我把这个拿给你。”她说。我从她手里接过画像时,她眼泪滴到了我手上。 这画像现在挂在我的藏书室里,我的艺术家朋友们对它赞赏有加。他们认定了,说那不是克卢埃而是奥弗瑞的作品。我才不想把画的真正来历告诉他们呢。但有时候,看着那画像,我心里会暗自思量,关于莎士比亚商籁诗的这一威利·豪斯理论,要说的东西还真多啊。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